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明永乡中心学校食堂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6068065 上传时间:2024-11-27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5.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明永乡中心学校食堂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明永乡中心学校食堂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明永乡中心学校食堂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08-9-19 9:57:53   访问次数:227       第一条:学校食堂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搞好食堂工作,使广大师生安全用餐,吃饱吃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食堂实行自主经营,工资自负,盈利分成的原则,,面向师生,优质服务,公平竞争。 第三条:学校向经营者提供的设施和条件:  食堂经营场所、厨房设备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1、学校享有对经营者的监督权、管理权、裁决权。 2、学校委托总务处、膳管会负责整个食堂管理工作。学校成立食堂卫生、价格监督管理小组,总务处、膳管会专人具体负责对经营者进行监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核算,提出改进要求。校安全领导小组为食堂安全领导和监督机构。 3、经营者有经营管理权、用人权(组织队伍、辞退或补招从业人员必须报学校总务处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 4、经营者享有学校提供的场所和设施的使用权,但必须自觉维护。遗失照价赔偿,损坏负责修理或由学校统一修理,修理费用从押金中扣除,不得以任何借口不赔、不修。水、电及其他未提供的设施均由经营者自理。 5、经营者必须以方便师生生活为宗旨,以微利经营为原则,出售饭菜必须货真价实。经营过程中必须服从校方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改进调整。饭菜价格应严格按照校方商定的价格销售,不得擅自提价。 6、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到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 7、 经营者负担自己的电费,不再向学校交纳房屋使用租金和承包款。学校根据经营者的业绩,分别按10%、11%、12%从月销售额中适当提成,将其作为学校教师福利发放经费。 9、禁止使用现金,统一使用一卡通。 10、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设有学生举报投诉信箱,若发现一例举报投诉,提成将增加0.1个百分点进行经济处罚。 11、卫生要求: (1)学校设立食堂卫生价格检查情况公布栏,接受师生监督。每次就餐后,经营者要对食堂进行全面清扫,保持食堂经常性的卫生。灶间做到地面干净无积水,桌面、砧板干净无灰尘,水沟畅通,水槽无积物,炉台上无油垢,磁砖面经常保持清洁明亮。餐厅应该做到桌面无残留物、无油垢;地面无污垢积水;洗碗槽无污垢积物。 (2)厨房用具、餐具使用后,乙方必须及时清洗、消毒,生、熟用具要分开;餐具必须每餐消毒。 (3)不能出售劣质、腐烂、有毒食品,由此造成的损失及一切后果均由承包经营者承担; (4)全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必须统一着装,注重自身卫生,按要求定期进行体格检查,不合格者学校有权辞退;经营者聘用的外地合同工必须持有四证(身份证、外地务工证明、计划生育证、健康证),凡聘用人员应签订用工合同,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做到人员稳定;如发生纠纷,由经营者负责解决,校方概不负责。 (5)炊事员在校内不准抽烟,上岗时不准谈笑风生,不准用手拿熟食,不准戴戒指、手链、手镯等; (6)食堂应做到无蚊、无蝇、无鼠、无蟑; (7)经营者必须向大宗货物供应商索取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资料并向学校总务处提供资料备案。 12、安全保卫: (1)    人离食堂,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2)    人离灶应随手关好天燃气阀门,人离锅炉房应关好锅炉门; (3)    安排人员晚上、节假日在食堂值班; (4)    维护保养好校方提供的设备和设施; (5)    必须注意安全,规范操作,严防造成触电、煤气中毒、蒸气爆炸等恶性事件,由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经营方负责。 13、就餐师生对食堂满意率不低于75%。 五、考核办法: 发包方对承包方经营管理的监督权、检查、经济处罚权。具体处罚如下: ⑴发生安全事故,如火灾、爆炸、停电、失窃等人身和财产损失由承包方全额赔偿; ⑵ 承包方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以卫生监督部门认定为准),处伍仟元整(5000元)以上的罚款(不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生重大中毒事故除处罚和承担法律责任外,收回承包权,没收当月销售额。 ⑶为防止承包方擅自提价,招标方将派员不定期抽查,发现超过合同约定的利润率,招标方有权没收超过部分并处伍佰元整(500元)罚款; ⑸承包方必须按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售餐,提前或推迟时间售餐,每次罚款100元,并开足开齐售餐窗口, ⑹使用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产地厂名、无食品合格标志或伪劣、变质商品每次罚款贰佰元(200元)并立即销毁;发现后继续使用罚款壹仟元(1000元)并立即销毁; ⑺聘用身体不健康,年龄男性超过60岁,女性超过55岁,每人每次罚伍拾元(50元)并立即辞退。不按《劳动法》规定发放工资,造成食堂工作人员不安定、上访、信访等情况,每次罚款壹仟元整(1000元)。 ⑻一学期被工商、卫生部门行政处罚三次以上者,招标方有权收回承包权并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⑼一学期私自停业三天以上或转包他人,招标方有权收回承包权并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⑽就餐师生对食堂期满意率测评低于75%,招标方有权收回承包权并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⑾学校组织的会议或学习无故缺席;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抽烟;无故不使用IC卡;工作人员无健康证;工作人员上岗不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上岗前不洗手、不消毒;冰箱放食品生、熟不分;用手直接抓直接入口的食品;蔬菜先切后洗;砧板不清洁、不消毒;出售隔日剩菜剩饭;厨房、餐厅地面不整洁;学生餐厅使用一次性卫生筷、塑料饭盒等每项每次处罚壹佰元整(100元)。 第六条 承包期限 1、承包食堂期限为一学年,中途不得退包;如一定要退包,学校按承包方违约处理。 2、一年后对经营者的师生满意率、就餐率等指标进行考核,如考核未达标者,将不参加续包,所有自备设施自行处理,学校不负责消化。若续包另行签约。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08年8月起实行。                                     明永乡中心学校                                    二00八年八月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小学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