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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和城际轨道交通工程一期TA11标 石碛河堤顶路监测方案
宁和城际轨道交通一期工程TA11标项目部
石碛河堤顶路监测方案
中铁十八局宁和城际项目部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石碛河堤顶路监测方案
一、工程概况
宁和城际TA-11标段,起始步月路站(不含),含步月路站~林中路站区间,林中路站,林中路站~林东路站区间,终点林东路站,其中步月路站~林中路站区间跨越石碛河。全线修建临时贯通便道,项目部于2014年5月修建跨石碛河钢栈桥。
因我标段全线无既有道路与贯通主便道相交,项目部计划使用石碛河南侧的堤顶道路作为连接便道与全线贯通便道相接。使用时间预计为2014年9月至工程竣工,主要使用时段为2014年9月~2015年6月,为非主汛期时间,砼运输总量约7万m3。
宁和城际全线线路走向示意图
石碛河堤顶路便道与宁乌公路连接,由梨园路附近交口处进入堤顶路,行驶2.7千米左右到达主线贯通便道。
石碛河堤顶路拟使用段示意图
二、监测的目的及监测依据
1 、监测目的
通过对堤顶路的周期性监测,了解其在施工期间使用过程中的沉降情况,从而实时掌握其变形情况及速率,验证其稳定性以保证堤顶路的安全。
2 、监测依据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
三、现场监测工作
1、监测的内容
(1)堤顶路路基沉降观测;
(2)河堤沉降观测;
(3)河道水泥护坡沉降观测;
(4)涵洞沉降观测。
2、基准点及监测控制网面布设
(1)控制点布设
根据已有的施工测量高程控制网建立监测控制网,用于控制整个道路垂直位移。基准点选用及设置在车辆行驶影响范围之外较稳定的地方,且尽量采用固定监测路线;埋设用划"十"字的测量道钉埋设。
具体布设根据现场条件确定。 图3-1 基准点布设图
(2)控制网联测
水准控制网采用精密二等水准测量,其技术指标参数表3-1。定期进行水准控制网联测,当基准点前后两次标高超过允许值,即以新高程值为起算高程;对水准仪定期进行i角检查(一月一次),保证水准测量资料可靠性。
表3-2 水准控制网技术指标
等级
读数基附差
测站附合差
路线闭合差
备注
二等水准
0.3mm
0.5mm
mm
L为公里数
3 、监测点布置
(1)路基观测点沿堤顶路中线布置监测点,点间距150m~200m;
(2)河堤沉降及位移观测点沿河堤布置监测点,点间距150m~200m;
(3)河道水泥护坡位移观测点沿堤顶路走向在路面标高以下3-4米处布置监测点,点间距150m~200m;
(4)涵洞沉降观测点布置在涵洞洞口的顶帽上,每侧各布置两个监测点。
4、监测点的保护
工程监测中,由于监测元件基本埋入混凝土和土体内,而且在施工期间车辆行驶过程中,难免会影响监测点,监测点常常会遭到破坏。为保持监测数据的延续性,因此除切实认真做好有关元件的安装埋设工作外,对测点的现场保护工作也非常重要。
1、为了在使用、施工过程中不轻易遭到破坏,影响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必须对所有安装埋设的监测点进行保护。及时与施工队取得联系,尽量避免将监测点布设在今后施工有影响的部位。
2、监测点应明确标示监测点的点号,同时在埋设工作完毕后应向各方提交监测实际埋设图纸以供查找。
3、日常监测过程中经常派人巡视各监测点,及时掌握监测点的完好状况,对破坏的测点应在第一时间内尽可能的替换修补。
四、监测技术方法及精度控制
1、沉降监测采用精密水准仪,按《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二等垂直沉降监测技术要求观测。同一测点相邻两次标高差即为本次该测点沉降量(向下沉降量为正值):本次沉降等于前次高程减本次高程;第一次沉降量累加至本次沉降量即为该测点的累计沉降量。测点的初测高程并取其测量三次的平均值。
通过沉降监测点各期高程值计算各期阶段沉降量、阶段变形速率、累计沉降量等数据,并绘制相应的图表,进行变形分析。
沉降值计算公式:
本期沉降量:
累积沉降量:
式中:——本期沉降量 ——累积沉降量
——本期高程 ——上期高程
——初始高程
观测注意事项如下:
(1)对使用仪器必需定期进行检验。当观测成果异常,若与仪器有关时,应及时对仪器进行检验与校正;
(2)观测应做到三固定,即固定人员、固定仪器、固定测站;
(3)观测时,必需保证良好的观测环境及成像条件;
(4)观测前应正确设定记录文件中各项控制限差参数,观测完成需现场检核闭合或附合差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完成测量工作;
(5)观测时应满足水准观测各项相关技术要求;
(6)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垂直沉降控制网进行复测,防止基准网自身发生变形,以保证沉降监测成果的正确性。
2、监测周期和频率
表4-1 监测频率表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路基沉降
便道施工开始、重载车辆开始行驶后1次/15天
河堤沉降
便道施工开始、重载车辆开始行驶后1次/15天
水泥护坡沉降
便道施工开始、重载车辆开始行驶后1次/15天
涵洞沉降
便道施工开始、重载车辆开始行驶后1次/10天
观测周期为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施工车辆停止在堤顶路上行驶。
五、沉降观测资料的整理及管理
(1)沉降观测资料齐全、详细、规范,符合规范要求。
(2)观测数据应及时在计算机内备份, 配备专门的资料管理员,建立资料柜及数据盘,对监测资料进行严格妥善管理。观测中有沉降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有关单位以便采取措施。
(3)数据计算方法和计算用工作基点一致。
(4)按照要求及时整理、汇总、分析,按有关规定整编成册。
六、信息反馈
(1)项目部应及时收集监测信息,形成监测台账。
(2)整理监测台账,按时上报主管单位。
(3)监测中若出现较大变形,应立即通知主管单位,并按主管单位要求进行处理。
中铁十八局宁和城际项目部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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