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长江委三峡工程监理部现场监理人员
施工质量控制应用手册
《土石方开挖工程》
一、 说 明
本《手册》适用于土石方明挖工程,服务对象为现场监理人员并用于现场施工质量控制。依据SL47-94《水工建筑物岩石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中国长江三峡工程标准(TGPS)》、《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控制要点》及有关监理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
二、 施工实施原则和要求
2.1 施工测量
2.2.1 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进行测量放样,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开挖断面及控制开挖面高程。
2.1.2 测绘或搜集开挖前后的地形、断面资料,如原始地面、开挖施工场地布置、土石方分解、竣工建基面等纵、横剖面图与地形图。
2.1.3 测量放样应满足下列精度要求:
(1) 覆盖层放样,平面位置点位和高程点位误差不大于200mm。
(2) 基岩放样,平面位置点位和高程点位误差不大于100mm。
(3) 收方断面,中心桩纵、横向误差不大于10cm。
(4) 竣工断面,中心桩纵、横向误差不大于5cm。
2.2 开挖区场地清理
2.2.1 若作为可利用料的土石方开挖,开挖前应清理施工区域内的全部树木、树桩、树根、杂草、垃圾、废渣以及监理人员认为有碍物。
2.2.2 为保证利用料物的品质不因有害料物的混杂而下降,应清除表土(即含植物根茎和覆盖层表层内的有机质土壤),并运至指定地点堆放。
2.3 开挖、排水和出渣
2.3.1 岩石基础开挖工程包括建筑物基础开挖、边坡开挖、保护层)开挖、因地质缺陷和结构要求的坑槽开挖以及其他部位开挖。
2.3.2 岩石开挖应采用自上而下、分层梯段爆破的方法施工。台阶下切高差不宜大于一个梯段高度(梯段高度大于10m)。
2.3.3 设计边坡轮廓线开挖,应采用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方法。
2.3.4 紧邻水平建基面,应采用预留保护层并对其进行分层爆破的开挖方法。
2.3.5 计边坡开挖前,必须做好开挖线外的危石削坡、加固和排水等工作。
2.3.6 于不良地质地段的设计边坡,当其对边坡稳定有不利影响时,在开挖过程中,设计、地质、监理、施工单位必须共同协商,提出相应解决办法。
2.3.7 基础面的开挖偏差,应符合下述规定:
对节理裂隙不发育、较发育、发育和坚硬、中等坚硬的岩:
(1) 水平建基面高程的开挖偏差,不应大于±20cm。
(2) 设计边坡轮廓线的开挖偏差,在一次钻孔深度条件下开挖时,不应大于其开挖高度的±2%;在分台阶开挖时,其最下部一个台阶坡脚位置的偏差,以及整体边坡的平均坡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对节理裂隙极发育和软弱的岩体,不良地质地段的岩体,其开挖偏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3.8 开挖施工中,应及时做好施工区排水、山体排水、坡面排水和基坑内排水工作。一般可设置排、截水沟,排水孔,集水井(坑),用水泵抽水。基坑排水应减少污水对河流的污染。
2.3.9 出渣运输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堆(弃)渣应符合下述要求:
(1) 场地应有足够的容量,施工过程中不宜变动。应避免二次转运。
(2) 不得占用其他施工场地和防碍其他工程施工。
(3) 不得堵塞河道和污染环境。
2.4 钻孔和爆破
2.4.1 钻孔孔径:梯段爆破不得大于150mm,紧邻保护层以上的地段爆破及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不得大于100mm,保护层爆破不得大于50mm。
2.4.2 钻孔孔位、间距、角度,应符合爆破设计的规定。钻孔偏差一般不大于1度、开孔误差不大于15cm。
2.4.3 钻孔孔深:梯段爆破钻孔不得钻入预留的基础保护层内,无论采用何种保护层开挖爆破方法,钻孔均不得钻入建基面的岩体。
2.4.4 已造好的钻孔,应及时清除孔内石渣和岩粉并盖好孔口,在经检查合格后才可装药。
2.4.5 爆破材料的储存、运输、加工以及爆破作业的实施与事故处理均应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在任何情况下,炸药都不得与雷管一起运输或储存。
2.4.6 在正式爆破施工前,应根据利用料的技术要求和本工程的具体开挖特性,有针对地进行现场爆破试验,不断优化爆破参数,提高开挖料的获得率,确保岩体的稳定和安全。
2.4.7 炮孔的装药、堵塞、爆破网络的联接和起爆必须严格按爆破设计和技术要求,由爆破员按规定进行。
2.4.8 爆破后应及时调查爆破效果,并根据爆破效果和监测成果,及时调整和优化爆破参数。
2.4.9 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效果,除其开挖偏差应符合2.3.7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述要求:
(1) 紧邻设计边坡,应采用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技术,条件允许时应优先采用光面爆破技术。
(2) 在开挖轮廓线上,残留的炮孔应均匀分布。残留炮孔保存率,对于微新岩体应大于95%;对于弱风化岩体应达到80%以上;对于强风化岩体应达到50%以上。
(3) 相邻三个残留孔间的不平整度不应大于15cm,对于不允许欠挖的结构部位应满足结构尺寸的要求,残留炮孔壁面不应有明显爆破裂隙,除明显地质缺陷外,不得产生裂隙张开、错动及层面抬动现象。
(4) 对于台阶状开挖部位,预裂孔应钻至台阶面上方50cm处;预裂范围应超出相应梯段爆区外10m;预裂逢宽度不宜小于1.0cm。
(5) 当不能一次预裂到设计开挖底线时,预裂炮孔应比梯段炮孔超深一定深度,超深值不小于30倍梯段炮孔的药卷直径。
(6) 爆破预裂爆破的最大段起爆药量不宜大于50kg。
(7) 光爆区与主爆区分界线上的炮孔间距不大于1.5m,宜比照预裂孔进行装药爆破。光面爆破参数见表2-1:
岩石类别
周边孔间距E(cm)
周边孔抵抗线W(cm)
线装药密度(克/米)
硬 岩
55~65
60~80
300~450
中硬岩
45~60
60~75
200~300
软 岩
35~45
45~55
70~120
2.4.10 梯段爆破
(1) 应采用大区微差爆破技术,重要部位应采用孔间微差爆破,不得采用多排留渣挤压爆破。
(2) 最大段起爆药量应由试验确定,一般不得大于300kg;水平保护层上部一层梯段爆破最大一段起爆药量不得大于200kg;邻近设计建基面和设计边坡面时,不得大于100kg,在设计边坡、砼、锚喷支护区等附近的梯段爆破,其最大段起爆药量应满足现在试验确认的安全爆破质点振动速度的要求。
(3) 紧邻设计边坡的2~3排梯段炮孔应作为缓冲炮孔,其孔、排距和每孔装药量,应较前排梯段炮孔减小1/3~1/2。
2.4.11 紧邻水平建基面的保护层厚度应由现场爆破试验确定,在没有试验资料的情况下,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上一层梯段爆破厚度的药卷直径的35倍,且不小于250cm。保护层厚度与药卷直径的关系见表2-2;
表2-2
保护层名称
软弱岩石
(б压<800kg/cm2)
中等坚硬岩石
(б压=300~600kg/cm2)
坚硬岩石
(б压>600kg/cm2)
垂直保护层
40
30
25
地表水平保护层
200~100
底部水平保护层
150~75
2.4.12 保护层的开挖是控制基础质量的关键,其垂直向保护层的开挖爆破应符合下列要求,见表2-3:
表2-3
开挖部位
孔径(mm)与钻孔
爆 破
保护层开挖
<75
坚硬基岩;钻至建基面终孔
逐层钻孔(打斜孔)装药,火花起爆,药卷直径不大于32mm。
软弱基岩:留足20~30cm橇挖层
保护层上一层开挖
75~100(采用手风钻或轻型钻机钻孔)
毫秒分段起爆,最大段响不大于300kg.
上面各层开挖
100~150(采用中、轻型钻机钻孔)
相应直径的药卷进行梯段毫秒爆破。
2.4.13 沟槽爆破应采用小直径炮孔进行分层爆破开挖,并遵循先中间后两边
的“V”型起爆方式,周边爆破必须采用光面和预裂爆破。
2.4.14 对深孔爆破后产生的超径石应就地迅速有效地进行解炮。
2.4.15 对于爆破警戒区范围内难以避免的建筑物(如:高压线、变压器、电缆、钢缆)和无法撤离的大型设备,爆破作业时,应采取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如:调整孔网参数、改善炸药结构、控制起爆方向、加强孔口覆盖等)来控制爆破飞石,避免伤害事故发生。
2.4.16 如需在新浇砼区、新灌浆区、新喷锚(或喷浆)支护区等部位附近进行爆破,必须通过试验证明可行,并经监理批准。
2.5 基础检查处理
2.5.1 对开挖完成的岩石建基面和坡面应进行检查(自检)、修整和处理,并达到以下要求:
(1) 基础面不欠挖,如有反坡,应处理成顺坡。
(2) 基础面的陡坎顶部应处理成钝角和圆滑状。
(3) 风化、破碎、软弱夹层及有害岩脉等地质缺陷进行了处理。
(4) 开挖边坡稳定,无松动岩块、泥土且不陡于设计边坡。
(5) 对于在外界环境作用下极易风化、软化和冻裂的软弱基础面,若其上部建筑物暂不施工覆盖,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和防护。
2.5.2 各阶段处理完成后,应及时测绘竣工地形图,并报请监理工程师安排地质素描和组织验收。
2.5.3 边坡开挖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保护。对于高边坡或岩体可能失稳的边坡还应进行边坡稳定监测,以便及时判断边坡的稳定情况和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三、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3.1 监理人员在进入工程施工阶段前,应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及与承建单位共同协商的供图计划,陆续向承建单位提供施工详图。
3.2 土石方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应严格审查承建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建单位根据监理人员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规范要求编制),并予以批复。审批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修改执行”、“修改后重新递交”或“不能执行”。审查内容包括:
(1) 施工开挖平面布置图;
(2) 开挖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
(3) 现场生产性试验计划及设计(包括项目、数量、部位、方法进度等);
(4) 爆破方法及典型爆破参数;
(5) 边坡和基岩保护措施;
(6) 出渣、弃渣措施和土石方平衡,渣料利用计划与渣料场堆置设计;
(7) 施工排水措施;
(8) 施工进度计划;
(9) 施工设备、辅助设施级配置计划;
(10) 劳动力与材料供应计划;
(11) 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
(12) 施工组织管理结构与质量控制措施。
3.3 监理人员应督促承建单位按监理机构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落实好风、水、电、及辅助设施、临时工程、施工道路等工作,并按施工进度计划落实人员到位和相应的机械设备配套情况,签发开工令。
3.4 对于承建单位为完成承建工程所用的工程材料,监理人员应严格审查(包括:材料品种、型号、规格和该材料技术标准及试验资料),在确认不低于工程质量时才能批准使用。对承建单位提供或已经运到施工现场的经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劣质材料,监理人员有权拒绝接受,并指示尽快将其运出施工现场。
3.5 承建单位用于实施承建工程的大型施工机械,应与施工质量和进度要求相适应。监理人员应根据以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检查(包括:机械的规格、型号、能力、功率、数量和性能)。当监理人员判定其作业效果不能满足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或规范要求时,应指示承建单位予以纠正或中断使用直至撤换该作业机械。
3.6 监理人员负责向承建单位提供工程测区范围内的有关三角网点和水准点的基本数据,承建单位在此基础上实施其所需的施工测量工作。全部测量数据和放样参数应经监理人员的检查。必要时监理人员可要求承建单位在测量监理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和校测。
3.7 根据合同和利用料的技术要求,结合施工区的开挖特性,爆破开挖前应督促承建单位进行植被清理、剥离表面腐植土和无用弃料,并经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即岩石开挖。
3.8 钻爆施工前,监理人员应严格审查承建单位报送的爆破设计。一般情况下,每一梯段的爆破开挖应至少作一次爆破设计,特殊部位(如边坡地质缺陷处理和不良块体的爆破开挖,紧邻水平建基面、新浇砼区、新灌浆区、新喷锚支护区等部位附近的爆破开挖)必须作相应爆破设计。审查内容包括:(施工部位、施工方法、爆破参数表、钻孔布置图、装药结构图、起爆分段布置图、施工技术要求和安全措施)。经审批后方可实施钻孔作业。见爆破参数表3-1:
表3-1
爆 破 类 型
岩体及地质特征
钻 孔 设 备
钻 孔 直 径mm
梯 段 高 度m
钻 孔 深 度m
孔 数(个)
钻 孔 角 度m
爆破孔间排距m
炮孔底部至建基面距离m
抵 抗 线m
线装药密度(g/m)
药卷直径mm
单位耗药量(kg/m)
垫层段长度m
堵 塞 长 度m
单 孔 药 量kg
最大一段起爆药量kg
总 装 药 量kg
炸 药 品 种
3.9 监理人员在钻孔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巡视,并按审批的爆破设计进行检查,内容包括:钻孔机具、孔间排距、孔位、孔向、钻孔角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钻孔布置图:
钻孔剖面和平面布置示意图
爆破孔 缓冲孔
预裂孔
预留保护层
о 2.5m о爆破孔 о о о о —
о о爆破孔 о о о — 2m
о о о爆破孔 о о о
о о1.5m о о о о缓冲孔о о о—
о о о о о о о о — 1.5m
о о о о о о о о о о о о о о о о о о
预裂孔(孔距0.8m)
3.10 装药前,监理人员应对钻孔质量进行检查,其中包括:孔径、孔深、孔内岩粉是否清除和堵塞。钻孔深度检查及处理:
(1) 预裂孔应钻至台阶或建基面上方50cm处,但不得穿过建基面。当孔深超过设计深度时,应将其超深部分进行堵塞或装药时空出超深部分(即不装药)
;对于因堵塞无法装药的钻孔,应予以扫孔和重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装药;对于因地质缺陷引起的卡钻、掉钻、塌孔等原因无法施钻或无法钻至设计深度时,与其对应的缓冲孔和爆破孔的装药深度也应相应减少,其深度应小于实际预裂孔深度。
(2) 光爆孔的钻孔要求和检查及处理可比照预裂孔进行。
(3) 梯段爆破孔不得钻入预留的保护层内,一般应钻至台阶和建基面上方250cm处。当孔深超过设计深度时,应将其超深部分进行堵塞;对于因堵塞无法装药的钻孔,应予以扫孔和重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装药。
3.11 装药过程中,监理人员应旁站监督,装药结构必须按监理审批的爆破设计进行。 内容包括:炸药品种、炸药直径、用量、分段、堵塞等。
(1) 梯段爆破时,应根据炸药单耗所计算的单孔药量进行检查,由于爆破质量和降震及利用料的要求,应尽量采用空间交错分段装药,堵塞一般控制在2.5~3m左右。使爆破能量均匀分布,以便爆破块度均匀,减少超径石,达到较好的降震效果。装药结构如图所示:
(2) 光爆和预裂爆破炸药量一般为0.1~1.0kg/m。应采用不偶合装药,即药包直径小于孔径,孔壁与药包之间留有空气间隙。装药结构如图所示:
6 5 1 4 2 3
━ ━ ━ ━ ━ ━ 填塞段
1.5m 3.0m 7.5m 1.0m
堵塞 间歇装药 间歇装药 底部装药
13m 装药段
1-由半个药卷组成的装药段;2-由一个药卷组成的装药段;3-由6~8个药卷组成
的装药段;4-间距20cm;5-竹片;6-导爆索
预裂孔装药结构示意图 空间交错装药结构示意图
3.12 起爆网络的联接是爆破控制的关键,监理人员应按监理审批的爆破设计要求,一般梯段最大段响药量小于300kg、邻近边坡最大段响药量小于100kg、预裂孔最大段响药量小于50kg,特殊部位(如地质缺陷、不良块体爆破挖除,紧邻边坡支护区等)最大段响药量小于10kg(必要时可采用膨胀剂崩解、松动)。总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依据上述原则进行检查。起爆应采用毫秒微差爆破,通常采用“V”型或排间微差爆破网络(不包括特殊部位),如图:
26
前沿临空面 前沿临空面
о о о о о1 о2 о 4о о о о 5о о о
о о о о3 о о о 6о о о 7о о о о
о о о о5 4о о о 8о о о о 9о о о
о о10 о9 о7 6о 8о о12 10о о о о 11о о о о
о15 о о о13 о о 14о 1о о о о2о о о о3о о о о
“V”型起爆网络图 排间微差起爆网络图
注:图中数字序号表示起爆顺序
钻 爆 工 艺 流 程 图
平台面,清除浮渣
↓
测量放样
安装固定端部
↓
安装钻机固定支架
支架加工
↓
装药检查
钻孔开眼位置处理
支架检查
↓ ↓
蜡封或散装
钻 孔
钻机修理
↓ ↓
竹片加工
清理钻孔
钻孔质量检查
↓ ↓
绑扎药串
装 药
↓ ↓
导爆索检查
孔口堵塞
堵塞料准备
↓ ↓
导爆管和点雷管检查
联接起爆网络
雷管电阻时差检查
↓
起 爆
检 查
↓
爆破效果检查
↓
爆破效果检查
3.13 每一次爆破作业,承建单位应填写爆破作业申请单,监理人员经过对上述各道工序的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并经承建单位质安部检查签字后予以批复,即同意起爆。未经同意,承建单位不得擅自起爆。爆破作业申请单见表3-2:
表3-2 爆 破 作 业 申 请 单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编号:
工程部位:
起止高程:
起止桩号X: Y:
爆破类型
钻孔直径
孔 深
孔 数
孔 距
排 距
装药规格
单孔药量
最大一段药量
装药品种:
总装药量:
警戒范围:
申请爆破作业时间: 日 时 分
申请联系人签字: 时间:
单位负责人签字: 时间:
监理单位签字: 时间:
质 安 部 签 字: 时间:
爆破指挥所签字: 时间:
3.14 起爆前,监理人员应督促承建单位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严格规定和统一起爆时间,做好机械、人员的撤离和警戒工作,对无法撤离的大型设备和临建设施要进行安全防护,杜绝爆破飞石引起的伤害事故发生。
3.15 现场监理人员在爆后应对爆破现场进行检查,其内容有:(1)是否全部炮孔起爆;(2)爆后对周围设备及建筑物的影响情况;(3)爆堆的形状及安全状况等。并作好详细记录。
四 、 工程验收
4.1 每一单元基础(边坡)开挖爆破结束、开挖断面基本符合设计要求后,监理人员应督促承建单位对基础进行检查和处理,同时要求承建单位在建基面上明示建筑物轮廓线及桩号、高程等标志,提交开挖基础竣工地形图、纵横剖面图、施工方法、及各种验收相关表格(参见附表),并根据承建单位报送的验收申请(附表5.1.1)和提交的基础开挖工程施工质量自检合格证(附表5.1.2)依次进行预验、初验和终验。
4.2 基础(边坡)面经清理和设计地质已对较大的地质缺陷进行初编并满足上述条件后,监理人员应组织业主、设计、地质和施工等单位对基础(边坡)面进行预验,界定地质缺陷与施工处理的范围和深度,规模较大的地质缺陷应配合设计尽快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4.3 承建单位经按设计通知对较大地质缺陷进行了处理,同时,基础(边坡)开挖轮廓尺寸、控制点高程、超欠挖处理已满足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时,监理人员可根据承建单位提出的申请按(附表5.1.4)进行初验签证。
4.4 当基础(边坡)面整修、地质缺陷和施工缺陷处理已全部完成并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竣工剖平面图、剖面图、工程质量评定表、基础验收合格证书以及地质缺陷处理工程量收方资料已按要求提交;基础验收的各种表格已如实填写,根据承建单位提出的基础开挖终验申请报告,监理人员负责组织验收小组进行终验,验收合格,会签《基础终验合格证书》(附表5.1.5)。
4. 5 开挖工程结束,监理人员在对基础(边坡)进行终验的同时,应对其进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质量检查内容和质量标准见表4-1、表4-2。
表4-1
项次
项 目
质 量 标 准
第一、二类建筑物基础
第三类建筑物基础
第四、五类
1
△保护层开挖
水平建基面保护层厚度不小于1.5m;直立边坡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m,采用预裂和光面爆破。
保护层厚度不小于1.5m,采用光面爆破或浅孔、密孔、少装药、火炮爆破。
2
△建 基 面
无松动岩块、小快悬挂体、陡坎尖角、爆破裂隙,光面、平直结构面凿毛处理;结构面上的泥土、锈斑、钙膜等必须清除。
无松动岩块、陡坎尖角;周边无不稳定块体。
3
△断层及裂隙密集带
按规定部位挖槽,其深度为宽度的1~1.5倍;规模较大时,按设计要求处理。
按规定部位挖槽,其深度为宽度的1倍;规模较大时,按设计要求处理。
4
多组构造面切割的不稳定岩石
按设计要求处理。
5
软 弱 夹 层
厚度大于5cm者,应开挖到设计规定的深度。
6
△平均坡度
不陡于设计边坡。
7
开 挖 坡 面
坡面无松动块石,无不稳定块体。
表4-2
项 次
项 目
允许偏差(cm)
平整度
欠挖
超挖
1
挡水坝段、各闸首支持体段基础
无结构配筋与预埋件要求;
10
20
20
有结构配筋与预埋件要求;
0
20
15
2
闸室墙、除支持体段外的闸首其他区段直立边坡
底部台阶(从闸室底部算起)
0
20
15
除底部台阶外的其他部位
10
20
20
3
闸室、闸首底板基础
有结构配筋要求
0
20
15
4
混合式闸室重力坝基础
无配筋要求
10
20
20
5
引航道及上游取水口基础
无结构、回填要求
10~15
20
20
有结构配筋要求(靠船墩、浮堤支墩等结构基础面及近基面周边)
0
20
15
有结构、无配筋要求的区域(如重力式混凝土隔水墙、导航墙)
10
20
20
箱涵直立岩面与底板基础
0
20
20
6
闸墙顶部宽平台
10
20
7
宽平台排水沟底板基础
0
20
(1) 检测数量:在200m2 以内,总检测点不少于20个;200m2以上,不少于30个;局部突出或凹陷部位(面积在0.5m2以上者),应增设检测点。
(2) 质量评定:在主要检查项目符合本标准的前提下,凡其他检查项目基本符合标准,且检测点数中有70%及其以上符合上述标准的,即评为合格;其他检查项目符合设计标准,检测点总数中有90%及其以上符合上述标准的,即评为优良。
五 附 录
5.1 常用表报、表式
表5.1.1:岩石基础验收申报表
表5.1.2: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质量自检合格证
表5.1.3:岩石基础开挖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
表5.1.4:岩石基础开挖初验签证表
表5.1.5:岩石基础开挖终验签证表
表5.1.6:基础地质缺陷处理工程量签证表
5.2 常用资料
表5.2.1 常用爆破方法
表5.2.2 我国部分水利工程实用深孔爆破参数表
表5.2.3 在水工建筑物及新浇砼附近爆破参数表
表5.2.4 普式岩石分级及梯段爆破炸药单位消耗量
表5.2.5 工程爆破常用炸药分类、性能与用途
表5.2.6 常用凿岩机主要特性与应用范围
表5.2.7 土石方开挖常用机械设备性能
表5.1.1 岩石基础初验申报表
施工单位: 合同编号: NO:
监理单位:
本申报岩石基础工程已按施工图纸要求,于 年 月 日基本完工,暴露的地址缺陷也按设计要求处理完毕,基础面已清理完成,并自检合格。建基面地形测绘和地质编录也已完成,特申报对本单元基础工程进行验收。
申报单位: 项目经理: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时
申报验收记录
验收单元工程或编码
地形测绘和地质编录完成记录
备 注
随同报送文件目录
序 号
文 件 名 称
1
开挖基础竣工地形图、纵横剖面图
2
建基面地质编录及地质报告(或其他完成记录)
3
基础施工测量技术报告
4
施工报告和基础竣工报告
5
开挖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
监理预验意见
监理机构:
签证人: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一式四份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后返回申报单位两份,作分项、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备查。
表5.1.6 基础地质缺陷处理工程量签证表
施工单位: 合同编号: NO: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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