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惩罚教育的必要性与实施论文摘要:中小学教育过程中的惩罚教育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敬畏心理。教育的根本是教人如何做人,惩罚教育与素质教育并不矛盾,两者相辅相成才能真正实现育人的根本。惩罚教育不是简单的“打”“骂”,必须要有一整套具体细致的规范和科学合理的操作流程,科学的惩罚教育体现的是育人的目的而不是惩罚的目的。关键词:必要 借鉴 原则 相辅相成一:惩罚教育的必要性不知何时起教育拉起了“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大旗,而这也成为了学生逃避惩罚的“官方”保护,体罚和惩罚并不是同一概念,但因为没有明确的规定,因而在实际中学生和老师也都模糊了两者的界限。学生因此要挟了教育,老师也因此束缚了手脚,教
2、育过程中缺乏了必要的惩罚,教育因此失去了威信。而在现实生活中,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教育过程中缺乏了惩罚,学生也就缺少了责任意识和敬畏心理的培养。而教育的本质是育人,育人首先应该是培养人的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其次才是教会其生存之道即技能。所以我认为,在我们今天大力提倡素质教育同时必须要有惩罚教育的相辅相成,才能真正实现育人的根本。可能在我们感觉中,美国的教育是十分的宽松和自由,也是绝对人性化的,是不存在任何惩罚或体罚的,但事实是美国的中小学都有着十分严格的校规校纪,对学生的惩罚在我们看来有可能是简单、粗暴甚至是不惜伤害孩子的自尊和人格的。我们的理念是,“在学生犯错误的内在念
3、头刚刚萌芽,但还未变成外在的行为之前,就要及时的加以制止。”而学生真正的犯错误了,我们则又以说服教育为主,做学生大量的思想工作,望其能幡然悔悟,迷途知返,而美国的教育理念是,“允许孩子在走上社会以前有犯错误的经历,有了这种“自己教育自己”的经历,才有可能在将来不犯或少犯错误。”所以美国中小学对犯错误学生的处罚几乎是不近人情的,白纸黑字,明明白白,该怎么就怎么,理解也好不理解也好,犯错误的学生都必须接受学校无情的惩罚,严重的甚至会被学校告上法庭。美国的中小学会在学年开始时,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文字的形式发给所有的学生和家长,这些信息包括学生在校的何种行为将遭到被暂时禁止上学甚至开除的处罚,以及
4、其他的纪律条例。举几个在我们看来是体罚或是变相体罚学生的例子,在美国的中小学都有“stand on the wall”的规定,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站墙根”,再比如说,美国的中小学周六周日也是不允许上课的,但犯错误的学生会被罚周末到校重新学习。就这两项简单的惩罚措施,在我们今天的教育过程中都有可能被说成是“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再举个我们看来有辱学生自尊和人格的例子,上课时有几个小朋友不停讲话,而老师的惩罚就是不给吃午点(应该不是午餐),看着其他小朋友在吃东西而自己没得吃,这样的惩罚也许过于残忍了。我并不主张这种缺乏人性的惩罚,我只是觉得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必须要有相应的惩罚。但我们今天所提倡的“严
5、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严重的束缚了老师的手脚,老师本着颗教育学生的真心,但却会一不小心就被扣上种种“罪名”,于是乎老师为了自保,往往对学生的违纪行为睁只眼闭只眼,能管则管不能管就两眼一抹黑,当作什么都没看见。这不能归咎老师缺乏责任心,相反我到认为是我们对教育过程中出现的偏失行为矫枉过正,学校和老师缺乏了对学生必要的惩罚措施,学校和老师在整个教育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学校教育也越来越流于形式和表面。不是老师不想管而是老师不敢管,因为“变相”体罚的概念太宽泛,教育的威严已几乎荡然无存。中国青年教育研究中心的孙晓云就曾经说过“从表面上看无批评的教育颇具有人文色彩,而实质上是教育的无知,批评教育
6、是人生中不可或缺的营养,对于生活在娇宠中的独生子女来说,无惩戒的教育是让他们在危险前信马由缰。”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也曾指出“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坚强的性格,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和人的尊严感,能培养学生抵抗引诱和战胜引诱的能力”。我们的教育需要惩罚,这是社会的需要,也是教育真正得以实现其根本目的的必要措施。二:惩罚教育细则的制定也许我们已经意识到缺乏惩罚教育的不合理性,因而国家教育部在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第十六条上又特别规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但问题是什么是“适当的方式”?“批评教育的权利”又包含哪些具体的权利?
7、在宏观层面上我们对中小学教育有了法律的规定,但在具体的教育教学方法上又缺乏详细而完备的法律法规,我们对学生的权利予以了法律的保护,但对老师和学校的教育却加以了种种限制,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教师对学生碰不得也讲不得,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师还能用什么方法来惩罚学生?还能用什么方法来教育学生?难道我们对学生只能是说服教育吗?但是,对于受教育者采用说教的方式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受教育者已经懂得并且能够做到用理性来指导他的行为,用灵魂对于错误的忏悔来修正他的行为,在这个条件之下,理性的说服才会使受教育者产生期望的教育效果。就算是佛,普渡众生也只能渡有佛缘的人 !因此我认为,我们今天不应该
8、是再在讨论,教育要不要惩罚的问题,而是应该讨论,怎样才能制定详细完备而又具有可操作性的惩罚细则问题。这样的条规和章程由国家统一制定,显然会忽略了地方经济和文化的差异,因此我个人认为校规校纪的制定必须符合当地的民风、民俗以及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形势。我认为各地区中小学可以根据当地的经济、文化及民俗,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集合社会相关人士(可以包括政府部门、司法部门、教育部门以及学生家长代表),共同制定详细的地方校纪校规,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的监督。这样既可以保证制定的校纪校规更科学更合理,也可以使学校教育与社会监督形成有效的合力,可以让学生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都能受到较好的监督。同时也因校纪校规的公
9、开化、制度化,从而可以减少学校和老师在处理学生问题时的压力和阻碍,也可以避免某些学生因为特殊的“背景”而逃避惩罚,最大可能的保证了惩罚的公平、公正。在现实教育教学工作中,我们往往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学生家长为了表示对学校和老师教育的支持,总会说“孩子不听话,调皮,违反纪律,你该打的打该罚的罚,我们绝对支持。”但当你真正惩罚了他的孩子,他又会首先站出来充当保护伞,甚至会动用方方面面的关系给你施加压力,实在不行就到学校“无理取闹”、“撒泼耍横”。所以校规校纪的制定和实施一定要公开透明、公正合理,有依有据。美国中小学的规章制度在开学时就人手一册,该惩该罚一条条白纸黑字明明白白写在那,理解也好不理解也
10、好,愿意也好不愿意也好,学生都必须为自己所犯的错误承担相应的惩罚,既没有争辩的余地,也没有细致耐心的思想政治教育,有的只是按章执行。制定详细而完备的“地区中小学学生问题处理细则”,是我们有力推行惩罚教育的前提条件,没有这样的细则,我们在实施过程中又会处于被动地位。所以我个人认为,真正的素质教育不能只是爱的教育,还必须要有纪律观念的教育和责任意识的教育,必要的惩罚教育才能保证素质教育的真正实现。三:惩罚教育实施的要点(一) 设有专门的实施惩罚的部门在无明确法规法纪的情况下,老师对学生实施的惩罚往往会招致学生对老师个人的怨恨。但在有明确法规法纪的情况下,也要尽可能的避免这一点,美国中小学的体罚细则
11、中就有这么一条“刚刚与要受罚的学生发生过冲突的老师不得实施体罚”,我认为这样的规定有三点好处,第一可以避免因老师的个人情绪,而把体罚变成了对学生发泄自己愤怒的行为。第二可以避免老师与学生直接的直接冲突,老师本人可以退居到法纪法规的后面而受到保护。第三可以让学生意识到,他接受的惩罚是制度施与的而不是老师个体施与的,这样的惩罚是因自己的过错而必须承担的后果。因而惩罚不应当由老师个体来实施,而是应该有一个相应的部门来按章办事。在法国有班级理事会,在澳洲有警戒室,在美国有校长办,校长办里面有个校长助理就是专门负责处理学生违纪事件的。在我国的中小学也都设有“政教处”之类的部门,也是专门处理学生事件的,但
12、其威信也因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而渐渐消失殆尽。(对违纪学生的处理,无非是苦口婆心的说教,要么就是写检查,要么就是最后公布处分。学生心中没有敬畏,你再多的说教与他何干?写检查、受处分也就是个形式,能对没有敬畏心理的学生产生多大的约束?)(二) 借鉴国外惩罚教育的原则1、最后使用原则:对学生实施体罚必须是在其他方法无效的情况下才实施。2、避让原则:与受罚学生刚发生冲突的教师不得实施体罚,以免造成受罚学生对当事教师的怨恨,并使学生体会法制的神圣与尊严。3、合理适度原则:对学生实施体罚要考虑到学生的性别、年龄、及身体状况等特征,区别对待。学生受罚的程度也要与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及严重程度相一致
13、。4、制度化原则:体罚学生一定要避免随意性,因此必须要有详细而严密的制度,这些制度应具体规定违犯了哪些纪律要受到体罚?受到怎样的体罚?由谁来实施体罚?使用什么样的器具?等等。并且要让每一个学生都熟识这些规定。5、选择替代原则:在学生因违纪应该受到体罚时,学生有权选择替代处罚种类,如扫地,为学校或他人做好事等。这一条与最后使用原则是一脉相承的。6、情绪缓冲原则:对学生实施体罚之前要有一个过程,使学生既有一个心理准备和释放情绪的过程,这不仅使学生能对体罚产生认同,同时也体会制度的神圣与尊严。如韩国的模拟法庭的宣判过程。7、尊重与保护学生原则:体罚学生也要体现对学生的尊重,学生虽然违犯了纪律要受到体
14、罚,但他的人格尊严应该得到尊重,同时体罚学生也是为了教育学生,是为了学生的未来,也是对学生的一种爱的表现,所以又必须保护学生,避免体罚伤害了学生。(三)国外一些国家的做法美国:在美国一些地方,如果学生不努力读书,要判刑入狱,曾有7名学生因学业成绩差,被判刑坐牢两个月。同样是在美国,学生如果将学校认为不宜带进的东西带进学校内,学校将一律没收,并且不再还给学生。美国教师的惩戒权包括:言语责备、剥夺某种特权、留校、惩戒性转学、短期停学、开除。 瑞士:对学生要求很严格,如果有人无故旷课,瑞士法院就要对他提出诉讼,因为学习是学生应尽的义务。对旷课的学生,一般都要处以罚款。 法国:中学对学习极差的学生,经
15、班级理事会(成员由校长、教务长和该班所有任课老师组成)决定可给予留级处分;犯了严重错误的会受到开除处分;对于打架斗殴、迟到、旷课等小错误,犯错者将受到节假日必须到学校反省补课或做作业的处罚。 英国:教师的惩戒权包括:罚写作文、周末不让回家、让校长惩戒、停学。 英国中小学生如无故旷课,不仅会受到严厉批评,还将对其父母处以5000英镑以下的罚款。教师体罚学生方面,一些地方教育部门规定了具体的要求。例:用鞭子或皮带必须是经过认可的标准,必须备有惩罚记录,年龄在8岁以下的儿童禁止体罚,打手心时每双手不得超过三下,鞭打男生臀部不得超过六下等。最近又专门制定法律,允许教师以身体接触的方式去惩罚学生。 新加
16、坡:根据新加坡关于体罚学生的指导原则规定,在辅导、留校的惩戒方式不能奏效后,校长、副校长和纪律事务长有权用藤条对违规学生进行体罚,但对象限于男生,部位限于手心和屁股,必须有见证人在场,体罚后写成书面报告,并立刻通知家长。 澳大利亚:在澳洲,有一些公立学校设立了警戒室,学生违反了校规校纪,会被叫到警戒室,由专门的教师依照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惩戒,或者被送到农场从事体力劳动,最严重的是开除,如果再不起作用,就会被送到特殊学校。惩罚教育实施过程中的理性化,制度化,具体化,是保证惩罚教育收到真正效果的重要前提。所以在实施过程中,还必须本着实践理论再实践再理论再再实践的科学方法,只有在不断的实践中、
17、不断的修正中,我们才能找到一条真正符合自己的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素质教育与教育过程采取必要的惩罚并不矛盾,相反我认为两者的目标趋于一致,都是为了培养合格的人。素质教育我认为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对受教育者,二是对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而言,是要通过教育使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都能得到良好的教育并得到提升,使其心智从不成熟到成熟,从感性到理性。而在教育过程中,方法则不应过于强调一面而否定另一面,即只可赏识教育不可惩罚教育。把赏识教育和惩罚教育的有效结合才能培养出社会所要求的真正有素质的公民。其次对教育者而言,素质教育也要求教育者本身素质的提升,要能跟随社会发展的潮流,抛弃古老的、落后的、粗暴的、野蛮的教育方式,采取人性的、科学的、理性的教育方式,才能真正做到将惩罚教育与素质教育的有效结合。参考书籍:2010-8-01 中国人民出版社 美式校园:素质教育在美国作者黄全愈参考文章:2012-1-19 普通教师岗位提高培训 教育需要体罚 作者 江小红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