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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年限认定相关问题的解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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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年限认定相关问题的解答 以下内容,请经办人员仔细阅读。 一、 医保缴费年限认定针对那些人员?在职人员也需要认定吗? 针对退休人员,在职人员不需要做。 二、 医保缴费年限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企业(养老保险)退休: 请严格按以下顺序排列,大头针或者回形针固定,切记不能用订书机装订:1《缴费年限认定表》、2《养老保险退休审批表》、3《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表》(办完退休后养老保险给的表的复印件一份)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 请严格按以下顺序排列,大头针或者回形针固定,切记不能用订书机装订:1《缴费年限认定表》,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报批表》、3人社出的退休文件 三、 医保缴费年限认定的如何办理? 1、 养老保险办理退休完毕后,经办人员将上述资料交到医保中心,当月必须申报资料,如不及时申报,停保处理。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经办人员到社保局公共业务办做在职转退休,退休当月必须申报,如不及时申报,停保处理。 四、 如果已经办理了社保退休,还能不能作为在职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必须办理缴费年限认定吗? 不能作为在职人员继续参保。退休和在职的待遇差别在于:个人账户即每个月划医保卡的钱将发生变化:45岁以上的在职职工是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3.7%划个人账户。退休人员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4%划个人账户。在职人员生病住院除去自费和起付线后按85%报账,退休人员生病住院除去自费和起付线后按95%报账。人员退休后,必须进行医保缴费年限认定,否则停保处理。 五、 医保缴费年限认定的政策是怎样的? 从2014年1月1日起,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时,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应满30年、女应满25年,其中本人在我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请注意:男30、女25年和本人在我市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10年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2004年12月31日以前的连续工龄视同为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为以下两段时间之和: (1)参加工作到1993年3月的连续工龄(以养老保险认定为准) (2)1993年3月到2004年12月31日期间,跟随单位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年限。 注意:必须是跟随单位和在我市参加,即个人买的养老保险、征地买的养老保险、在外省市参加的养老保险都不能算。 (特例:某单位1993年3月到2004年12月期间未参加养老保险,但是该单位性质为国有、集体企业,该人员为正式工(合同工),1993年3月到2004年12月期间的工龄仍然视同为医保缴费年限) 特殊工种折算工龄: 2004年12月以前的特殊工种折算工龄可以视同为医保缴费年限。 高温、井下一年折一年3个月 有毒有害一年折一年6个月 特繁、特重不能折算年限 (特殊工种折算工龄以养老保险认定为准) 特殊工种折算工龄最多不超过5年可视同为医保缴费年限 1993年3月以前养老保险认可的特殊工种折算工龄全部可视同为医保缴费年限(如1993年3月前特殊工种折算工龄为10年,可全部视同为医保缴费年限) (例如:1993年3月前从事有毒有害特殊工种,有3年折算工龄,1993年3月后继续从事该特殊工种10年,1993年3月后的特殊工种折算工龄还可以算2年。) 补缴计算公式: 〖男30年(360个月)/女25年(300个月)-(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上年度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8%=需补缴金额。 例如:某人员,女,2004年12月31日前工龄有10年,医保缴了3年,单位人均缴费基数为3000元。 补缴金额为:[300-(120+36)]*3000*8%=34560元 某人员,男,2004年12月31日前工龄有30年,医保缴了3年,单位人均缴费基数为3000元。 该人员的工龄虽然已满足30年,但是医保只缴了3年,仍须补缴7年(84个月)。 补缴金额为:84*3000*8%=20160元 如某人员,女,2004年12月以前工龄有18年,医保缴了3年,须补缴7年。 六、 养老保险办理单位退休和养老保险办理个人身份退休对于医保有什么差异? 养老保险办理单位退休,医保跟随单位,由单位经办人员将缴费年限认定相关资料交到医保中心,按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8%作为一个年度的缴费额,一次性补足不足年限,不能年缴费。并且大额保险终身缴纳,每月: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1%(单位承担)+2元(个人承担),缴到死亡为止。单位退休人员,如放弃跟随单位一次性补缴,只能办理居民医保,不能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养老保险办理个人投保退休,单位经办人到社保局公共业务办将该人员直接减少。该人员凭身份证、户口本、解除劳动合同书和养老保险退休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者社保所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个人身份参保可年缴,2015年费用为:一档1912.8元,二档4208.4元。一档不设个人账户(即医保卡上没钱),二档有个人账户(医保卡上有钱)。金额每年随着社平工资的变动而变动,每年1月扣取全年费用。大额保险终身缴纳。 七、 大额保险是怎么回事? 大额保险终身缴纳,缴到死亡为止。即使年限已满,也必须缴纳。 每月: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1.5%(单位承担)+4元(个人承担) 八、 补缴了不足年限医保费,会返钱吗? 不返,只是每个月按照规定划个人账户。 九、 补缴了不足年限费用后,人员身故,补缴的费用能够退还吗? 不能。补缴不足年限费用进入医保基金,不能退还。 十、 补缴不足年限医保费,单位和个人按什么比例承担? 协商解决。渝人社发(2014)15号文。 十一、 某公司申报本人的工资才2000元,为什么缴费基数不是2000元?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退休补缴基数为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不是本人的基数。例如某公司员工,本人工资基数2000元,该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的人均缴费基数4000元,补缴不足年限时以4000元作为补缴基数。 十二、某员工还在本公司工作,补缴了不足年限医保费,如果他以后离职了,我们可以把该人员减少吗? 不能,该人员虽然补缴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足年限部分,大额保险仍须终身缴纳,跟随贵单位缴到死亡为止。 相关政策文件网络上可以搜索到 渝府发(2003)86号 渝人社发(2012)226号 渝人社发(2014)15号 渝人社发〔2013〕43号 注意: 以上用大白话进行了对不足年限补缴进行了详细解释,请各位经办人员仔细阅读,因为是大白话所以在政策解释上也许有不准确的地方,以相关政策文件和医保中心解释为准。 单位退休医保缴费年限经办人员 雷莹 4024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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