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武汉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给付办理流程
申请给付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经参加单位审查盖章的《给付申请书》2份;
2、参加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医保卡原件和复印件2份;如参加人已经身故,还须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医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3、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的住院医疗收费收据(发票)或本地医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医保部门公章的费用结算清单等有效票据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住院医疗收费收据(发票)或费用结算清单中,基本统筹支付、大额保险支付、各种补助(如公务员补助)、个人自付(负担)、自费费用和起付线必须划分清楚。如参加人需要索回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但申请给付时,必须同时出示原件和复印件,经市职工医疗互助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将原件退回)。
4、经医院盖章的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2份;
5、市职工医疗互助办公室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6、提供住院职工身份证扫描件(电子版,一般为照片格式)1份,与上述资料一起提供至互助医疗办事处。
江岸办事处
地址:江岸区澳门路143号(位于武汉六中与国家安全局之间,江岸区职工帮扶中心接待大厅)
电话:82864586
住院医疗互助受理时间:周一、周二、周三:上午 08:30-11:00 下午 14:30-17:00
周四、周五为政治学习、盘存时间,故不受理相关业务,谢谢合作!
注意事项
1、如参加人已经身故,还须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医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2、住院医疗收费收据(发票)或费用结算清单中,基本统筹支付、大额保险支付、各种补助(如公务员补助)、个人自付(负担)、自费费用和起付线必须划分清楚。若字据不清或有打印歪斜错误等情况,还需提供医保结算清单或是医院开具的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3、除上述纸质材料,还需提供住院职工身份证扫描件(电子版,一般为照片格式)1份,与上述资料一起提供至互助医疗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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