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关于加强自习纪律的若干规定
(征求意见稿)
1、加强早晚自习时间打扫清洁区的学生的管理,各班要根据本班清洁区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学生打扫清洁区的时间、人数和工具,不能出现“磨洋工”现象,各年级、各值日组要加强检查,发现“磨洋工”现象要及时指出并通报相关班级。
2、体育班学生晚6:30之前要进入教室,做好上课、上自习的准备,不能在教室内吃东西,各年级、各值日组要加强检查,任课教师、班主任要加强考勤,非体育班的体育生也要在晚上6:30之前进入教室,班主任加强跟踪管理,晚上6:30以后门卫将登记迟到学生并记入班务考评。
3、艺术类(含特殊专业)学生晚自习时间、要求与文化班学生的时间、要求一致。
4、高三艺术类(含特殊专业)学生集训时实行下列作息时间表:早自习7:10以后、7:30之前到达集训教室,中午2:00以后、2:20之前到达集训教室,晚上6:00之前到达集训教室,晚上9:50放学,课间休息要与学校作息时间一致,不能影响其他班级正常学习秩序。艺术中心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要加强跟踪管理。
5、晚上上课的教师不能用扩音器、不要组织学生讨论,更不能开展影响其他班级学生上自习的活动。
6、基础年级值日老师要有管理责任楼层的意识(不能只管本班),要按年级要求坐在所负责楼层的走廊,维持好本楼层的纪律,值日干部和值日年级委要加强对值日班主任的到位、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7、从本周开始,各值日年级委组织本年级值日班主任检查晚自习迟到学生(至少检查一节自习)、自习期间走动学生,并做好登记,纳入班务考评。
8、晚自习下班教师要要求学生自习期间保持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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