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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4∕T 1953-2019 地面无机磨石材料应用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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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91.100.10 Q 09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 14/T 19532019 地面无机磨石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Grount Inorganic Grinding Materials 2019 - 12 - 01 发布 2020 - 02 - 01 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4/T 19532019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材料 . 2 5 无机磨石地面构造设计 . 3 6 无机磨石地面施工 . 5

2、 7 无机磨石地面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 . 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粒径试验方法 . 8 DB14/T 1953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西省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维克拓里地坪材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北大学、山西正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山西高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西长达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山西地坪分会、太原市建筑装饰协会地坪分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胜利、张波、张立捷、张乂、李迎春、高志松、薛美琴、魏源、蒋

3、瑞斌。 DB14/T 19532019 1 地面无机磨石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面无机磨石材料应用的术语和定义、 材料要求、 构造设计、 施工、 质量检验及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各类室内建筑装饰使用的无机磨石地面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 6003.1 试验筛技术要求和检验中第1部分: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 GB/T 6003.2 试验筛技术要求和检验中第2部

4、分:金属穿孔板试验筛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8076-2008 混凝土外加剂 GB/T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GB/T 13891 建筑饰面材料镜向光泽度测定方法 GB/T 14684-2011 建设用砂 GB 20472 硫铝酸盐水泥 GB/T 23439 混凝土膨胀剂 GB/T 50080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试验方法标准 GB 5020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T 50448-2015 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JGJ 63 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T 70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JC/T

5、 985 地面用水泥基自流平砂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无机磨石(inorganic grindstone) 以水泥为凝胶材料、以石英砂为主要骨料,掺入一定比例的混凝土外加剂,预制成干混砂浆,经加水机械搅拌,在施工现场泵送浇注、摊铺而成,表面经研磨抛光后呈现出骨料质感、光亮表观的建筑装饰材料。 3.2 DB14/T 19532019 2 渗透型液体硬化剂(osmotic liquid hardener) 是一种主动反应型活性化学共聚物, 能够有效地渗入水泥等无机材料的内部, 与其发生永久性的结晶化学反应,起到密封、硬化的作用,同时可增加水泥的硬度和强度的一种材料

6、。 3.3 界面砂浆(interface mortor) 以无机或有机胶凝材料拌合石英砂施工于地面基层与磨石材料之间,以改善基层表面粘接性能。 4 材料 4.1 原材料要求 4.1.1 水泥 水泥品种宜采用硫铝酸盐水泥,或者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不应使用火山灰质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水泥应符合GB 20472、GB 175的规定,放射性应满足GB 6566的要求。 4.1.2 骨料 应符合GB/T 14684-2011中I类砂的要求。 4.1.3 混凝土外加剂 应符合GB 8076、GB/T 23439的规定。放射性应满足GB 6566的要求。 4.1.4 水 应符合JGJ 63的规定

7、。 4.2 无机磨石材料技术要求 无机磨石材料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无机磨石材料主要性能指标 试验项目 技术指标 试验方法 凝结时间/min 初凝 120 JGJ/T 70 泌水率/% 0 GB/T 50080 粒径(2.5mm方孔筛筛余)/% 1.0% 本标准附录A 截锥流动度/mm 初始流动度 260 GB/T 50448-2015附录A 30min流动度保留值 230 拉伸粘结强度/MPa 1.5 JC/T 985 抗冲击性 无开裂或脱离底板 28d抗压强度/MPa 50.0 28d抗折强度/MPa 12.0 耐磨性/mm3 400 4.3 无机磨石材料进场检验要求 DB14

8、/T 19532019 3 4.3.1 无机磨石材料进场时应复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4.3.2 复验项目应按本标准中表 1 的全部项目进行检验。 4.3.3 无机磨石材料净含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随机抽取 40 袋 25 kg 包装的产品,总净含量不得少于 1000 kg; b) 其它包装形式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但净含量应符合本条中 a)的规定。 4.3.4 进场的无机磨石材料应查验和收存型式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4.3.5 出厂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其产品主要性能技术指标。 4.4 无机磨石材料检验批与取样要求 4.4.1 无机磨石材料每 2

9、00 t 应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200 t 的应按一个检验批计,每一检验批应为一个取样单位。 4.4.2 取样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GB/T 12573 执行,取样应有代表性,总量不得少于 25 kg。 4.4.3 样品应混合均匀,并用四分法将每一检验批取样量缩减至试验所需量的 2 倍。 4.4.4 每一检验批的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其中一份应按本标准 4.2 规定的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应保存至有效期,以备仲裁检验。 4.5 无机磨石材料包装、标志、产品说明书、合格证、运输与贮存要求 4.5.1 包装 无机磨石材料可以袋装或散装, 袋装无机磨石材料每袋净含量为25 kg, 且不

10、得少于标志质量的99%。其他包装形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但有关袋装质量要求,应符合上述规定。 4.5.2 标志 无机磨石材料包装袋上应清楚标明:产品名称、标准代号、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出厂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4.5.3 产品说明书及合格证 生产厂商应提供产品说明书及合格证, 产品说明书中应说明推荐的水料比、 性能要求及施工使用说明等相关内容。 4.5.4 运输与贮存 无机磨石材料在运输与贮存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产品自生产日期起计算,贮存期为3个月,过期应重新进行物理性能检验。 5 无机磨石地面构造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无机磨石材料用于地面装饰面层的厚度不得小于 10 m

11、m。 5.1.2 无机磨石地面强度等级不得低于 C35。 5.1.3 基层有坡度设计时,坡度小于或等于 1.5%的地面,可按产品说明书中推荐的水料比拌和无机磨石材料;坡度大于 1.5%但不超过 5%的地面,应在满足强度等级要求的情况下,调整无机磨石材料的水料比,增加流动度;坡度大于 5%的基层不宜使用无机磨石材料。 DB14/T 19532019 4 5.1.4 无机磨石地面分隔缝的设置应与基层的伸缩缝保持一致。 5.1.5 无机磨石材料应用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避免操作人员吸入粉尘和造成环境污染。 5.2 构造设计 5.2.1 构造组成 无机磨石地面的构造由基层、界面砂浆层、磨石层、硬化防污层构

12、成,如图1所示。 1-基层 2-界面砂浆层 3-磨石层 4-硬化防污层 图1 无机磨石地面构造图 5.2.2 基层要求与处理 5.2.2.1 基层要求 5.2.2.1.1 无机磨石地面施工前应按国家现行标准 GB 50209 进行基层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5.2.2.1.2 基层表面不得有起砂、空鼓、起壳、脱皮、疏松、油脂、灰尘、裂纹等缺陷。 5.2.2.1.3 基层平整度应用 2m 靠尺检查,平整度不应大于 0.25%。 5.2.2.1.4 基层混凝土层或水泥砂浆层应坚固密实。 当基层为混凝土时, 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 20 MPa;当基层为水泥砂浆时,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 15 MPa。

13、 5.2.2.1.5 楼地面与墙面交接部位、穿楼(地)的套管等细部构造处,应进行防护处理后再进行地面施工。 5.2.2.2 基层处理 5.2.2.2.1 当基层存在 0.2 mm 以上宽度裂缝时,宜先采用机械切割的方式将裂缝切成 20 深、20 宽的 V 形槽,然后用修补砂浆灌注、找平。 DB14/T 19532019 5 5.2.2.2.2 当混凝土基层的抗压强度小于 20 MPa 或水泥砂浆基层的抗压强度小于 15 MPa 时,应采取补强处理或重做基层。 5.2.2.2.3 当基层的空鼓面积大于 0.3 m2时,应拆除重做基层。 5.2.2.2.4 基层地面应采用抛丸机、铣刨机或界面砂浆进

14、行表面处理。 6 无机磨石地面施工 6.1 一般规定 6.1.1 无机磨石地面施工温度为 535,相对湿度不宜高于 80%。 6.1.2 无机磨石地面施工应在主体结构及地面基层施工验收完毕后进行。 6.1.3 无机磨石地面施工应采用专业机械自动混合泵送机、多功能研磨机、工业吸尘器等设备。 6.2 基本施工工序 6.2.1 无机磨石地面施工现场应封闭,严禁交叉作业。 6.2.2 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应包括平整度、强度、裂缝、空鼓等项目。 6.2.3 基层处理应根据检查结果,按照本标准第 5 章的处理方法进行。 6.2.4 应在处理好的基层上涂刷界面砂浆。 6.2.5 无机磨石材料的

15、搅拌、浇注应使用专用自动混合泵进行,浇筑前应进行分仓设置,浇注时应连续浇注。 6.2.6 无机磨石材料浇注厚度应使用专用齿刮板进行控制。 6.2.7 浆料摊平后,应采用消泡滚筒放气。 6.2.8 浇筑施工完成后,地面应在 4 小时后喷涂养护剂进行养护,48 小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6.2.9 浇筑完成 48 小时后,地面进行粗磨,宜采用研磨直径为 580 mm 以上的研磨机进行研磨,并配以工业吸尘器。用 100 目树脂干磨片以低速 500 转/分研磨至露出骨料,然后换 200 目树脂干磨片横竖交叉磨一遍,再换 400 目树脂干磨片横竖交叉磨一遍。 6.2.10 使用低压喷洒机喷洒渗透型液体硬

16、化剂,使表面持续 30 分钟可见液体。 6.2.11 表面可见液体吸收后, 进行精磨。 以 1000 转/分的研磨速度配 800 目树脂干磨片交叉研磨一遍,再以 1500 转/分的速度配 1500 目的树脂干磨片交叉研磨一遍。测其镜向光泽度应不低于 60 光泽单位,如达不到此值再重复操作一遍。 6.2.12 研磨结束后应进行保洁,用洗地机加清洁液全部清洗地面一遍,洗去施工中残留的污渍。 6.3 施工流程图 施工流程图见图2。 DB14/T 19532019 6 图2 施工流程图 7 无机磨石地面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 7.1 一般规定 7.1.1 无机磨石地面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17、GB 50209 的规定。 7.1.2 无机磨石地面工程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 50325 的规定。 7.1.3 无机磨石地面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批次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无机磨石地面工程应按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作为一个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 3 层作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3 层时,应按 3 层计。 b) 每个检验批应按自然间或标准间随机检验,抽查数量不应少于 3 间,不足 3 间时,应全数检查。走廊(过道)应以 10 延长米为 1 间,工业厂房(按单跨计)、礼堂、门厅应以两个轴线为 1 间计算。 c) 对于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每检验批应按自然间(或标准间)总数随

18、机检验,抽查数量不应少于 4 间,不足 4 间时,应全数检查。 7.2 检验项目 7.2.1 无机磨石地面工程质量主控项目的检验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DB14/T 19532019 7 表2 主控项目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外观 表面平整、密实、无明显裂纹、针孔等缺陷 距表面 1m 处垂直观察,至少 90%的表面无肉眼可见的缺陷 空鼓 每 20 地面,空鼓不得超过 1 处,每处空鼓面积不得大于 0.3m2 用小锤轻敲 面层厚度偏差/mm 1.0 沿长度和宽度方向,随机各抽取 20 个点,用精度 0.5mm 的钢直尺测量,取平均值 表面平整度/% 0.1 用 2m 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19、镜向光泽度 不低于 60 光泽单位 采用 60几何条件,按 GB/T 13891 规定进行 7.2.2 无机磨石地面工程质量一般项目的检验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3 一般项目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坡度 符合设计要求 用坡度尺测量 缝格平直/mm 2.0 拉 5m 线,用钢尺检查 接缝高低差/mm 1.0 用钢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7.3 验收 无机磨石地面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验收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 b) 主控项目必须全部合格; c) 一般项目最多只能有一项不合格,且不合格项不得影响使用功能; d) 施工方案和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e) 隐蔽工程施工质量记录应完整

20、。 A DB14/T 19532019 8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粒径试验方法 A.1 试样处理 将所取样品置于平板上,在自然状态下拌和均匀,并堆成厚度约为20 mm的圆饼,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圆饼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中对角线的2份重新拌匀,再堆成圆饼。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把样品缩分到1200 g为止。 A.2 试验环境及试验用筛 A.2.1 试验环境:试验室温度应保持在(205)。 A.2.2 试验用筛:应满足GB/T 6003.1和GB/T 6003.2中方孔试验筛的规定。 A.3 仪器设备 A.3.1 鼓风干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A.3.2 天平:称量1000

21、 g,感量1 g。 A.3.3 方孔筛:规格为4.75 mm,并附有筛盖和筛底。 A.3.4 摇筛机、搪瓷盘,毛刷等。 A.4 试验步骤 A.4.1 将缩分好的试验放在干燥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注:恒量是指连续两次称量的质量之差不大于1g。 A.4.2 称取试样500 g,精确至1 g。将2.5 mm方孔筛套于筛底上,并将试样倒入筛中,盖上筛盖,置于摇筛机上摇10 min。 A.4.3 称取筛余量,计算筛余百分率。 A.5 结果计算与评定 A.5.1 筛余百分率按式(A.1)进行计算: A=m/m0100 . (A.1) 式中: A筛余百分数,%; m筛余量,g; m0试样质量,g。 A.5.2 筛余百分率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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