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梯井安全防护移交书工程名称:落霞苑五期征地拆迁安置小区C1标段甲方: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无锡新纺欧迪电梯有限公司丙方:无锡滨湖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证明方)丁方:南通瑞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证明方) 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 乙方应遵循甲方各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遵守现场劳动纪律,如有违规,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2. 乙方应设一名专职安全员,每天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进行检查。井道内的线路必须无破损,并在漏电保护器控制之内。3. 临时用电应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安装使用。甲方提供电源,乙方自备电缆、电箱。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规定,如不符合用
2、电要求,停电整顿或罚款处理。4. 技术、质量要求,按江苏省标准施工。5. 甲方已对落霞苑五期征地拆迁安置小区C1标段2#、4#四个单元,共计172个电梯井门进行了安全防护(采用防护门)并符合电梯安装施工要求;此防护现移交乙方管理,完工后如数返回,如有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6. 乙方必须有专人每天检查所有电梯井安全门是否封闭可靠,如有开启必须及时封闭,否则出现事故后果自负,电梯井支架上禁止存放各种活动物件。每天检查门口是否有杂物,杂物距井口边两米以外。7. 乙方进场物品自行保管,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自理。8. 乙方需运出现场的物品,需报甲方签认。甲方确认后方可外运。9. 电梯井内的设施,乙方定
3、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消除。10. 严格按国家室内电梯安装安全操作规程、规范要求作业。11. 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有专人监护在被拆除部位,在施工结束后应将防护设施及时恢复,监护人在确认无隐患的情况下方可离开。如因防护设施不到位或者未及时恢复,导致其它班组职工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12. 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13. 乙方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电梯井口,作业后,必须恢复防护门,乙方在电梯井内作业时,不得上下交叉作业。14.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一切责任。15. 乙方必须有安装资质,所有进场安装人员必须有特殊工种作业操作证。并把所有证件上报甲方。16. 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进行三级教育,严禁在宿舍内私自烧小伙,如被发现处罚1000元人民币每次。17. 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各持一份,经四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甲方: 乙方:甲方责任人: 乙方责任人:公章: 公章:丙方:丁方:甲方责任人:丁方责任人:公章:公章:落霞苑五期C1标段2#、4#房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