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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外部协调管理
一、外部协调管理范围
协调服务的质量是影响工期的重要因素之一,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对外协调服务,指总承包单位与业主、监理、政府部门和社会的协调,主要单位有业主、监理、质监站、安全监督站、公安交通部门、环卫部门、供电、供水部门、消防管理部等;由于是EPCIC总承包工程,施工与设计之间的协调属于内部协调,不属于外部协调范围。
只有搞好对外协调,才能够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避免因种种原因影响正常的施工生产。
项目协调工作主要依据国家和法律法规以及地方相应的法律法规,经过批准的本项目建设文件,包括工程设计审批文件、工程建设总体统筹控制计划,以及工程合同、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职能分工、项目管理流程等。
根据招标文件和工程内容,需要进行外部协调的范围如下:
1. 临时用地选址意见书
2. 建筑施工许可证
3. 临时性用地手续办理
4. 建筑消防许可证
5. 用水、电、信协议
6. 防雷、安全、环境保护、消防验收手续
7、特种设备、压力管道监督检验手续
8. 其它有关手续
二、对外协调管理的职责
1. 办理消防、安监、环保、职业卫生、规划、建设等项目报建、备案、审查、审批手续。
2. 办理开工报告等手续。
3. 办理消防、安监、环保、职业卫生三同时及规划、建设等验收手续。
4. 办理临时用地等手续;保证工程建设及时有效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完备用地手续;严格依据土地征用政策,合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确保工程按计划完工和为站场的提前开工提供用地保证。
5. EPCIC总承包商在业主协助下负责项目建设临时性用地、工程建设规划、消防等各项地方行政许可证办理工作,站场水、电、信、路等与地方连接工程的协调工作及在招标人的协助下办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其它资源需求及接口联络等工作。
6. 许可证办理工作中如出现EPCIC总承包商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业主相关部门反映,共同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达成协议反馈EPCIC总承包商,指导许可证办理工作。
三、与业主、监理之间的协调
1. 沟通协调计划
我公司首先对项目内外部相关方进行识别,制定全方位、全过程的沟通协调计划:
1.1 项目初期完善项目管理体系,编制施工执行计划、HSE管理计划、质量计划、人员和设备动迁计划、HSE和质量奖惩制度等各项管理和制度文件,明确管理理念,提高业主对项目按时保质完工的信心。
1.2 制定详细合理的项目计划和施工技术措施,明确各种设备、工艺等的施工方法,并及时报送业主、监理审批。
1.3 安排人员与业主、监理管理团队一起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尤其对P6软件施工进度计划、资源加载、关键设备吊装等进行全方位协商,共同确定、完善,使管理目标的一致性得以具体的体现。
1.4 加强服务业主的思想,在保证工程功能和质量的基础上适时主动为业主解决技术等问题,减少工程造价。
1.5 满足业主关于人力、机具方面的要求,响应业主关于HSSE、质量等方面管理制度。
1.6 自觉接受业主、监理的监督、指导,对项目管理或现场施工过程中业主提出的建议或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反馈,争取业主最大的满意度。
1.7 认真参加业主、监理组织的各种协调会、专题会,及时报送各类施工报表。
1.8 在进驻现场之前,我公司将对所有分配的工作办公区域及设施进行评估。如果遇到不明确的工作,立即通知业主、监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1.9 施工中由于其它方造成对工作产生的影响,如需采取措施将书面通报业主、监理。
2. 协调方法
1.1 程序文件、规章制度
业主、监理的程序文件、规章制度是现场协调的依据,我公司严格执行。
1.2 会议协调
可通过专业会协调,如项目协调会、装置项目部例会、工程进度计划控制例会、监理工作协调例会、HSE管理例会、QA/QC管理例会、技术专题会议、专题协调会等。
1.3 行政组织协调
主要按工程项目建设的决策、管理、执行层次及其职能分工进行协调,上级指导下级,下级对上级负责。
四、政府许可、批准、检查方案
政府许可是国家政府机构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所有参与单位的各种监督记录,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因此,EPCIC将对此予以足够的重视。
EPCIC将在整个政府审批过程中接受业主相关机构和人员的领导与监督,并对部分由业主完成的政府许可提供大力协助,所拟审批和检查表如下。
审批和检查表
序号
批准名称
授权人(法)
申报文件
审查/检查时间
1
施工规划许可证报审
规划局
1.申请表
2.土地使用证
3.地形图、平、立剖等
施工开始前
2
施工许可证报审
市建委
1.申请表
2.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督委托书
3.施工合同
4.承包商在当地建委的注册通知
施工开始前
3
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委托
国家或当地安全监
督检查代理机构
1.申请表
2.施工合同
3.承包商和分包商资质证明
4.安全手册及文件
5.安全组织机构图
施工开始前
4
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委托
国家或当地质量监督检查代理机构
1.申请表
2.施工合同
3.承包商和分包商资质证明
4.技术文件审批报告
施工开始前
5
消防系统安装许可
消防局
1.申请表
2.设计图纸
安装前
6
临时居民注册
公安局
1.身份证复印件
2.人员登记表
3.通过计生办的流动人口结婚证明
施工开始前
7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
技术质量监督局
1.申请表
2.安装计划和设计图纸
3.相关图纸的报审批复
压力管道安装前
8
特种作业的审批
技术质量监督局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施工/安装方案
3.相关图纸和文件
施工开始前
9
施工质量检查
质检站
1.施工工序检查程序
2.报验申请表
3.施工记录
施工过程中
10
消防设施安装检查
消防局
1.材料质量检查报告
2.施工记录
施工过程中
11
环保设施安装检查
环保局
1.材料质量检查报告
2.施工记录
施工过程中
12
安全设施施工检查
安全监督局
1.材料质量检查报告
2.施工记录
施工过程中
13
特种设备安装检查
技术质量监督局
1.安装许可申请表
2.施工安装计划、图纸和其他相关资料
3.安装实体的安全证明
4.相关人员的资格证明
施工过程中
14
质量验收
技术质量监督局
1.竣工图纸
2.交工文件
3.验收测试文件
施工完成之后
15
消防系统现场测试和验收
消防局
1.设备信息
2.制造商的生产许可
3.设备验收测试报告
4.竣工图纸
施工完成之后
系统开车之前
16
测试仪表的合法检定
技术质量监督局
1.测试仪表的数据表
2.委托文件
3.资格证明
系统开车之前
17
环保设施验收
环保局
1.竣工图纸
2.交工文件
3.验收测试文件
使用前
18
防雷设施检查和验收
防雷检测所
1.竣工图纸
2.交工文件
3.验收测试文件
使用前
五、临时租地协调方案
1. 临时租地申请及手续的办理
1.1 根据确定的需求计算临时用地面积,受业主委托EPCIC总承包商向地方征地部门报送施工临时用地申请。
1.2 在赔偿协议签订后,资金已到位的情况下,到相关国土部门办理临时用地许可证书,至此施工临时用地取得合法手续。
2. 关于用地费用的支付
2.1用地费用协议由EPCIC总承包商对外协调部与当地县级或主管部门签订。
2.2用地费用必须提供相应的正规收据或发票。
2.3 用地费好按签订的协议,由EPCIC总承包商对外协调部负责组织各部门会审确认,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上报项目经理签字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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