资源描述
辽源市植物检疫站(辽源市植物保护站)植保
无人机公开询价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一、采购项目编号:LYZC2018-053
二、采购项目名称:辽源市植物检疫站(辽源市植物保护站)植保无人机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货物需求及要求)
质保期:一年
采购货物名称
功能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植保无人机
一、 具体参数要求。1、旋翼数量:6;2、最大施药量:10L;3、抗风等级:≥5级;4、续航时间﹥15分钟(空载);5、动力系统:锂聚合物电池;6、最快飞行速度:7M/S;7、最大飞行高度:50M;8、轴距1500MM;9、喷洒能力:≧1L/分钟;10、最大起飞重量:26公斤;11、采用无刷电机,防水设计;12、在超视距作业时,飞行中图像实时传输;13、具备航线断点智能记忆功能,无药时自动记忆坐标点,添加药剂后可以一键返回记忆点继续喷洒作业;14、具备雷达辅助定高功能,可根据地形变化自动调整飞行高度,保持与农作物之间恒定距离;15、电池及快速充电器:10块及一组快速充电器。
二、飞行控制系统功能要求:1、具备全智能自动控制,能在地图上设置航径,航点,能自动起飞,降落。2、可计算电池使用时间,在耗尽前自动返航;3、具备一键自动返航能力。
个
1
注:1、具有无人机生产或经营的经营范围;2、运输箱采用铝合金框架,加固包角,加厚密度板,内置依据飞行器折叠后的形状设计,颗粒棉保护;3、合同签订后7天内保证所需要无人机送达采购单位,并承担所有运输费用;4、①无人机承诺免费保修一年(人为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除外),终身维修。②产品运抵客户后免费安装调试。③为客户提供免费技术培训,直到用户可自行操作。④提供24小时服务,1小时响应,24小时到达现场,必要时提供应急备用设备。⑤免费提供电话、网络维修咨询服务,进行故障诊断和故障排除。
四、采购项目预算为:柒万伍仟元整 (采购人不接受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
五、供应商须知
1、询价人: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辽源市齐宁路655号,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采购项目联系人:崔城郡 联系电话:0437-5220009
传真:0437-5220004 邮政编码:136200
网址:
开户行:辽源市建行龙山支行
帐户名称: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帐号:22001634236055004272(请供应商存入保证金时注明项目编号)
2、采购人:辽源市植物检疫站(辽源市植物保护站)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于维波 联系电话:13943792930
3、评审标准:最低价法
4、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经营销售本询价采购商品的合法资格;
(3)、供应商的禁止情形:
A供应商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响应同一个询价采购项目;
B供应商名称相同但授权委托的报价代理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响应同一个询价采购项目;
c已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未满的;
d本采购项目因终止采购后而再次采购,曾在本采购项目中有弄虚作假、串通等违法、违约行为的。
5、受理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4月20日上午9:00-9:30时前。
地点: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辽源市齐宁路655号,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06第3开标室)
6、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4月20日上午9:30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响应供应商的合格资格以评审审核为有效,不以获取询价通知书为由而具有合格的响应资格。
9、向询价人领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方可递交询价响应文件;递交询价相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完全接受、承认、履行询价通知书的各项约定。
10、不论供应商是否响应、是否有效响应、是否成交,都负有对询价通知书的保密责任;
11、不论询价过程和响应结果如何,响应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均不退还,并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
12、询价通知书的澄清。供应商如对询价通知书存有疑问或质疑,应在获取询价通知书之日起至获取询价通知书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部提出;逾期提出的,询价人将不予受理;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澄清的,视为认可和接受询价通知书的全部约定。
询价人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的具体情况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并在发布询价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公告。
13、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
14、询价通知书的修改。询价人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修改、补充的,应当自修改、补充告知之日起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满3个工作日,截止日期和时间连同修改、补充内容一并告知领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默示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询价通知书修改、补充的约定;询价通知书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构成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响应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六、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构成:
(1)a营业执照;b税务登记;c开户许可证;d组织机构代码证;e响应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全权代理);f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g询价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与询价商品相关的其他资料。(以上所有证照都要求原件的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2)a采购特种产品的应提交询价商品生产厂家合法生产的相关资料;b提交符合询价规定的询价商品具体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资料。
(3)报价明细表:表格具体格式附后(商品报价价格包括(税款、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保质期内维修或更换等全部费用)。
交货时间应当在报价明细表中明确,本采购货物的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货,未明确交货期限或超过此期限的为不满足需求。
(4)询价响应保证金是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询价响应供应商应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日之前向询价人账号汇入(壹仟伍佰元整)的询价响应保证金(特别注意:本中心不接受以银行转帐支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并必须携带汇款银行出具的汇款(存款)凭证(进帐单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或财务章)到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6楼综合科602室换取收据,凭换取收据递交响应文件参加开标会。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要求返还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可以入帐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印章的红联收据),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咨询电话:0437-3338018.
2、询价响应文件的装订
响应供应商应将询价响应文件标注连续页码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3份(在首页标注“正本”“副本”字样)并加盖公章,“正本”、“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3、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询价通知书中规定询价响应文件必备的资格证明要件不全或无效的;
(2)询价响应文件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询价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4)询价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不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
(5)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报价的;
(6)询价响应文件附有询价人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
(8)询价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
(9)没有领取询价通知书或供应商名称与确认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名称不符的;
(10)一个响应供应商委托的其他代理人第二次及以后参加询价相应的;
(11)不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七、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供应商应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给询价人。
2、询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起30日。
3、响应供应商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1)响应供应商在询价响应有效期内撤回的:
(2)响应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八、询价响应文件的开启
1、询价人按询价响应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评审会议,响应供应商授权的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在签到簿上签名证明其到会出席,否则,责任自负。
2、开启询价响应文件时,在监审人员监督下,由响应供应商当众开启询价响应文件,由主持人宣读响应文件正本的报价。
3、开标时未宣读的报价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审时不予承认。
九、报价评审
1、评审工作由询价人负责组织,具体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价人只负责评审的组织工作,不参加评审。询价小组发现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行为,相关响应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应按作废处理,并且保证金不予返还。评审结束后,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报告辽源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a不同响应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
b不同响应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
c一家响应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响应供应商公章的;
d不同响应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中,项目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e不同响应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的制作非正常一致的;
f不同响应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
g一家响应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响应供应商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
h不同响应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由同一响应供应商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r《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82号令)第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
j《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9条、第40条情形之一的;
k响应供应商其他串通报价的情形。
响应供应商的以上串通责任不因响应供应商的无效、未成交、作废以及询价采购活动终止等原因而免除。
2、经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询价采购活动终止:
(1)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询价采购出现影响采购公证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十、评审方法和标准
1、询价小组将只对商务(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和技术(符合性)审查均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的询价响应进行详细评审。
2、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按报价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价格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确定排在前面的响应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一、 成交查询
询价成交公告将在辽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公告,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成交供应商,不再以书面等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参加询价响应的其他未成交的供应商。
十二、合同签订
1、成交供应商应在询价成交公告发布后30日内,凭《询价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成交供应商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其提交的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合同的,其提交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并向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出具验收合格手续后,退还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格以及报价成交的货物品牌、规格、型号、参数、技术指标等报价文件承诺的全部内容在签订合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调整或变更均产生合同无效的后果。
3、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签订合同或签订的合同无效,本采购项目终止,并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供、需各方损失通过诉讼途径向另一方追偿。
4、合同鉴证和备案
双方签订合同后,送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进行鉴证,经鉴证的合同由采购人报送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未经鉴证和备案的合同不得作为履约和付款的依据。
十三、付款方式
采购单位自筹资金的,由采购单位根据发票、《验收单》、采购合同等手续自行支付。按程序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5%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给予支付。
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按合同标的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填写并向市财政局业务科室提交《辽源市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验收合格单》、《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发货票复印件,经业务科室审批后,报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申请资金支付。按政府采购付款程序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5%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给予支付。
请供应商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要求,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询价响应文件,并对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
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18年4月13日
附表:
报价明细表
序号
采购货物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交货时间
质保期
1
2
3
4
5
6
合计(大写):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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