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能效标识备案工作指南
1、目的
为指导生产者或进口商准确、高效地完成能效标识备案工作,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产品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2、范围
适用于生产者或进口商的能源效率标识备案工作。
3、流程
4、内容
4.1 备案资料
备案资料需在“中国能效标识网”上提交,并同时将相关资料邮寄至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具体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1)。
4.2 网上材料
4.2.1 在上注册企业用户;
4.2.2 登录后添加产品备案相关信息。(实验室备案资料相关信息暂不需要在网上提交)
4.3 文本材料
4.3.1 应提交的文本材料(包括实验室备案和产品备案资料都可以在“中国能效标识网”首页左边能效标识实施产品目录中下载或在网站导航“下载专区”中下载,如下图所示)见表1。
如果生产者或进口商利用自身的检测能力进行能源效率检测,需先进行实验室备案。
表1 生产者进行能效标识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境内生产者
1、生产者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2、能效标识备案企业信息表;3、能源效率标识样本;4、能源效率标识备案表;5、能源效率检测报告;6、品牌使用授权书(必要时);7、能效标识能源效率检测实验室备案表(企业自行检测);8、能效标识备案OEM声明(必要时)
境外生产者
1、境外生产者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2、能效标识备案企业信息表,3、进口商与境外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4、能源效率标识样本,5、能源效率标识备案表,6、能源效率检测报告,7、进口商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8、进口商企业信息表。9、品牌使用授权书(必要时),10、能效标识能源效率检测实验室备案表(企业自行检测)。11、能效标识备案OEM声明(必要时)
注:1)同一生产者或进口商初次备案通过后,再次备案可不必重复提交生产者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2)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以及每年3月15日均应向能效标识管理中心提交能效标识备案企业信息表。
3)由代理人提交备案材料时,应提供生产者或进口商的委托代理文件等。
4.3.2 生产者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生产者是指对产品负有法律责任的产品品牌所有者或使用者。生产者的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应真实有效。
4.3.3 能效标识备案企业信息表
4.3.3.1 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信息保持一致;
4.3.3.2 生产者简称应与能效标识上的生产者名称保持一致;
4.3.3.3 生产厂家应包括所有为生产者生产相关产品的企业;
4.3.3.4 该表未加盖生产者公章无效。
4.3.4 能源效率标识样本
4.3.4.1 能效标识可参照各类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相关要求进行标注;
4.3.4.2 能效标识的样式和规格详见各类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要求;
4.3.4.3 备案时每个规格型号都要提供一个标识样本。
4.3.5 能源标识备案表
4.3.5.1 备案表中的信息应与能效标识标注信息一致;
4.3.5.2 该表未加盖备案方公章无效。
4.3.6能源效率检测报告
4.3.6.1 出具能源效率检测报告的实验室应按照各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的要
求,先申请能效标识实验室备案。
4.3.6.2 检测报告注意事项
4.3.6.2.1 制造单位即产品的生产厂家;
4.3.6.2.2 检测报告中所附的铭牌、照片应清晰可辩;
4.3.6.2.3 检测报告中检测项目的额定值应是产品铭牌或用户说明书中的明示值;
4.3.6.2.4 报告中实测值应比标准规定值多保留一位小数,然后,按GB8170-2008《数
值修约规则》进行数值的修约;
4.3.6.2.5 报告无“检测报告专用章”或“检测单位公章”无效;
4.3.6.2.6 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测报告专用章”或“检测单位公章”无效;
4.3.6.2.7 报告无主检、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报告应加盖骑缝章;
4.3.6.2.8 报告涂改无效。
4.3.7 品牌使用授权书
4.3.7.1 授权书中应明确被授权人应承担的法律及质量责任;
4.3.7.2 授权书无品牌授权方盖章无效。
4.4 标识型号扩展备案
企业出于生产、销售目的,在已通过备案的产品基础上扩展新机型,并满足以下条件,生产者或进口商可做标识型号扩展备案申请。
a) 与基础型号同属一个系列;
b) 整机结构与基础型号基本相同;
c) 产品的能效性能与通过备案的产品一致。
注:申请型号扩展,可不必提供扩展型号的能效检测报告,但应提供扩展型号的能效标识样本以及标识型号扩展备案申请书。
4.5 标识信息变更备案
已通过标识备案的产品,由于生产、设计、成本等方面的原因,不变更型号,调整能效标识上的相关信息,可做标识信息变更备案申请。
注:标识备案信息变更时,需提供变更型号的能效检测报告、能效标识样本以及标识信息变更备案申请书。
5、备案时效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5.1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自使用标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
5.2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向能效标识管理中心提交书面备案材料,并同时在网上提交备案材料,标识备案申请日期为能效标识管理中心收到文本备案材料日期;
5.3 对于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在核验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应在10日内予以反馈和整改;
5.4 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案工作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将区别于按规定时间完成备案工作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对其备案信息予以分别公示。
6. 密码丢失找回
企业无法通过注册邮箱找回密码时,须向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备案部寄送文本证明材料。
6.1 文本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能效标识网密码丢失找回委托书、营业执照变更证明(必要时),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企业红色公章。
6.2. 在文本证明材料收到3个工作日内,经审核无误后新密码将会通过电子邮件方式
告知企业。
联系方式
一、能效标识备案部联系方式:
咨询:010-6426 8015、6426 8016、6426 8019、6426 3015、6426 3016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三区18号院
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备案部
邮编:100011
传真:010-6425 0017
投诉:010-6426 9018、010-6425 0135-238
注:电子信箱后接内容为@
1.产品备案
序号
部门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前加010—)
电子信箱
1
卢 业
部 长
64269018(直拨)
luye
2
王玉洁
副部长
64250135-238
wangyj
3
备 案
马义博
部长助理
64250136-239
mayb
4
超高效
吴能旺
部长助理
64250135-260
wunw
5
综
合
组
张超然
主 管
64250136-275
zhangchr
6
王 雪
审核员
64250136-263
wangxue
7
曹朝龙
审核员
64250135-271
caozhl
8
余 钊
审核员
64250136-268
yuzhao
9
金晨红
审核员
64250136-265
jinchh
10
李啸文
审核员
64250135-266
lixw
11
张晓琦
审核员
64250136-270
zhangxq
12
审
核
组
来 洁
主 管
64250135-229
laijie
13
马 欢
审核员
64250136-232
mahuan
14
姜小水
审核员
64250135-276
jiangxsh
15
马浩天
审核员
64250136-277
maht
16
马 燕
审核员
64250136-273
mayan
17
米甜甜
审核员
64250135-233
mitt
18
王 杉
审核员
64250135-235
wangshan
2.实验室备案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三区18号 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备案部
序号
姓名
产品分类
办公电话
电子信箱
1
王玉洁
投 诉
64250135-238
wangyj
2
马义博
反 馈
64250136-239
mayb
3
张超然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
通风机
64250136-275
zhangchr
4
王 雪
自动电饭锅
家用电磁灶
家用和类似用途微波炉
64250136-263
wangxue
5
曹朝龙
交流接触器
电力变压器
64250135-271
caozhl
6
余 钊
房间空气调节器
冷水机组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64250135-268
yuzhao
7
金晨红
自镇流荧光灯
高压钠灯
交流电风扇
64250135-273
jinchh
8
李啸文
储水式电热水器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炉
家用电冰箱
64250135-266
lixw
9
张晓琦
计算机显示器
复印机
平板电视
64250135-270
zhangxq
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西城区三里河南五巷4号403
邮编:100045
电话:010-68553773、68553462
Email:zhangqc@ shi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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