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填空
1、法学研究对象是 法律现象 。
2、法律实践中最能体现逻辑学知识运用是 法律推理 。
3、从结识论角度对法学体系所作划分中,法理学属于 理论 法学。
4、对于马克思主义法学来说,其基本研究办法大体可分三类,即 阶级分析办法 、价值分析办法 和 实证分析办法 。
5、纯粹法学代表人物 凯尔森 主张将价值因素完全排除出法学。
6、从法学研究所运用不同办法出发,西方形成了 自然法学 、 分析法学 和 社会法学 三大法学流派。
7、法学办法论:法学办法论就是由各种法学研究办法所构成办法体系以及对这一办法体系理论阐明。
8、西办法学起始于 古希腊 。
9、中世纪后期浮现法学教诲和法学研究,重要以复兴罗马法为中心任务。浮现了以解释罗马法文献文字、语言、逻辑为主 注释 法学派。
10、分析 法学派浮现标志着作为独立学科法学浮现。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古代法律文化是以 儒家法律思想 为核心文化系统。
12、公元652年 《唐律疏义》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乃至世界历史上最系统、保存最完整注释法学著作。
13、法要素涉及 法律规则 、法律原则 和 法律概念 三种基本成分。
14、法律规则有着严密逻辑构造,涉及 假定 、解决 和 法律后果 三种因素。
15、法律后果分为 必定性后果 和 否定性后果 两种形式。
16、狭义法律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制定颁布。
17、行政法规是 国务院 依照宪法和法律制定一种规范性文献。
18、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市和国务院批准较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合用于本辖区内规范性文献称为 地方性法规 。
19、规范性法律文献系统化办法重要有 法律汇编 、法律编纂 和 法律清理 。
20、国内法对象效力范畴采用是 结合主义 原则。
21、法律体系基本构成要素是 法律部门 。
22、法律部门划分原则为 调节社会关系 和 调节办法 。
23、法是以 权利和义务 为机制调节人行为和社会关系。
24、人权实体内容大体涉及 生存权利、人身人格权利 、政治权利和自由 、和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三类。
25、从法普通原理看,法律责任构成要件涉及 主 体 、 过 错 、 违法行为 、损害事实 和 因果关系 。
26、过错涉及 故意 或 过错 。
27、依照主观过错在法律责任中地位,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 过错责任 、 无过错责任 和 公平责任 。
28、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节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 权利义务 关系。
29、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 权利义务 为纽带而形成社会关系。
30、平权型法律关系中各方当事人之间法律地位是 平等 。
31、法律关系是由 主体 、客体 和 内容(或权利和义务)三要素构成。
32、法律上所使用“人”概念重要涉及 自然人 和 法人 。
33、行为能力制度将自然人分为 完全行为能力 、 限制行为能力 和 无行为能力 三类。
34、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共同对象称为 法律关系客体 。
35、从宏观上看,法律关系客体普通涉及 物 、 行为 、智力成果 和 人身利益 。
36、法律事实 是法律关系形成、变更与消灭条件。
37、法律事实普通可分为 事件 和 行为 。
38、原始社会社会规范是 氏族习惯 。
39、法来源是随着 国家 产生而浮现。
40、法律制度形成经历了由 习惯 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成为 成文法 长期过程。
41、法律发展史上曾先后产生过四种历史类型法律制度,即 奴隶制法 、封建制法 、 资本主义法 和 社会主义法 。
42、任何一种历史类型法之因此浮现或消失,都是 社会基本矛盾 运动成果。
43、法系是根据法律 历史渊源 和 老式 以及由此形成不同存在样式和运营方式,而对现存和历史上存在过各种法律制度所做分类。
44、按照法学界通说,资本主义国家法律制度可以分为 大陆法系 和 英美法系 。
45、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它是以 罗马法 为基本而发展起来法律总称。
46、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是指以英国 普通法 为基本发展起来法律总称。
47、英美法系具备判例老式, 判例法 为其正式法律渊源,即上级法院判例对下级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有约束力。
48、从法律构造看,大陆法系某些基本法律普通采用系统 法典 形式。
49、大陆法系具备制定法老式, 制定法 为其重要法律渊源,判例普通不被作为正式法律渊源(除行政案件外),对法院审判无约束力。
二、判断
1、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均可以对某种事实状态法律意义作出明确规定。(╳)
2、法律规范逻辑构造涉及假定、解决和制裁三个某些。(╳)
3、在立法实践中,有时出于立法技术考虑,可以对法律要素中对某种要素加以省略。因而,一种法律规则并不是必要三个要素所有具备。(╳)
4、法律规则往往通过法律条文表达出来,两者是同义。(╳)
5、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都属于义务规则。(√)
6、判例法在国内也法律渊源之一。(╳)
7、国务院各部委可以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8、法律汇编是指将规范性法律文献按照一定目和原则进行排列汇编成册一项规范性法律文献系统化法律创制活动。(╳)
9、从法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看,国内属于成文法国家。(√)
10、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律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普通状况下,国内法律不具备溯及既往力。(√)
12、法律体系,法学中有时也称“法体系”或简称为“法系”,是指由一国现行所有法律规范按照不同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一种呈体系化有机联系统一整体。(╳)
13、任何一种法律部门都是由有一部法律或一部法典,和散见于其她法律中关于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所构成。(╳)
14、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所调节社会关系存在着交叉和重叠。(√)
15、法律责任追究和执行是由国家强制力实行和保证,在一切法律责任中,国家强制力都可以直接介入。(╳)
16、法律责任认定和归结必然是由违法行为引起。(╳)
17、在承担法律责任时,责任主体就是违法主体。(╳)
18、只有法律主体在主观上存在着过错才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选取
1、下列属于国内法律渊源有(ABD)
A.行政法规 B.地方性法规 C.判例法 D.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2、下列机构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有(B)
A.省级政府 B.较大市人大 C.自治区人大 D.经济特区
3、下列属于公法范畴是(AC)
A.行政法 B.婚姻法 C.刑法 D.公司法
4、下列属于民商法法律部门子部门是(ABC)
A.合同法 B.商标法 C.继承法 D.反不合法竞争法
5、下列属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是(ACD)
A.整体性原则 B.比例原则 C.均衡原则 D.兼顾新法原则
6、下列属于民商法调节特点有(ABCD)
A.平等 B.自愿 C.等价有偿 D.合意
7、下列法律部门中没有以一部法典作为轴心法律规范是(AC)
A.行政法法律部门 B.刑法法律部门 C.经济法法律部门 D.诉讼法法律部门
8、下列属于权利要素有(ABCD)
A.资格 B.主张 C.利益 D.也许
9、下列属于权利和义务特性是(ABD)
A.法律性 B.明确性 C.绝对性 D.工具性
10、下列权利属于基本权利是(AB)
A.言论自由 B.选举权 C.名誉权 D.知识产权
11、下列属于公法责任有(ACD)
A.行政责任 B.民事责任 C.刑事责任 D.诉讼责任
12、下列属于制裁是(ABD)
A.罚款 B.行政拘留 C.国家补偿 D.有期徒刑
13、国内对环境污染责任所采用过错原则是(B)
A.过错责任 B.无过错责任 C.公平责任 D.过错推定责任
14、法制当代化静态目的涉及如下哪些方面当代化(ABCD)
A.法律制度 B.法律规范 C.法律组织机构 D.法律设施
15、如下属于法制当代化动态目的有(ABD)
A.贯彻法治原则 B.确立当代法律价值观
C.完善立法、司法和行政机构 D.法律心理、观念和思想当代化
16、国内法制建设方针和规定是(ABCD)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17、下列属于当代法律价值观是(ACD)
A.法律至上 B.三权分立 C.法律统一 D.法律独立
18、国内法制当代化历史动力涉及(BCD)
A.党领导 B.市场经济 C.民主政治 D.民众法治需求
四、名词解释
1、法要素:法要素是指构成法律系统所不可缺少各种基本因素或元素。
2、法律规则:法律规则是法律基本要素之一,是法律中明确赋予一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
普通性规定。
3、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本或本源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准则。
4、法律概念:法律概念是法律要素之一,指是在法律上对各种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
共同特性而形成权威性范畴。
5、权利规则:权利规则又称授权性规则,是规定人们可觉得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及可以要
求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法律规则。
6、义务规则:义务规则是规定人们必要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法律规则。
7、强行性规则:强行性规则是指所规定权利、义务具备绝对必定形式,不容许当事人之间相
互合同或任何一方任意予以变更法律规则。
8、法渊源:法渊源,也称“法源”、或“法律渊源”,是指那些具备法效力作用和意义法外在体现形式,因而也叫法形式。
9、程序法:程序法是指以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行或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关于程序为主法律。
10、法效力:法效力,则仅指由国家制定和颁布规范性法律文献效力,涉及法效力层次、效力范畴(人、空间、时间等)等等。
11、法溯及力:法溯及力,又称法溯及既往效力,是指新法律颁布后,对其生效前事件和行为与否合用问题,如果合用,则具备溯及力;如果不合用,则不具备溯及力。
12、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法学中有时也称“法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所有法律规范按照不同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一种呈体系化有机联系统一整体。
13、法系:法系是指由不同国家或地区在历史上所形成具备相似法构造和法体现形式(法渊源)一种法类型。
14、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指依照一定原则和原则,按照法律调节社会关系不同领域和不同办法等所划分同类法律规范总和。它是法律体系基本构成要素。
15、权利:权利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主体以相对自由作为或不作为方式获得利益一种手段。
16、义务:义务是设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主体以相对受动作为或不作为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一种约束手段。
17、法定权利:法定权利是通过实在法律明确规定或通过立法大纲、法律原则加以宣布、以规范与观念形态存在权利。又称作“客观权利”。
18、人权:人权是属人或关于人权利,即人作为人应当享有、不可非法无理剥夺或转让权利。
19、法律行为:在普通法学理论中,法律行为是指一切有法律意义和属性行为。
20、单办法律行为:单办法律行为指依一方当事人意思表达或由一方当事人积极作为而成立法律行为。
21、双办法律行为:双办法律行为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达一致而成立法律行为。
22、积极行为:积极行为是指行为人以积极、直接对客体发生作用方式进行活动,体现为作出一定动作或动作系列。
23、抽象行为:抽象行为是针对不特定对象而作出、具备普遍法律效力行为。
24、详细行为:详细行为是针对特定对象而作出、仅有一次性法律效力行为。
25、要式行为:要式行为是必要具备特定形式或必要遵循特定程序始能产生法律效果行为。
26、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因损害法律上义务关系所产生对于有关主体所应当承担法定强制不利后果。
27、过错责任:过错责任,是指以存在主观过错为必要条件法律责任,换言之,即承担责任以其行为有主观过错为前提一种责任。
28、制裁:制裁,即法律制裁,是指以法律道义性为基本通过国家强制力对责任主体人身、精神以及财产实行惩罚法律责任方式。
29、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节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30、平权型法律关系:平权型法律关系又叫平向法律关系,是存在于法律地位平等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
31、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负有义务人,普通又称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
32、权利能力:权利能力,就是由法律所确认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资格。
33、行为能力:行为能力是法律所承认,由法律关系主体通过自己行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能力。
34、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共同对象,又称权利客体和义务客体。
35、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定,可以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各种事实总称。
36、法历史类型:法历史类型是指根据法所赖以存在经济基本及所体现国家意志性质不同而对各种社会法律制度所做分类。
37、法系:法系是根据法律历史渊源和老式以及由此形成不同存在样式和运营方式,而对现存和历史上存在过各种法律制度所做分类。
38、大陆法系: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是承袭古罗马法老式,仿照《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样式而建立起来各国法律制度总称。
39、英美法系: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是承袭英国中世纪法律老式(即以英国普通法为基本)而发展起来各国法律制度总称。
40、法律继承:法律继承是指不同历史类型法之间延续、相继、继受,普通体现为旧法对新法影响和新法对旧法承办和继受。
41、法律移植:法律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基本上,引进、吸取、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律,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有机构成某些,为本国所用。
五、问答题
1、法治国家基本构造与社会条件
实现法治国家不是无条件,光靠领导人宣布远远不也许实现法治目的。法治国家目的一方面对国家制度基本构造提出规定。从国家制度基本构造来看:第一,其政治统治模式应当是民主政体形式,政治统治模式事实上重要是政治体制问题。法治国家在这方面基本规定是实行民主政体。第二,其国家权力构造应当是分工制约关系。法治国家在这方面核心规定是国家权力合理分工与有效制约。第三,其社会控制原则应当是服从法律治理。法律被全社会确以为至高无上控制手段,这个社会重要依托法律来治理。第四,其经济条件应当是市场经济机制。法治是以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为基本。第五,其文化条件应当是理性文化基本。对于厉行法治文化需要来说,科学精神、政治道德、人权思想、公民意识、权利观念等等理性文化要素有着特别重要作用。
2、国内实现法治应从哪些方面努力
应当坚持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法治建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情、本土资源结合起来。
就形式标志而言,咱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应当一方面从如下四个方面进行努力:第一,完备统一法律体系;第二,普遍有效法律规则;第三,严格公正执法制度;第四,专门化法律职业。
从实质标志规定看,咱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应当着重于如下制度建设:第一,法律与政治关系理性化制度;第二,权力与责任关系理性化制度; 第三,权力与权利关系理性化制度;第四,权利与义务关系理性化制度。
(依照课件恰当展开)
3、法作用对象是什么,它们之间关系如何。
法有两大作用对象:人行为和社会关系。
这两个作用对象不是处在同一层次上:法是通过对人行为调节而对社会关系产生作用,可以说,人行为是法直接作用对象,而社会关系是法间接作用对象。
4、公法、私法和社会法作用方式分别是什么?
对下图进行文字表述即可:
公法
私法
社会法
强制性干预
自治性调节
政策性平衡
权力——权利
权利——权利
权力—社会—权利
(法律以社会利益为本位)
5、利益调节基本方式有哪些?
利益调节基本方式有三种:自行性调节、强制性干预、政策性平衡。
其中,自行性调节和强制性干预是老式法律两种基本调节方式;在当代法上浮现了第三种调节方式:政策性平衡。
6、利益调节中法律原则涉及哪些?
利益调节中法律原则大体有如下几项:
(1)、不损害社会利益原则 (2)、利益兼顾原则 (3)、缩小利益差别原则
(4)、少数利益报数原则 (5)、利益限制衡量原则 (6)、互相冲突利益调节原则
7、法价值内在规定性
法价值,特别是法目价值,具备多重重要属性,咱们应把握如下几对关系上统一:
第一,社会性和阶级性统一;
第二,主观性和客观性统一;
第三,相对性和绝对性统一。
8、法价值体系基本特性
法价值体系概念是由一组有关价值所构成系统,具备三个基本特性:
一方面,是由一组与法创制和实行有关价值所构成系统;
另一方面,是由占统治地位社会集团所持有一组价值所构成系统;
最后,是有法目价值、评价价值和形式价值三种成分所构成价值系统。
9、历史唯物主义秩序观重要内容
历史唯物主义秩序观重要有如下几点重要内容:
一方面,秩序特殊性取决于生产方式历史个性。
另一方面,秩序力量最后来源于生产关系历史合理性。
再次,阶级社会中秩序一方面是阶级统治秩序,真正意义上自由、平等和秩序,只有在消灭了私有制、剥削和阶级之后,才干建立起来。
10、法对秩序维护重要体现。
法对秩序维护功能重要体当前如下四个方面:
(1)、维护阶级统治秩序 (2)、维护权力运营秩序 (3)、维护经济秩序(4)、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11、法对自由保障作用体当前哪些方面
①、法律为自由实现提供了结识基本
②、为自由意志外化排除人为阻碍
③、把自由意志转化为自由权利
④、拟定各种自由权利范畴
⑤、设定违法责任,为平等自由提供保护机制
12、法对效率增进作用品体体现
①、通过确认和维护人权,调动生产者积极性,增进生产力进步;
②、承认并保障人们物质利益,从而勉励人们为着物质利益而奋斗;
③、确认和保护产权关系,勉励人们为着效益目而占有、使用或转让财产;
④、确认、保护、创造最有效经济运营模式,使之容纳更多生产力;
⑤、承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解放和发展科学技术。
13、法律与正义普通关系
(1)、正义对法律意义
第一,正义观念进步可以引起法律革新;
第二,正义是衡量法律优劣尺度和原则;
第三,正义观念可以引导法律朝正义方向发展。;
(2)法律对于正义作用
第一,分派权利以确立正义;
第二,惩罚罪恶以声张正义;
第三,补偿损失以恢复正义。
14、形式正义三种形态
形式正义作为一种多义词,在不同语境中代表不同语义。法律意义上形式正义至少存在三种形态,这是咱们经常使用形式正义所指含义:
第一,与社会正义相相应形式正义,即法律正义或制度正义;
第二,与详细正义或特殊正义相相应形式正义,即抽象正义;
第三,在法律体系中划分实质正义和形式正义话,前者指实体法上正义,立法上正义,即实体权利义务在立法上进行分派正义;后者指程序法上正义,即程序正义、诉讼正义,指法律合用或执法阶段正义,例如关于平等问题,所谓“法律上一律平等”是一种实质正义,所谓“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一种形式正义。
15、法创制特点
法创制具备如下特点:
①、性质:法创制既是国家一项专有活动,也是国家履行职能重要方式之一;
②、主体:法创制既涉及有有创制权国家机关进行法创制活动,也涉及经授权国家机关进行法创制活动;
③、方式:法创制既涉及制定活动,也涉及法修改、补充、废除和承认活动;
④、根据与规定:当代社会法创制活动是一种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活动。
16、法典编纂条件
法典编纂是一种法创制活动。它犹如创制一部新法律同样,需要具备一定条件才干进行。这些条件重要有:
①、在编纂法典之前,要有一定数量、同类规范性法律文献存在,并且这些规范性法律文献中某些或一某些已不能适应发展了社会情势和需要;
②、社会关系发展需要用统一法典来对每个权利主体行为进行规范和调节。
③、从事法典编纂工作人(立法者)具备编纂法典所需要基本立法技术。
④、要有编纂法典法定职权或授权,且应有较为完善不同于立法程序法典编纂程序。
17、法合用特点
职权法定性;程序法定性;裁决权威性。
18、法合用基本原则
司法法治原则;司法平等原则;司法权独立行使原则;司法责任原则。
19、法律推理特性
第一,它是法律合用中一种思维活动。
第二,以法律与事实为两个已知判断,即作为推理前提。
第三,运用各种科学办法和规则进行。
第四,其目是为法律合用结论提供合法理由。
第五,它是以法律为推理对象,一方面对法律进行推理、选取和辨别论证。
20、辩证推理特点
第一,辩证推理是法官面临两个或两个以上互相矛盾命题时所进行选取过程。
第二,辩证推理作用重要是为理解决因法律规定复杂性所引起疑难问题。
第三,辩证推理是法官主观辩证法对法律或案件客观事实辩证关系结识推出过程,它必要建立在事物辩证法客观基本之上。
第四,辩证推理是法官通过对详细事物矛盾运动研究而作较长复杂推出过程。
21、法律程序基本特性
一方面,法律程序是针对特定行为而作出规定;
第二,法律程序是由时间规定和空间规定构成,换言之,法律程序是以法定期间和法定空间方式作为基本要素;
第三,法律程序具备明显形式性;
第四,法律程序有明确法律根据,即程序法规范;
最后,法律程序是实体权利义务实现合法方式或必要条件。
22、法律程序是对法律行为作用
法律程序对法律行为作用方式可以用五个方面十个字表达:
第一,抑制。程序就是对恣意限制。限制方式是,通过程序时间、空间要素来克服和防止法律行为随意性和随机性。
第二,导向。通过程序时空要素来指引人们法律行为,是人们只要按照一定指向和原则按部就班,从而是行为在时间上得以延续,在空间上得以进行。
第三,缓和。程序是一种排气孔。
第四,分工。法律程序通过时空要素实现程序角色分派。
第五,感染。法律程序能使行为主体对程序所导致某种心理状态无意识服从。
23、法在市场经济中作用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营内在需要,法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以及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至少有着如下几种方面作用:
第一,保障作用。
第二,引导作用。
第三,服务作用。
第四,规制作用。
(详细展开参见课件中论述)
24、法与党政策区别。
第一,意志属性不同。法是国家意志体现,不容许有“内部法律”存在;党政策是全党意志集中,容许以“内部文献”形式存在。
第二,规范形式不同。法律必要具备高度明确性,都必要以规则为主;党政策则可以重要或完全由原则性规定构成,可以只规定行为方向而不规定行为详细规则。
第三,实行方式不同。法和党政策都可以靠宣教来实行。但是,当法实行受到阻碍时,可以用国家强制力对违法者予以民事、行政或刑事制裁,以保障法正常实行。如果党员违背了党政策,党领导机构不能直接予以法律制裁,而只能按党纪律予以处分。
第四,调节范畴不同。法律只调节那些比较重要社会关系;党政策所调节社会关系远比法律调节范畴辽阔,它对广大党员规定远比法律对公民规定要高,但它只对党员有约束力。
第五,稳定限度不同。法律具备较高稳定性,它应在较长时期内保持不变;政策则必要适应社会形势变化而随时调节,否则,便不能有效发挥指引作用。
25、科学对法影响
第一,法浮现自身就是人们结识自然、社会及人类自身科学
第二,法律观和法学理论受科学制约,因而法进步也受科学影响。
第三,科学知识丰富了法内容和依照。科学不断地发展,形成了大量科学知识,它们又被不断地运用到法律领域。
第四,法律办法论受科学制约和影响。
第五,科学是法重要价值原则。
26、法对科学技术作用
一、法能组织、管理和勉励科技活动
二、法对科技与人冲突关系起协调作用
三、法可以调节科技成果应用中产生利益关系。
27、国内法律老式有那些?
第一,人治主义老式。 第二,德治主义老式 第三,民本主义老式。
第四,泛刑主义老式。 第五,无讼主义老式。
28、社会控制三大规范体系
宗教观念体系;
法规范体系;
道德规范体系。
29、法定义是什么?
法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以权利义务为调节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调节行为关系规范体系,它是意志与规律结合,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手段,它应当是通过利益调节从而实现社会正义工具。
30、分析法本质。
法律意志性与规律性;法律是意志与规律结合。
法律阶级性与共同性;法律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手段。
法利益性与正义性;从应然意义上讲,法律是为实现社会正义而调节各种利益关系工具。
31、简述法特性。
调节行为关系规范。
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承认和解释。
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节机制。
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明行。
32、简述法律原则在法律实行过程中作用。
答:法律原则在法律实行过程中作用,总一句话是,通过指引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既能体现法律灵活性,又可以将法律合用者自由裁量权限制在必要范畴,保证法律统一性。
第一,指引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法律实行过程离不开法律合用者解释和推理。在这一过程中,法律原则为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提供了有效根据和指引作用。
第二,补充法律漏洞,强化法律调控能力。成文法律会有许多局限性,如文字模糊不清、条文互相冲突,法律规则合用导致成果非常不合理。而法律原则可以有助于克服成文法律局限性,体现法律灵活性,防止法律僵化。
第三,限定自由裁量权合理范畴。在法律合用过程中法律解释是不可避免,因而法律合用者
自由裁量权必不可少,但是对法律合用者这种自由又必要予以控制,否则很也许导致滥用,而
法律原则是对自由裁量权进行控制有效手段之一。法律合用者必要依照法律原则运用自由裁量
权。
33、阐述权利与义务关系。
答:(要点)①构造上有关关系;②数量上等值关系;③功能上互补关系;④价值意义上主次关系。
34、阐述资本主义国家两大法系区别。
答:资本主义国家法律制度可以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是承袭古罗马法老式,仿照《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样式而建立起来各国法律制度总称。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系和判例法系,是承袭英国中世纪法律老式(即以英国普通法为基本)而发展起来各国法律制度总称。
两者重要区别涉及如下几种方面:
第一,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具备制定法老式,制定法为其重要法律渊源,判例普通不被作为正式法律渊源(除行政案件外),对法院审判无约束力。而英美法系具备判例老式,判例法为其正式法律渊源,即上级法院判例对下级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有约束力。
第二,法律构造不同。大陆法系某些基本法律普通采用系统法典形式,而英美法系普通不倾向法典形式,其制定法普通是单行法律和法规。
第三,法官权限不同。大陆法系强调法官只能援用成文法中规定来审判案件,法官对成文法解释也需受成文法自身严格限制,故法官只能合用法律而不能创造法律。英美法系法官既可以援用成文法也可以援用已有判例来审判案件,并且,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运用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技术创造新判例,从而,法官不但合用法律,也在一定范畴内创造法律。
第四,诉讼程序不同。大陆法系倾向于职权主义,即法官在诉讼中起积极积极作用,英美法系倾向于当事人主义,即控辩双方对抗式辩论,法官作用是悲观中立。
此外,两大法系在法律分类、法律术语、法学教诲、司法人员录取和司法体制等方面,也有许多不同之处。
35、阐述国内当前法制改革内容。
法制改革内容非常广泛,涉及硬体和软体、表层和深层。就国内当前法制改革而言,最重要是政法体制改革、法律体系重构和法精神转换。
政法体制改革一方面是理顺各级党委与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关系,调节党政策与国家法律关系。另一方面是理顺立法、执法、司法等法律系统之间关系,以及各法律系统内部上下左右关系,大力改革法律机关设立、组织、管理和运营制度和程序。还要转变立法哲学,破除立法工作中那些明显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观念和习惯。
法律体系重构一方面是调节各法律部门在法律体系中地位和作用。当前,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秩序,应重新结识并调节公法与私法关系。从法律调节对象、办法和原则角度,可以看到法律的确有公法与私法之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强调公法与私法分离,有着多方面意义。一方面,公法与私法调节对象和范畴不同,通行原则不同,不能把公法领域强制性原则和办法合用于平等互利协商私法领域。另一方面,有助于明确私权独立地位、私人权利和义务协商性、以及私人权利不可侵犯性,以有效地保护法人和公民在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方面权利,调动社会活动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复次,有助于树立私法是公法以及整个法制真正法律基本观念。要实行法治,就必要注重私法建设,宏扬民法文化。
法律精神转换是法制改革最深层、最彻底方面,也是法律改革重心和难点。当代法精神是与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本质和规律相适应理性精神和价值原则,是改革开放时代精神折射。转换法精神就是要用权利本位与人文精神统合、契约自由与宏观调控统合、效率优先和社会公平统合、稳定和发展统合等精神要素取代筹划经济体制下形成法律观念和价值原则,就是要确立与筹划经济迥异新法律原则。
名词解释
1、法学:
咱们以为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它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各种科学活动及其结识成果总称。
2、法律现象:
所谓法律现象是指法律以及由法律引起有关各种社会现象。
3、法理学:
法理学是研究普通法律和法律现象之规律和原理理论学科。是关于法学普通理论、基本理论和办法论。
4、法学办法论
法学办法论就是由各种法学研究办法所构成办法体系以及对这一办法体系理论阐明。
5、阶级分析办法
阶级分析办法是用阶级和阶级斗争观点去观测和分析阶级社会中各种社会现象办法。
6、价值分析办法
价值分析办法是运用一定价值准则去评判、衡量各种社会现象并形成一定价值判断办法。
7、实证分析办法
实证分析办法是通过对经验事实观测和分析来建立和检查各种理论命题办法。
8、法
法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以权利义务为调节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调节行为关系规范体系,它是意志与规律结合,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手段,它应当是通过利益调节从而实现社会正义工具。
9、制定
制定是指国家机关通过立法活动产生新规范。
10、承认
承认是国家对既存行为规则予以承认,赋予法律效力。
11、法律解释
法律解释是指有权国家专门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依照一定原则与原则对法律字义与目所进行阐释。
12、法程序性
法程序性,即法律强制实行都是通过法定期间与法定空间上环节和方式而得以进行。
13、法要素
法要素是指构成法律系统所不可缺少各种基本因素或元素。
14、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是法律基本要素之一,是法律中明确赋予一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普通性规定。
15、法律规则逻辑构造
法律规则逻辑构造,指是一条完整法律规则是由哪些要素或成分所构成,这些要素或成分是以何种逻辑联系结为一种整体问题。
16、假定
假定是法律规则必要成分之一,是法律规则中关于合用该规则条件规定。也有学者称为“条件”或“条件假设”。
17、解决
解决也是法律规则必要成分之一,是法律规则关于行为模式规定,即法律关于容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和必要做什么规定。也有学者称为“行为模式”。
18、法律后果
法律后果也是法律规则必要成分之一,是法律规则中对遵守规则或违背规则行为予以必定或否定规定。有些学者也称为“后果归结”或“法律后果归结”。
19、权利规则
权利规则又称授权性规则,是规定人们可觉得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及可以规定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法律规则。
20、义务规则
义务规则是规定人们必要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法律规则。
21、复合规则
复合规则是指兼具授予权利和设定义务双重属性法律规则。
22、强行性规则
强行性规则是指所规定权利、义务具备绝对必定形式,不容许当事人之间互相合同或任何一方任意予以变更法律规则。
23、任意性规则
任意性规则是指所规定权利、义务具备相对必定形式,容许当事人之间互相合同或单方面予以变更法律规则。
24、拟定性规则
拟定性规则是明确地规定了行为罪责内容,不必再援用其她规则来拟定本规则内容法律规则。
25、委任性规则
委任性规则是没有明确地规定行为规则内容,而授权某一机构加以详细规定法律规则。
26、准用性规则
准用性规则是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内容,但明确指出可以援引其她规则来使本规则内容得以明确法律规则。
27、调节性规则
调节性规则是对已经存在各种行为方式进行评价,并通过授予权利或设定义务来调节有关行为法律规则。
28、构成性规则
构成性规则是以本规则产生为基本而导致某些行为方式浮现,并对其加以调节法律规则。
29、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本或本源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准则。
30、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是体现法律基本精神,在价值上比其她原则更为重要,在功能上比其她原则调节范畴更广法律原则。
31、详细原则
详细原则是以基本原则为基本,并在基本原则指引下合用于某一特定社会关系领域法律原则。
32、公理性原则
公理性原则是从社会关系本质中产生出来、得到社会广泛公认并被奉为法律之准则公理。
33、政策性原则
政策性原则是国家在管理社会事务过程中为实现某种长期、中期、或近期目的而作出政治决策。
34、实体性原则
实体性原则是直接涉及实体性权利、义务分派状态法律原则。
35、程序性原则
程序性原则是通过对法律活动程序进行调节而对实体性权利、义务产生间接影响法律原则。
36、法律概念
法律概念是法律要素之一,指是在法律上对各种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共同特性而形成权威性范畴。
37、法渊源
法渊源,也称“法源”、或“法律渊源”,是指那些具备法效力作用和意义法外在体现形式,因而也叫法形式。
38、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依照宪法和法律制定一种规范性文献,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39、部门规章
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在本部门权限内发布规范性法律文献。
40、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市和国务院批准较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合用于本辖区内规范性文献。
41、政府规章
政府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市和国务院批准较大市人民政府制定、合用于本辖区内规范性文献。
42、规范性法律文献规范化
规范性法律文献规范化,是指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有权制定规范性法律文献国家机关,对正在制定或拟议制定规范性法律文献,符合统一规范性规定,以使各规范性法律文献成为规格严整、和谐协调节体而进行各种活动。
43、法律汇编
法律汇编,又称法规汇编,是指将规范性法律文献按照一定目和原则进行排列汇编成册一项规范性法律文献系统化整顿归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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