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涵洞浆砌片石基础施工作业指导书
1、前言
浆砌片石是常见的施工项目,同时又是易出现质量问题的施工项目。为了使浆砌片石质量达到内实外美、符合设计要求,我们必须在施工工艺及现场控制上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现编制片石砌筑作业指导书,以规范我们的质量控制行为。
2、材料控制
2.1 砂
采用桑曲河砂场河砂。要求如下:
含泥量
≤5.0%
坚固性
<8%
泥块含量
<0.5%
氯离子
<0.06%
云母含量
<1.0%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1%
连续进场数量不超过400m3为一检测批次,进行检测,内容有:外观、筛分分析、细度模量、含泥量、泥块含量、有机物含量。试验室应随时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测,现场施工员、试验员应对每批次进场的砂及时抽样送检。杜绝不合格砂料进场。
2.2 片石
采用羊八井林周石场片石。
石料的质地应坚硬、不易风化、无裂纹、无水锈、无粘泥,并表面清洁。
普通片石形状不受限制,但其中部厚度不小于15cm,其强度不得低于MU40。
现场施工员应对片石的外观质量现场控制项目负责,当对其实验指标有疑问时应及时通知试验室取样送检。
2.3 水泥
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性能应符合GB175-1999的规定。不得使用高铝水泥或复合硅酸盐水泥。进场的每批水泥(按200吨为一检测批次,不足200吨按200吨计)必须具有厂家出具的合格证,且水泥经过复检合格后使用。严禁使用受潮结块的水泥。
同一工程部位应使用同一品种的水泥。
2.4 砂浆
采用强制式砂浆拌合机现场拌制,严禁采用人工拌制。同时拌制时严格按配合比计量配料,计量工具必须是经过中心试验室标定同意使用的量具。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外加剂的掺量必须严格按配合比掺加。现场施工员应严格控制砂浆中各类材料的用量,以保证其强度。
现场堆放半成品、成品的场地必须进行硬化,不得直接堆放在原地面。砂浆应随拌随用,超过1.5小时的砂浆禁止使用。
2.6 材料供应
所有材料必须是总指、局指指定提供的,任何单位均不得私自购买。
3、浆砌片石基础施工
在地面上砌筑基础工程的工序为:施工现场核对、测量放线、原地面环保处理、开挖基坑、基础支护、基坑排水、基底处理、基底承载力检测、基础砌筑
3.1 施工前工作
3.1.1 现场核对优化
涵洞的位置与沟槽或既有道路是否吻合。标高与路面或水渠地面是否顺接。上游水能否顺利入涵,出入口是否顺畅。
立交、排洪、灌溉能否兼顾,孔径、净空是否满足要求。
3.1.2 工程地质核对
地形、地貌与岩性、构造等地质因素、沿线地貌单元划分。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地层层厚、成因、时代、厚度、岩石、成分等。土石成分极其密度、含水、力学性质等。
3.1.3 图纸核对
对照施工图应核对如下内容:
地形、地貌、水文和地质资料;
施工方案、技术措施;
主要工程数量与材料的品种规格;
排水系统和导流设施;
涵洞的平面位置、设计标高、主要结构尺寸。
3.1.4 测量放线
涵洞中心轴线必须由经理部测量组测设,项目队经现场复核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后使用。涵洞细部尺寸、标高桩由项目队测设,并标志明显。
距离相对精度不小于1/2000;曲线横向闭合差不大于5cm。
3.1.5 原地面处理
原地面草皮采用机械配合人工移植,并派专人养生,待涵洞完工后恢复现场。
3.1.6 基坑开挖
基坑开挖前应准确测设基础轴线、边线、标高,边线用石灰线标示明确,并根据调查的地质、水文资料及现场情况决定开挖坡度或支护方案。视现场情况增加20~50cm的富余量以便排水,排水方法有集点法和井点法排水。基坑采用机械开挖,机械挖至设计基底标高以上20~30cm左右,剩余部分由人工清理。基坑开挖应随挖随弃。
3.1.7 基底处理
基坑开挖成型后,应进行平面位置、几何尺寸、标高、平整度、基底承载力等指标检测。当基底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设计院进行相关处理。土质基底应夯实,经密实度检测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基坑成型后应及时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砌筑,以免基坑暴露时间过长。
3.2 片石砌筑
3.2.1 当基底为岩层时,先将其基底表面清洗、湿润再坐浆砌筑;当基底为土质时,可直接坐浆砌筑。基础应在基底无水的情况下施工。
3.2.2 砌体采用挤浆法分层、分段砌筑。分段位置设在沉降缝或伸缩缝处。两相邻的砌筑高差不大于120cm。分层水平砌缝大致水平。各砌块的砌缝互相错开8cm,砌缝饱满。
3.2.3 砌筑时应先砌筑外侧定位砌块。应首先应制作符合砌体尺寸的模具,并按设计中线、水平准确架立,并挂通线标示,每30cm挂一层,经质检、测量、监理检查合格后投入使用。开始砌筑定位砌块应用表面较平整、尺寸较大的片石,定位砌缝满铺砂浆不得镶嵌小石块。定位砌体表面缝宽不得超过4cm、砌体表面三块相邻石料相切的内切圆直径不得大于7cm、两层间的错缝不得小于8cm,不得有通缝现象,每砌筑70cm——120cm的高度后应找平一次。
3.2.4 砌筑内腹片石应大面朝下。砌缝应互相交错,砂浆密实。挤浆时应用小铁锤敲打片石,并用砌刀反复插捣数次,将砌缝挤紧,不得留有孔隙。现场施工员应随时检查片石砂浆饱满度,并负直接责任。
3.2.5 沉降缝应采用沥青浸制的木板作为介质。沉降缝两侧的砌体表面应平整并填塞密实。设置时应保证位置准确、垂直度符合规范要求、同时保证宽度等指标。
3.2.6 当砌体砌筑到顶面时,表面应进行平整处理,同时在墙身砼的位置应埋设石笋。石笋的间距以30cm为宜,高度在20cm左右。
3.2.7 砌筑一工作段后,应及时洒水养护。砌体面洒水后采用浸湿的麻布覆盖,外层用薄膜严密封盖以保水。养护期不得少于7天,当气温较低时养护期应在10天以上。
3.2.8 基础砌完后应及时进行回填。回填料应采用渗水性填料。严格分层回填。每层必须用冲击夯夯实,并经检测密实度合格后进行下层回填。
3.2.9 砌体应符合如下要求
3.2.9.1 砌体所使用的各项材料的规格、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砂浆的强度、耐久性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3.2.9.2 允许偏差指标
轴线 20mm 表面砌缝宽度 ≤40mm
流水面高程 ±20mm 每找平一次的砌筑高度≤1200mm
跨径 ±20mm 两层间竖向错缝 ≥80mm
长度 +100mm 三块石料想接处的空隙 ≤70mm
—50mm
整体平整度 ±20mm
顶面高程 ±15mm
3.2.9.3 基础顶面必须平顺,保证不积水,排水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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