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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付款申请
营山县公安局新店派出所:
2013年12月10日你所与我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工程造价约25万元,你方应于2014年1月14日前预付我工程款7.5万元,现申请予以支付。
申请人:
2014年1月13日
工程预付款申请
营山县公安局东升派出所:
2013年12月9日你所与我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工程造价约18元,你方应于2014年1月_____日前预付我工程款 元,现申请予以支付。
申请人: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施 工 合 同
甲方:营山县公安局东升派出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四川省乾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办公室因屋顶漏水,墙面多处仿瓷脱落,导致不能正常办公,外观不符合规范,须及时整修。经与乙方协商,明确双方各自职责,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为了工程顺利进行,保证按质按时完成,同意乙方施工,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达成以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营山县公安局东升派出所维修工程。
二、工程量计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
三、质量要求:按施工规范规定、工艺要求进行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四、工程内容及材料要求:
1、按规范制作门楣。
2、屋顶采用新型PVC806橡胶防水材料热处理技术,先清洁后进行浇灌作业,保证无缝隙、无漏水现象。
3、内墙先铲去脱皮层及污渍处,后用胶水及石膏粉打底,再刮仿瓷两遍,墙面无污渍。
4、围墙贴砖10cm×10cm方砖,按规范用警蓝色和白色方砖,并勾缝。
5、闭路线和裸线加线槽。
6、外观修改线条。
7、改建厨房,地面贴瓷砖,墙裙贴1.2米高瓷砖,水、电全通。
五、付款方式:
经初步预算,工程造价约18万元。开工时,甲方应向乙方预付材料费,按工程总价30%比例支付。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给乙方。
六、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如出现任何安全责任及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乙方责任引起的他人安全,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水、电,并为工人提供住宿,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八、因不确定因素增减工程量,其施工工程量按实结算。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结束并办理结算付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施 工 合 同
甲方:营山县公安局小桥派出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四川三和恒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办公室因屋顶漏水,墙面多处仿瓷脱落,导致不能正常办公,外观不符合规范,须及时整修。经与乙方协商,明确双方各自职责,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为了工程顺利进行,保证按质按时完成,同意乙方施工,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达成以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营山县公安局小桥派出所维修工程。
二、工程量计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
三、质量要求:按施工规范规定、工艺要求进行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四、工程内容及材料要求:
1、按规范制作门楣。
2、屋顶采用新型PVC806橡胶防水材料热处理技术,先清洁后进行浇灌作业,保证无缝隙、无漏水现象。
3、内墙先铲去脱皮层及污渍处,后用胶水及石膏粉打底,再刮仿瓷两遍,墙面无污渍。
4、围墙贴砖10cm×10cm方砖,按规范用警蓝色和白色方砖,并勾缝。
5、闭路线和裸线加线槽。
6、外墙勾缝补砖。
7、外观修改线条。
8、修建饭厅,须吊顶,地面贴瓷砖,墙裙贴1.2米高瓷砖,水、电全通。
五、付款方式:
经初步预算,工程造价约19万元。开工时,甲方应向乙方预付材料费,按工程总价30%比例支付。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给乙方。
六、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如出现任何安全责任及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乙方责任引起的他人安全,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水、电,并为工人提供住宿,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八、因不确定因素增减工程量,其施工工程量按实结算。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结束并办理结算付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施 工 合 同
甲方:营山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重庆市万州区昌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办公室房墙面多处仿瓷脱落,导致不能正常办公,外观不符合规范,须及时整修。经与乙方协商,明确双方各自职责,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为了工程顺利进行,保证按质按时完成,同意乙方施工,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达成以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营山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维修工程。
二、工程量计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
三、质量要求:按施工规范规定、工艺要求进行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四、工程内容及材料要求:
1、按规范制作门楣。
2、内墙先铲去脱皮层及污渍处,后用胶水及石膏粉打底,再刮仿瓷两遍,墙面无污渍。
3、围墙贴砖10cm×10cm方砖,按规范用警蓝色和白色方砖,并勾缝。
4、闭路线和裸线加线槽。
5、修建围墙,墙裙按规范贴瓷砖。
6、外观修改线条。
五、付款方式:
经初步预算,工程造价约12万元。开工时,甲方应向乙方预付材料费,按工程总价30%比例支付。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给乙方。
六、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如出现任何安全责任及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乙方责任引起的他人安全,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水、电,并为工人提供住宿,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八、因不确定因素增减工程量,其施工工程量按实结算。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结束并办理结算付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施 工 合 同
甲方:营山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四川省君源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办公室房墙面多处仿瓷脱落,导致不能正常办公,外观不符合规范,须及时整修。经与乙方协商,明确双方各自职责,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为了工程顺利进行,保证按质按时完成,同意乙方施工,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达成以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营山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维修工程。
二、工程量计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
三、质量要求:按施工规范规定、工艺要求进行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四、工程内容及材料要求:
1、按规范制作门楣。
2、内墙先铲去脱皮层及污渍处,后用胶水及石膏粉打底,再刮仿瓷两遍,墙面无污渍。
3、墙裙贴砖10cm×10cm方砖,按规范用警蓝色和白色方砖,并勾缝。
4、闭路线和裸线加线槽。
5、外观修改线条。
6、用彩钢封堵窗洞。
五、付款方式:
经初步预算,工程造价约10万元。开工时,甲方应向乙方预付材料费,按工程总价30%比例支付。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给乙方。
六、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如出现任何安全责任及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乙方责任引起的他人安全,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水、电,并为工人提供住宿,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八、因不确定因素增减工程量,其施工工程量按实结算。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结束并办理结算付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施 工 合 同
甲方:营山县公安局新店派出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四川巨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办公楼因外观不符合规范,需须及时整修。经与乙方协商,明确双方各自职责,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为了工程顺利进行,保证按质按时完成,同意乙方施工,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达成以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营山县公安局新店派出所维修工程。
二、工程量计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
三、质量要求:按施工规范规定、工艺要求进行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四、工程内容及材料要求:
1、按规范制作门楣。
2、围墙贴砖10cm×10cm方砖,按规范用警蓝色和白色方砖,并勾缝。
3、外观修改线条。
4、修建办公楼120平方米,室内装修、水、电全通。
5、加宽进出车道。
五、付款方式:
经初步预算,工程造价约25万元。开工时,甲方应向乙方预付材料费,按工程总价30%比例支付。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给乙方。
六、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如出现任何安全责任及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乙方责任引起的他人安全,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水、电,并为工人提供住宿,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八、因不确定因素增减工程量,其施工工程量按实结算。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结束并办理结算付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施 工 合 同
甲方:营山县公安局老林派出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四川省乾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办公室因屋顶漏水,墙面多处仿瓷脱落,导致不能正常办公,外观不符合规范,须及时整修。经与乙方协商,明确双方各自职责,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为了工程顺利进行,保证按质按时完成,同意乙方施工,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达成以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营山县公安局老林派出所维修工程。
二、工程量计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
三、质量要求:按施工规范规定、工艺要求进行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四、工程内容及材料要求:
1、按规范制作门楣。
2、屋顶采用新型PVC806橡胶防水材料热处理技术,先清洁后进行浇灌作业,保证无缝隙、无漏水现象。
3、内墙先铲去脱皮层及污渍处,后用胶水及石膏粉打底,再刮仿瓷两遍,墙面无污渍。
4、围墙贴砖10cm×10cm方砖,按规范用警蓝色和白色方砖,并勾缝。
5、外观修改线条。
五、付款方式:
经初步预算,工程造价约12万元。开工时,甲方应向乙方预付材料费,按工程总价30%比例支付。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给乙方。
六、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如出现任何安全责任及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乙方责任引起的他人安全,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水、电,并为工人提供住宿,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八、因不确定因素增减工程量,其施工工程量按实结算。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结束并办理结算付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施 工 合 同
甲方:营山县公安局双流派出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四川巨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办公室因屋顶漏水,墙面多处仿瓷脱落,导致不能正常办公,外观不符合规范,须及时整修。经与乙方协商,明确双方各自职责,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为了工程顺利进行,保证按质按时完成,同意乙方施工,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达成以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营山县公安局双流派出所维修工程。
二、工程量计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
三、质量要求:按施工规范规定、工艺要求进行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四、工程内容及材料要求:
1、按规范制作门楣。
2、屋顶采用新型PVC806橡胶防水材料热处理技术,先清洁后进行浇灌作业,保证无缝隙、无漏水现象。
3、内墙先铲去脱皮层及污渍处,后用胶水及石膏粉打底,再刮仿瓷两遍,墙面无污渍。
4、墙裙贴砖10cm×10cm方砖,按规范用警蓝色和白色方砖,并勾缝。
5、外观修改线条。
五、付款方式:
经初步预算,工程造价约9万元。开工时,甲方应向乙方预付材料费,按工程总价30%比例支付。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给乙方。
六、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如出现任何安全责任及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乙方责任引起的他人安全,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水、电,并为工人提供住宿,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八、因不确定因素增减工程量,其施工工程量按实结算。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结束并办理结算付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施 工 合 同
甲方:营山县公安局回龙派出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重庆市万州区昌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办公室因屋顶漏水,墙面多处仿瓷脱落,导致不能正常办公,外观不符合规范,须及时整修。经与乙方协商,明确双方各自职责,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为了工程顺利进行,保证按质按时完成,同意乙方施工,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达成以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营山县公安局回龙派出所维修工程。
二、工程量计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
三、质量要求:按施工规范规定、工艺要求进行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四、工程内容及材料要求:
1、按规范制作门楣。
2、屋顶采用新型PVC806橡胶防水材料热处理技术,先清洁后进行浇灌作业,保证无缝隙、无漏水现象。
3、内墙先铲去脱皮层及污渍处,后用胶水及石膏粉打底,再刮仿瓷两遍,墙面无污渍。
4、墙裙贴砖10cm×10cm方砖,按规范用警蓝色和白色方砖,并勾缝。
5、外观修改线条。
五、付款方式:
经初步预算,工程造价约8万元。开工时,甲方应向乙方预付材料费,按工程总价30%比例支付。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给乙方。
六、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如出现任何安全责任及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乙方责任引起的他人安全,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水、电,并为工人提供住宿,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八、因不确定因素增减工程量,其施工工程量按实结算。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结束并办理结算付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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