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湖县正达气体有限公司 气瓶充装检验培训材料第一章 充 装 前 检 查气体充装前必须对气瓶逐只进行认真检查,这是为了防止气瓶在充装过程中或在运输、贮存、使用中,由于混装、错装、换装、误用报废瓶或超期服役瓶等原因而发生各种事故。在实践中,由于气瓶在充装前没有经过检查。或虽经检查但检查得不仔细,或检验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看不出问题,致使可燃气体气瓶装进了氧气或空气,或把低压瓶当做高压瓶使用,或将气瓶灌进了与所装介质能够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甚至是报废的气瓶还在使用。这些情况的存在常常是气体充装时发生事故,有的虽然当时没出事但在运输或使用中事故却发生了。充装前对气瓶的检查与处理,不可忽视。所谓的处理,是
2、指对液化气体气瓶充装前瓶内残液的抽空处理;对无余压瓶、新瓶或检验后第一次充装前的可燃气体气瓶用纯氮置换、抽真空等处理。第二章 充 装 后 检 查气体充装后的瓶装气体产品应同专人负责逐只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妥善处理,检查的内容包括:1、实测瓶内压力是否在规定范围内;2、瓶内气体纯度是否在规定范围内。3、瓶阀及其与瓶口连接的密封性是否良好;4、气瓶在充装后,是否出现鼓包京戏形等影响安全使用的严重缺陷;5、瓶体温度是否有异常变化;6、气瓶的附件是否齐全并符合现行标准;7、产品合格证是否填写正确、清晰和规范;8、每只充装气瓶上是否粘贴有警示标签。第三章、充装前对气瓶检查的内容与项目气瓶在充装前应由
3、地级以上(含地级)安全监察机构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充装前检验员逐只进行检查,检查的基本内容与项目如下:1、气瓶是否由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批准持有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厂家所生产制造的产品,否则不予充装。2、进口气瓶必须经国家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指定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否则不予充装。3、发现停用或需要复检的气瓶,应做出记号,转交气瓶定期检验站,按规定处理。4、气瓶材质是否适应欲充装气体性质的要求。发现气瓶材质不适应欲充装气体的要求的,不予充装使用。5、盛装永久气体和高压液化气体的气瓶是否是焊接的结构型式。按2003年版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规定,高压气瓶的瓶体,必须采用无缝结构。6、在检查中还要注意
4、用户自行改装的气瓶。有些用户由于缺乏气瓶安全使用知识,擅自改变瓶内充装介质,如不认真检查就有酿成事故的可能。7、气瓶原始标志是否符合标准和规程的规定,钢印字迹是否清晰可辨。8、气瓶是否在规定的定期检验有效期内。其检验色标志是否符合规定。过期气瓶,不得充装使用。9、检查气瓶原始标志或检验标志上标示的公称工作压力或水压试验压力是否符合欲装气体规定的充装压力要求。10、气瓶外表的颜色、字样、字色、色环等标志是否符合GB7144-1999气瓶颜色标志的规定。11、气瓶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并符合技术要求。12、瓶阀的材质、结构型式和出气口连接型式是否符合欲装气体性质的规定,其锥形尾部连接螺纹的剩余牙数是否符
5、合技术规定。13、盛装氧气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的瓶阀和瓶体是否沾染油脂;溶解乙炔气瓶的瓶阀出气口有无炭黑或焦油等异物。14、气瓶内有无剩余压力,剩余气体与欲装气体是否相符合。15、新投入使用、经定期检验、更换瓶阀或因故放尽气体后首次充气的气瓶,除压缩空气气瓶外,均应做记号,转交有关工序,按规定对瓶内气体进行置换或抽真空处理。16、用手摇晃或滚动气瓶,凭手感判断永久气体气瓶内有无过量积水或撞击内壁的物件存在。17、对于有残液出现的气瓶,应称量瓶内残液的存量是否超过规定。发现残液积存量超过充装质量4%6%的气瓶,要转交有关工序进行抽空处理。18、瓶体有无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以及其他能影
6、响气瓶强度和安全使用的缺陷。19、通过音响检查气瓶是否存在隐蔽缺陷。20、非标准的异形LPG钢瓶(指焊接结构、容积、形状以及附件等)以及发现有火烤、烧伤迹象的一律判废。第四章、充装操作要点及注意事项一、 操作要点1、永久气体充装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气体充装员资格证书,同时必须严格遵守气体充装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操作前,检查充装设备、管道、阀门、仪器、仪表、工卡器具是否齐全、完好,是否安全、灵敏、可靠。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3、对送充气瓶进行复查,看充前检查是否有漏检的问题,当一切均符合充装规定后,方可将气瓶与卡具连接牢固、可
7、靠,然后打开各气瓶瓶阀,观察是否漏气。4、缓慢开启充装排的总阀门,并与压缩间联系准备充气。一般要求,充装间与压缩间应有可靠而准确的联系信号。5、从充气开始,应随时观察压力的变化情况。当压力升至充装压力的1/3前,操作者应探视瓶温,处理泄漏,发现有异常应及时分析处理,使气瓶正常充装,直至充装结束。6、在检查中若发现有的气瓶不进气(手摸气瓶壁无升温)或漏气,应及时处理。不进气时,检查瓶阀是否打开;漏气时,应处理好漏气。7、充装压力高于12.5MPa时,不易进入充装间,待总阀关闭后,方可进入充装间继续工作。8、气体充装时,每排的气水分离器应排水1次至2次(应在最低压力下排水)。9、为防止超压,应安装
8、电接点压力表,保证超压时报警。10每一排气瓶充装结束后,关闭总阀以前,应稍微打开另一排总阀,再关闭此排总阀,并及时全开另一排总阀,充装另一排气瓶(切记缓慢,以免因总阀进出口压差的影响,使出口端管道瞬间产生绝热压缩而出现事故)。然后,将此排充装结束的每一个气瓶的瓶阀关好。缓慢打开回气阀,待管道压力降至2MPa以下时,从充装排上卸下气瓶,用皂液等对瓶阀与瓶口连接处、安全装置、瓶阀出口等处进行密封试验。检查合格后,戴好瓶帽。须在每只充气的气瓶上粘贴符合GB16804-1997气瓶警示标签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送到仓库指定地点。注意事项1、下列气体严禁装瓶a、氧气中的乙炔、乙烯的总含量等于或大于0.5
9、%(按体积计算,下同)或易燃性气体总含量等于或大于0.5%的;b、氢气中的氧含量等于或大于0.5%的,或氧气中氢含量大于0.5%的;c、其他易燃性气体中的氧含量等于或大于0.5%的。2、充装前必须确认待充气瓶已经检验合格。3、定期检查充装排上的阀门(含安全阀)、压力表、充装气体用的连接卡子以及管道,以确保安全可靠。4、用卡子连接代替螺纹连接进行充装时,必须认真确认瓶阀出气口的螺纹与所装气体的规定的螺纹型式是否相符。应酬昼采用螺纹连接型式的卡具,以防错装。5、操作任何阀门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其侧面,缓慢进入无助于必须一次开足或关严,但亦不应太紧,以免产生过大的摩擦热或气流冲击产生静电而使可燃气体
10、或助燃气体气瓶发生燃烧爆炸。6、向气瓶内充气,速度不得大于8m3/h(标准状态气体),充装时间不应少于30min。为限制气流速度,防止产生过大的气流摩擦热在充装可燃性或助燃性气体过程中,特别在充装排压力达到充装压力10%以后,禁止插入空瓶进行充装,也不准任意减少每排的充装瓶数。7、充气过程中,在瓶内压力尚未达到压力5MPa前,应逐只检查瓶体温度是否正常。如发现瓶壁温度异常时,则应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除了手摸瓶温外,还应注意监听瓶内有无异常音响,并查看瓶阀密封是否良好。8、充装可燃气体或助燃气体的操作过程中,严禁用扳手等金属器具敲击瓶阀或管道。9、充气过程中,如遇到瓶阀燃烧时,应立即关闭燃烧着
11、的瓶阀及其相连接的充装支管阀门。对有蔓延趋势的火势,应同时发出“紧急关停压缩机”的信号,打开放空阀,关闭来气总阀,燃烧即可停止。10、高压输气管道主汇流排的植物南应与充装气体相适应。压力大于3.0MPa的输氧管道必须采用铜管或铜基合金管或不锈钢管,且管道内不得有积炭和金属粉末;阀门、垫片等均应符合GB50030氧气站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11、充装可燃气体或助燃气体的充装台,应采取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小于10欧姆。电器照明均需采用防爆型产品。充装操作人员不得穿戴化纤质地的衣帽以及带钉子的鞋。在充装场所严禁烟火,禁绝一切火源。检修需动火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并应经批准,领取动火证后方
12、可动火。12、凡与氧或强氧化介质接触的人员,其双手、服装、工具等都不得沾有油脂,也不得使油脂沾染到期阀门、管道、垫片等一切与氧气接触的装置物件上。因油脂遇3MPa以上高压氧气时会发生自燃。13、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充装压力制度的单位,应严格区分气瓶的压力等到级,并分区存放,分批充装。14、对于无余气的气瓶、第一次充装的新瓶,或定检后第一次充装的新瓶,如充装可燃气体时,应进行抽真空或以氮气置换的办法,将瓶内的残余气体处置干净。第五章、常用术语1、温度:表示物体冷热程度的物理量称为温度。2、质量:是表示物质多少的物理量。3、玻马定律:温度不变时,一定质量的气体的压强与它的体积成反比。4、压缩气体:永
13、久气体、液化气体和溶解气体的统称。5、永久气体:临界温度小于-10的气体。6、氧化性气体:自身不燃烧,但能帮助和维持燃烧的气体。如氧、空气、氯等。7、燃烧三要素:可燃物质、助燃物、火源三个基本条件互相作用,燃烧才能发生,三者缺一不可。8、公称工作压力:对于盛装永久气体的气瓶,是指在基准温度时(一般为20)所盛装气体的限定充装压力;对于盛装液化气体的气瓶,是指温度为60时瓶内气体压力的上限值;对于盛装溶解乙炔的气瓶,是指温度为15时盛装乙炔的限定充装压力。9、水容积:气瓶内腔的实际容积。10、充装系数:标准规定的气瓶单位水容积允许充装的最大气体质量。11、实瓶重量:气瓶充装气体后的质量。12、充
14、装压力:气瓶充装气体结束时,瓶内气体的压强称为充装压力。第六章、专业知识气瓶不得混装、错装,更不得改装,以防止氢气与氧气等强氧化性气体混装发生恶性爆炸事故。气瓶从结构上分:无缝气瓶、焊接气瓶。气瓶从用途上分:永久气体气瓶、液化气体气瓶、溶解乙炔气瓶。气瓶的主要技术参数包括:公称工作压力、公称容积与直径。气瓶附件是指瓶帽、瓶阀、易熔合金塞和防震圈。气瓶的颜色标志是指气瓶外表面的颜色、字样、字色和色环。其作用有二:一是气瓶种类识别根据;二是防止气瓶锈蚀。气瓶外表面的颜色、字样和色环标志应符合GB7144-1999气瓶颜色标志的要求。气瓶的钢印标志是识别气瓶质量的重要依据。气瓶事故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液
15、化气体超装,永久气体混装、错装等因素引发的。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气瓶充装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前6个月,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原批准部门申请更换气瓶充装许可证。充装单位应当采用计算机对所充装的自有产权气瓶进行建档登记,并负责涂敷充装站标志、气瓶编号和打充装站标志钢印。气瓶充装前和充装后,应当由充装单位持证作业人员逐只对气瓶进行检查,发现超装、错装、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的,要立即进行妥善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装气瓶或将报废气瓶翻新后使用。气瓶必须专用。只允许充装与钢印标记一致的介质,不得改装使用。充装单位应符合相应的充装站
16、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气瓶充装有关规定,确保不错装、不超装、不混装和充装质量的可追踪检查。气瓶充装单位必须在每只充气气瓶上粘贴符合国家标准气瓶警示标签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木木标签。永久气体气瓶充瓶量确定的原则是:气瓶内内的压力在基准温度下(20)应不超过其公称工作压力,在最高工作温度下(60)应不超过水压试验压力的0.8倍。永久气体的充装量是以在基准温度下充装压力限定值来控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气瓶,其设计、制造、充装、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检验等各项活动应当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瓶装气体的分类按GB16163瓶装压缩气体分类规定。按其临界温度划分为三类:1、 临界温度
17、小于-10的永久气体;2、 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的为高压液化气体;3、 临界温度大于70的为低压液休气体。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应先进行处理,否则严禁充装(即“七不充”)1、 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对瓶内介质未确认的;2、 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3、 瓶内无剩余压力的;4、 超过检验期限的;5、 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检验的;6、 氧化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沾有油脂的;7、 易燃气体气瓶的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的。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1、 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2、 盛装
18、一般性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3、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四年检验一次。4、 液化石油气钢瓶,按国家标准GB8334的规定。5、 低温绝热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6、 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每五年检验一次,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每三年检验一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有与气瓶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2、 有与气瓶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器具、安全设施和一定的气体储存能力,并能够向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3、 有健全的充装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紧急处理措施。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
19、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 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3、 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4、 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5、 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6、 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其他要求。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必须经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雇用后,方可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作业。自然界中物质所呈现的聚集状态通常有气态、液态和固态三种。在三态转变过程中存在着几种不同的物理变化过程:气化、液化、凝固、升华、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