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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01T1058—2018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运行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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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65.020.01B 00DB3301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DB 3301/T 10582018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运行指南2018-06-20 发布2018-07-20 实施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DB3301/T 10582018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杭州富阳山居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杭州富阳矮子鲜桃专业合作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建强、何叶丹、刘琦鑫。本标准不涉及任何专利。DB3301/T 105820181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运行指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办社原则、

2、设立登记、日常运行管理、经营服务、财务管理、长效机制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运行、服务与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从事同类、相关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依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按照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互助性经济组织。4办社原则4.1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办社基础,鼓励土地流转。农民自愿加入或退出合作社,不应改变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应损害农户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应改变农户的财产所有权。4.2坚持农民自愿和农民的主体地位。按照“民办、民管

3、、民受益”的要求依法办社,确保成员的合法权益,不得与民争利。4.3坚持以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为办社依托。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品,把更多的农户引入农业产业化经营中。4.4坚持以增加成员收入为办社宗旨。合作社应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严格利益分配机制,带动更多农民致富。5设立登记5.1设立条件设立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五名以上符合法定条件的社员;有符合章程规定的社员出资;有社员共同制定的章程,章程的制定及内容应符合 5.2 的要求;有合作社名称;DB3301/T 105820182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组织机构;有生产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服务条件。5.2章程应

4、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征求社员意见基础上,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实际,根据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制定合作社章程。合作社章程应载明下列事项:名称;住所;宗旨、原则;生产经营服务范围;入社、退社、除名的规定;社员权利、义务;注册资金、社员出资方式、出资额及退出、转让、继承的规定;盈余分配、债务承担的规定;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的规定;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终止事由、清算办法;章程修改程序;社员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5.3登记成立5.3.1合作社的设立登记以及分立、合并、终止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的规定。5.3.2按照中华

5、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规定登记取得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与监督。6日常运行管理6.1基本设施6.1.1具有明确的办公场所、基本的办公设施,在明显的位置挂有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名称的标志牌和各种相关的制度牌。6.1.2有为社员提供服务的场所和设施。6.2机构建设6.2.1建立健全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每个机构及成员都有明确的职责并公示上墙。6.2.2根据生产经营和管理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内部管理机构,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合作社可根据其生产经营需要,聘请专业人员进入理事会或内部管理班子,从事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6

6、.3制度建设DB3301/T 1058201836.3.1制度的制定应根据章程及合作社自身实际,依职权由合作社各级组织机构审议通过,并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办公场所上墙公示。6.3.2合作社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以下制度: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工作制度;监事会工作制度;议事规则制度;社员守则与奖惩制度;盈余分配制度资产财务管理制度;社务公开制度;生产管理制度;收购营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制度;社员认为有必要制定的制度。6.3.3各项制度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应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并结合实际适时修订完善。所有制度应装订归档。6.4社务管理6.4.1按照规定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每

7、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四分之一以上社员、三分之一以上社员代表、监事会(监事)提议或者理事会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6.4.2理事会应严格执行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日常工作,保障合作社正常运行,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理事会会议。6.4.3监事会(或监事)应监督理事会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日常工作情况。6.4.4应做好会议记录和参加会议的社员签字,归档保存。6.4.5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表决按规定及相关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社员(代表)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基本表决权总数的 20%。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8、6.4.6实行社务公开,每半年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社员有权按章程规定查阅合作社财务状况。6.5档案管理6.5.1配有专门档案柜,对档案实行集中管理,有专人负责档案保管和文档的传递。6.5.2归档的文件资料完整,照片、磁带、碟片等影像材料应注明内容、时间、地点及主要参加人员等,与书面材料分开存放。7经营服务7.1生产服务7.1.1应充分利用本社的生产设备、设施为社员提供服务。7.1.2应为社员提供品种选育服务;统一农资供应(统一农资供应比例不低于 60%);技能培训、技术指导等生产性服务。7.1.3应为社员组织开展统防统治服务,服务社员应不少于合作社全体社员的 60%。DB3301/T 1058

9、201847.1.4根据自身实际采用或制定完善统一的生产经营标准和产品标准,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包装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推行标准化生产。7.1.5根据实际需求,统一开展运输、储藏等服务。7.2销售服务7.2.1应开展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地方名牌、著名商标等认证认定工作,提升产品品牌和档次。7.2.2应与社员签订相关的产品收购销售协议。通过统一包装、统一品牌将收购的社员产品进行统一销售。销售后所得的利润应按照成员交易量进行二次返利。7.2.3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电子商务、实体分销、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业会展等多种方式拓展合作社农产品销售渠道。7.3救助服务7

10、.3.1对于社员发生如下情况的,应当开展救助:该社员或其家人发生死亡、伤残等重大意外事件;该社员系军属、五保户等特殊情况的;该社员基地遭遇自然灾害等情况;合作社社员大会认为有必要进行救助的其他情形。7.3.2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救助方式包括:资金救助:合作社可按照社员出资比例和盈余情况给与社员一定资金救助;生产救助:在需要对社员开展生产救助时,经该社员同意,合作社可将该社员的生产基地交由其他社员代为经营,对产品进行保护收购,所得利益返还该社员;其他:合作社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其他形式救助。8财务管理8.1财务建账8.1.1应当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11、)的规定,独立建账、独立核算。8.1.2聘请专职、兼职或代理的会计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财务人员应实行持证上岗,会计和出纳不得相互兼任,正副理事长、理事、监事及其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8.1.3规范财务报表,编制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收支明细表,编制成员权益变动表、成员账户和财务状况说明书等。8.1.4公章和财务章齐全,有专门开户行及账号。8.2社员账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为每个社员设立社员账户,并明确记载下列内容:社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社员的公积金份额;该社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该社员二次返利收益情况。8.3资金使用与分配DB3301/T 1058201858.3.1政

12、府扶持和其他组织、个人赠予合作社的资产,应当用于合作社的发展。国家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8.3.2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8.3.3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章程规定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8.3.4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按照下列规定返还或者分配给成员,具体分配办法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经成员大会决议确定: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社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

13、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社员。8.3.5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或者被依法解散的,合作社应当成立清算小组,对其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社员,处置办法由国务院规定。8.4财务公开8.4.1合作社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于成员大会召开的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8.4.2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等。8.5财务监督8.5.1由执行监

14、事或者监事会负责对本社财务进行监督和内部审计,监督和审计结果应当向社员大会报告。8.5.2社员大会可以决定委托审计机构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8.5.3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每年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9长效机制9.1信用建设9.1.1按时参加工商年度报告。9.1.2应自觉开展信用建设,参与信用评价。9.1.3注重“重合同,守信用”,强化管理,依法经营。9.2文化建设9.2.1弘扬合作社互助、合作、民主、平等的理念,培养社员的合作意识、互助意识、民主意识,促进农村民主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9.2.2倡导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形成礼让宽容、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的人际关系。9.2.3建设丰富多彩的组织文化,为社员提供文娱、信息、科技等综合文化服务。9.2.4积极引进高素质文化人才,壮大合作社文化人才队伍,优化结构,提升能力。9.3能力建设9.3.1加强合作社经营管理和生产技术人才队伍建设。DB3301/T 1058201869.3.2提倡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创新合作社生产经营机制。9.3.3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开展技术研发、试验、示范和推广等合作,积极引进适宜的新品种、新技术,开展农作制度创新。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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