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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政策解读.docx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6061970 上传时间:2024-11-26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29.6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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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背景介绍及主要政策解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省财政厅金融处副处长 张 黎二OO年五月二十二日一、试点的背景全国试点目的l 逐步改变农业生产“靠天吃饭”局面l 织就农业生产与农民生活“风险保障网”l 进一步支持“三农”l 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会议多次要求2007年全国试点情况财政部安排补贴资金10亿元,在四川、江苏、湖南、吉林、新疆、内蒙6省(区)试点试点要求l 玉米、水稻、大豆、小麦、棉花5种大宗农作物l 农户、保险机构、财政等有关各方自主自愿l 保费补贴引导,市场运作为主l 中央财政(25%)、省财政(25%)、农户和有关各方共同负担(市县财政、龙头企业等)l

2、 要求主要作物连片种植、农业保险有一定基础、地方财政已提供补贴的农业大省试点结果除吉林省因连年严重灾害发生超赔外,另外五省(区)收大于赔,经营正常2008年全国试点政策在总结去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财政部制定下发了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0826号)和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0827号)基本原则l 政府引导:通过保费补贴,引导多方投入l 市场运作:市场化经营,市场手段防范化解风险l 自主自愿:地方政府(包括财政)、农户(龙头 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保险公司等有关参与各方l 协同推进:补贴政策与其他支农惠农政策结合 财政、农业、宣传、水利、气象等有关部门

3、协作主要政策调整l 增加补贴试点险种种植业:玉米、水稻、小麦、大豆、棉花,(新增)花生、油菜养殖业:能繁母猪,(新增)奶牛l 提高中央财政补贴比例 种植业:由25%提高到35% 养殖业:能繁母猪50%,奶牛30%l 扩大补贴试点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向财政部自主申报财政部综合比较评定16个省份和新疆建设兵团、中央直属垦区l 建立巨灾风险准备种植业按保费收入25%提取巨灾风险准备金鼓励保险公司利用再保险手段化解风险我省的准备l 去年以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志刚多次指示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安徽保监局、省农委、保险公司研究l 五单位先后赴上海、江苏、四川、吉林、湖南等省、市学习考察,开展专

4、题研究l 去年底,我厅向财政部申请列入今年试点l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王金山书记、王三运省长、孙志刚常务副省长再次向财政部要求l 3月底,财政部批准我省试点申请l 4月3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4月底以皖政200842号文下发l 5月12日下午,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二、省政府实施意见主要政策解读我省试点的意义l 化解农业生产风险l 促进现代农业发展l 转变政府支农方式l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试点基本原则l 政府引导l 市场运作 l 自主自愿l 协同推进 补贴试点品种种植业水稻、小麦、玉米、油菜、棉花养殖业能繁母猪、奶牛其他鼓励各地开展其他

5、种、养品种试点条件:l 符合我省农业产业政策导向l 当地农业生产特色品种l 结合本地财力状况l 补贴由试点地区自行负担保费负担确定依据l 财政部26号、27号两个办法规定l 补贴品种比较效益(种植业低、养殖业高)l 农户支付能力和投保意愿l 我省各级财政实际区别险种差异化负担种植业:中央财政35%、省财政25%、市县财政20%、投保人20%养殖业:奶牛,中央财政30%、省财政21%、市县财政9%、投保人40%;能繁母猪,原政策不变(注:中央财政50%、省财政21%、市县财政9%、投保人20%)其他政策l 市、县财政分担比例由各地自定l 有条件的市县可适当提高财政补贴比例l 市县保费补贴不到位,

6、中央和省财政不予补贴l 各地开展其他种、养品种试点,补贴自行负担保险责任、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总的原则广覆盖、低保障依据和目的l 与建立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制度思路相统一l 防范农业生产主要风险l 具有可保性,防范道德风险和逆选择(注:农户选择高风险田块或品种投保,低风险的不投保;或保险公司选择低风险田块或品种承保,高风险的不承保)l 保证覆盖面,满足大数法则(面积越大、风险越小)l 保证灾后恢复生产l 各级财政承受能力保险责任种植业: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雨、洪、涝、风、雹、冻、病、虫等造成的减产、绝收养殖业: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强制捕杀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注:能繁母猪繁育期

7、、奶牛产奶期)保险金额种植业: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注:种子、 化肥、农药、灌溉、机耕和地膜成本,不含人力成本),水稻300元/亩、小麦260元/亩、玉米240元/亩、油菜260元/亩、棉花300元/亩养殖业:投保个体生理价值(注:包括购买成本和饲养成本,一般为市场价格的70%),能繁母猪1000元/头、奶牛不超过6000元/头其 他:高于全省标准部分的保费补贴,中央和省财政不补贴保险费率确定依据:l 承担的保险责任、保险金额l 保险标的多年平均损失率l 参照试点省份的保险费率具体费率:水稻5%、小麦4%、玉米5%、油菜4%、棉花5%、能繁母猪6%、奶牛8%保险模式的选择遵循的原则l

8、政府干预与市场运作相结合l 调动保险公司积极性l 农户的保险意愿l 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具体模式种植业: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联办,风险共担养殖业:保险公司自营,风险自担。对投保人赔付理赔服务保护农户利益,重约守信,严格按照合同,及时足额赔付理赔方法种植业:根据作物不同生长期,分段比例赔付养殖业:投保个体死亡时赔付赔付金额累计赔付金额不超过保险金额赔付责任l 当年保险赔款在当年保费收入1倍以内的,由经办保险机构承担赔付责任l 当年保险赔款在当年保费收入1倍以上的,由经办保险机构与市县政府共同承担(注:各市与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承保协议时,应当商定双方的超赔责任承担比例)l 如全市发生整体绝收,专题报省政府

9、研究l 保险经办机构和市县政府已支付的超赔资金,可从以后年度保费结余中逐年返还三、配套制度、办法解读 配套制度、办法l 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厅发)l 保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厅发)l 试点单位申报审批办法(以下农险办发)l 保险经办机构招标管理办法l 保险理赔管理暂行办法l 保险理赔试行标准 前4个已出台,后2个近期出台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预算编制编制原则:l 本级保费补贴列入同级财政预算l 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l 上级财政监督下级编制流程:l 市、县财政应根据试点险种预计投保面(数)、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费补贴比例,测算各级财政应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数额,编制保费补贴年度计划l

10、 市级财政审核汇总所辖县级财政保费补贴年度计划,于每年8月15日前向省财政提出下年度保费补贴预算申请l 省财政审核后,安排省级下年度保费补贴资金预算,并向财政部申请下年度中央财政应承担的保费补贴。l 省农垦集团的保费补贴资金,按现行预算体制由省财政负担,列省农垦部门预算,直接拨付到保险经办机构预算执行资金拨付:l 保费补贴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l 以市为核算单位,县(区)财政保费补贴上缴市;在确认市、县财政承担的补贴资金全部到位后,中央、省保费补贴资金和预算指标下到市l 各级财政保费补贴全部划转到市财政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由市财政统一办理与保险经办机构的结算 原因:l 以市为单位试点与核算

11、,比较便利l 中央和省财政为地方财政配套,非下对上配套预算调整l 年度预算执行中,如投保数量超过预计,出现补贴资金不足时,市、县财政应追加预算,及时拨付,并向省财政申请l 省财政核实后,拨付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补贴结算l 市财政根据保险经办机构保费匹配申请和保险工作进度,及时将保费补贴资金到拨付到市级保险经办机构l 年终,对保费补贴资金据实结算。补贴资金未拨足的,市级财政须向保险经办机构足额拨付;补贴资金有结余的,保险经办机构须全额上缴市财政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在年终结算基础上,编制年度决算l 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补贴资金年终有结余的,如下年度继续纳入补贴地区,则抵减下年度预算;如

12、下年度不再纳入补贴地区,结余应全额返还监督管理l 保费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任何个人、部门不得转移、挤占、挪用l 政府及其部门在农业保险推广、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发生的费用,不得在保费补贴资金中列支l 财政部通过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对保费补贴资金支付情况进行动态监控l 省财政将不定期对保费补贴资金进行监督检查l 对试点情况不好的市县,省财政将向省领导小组建议取消该地区下一年度保费补贴试点资格,并通过预算扣回已拨付的保费补贴结余资金l 对骗取保费补贴资金的,省财政厅将责令其改正,扣回相应保费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试点资格或承保资格,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保险资金管理主要目的l

13、 保障资金运行安全l 建立巨灾风险防范制度l 实行一定层次的资金统筹种植业保险资金管理方式:l 专户储存l 单独核算l 封闭运作l 财政监督资金统筹:实行市级统筹、核算和风险控制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筹集与调剂:l 经办机构按照当年保费收入的25%提取l 年度保费在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和未决赔款准备后,结余全额转入巨灾风险准备金l 各市巨灾风险准备金的40%,上划省级保险经办机构开设的种植业保险巨灾调剂资金专用账户l 集中巨灾风险准备金支配权不变动用条件:l 当年种植业保险发生大面积灾害时l 经市级财政部门同意动用顺序:l 综合赔付率60%以上的,可以动用当年提取的巨灾风险准备金l 综合赔付率

14、100%以上的,可以动用巨灾风险准备金历年结余l 赔付资金仍不足的,可向省级保险经办机构和省财政申请使用巨灾调剂资金巨灾调剂资金偿还:l 3年内偿还l 以后年度种植业保险保费结余l 集中调剂的巨灾风险准备金l 按承保协议规定筹集的保险超赔资金养殖业保险管理方式:l 保险经办机构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有关规定管理l 保费盈余试点期间暂不作为利润分配,逐年滚存,以备大灾之年赔付试点地区申报选择申报原则 各市政府、省农垦集团自主自愿申报试点申报时间原定5月26日前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因抗震救灾等原因,延期到6月6日申报材料内容l 试点范围l 试点品种l 市县财政补贴分担比例l 联系机构及联系人

15、等评定依据l 全省农业产业政策导向l 申报试点材料l 申报试点单位积极性l 保费补贴落实情况审批程序l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选意见l 省领导小组集体审定l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批复保险经办机构选择选择方式公开招标选择2-3家,各市从中选择承办机构投标条件l 安徽省境内的保险机构l 具有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资质l 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其配套政策l 具备专门的技术人才和相关经营经验l 机构网络健全,能深入农村开展业务l 具备一定资金实力,能承受相应风险保险经办机构义务l 坚持社会效益优先l 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l 兼办种植、养殖业,种植业优先 l 帮助农户做好防灾防损工作l 履行保险合同,及时做好查勘、定损、理赔工作l 发生超赔,按协议规定及时足额筹集超赔资金l 定期报送农业保险统计数据和财务报告l 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的监督检查 保险经办机构监督管理l 保险经办机构可申请退出承办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经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向社会公布l 经核准退出的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具备在我省申请承办政策性农业保险资格l 退出后,其未结保险协议条款和应尽义务应当继续履行完毕,同时享有相应权益l 经办机构未履行规定义务,情节较轻的,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办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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