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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工程学院“百优十佳〞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良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学风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评选沈阳工程学院“十佳大学生标兵〞、“十佳大学生道德标兵〞、“十佳大学生专业学习标兵〞、“十佳大学生政治理论学习标兵〞、“十佳大学生科研创新标兵〞、“十佳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标兵〞、“十佳大学生社会实践标兵〞、“十佳大学生自强标兵〞、“十佳学生干部标兵〞、“十佳大学生党员标兵〞。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凡在我院学习满1年以上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均可参评。
〔二〕评选名额:本次活动共评选十个单项标兵,每项10人,共计100人。
二、评选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道德、法规,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
〔一〕“十佳大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理想远大,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在传承文明、弘扬时代精神方面表现突出;
2、敬爱师友,关爱他人,明礼诚信,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并用自己的健康阳光的性格感染周围同学;
3、在校内外各项学生活动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具有一定影响力,在学习、生活、工作上表现出色,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无补考记录,成绩为本专业综合排名前二名;
5、曾获得院“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6、同等情况下,获得院级及以上相关荣誉称号者优先。
〔二〕“十佳大学生道德标兵〞评选条件: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公民根本道德标准,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
2、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甘于奉献,坚持正义,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事业或志愿者效劳活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家庭、学校和社会,在各方面能起到较好的带头作用;
4、学习成绩优异,班级综合排名前十五名。
〔三〕“十佳大学生专业学习标兵〞评选条件: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表现突出;
2、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专业排名第一;
3、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和国家计算机二级考试;
4、具备上述条件,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者优先。
〔四〕“十佳大学生政治理论学习标兵〞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积极参与政治理论学习,具有一定政治理论水平;
2、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运用科学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成绩在80分以上;
3、对政治理论学习兴趣高,积极参与班及和理论社团的学习活动,并能在政治理论学习中发挥作用;
4、能够自觉宣传、践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学习成绩优异,班级综合排名前十。
〔五〕“十佳大学生科研创新标兵〞评选条件:
1、积极参与专业建设、数学建模、创新团队等科研活动,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发挥骨干作用,并荣获相关证书;
2、积极参加大学生“挑战杯〞科技创新创造竞赛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创业等方面大赛者,取得优异成绩;
3、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论文者优先;
4、参加校内外科研工程研究工作,承当主要任务或取得一定成果者优先;
5、参与的学术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经济效益者优先。
〔六〕“十佳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标兵〞评选条件:
1、具有文体特长,且能够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2、工作能力强,在组织、筹划活动中发挥骨干、核心作用;
3、在学院大型文化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4、曾在校园文化活动中获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七〕“十佳大学生社会实践标兵〞评选条件:
1、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表现突出;
2、组织、筹划、实施社会实践活动,取得良好成绩;
3、曾获得过院“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4、组织及参与的“社会实践活动成果〞产生较大影响或被相关采纳者优先。
〔八〕“十佳大学生自强标兵〞评选条件:
1、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积极进取,面对各种挫折知难而上,以良好的心态和执着的信念在逆境中成长成才;
2、必须为我院认定的特、贫困学生,积极参与勤工助学活动,表现突出;
3、学习成绩优异,班级综合排名前十名;
4、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优先。
〔九〕“十佳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成绩显著;
2、工作创新意识强,群众根底好,在学生干部队伍和广阔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3、学生成绩优异,班级综合排名前十名;
4、曾获得过院以上学生干部相关荣誉称号。
〔十〕“十佳大学生党员标兵〞评选条件:
1、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
2、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表现突出;
3、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亲力亲为,以实际行动去引导、带动、影响广阔同学,具有较高威信;
4、学习成绩优异,班级综合排名前十名。
三、评选方法
〔一〕评选程序:
1、各系〔院〕要自下而上申报,在班级、年级、系〔院〕层层推荐的根底上,严格按评选条件,每项推荐2名人选,上报学生处。
2、学生处组织集中评选,确定各奖项的候选人,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审批。
3、在评选“百优十佳〞活动中,突出对“十佳大学生标兵〞的评比过程,要在院园网站上、公告栏上公布候选人的相关资料,院播送站循环播出候选人的相关事迹材料,同时要按各系〔院〕学生人数比例发放测评表、对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并把通过上述获取的信息作为评选“十佳大学生标兵〞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评选时间:
1、请各系〔院〕将评选推荐材料:登记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事迹材料每人附2000字〔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于 5月11日前报学生处。
2、学生处将于5月12日组织集中评选,5月13日进行公示。
四、奖励表彰
〔一〕学院将给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本次活动获奖者,将在全院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
附件:登记表
沈阳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共青团沈阳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1年4月26日
附件:
沈阳工程学院十佳大学生 标兵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系〔院〕
班 级
职 务
家庭住址
本人
综合排名
专业排名
辅导员姓名
联系
事迹
简介
及
曾
获
荣
誉
系〔院〕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生处、团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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