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明工地创建方案 鄂北局关于印发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 程 文明工地创建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开展文明工地创建工作,鄂北局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研究制定了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文明工地创建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工作。 附件: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文明工地创建方案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 2017年2月13日附件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 文明工地创建方案 为提高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工程文明工地创建工作,根据省水利厅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小组办公室XX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评选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鄂北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2、指导鄂北工程文明工地创建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治水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治水思想,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以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工程建管水平,推动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发展,为打造一流示范工程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充分调动各参建单位和全体建设者的积极性。大力倡导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营造和谐建设环境,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和生产安全,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每年争创“XX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6个,每两年争创“全国
3、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6个。 三、组织机构 1.调整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文明工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任局党委委员、正处级干部杜受富为组长,局党委委员、综合部主任邱继兵为副组长,李金潮、李世维、任登成、何永煜、胡辉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部,负责日常工作及评选申报工作。 2.现场建管(指挥)部各自成立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小组。 3.各标段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成立文明工地创建工作专班。 四、有关要求 1.文明工地创建在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文明工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鄂北局3个现场建管(指挥)部负责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参建单位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2.各现场建管(指挥)部以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实施计划,报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文明工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文明工地创建的舆论宣传,及时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广泛开展技能比武,文明班组、青年文明号、岗位能手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 4.创建过程中要注意保存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为申报工作奠定材料基础。 5.文明工地申报按照标段自愿申报、现场部考核推荐、文明工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参评的程序开展,择优申报。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