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篇:夏至未至读后感1500字 夏至未至读后感 李琳 浅川的夏季,草长莺飞,桃花盛开,那些被时光切割成碎片的日子从他们身边匆匆而过,他们告别了又一个过去,浅川的相遇,香樟树流动的绿色带给他们美好的时光,也带走了曾经自认为永远的岁月。他们陶醉在香樟树由翠绿变为墨绿草绿的季节中,在那个盛夏,每个人尽情演绎着自己的年轻与美丽。 一、傅小司。夏至未至告诉我,不要轻易否定任何一个人的成果,一个“不”,可能会毁了一个人,甚至几个人的一生。小司的天赋被恶毒地污蔑,是无能为力,还是不屑争辩。他选择了躲在阴暗的一隅,让泪水肆意流泻。我感到揪心的疼痛。曾经,朋友炽热的泪水灼痛我的心。“你不应该这样炫耀你的侥幸。
2、”我冷冷地说。“我没有。”也许你不屑于向我多作解释。我转身离去。直到晚上,我看见你偷偷落泪,失意的泪水告诉我,我错了。我跑过去搂着你,说不出半句话。你哭着说:“你以为成绩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我也付出过啊,为什么你们只看到别人的努力却否认了我的汗水。”对不起。我的心在大喊,我知道是我亲手刺伤你的心,而我唯一能做的是收好这把刀,不让它再刺伤另一个脆弱的灵魂。 二、立夏。含着泪,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成长是一个摆脱幼稚天真走向成熟的过程。成长需要代价。立夏出生贫寒,但却不卑不亢,朴实、勤奋、自尊,尽管对城市生活感到陌生,她从没有盲目的追求,仍安心学习,为偶有落后的学习成绩寝
3、食难安。我想,每个人都需要用自强的霓灯来照亮自己人生的舞台。小小的蜗牛懂得要一步一步往上爬,我们有怎能躲在自己的蜗壳和幻想国度里蹉跎光阴呢。蜗牛用其自强的汗水构筑属于它的天地;立夏用自己所有的力量为小司撑起一片低矮的天空;而我们呢,我们将用什么来实现自己最初的梦想。 三、陆之昂。陆之昂,即使自身正承受着折翼的痛苦,却仍要用自己微弱的光去照亮周围的阴暗,去温暖身边冰冷的心。想起他被捕的时候,他乞讨的时候,才发现曾经的那个笑容夸张的大男孩已经离我们而去了,他为了友情,为了小司,付出得太多太多,所以,他忘了自己,忘了自己对立夏的感情,他的悲痛,没人能理解。当他流下眼泪,当他泣不成声时,一切都戛然而止
4、了,时间回到了那个香樟茂盛的盛夏,那个没有忧伤,没有痛苦的时刻。但每个人都清楚,大家已经不能再像从前一样放声大笑了,他们经历的事情太多了,以至于遗忘了快乐,遗忘了幸福。感谢生活,让我身边有那么一群天使,他们带给我欢乐,带给我泪水,带给我希望,带给我失意,正是他们,带给我完整的青春。日子仍在一天天的流逝,面对友情、长大、分离,曾经那样清晰的痕迹转眼消失不见了,明白了很多事情其实是没有永远的,“我们可以做永远的朋友吗。”或许有一天,我将带上所有的不快离开你们的记忆独自远行,但在我的心里,永远留着那么一席空间存放你们带给我的精彩。我将永远记得: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许多美好的记忆
5、犹如发生在昨天,曾经的荣誉成为过眼烟云,沉淀下来,留在记忆深处的还是那些美好的友情。 四、遇见。无论社会是多么的残酷,无论生活是多么的坎坷,遇见总是倔强地面对一切,只为心中那个不灭的信念。而从小孤独的遇见,放弃了自己在浅川的一段与青田的美好感情而单独去了北京,开始为实现自己的歌唱的梦想而努力。七七在上海因为一次陪朋友参加歌唱比赛而成为了歌手,在发完第一张唱片之后飞速成为全中国的青春偶像,而反倒一直为了唱歌而辛勤付出的遇见,却在北京辛苦地生活着。逝去的青春,淡淡的爱,那些走出校园的青涩的脸,早已留下了命运的痕迹,小时候向往的青春,竟被岁月如此摧残。尽管如此,遇见依然没有放弃成为最好的歌手的梦想寻
6、梦的旅途中写满了辛酸与沧桑,年轻的腰脊历尽风雨的洗礼,但要到达大洋彼岸就必须经受沿途波浪的冲击,要登上高山顶峰就必须跨过一路丛生的荆棘。 这,就是追梦,就是生活。 第二篇:夏至未至读后感 夏季,一群飞鸟划过天空,那些似曾而又未曾发生的故事就在夏至到来的时刻被彻底淹没,曾经故事里的男孩女孩都已长大,有了我们不忍面对的成熟,时间是最好的疗伤师,把那些我们当初藏留在心底的疼痛一点一点抚平,只是却留下了疤。香樟树开得依旧灿烂,依旧轻扬,那年的浅川依旧平静,静的仿似我们不曾走过,风吹起当年的回忆在心底泛起涟漪,看似平静的面庞背后到底有多少无法言语的悲伤,划过天空的飞鸟带走了无数个让人窒息的夏季,当所有看
7、似幸福的事情要顺其自然的走下去的时候,却被瞬间而来的改变打的措手不及,原来美好刹那就会苍白,就像落落说的,小四没有放过他们,也没有放过我们,只是突然那改变的幸福让我来不及体味,心就碎了,很无奈的让眼睛泛起白光,因为没有泪水,因为我忘记了怎么哭。 那些我们一起走过的青春,那些我们一起有过的回忆,不会忘记,也无力记起,因为那是我们不忍触及的痛。立夏,遇见,小司,之昂,这些看似传奇而又美好的人仿似在我们生命中那么清晰的出现过,他们一起走过的校园,一起看过的风景,一起经历的事情,仿似就在我们的身边发生着,他们给了我短暂的幸福,开心,满足,曾经,也有幻想自己生命中不需要那么多人的点缀,只要能拥有像小司与
8、之昂那样感情的人就好,哪怕只有彼此,也不觉得孤单,只是那样简单到深刻的感情只有在郭敬明的笔下才会拥有吧。立夏与小司单纯的感情,仿似两人拥抱的背后都能让人看到日后无尽的悲伤,单纯的让人觉得有爱情的世界很美好,哪怕是一句:我们试着在一起吧。也让我读出了淡淡的哀愁,原来到头来,小四真的没有放过他们,他让看似美好的结局突然改变航向,到头来,小司与立夏也真的只是试着在一起,没有成真。王子般的小司在之昂为他杀人之后,在他经历事业上最沉重的打击之后,在他说出那句“不要再来烦我”之后,再也没有了尊贵而又典雅的王子气质,立夏走了,永远没有再来烦他,之昂为了那一秒钟的冲动走进了监狱,这两个人,一个教会了小司成长,
9、一个教会了他爱,只是,也只是曾经,现在,再也不会出现。立夏走了,找了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男孩子结婚,她将会把自己生命中最美好的东西献给他,而这一切,原本属于傅小司。遇见,这个被立夏成为牵着手就像在奔向天堂的女孩,在我心里也只是遗憾,生命中一秒钟的遇见,便可注定一世的情缘,只是那些感动,一辈子只能给一个人,生命,只能深爱一次。她把她的爱给了青田,就像立夏给了小司,只是最后的最后,遇见比立夏幸运,她和青田在一起了,而那个她说是她生命中天使的断桥,在她身后化作一束美丽的花朵飘向天堂,伴随着的是汽车刺耳的刹车声,所有的一切,只为遇见。对了,还有七七,那个从小就尊贵的七七,那个把遇见成为明星的机遇毁于一旦
10、的七七,那个说自己怀了小司孩子让立夏疼的掉眼泪尔后离开的七七,那个把小司弄脏了的七七,小四没有揭穿她,因为没有必要,或许,所有的一切都是命运,没有七七,他们也不会有一世的笑容,我想,他们的青春无处安放。 十年前的香樟树依旧茂密,十年前的浅川依旧是世外桃源,十年前的一切都还记得,只是,再也回不到过去,那两个当年形影不离的王子早已不在尊贵,那年青涩的友谊早已散落天涯,那年的爱情早已物是人非,小四把一切都安排的恰到好处,让人看后无法流出积藏在内心许久的泪水,那些看似平常的文字在他的笔下散发出悲伤地气息,最后聚集起来,爆发。 第三篇:夏至未至读后感。 夏至未至读后感 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
11、爱。 郭敬明 那些草长莺飞的日子,桃花开遍每一片绿色的山岗,绿色像是融化的颜料一般渲染在山坡上,雾气氤氲的扩散在每一个人的瞳孔里。那是2014年的夏天,上海的白光泛滥滔天,他完成了夏至未至。这是2014年的夏天,连太阳都会觉得发烫的季节,当一切都过去之后,所谓的悲伤也已经被重新枯荣过两季的高草覆盖的看不出一丁点儿痕迹,他重新改写夏至未至。 他说,时间是最伟大的治愈师,所有的伤口都会消失在皮肤上,溶解进心脏,成为心室壁上美好的花纹。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他说过的每一句话,都让我感觉到他内心的细腻,他的情感,故事中每一个角色都有他的身影,好像他头顶的蓝天永远是一张寂寞的脸,浮云将一些渲染上悲伤的釉
12、质,在天空发着光。他同样也说过很多时光飞逝的话,都是我很喜欢的: 于是日子就这么安静的盘旋在城市上空,一点一点的燃烧了那些古老到石头都开始风化的城市。 最后这些飞行着的时光都化成了鸽子灰般的羽毛,覆盖 着每一个人的骨骼。 于是岁月就这么轰隆隆的碾过一个又一个生命中的切片。 他们站在喧嚣里面,把黄昏吹成了安静,把人群吹成了飞鸟,把时光吹成了过往,把过往吹成了回忆。 时光变成狭长的走道,沿路标记着记忆和习惯。 夏至未至里几乎每一个句子都值得细细品味,我看过很多遍,每次看到结尾都会不禁落泪。以前有人问我,夏至未至讲的是什么,我说讲的是物是人非。似乎这种物是人非的味道和悲伤逆流成河不太一样,这似乎更宏
13、大,更凄凉,更值得人深思。更体现出青春的味道。 在浅川中学,几个年轻的人开始自己的高中生活,一切都似乎格外的平静和缓慢,带着夏日特有的让人昏昏欲睡的叙述情绪,仿佛夏日午后浓烈如同泼墨的阳光一样。故事就在这样的环境里开始。 而接下来,最为平凡的几个高中生开始有了各自的人生路程,陆之昂的母亲因为癌症去世,深刻地改变了他的性格,而傅小司因为参加津川美术大赛一举成名,成为全中国都小有名气的插画家。之后那些曾经在一起的年轻人因为毕业而分离,立夏和傅小司去北京继续念书,陆之昂去了日本,而七七去了上海。而从小孤独的遇见,放弃了自己在浅川的一段与青田的美好感情而单独去了北京,开始为实现自己的歌 唱的梦想而努力
14、。 从此个人的命运都有了千差万别,而一开始缓慢而安静的叙述被快节奏的变故所取代,成人世界的大门洞开,里面的世界一点一点地展现在他们面前。在傅小司的画集发行后,他红遍了全中国。而立夏成为了傅小司的助手,七七在上海因为一次陪朋友参加歌唱比赛而成为了歌手,在发完第一张唱片之后飞速成为全中国的青春偶像,而反倒一直为了唱歌而努力的遇见,却在北京辛苦地生活,但是她却依然没有放弃成为最好的歌手的梦想 在这本书里,傅小司曾经说过一个天使的故事,他说,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一直守护着他/她的天使,这个天使如果觉得你的生活太过悲哀,你的心情太过难过,那么他就会化身成为你身边的某一个人,也许是你的朋友,也许是你的恋人,也
15、许是你的父母,也许是你仅仅见过一面的陌生人,这些人安静地出现在你的生命里,陪你度过一段快乐的时光,然后他再不动声色的离开。于是你的人生就有了幸福的回忆,即使以后你的道路上布满了风雪,可是你依然可以想起曾经幸福的事情,你就可以依然勇敢。 他还说,闭上眼睛,我们才能看见最干净的世界。他总是习惯说一些真理,那是我们在生活中不太容易察觉的事情,可他却用最美的语言,展现给我们最美的真实。 所有的岁月,所有的散发着油墨清香的试卷,所有在夏 日的暴雨里打篮球的湿漉漉的男生,所有在湖边安静地背着长长的英文词条的女生,所有盛开在夏天末尾的凤凰花,所有离开的人,所有归来的人,所有光芒万丈的诗篇,所有光阴暗淡的日记
16、,所有离散的时光,所有重建的家园。所有溃烂在雨水里的落叶,所有随着河流漂远的许愿瓶,所有黑夜里唱起的歌,所有白天里飘过的云,所有的幸福和泪水,所有的善良和自由。 都在很多年前的那个夏天里,一起扑向了盛大的死亡。 第四篇:1995-2014夏至未至读后感 1995-2014夏至未至读后感 读过一本书,让我的印象十分深刻,那就是1995-2014夏至未至。又一次地捧起,仿佛眼前就是一片夏季浅川的香樟蔓延。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夏至未至阐述了一个从高中生活到工作的一群人的友情,爱情的故事。郭敬明笔下的傅小司,陆之昂,立夏,遇见,没有分离,没有改变,没有各种各样复杂的事,没有阴谋
17、,没有背叛,他们只有一颗真挚的心。他们一起哭,一起笑,一起度过最充实也最美好的时光。 夏至未至,让我想到了好多,好多好多的回忆,让我怀念初中时的涩涩时光。那时候,很多事情,简简单单,没有现在所有的烦忧。那时候多快乐,约三五个朋友,炎炎夏日骑着脚踏车,在乡村道路上,走过多少青春记忆。 它,让我想起了毕业。还记得当时的最后一篇作文,老师叫我们写关于这个班集体的记忆,我们都写了好多好多,一个个都在倾诉心中的那份不舍。因为我们一旦分开了,就很难再有这样的机会再坐在一起。我记得有一位同学,他的一句话道出了所有人的心声,他说:记住,我们永远一家人。我一直很喜欢这句话,因为,这是属于我们的。 突然间看到那会
18、在那个毕业照,感觉到很亲切,现在的大家都不一样了,都变得更加的成熟了,翻开那本厚厚的同学录,清晰的字迹,一份份的祝福很温暖人心,同学们真的很给力,填志愿那天,我说:“快要毕业了,多写一点。然后他们就发自内心的给我写了真心话, 没有华丽的词藻,朴实的语言,满满对我的关心,祝福和鼓励,为我分析我的内心世界,而不是简单的毕业快乐,让我很受感动。 后来,在高中,一个全新的环境,可能是太爱原来那个成为回忆的班级,我总会处处把新的班级和它来做比较,然后就会很不喜欢新的班级。 但是现在是不会了,因为我觉得那样的想法很幼稚。夏至未至为我找到了答案。 我们所呆的每一个班级,每一个人都值得我们去留恋。即使那个人再
19、怎么令集体如何的不满,他也会是一段风景线,他也会有令人值得留恋的地方,至少你会记住他的坏,当他的坏也一下子消失的时候,你也会有不习惯。真的,不要每次离开了一个整体,我们才会觉得那个地方充满了我们的回忆,才会想起那个地方在我们心中的分量 都说这个世上真正的友谊还有多少,项天骐说。“那些所谓的朋友只有在同等级别才算朋友吧。”我不相信不会有真挚的友谊,夏至未至中,陆之昂为了自己从小到大的朋友,另可牺牲了自己的名誉,当酒瓶从他的手中砸下去,当傅小司拉着他狂奔的时候,他们选择了友谊。 友谊是什么。友谊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不能忘却,友谊是来到你心中就不肯离去的思念,友谊不受千山万水的隔阻,友谊不受时间和空
20、间的限制,友谊是生命中绚丽的彩虹,友谊是两个人的互相牵挂,友谊到底是什么。它是彼此之间的信任和理解,它是彼此之间的支持与奉献,它是一把打开他人心灵的钥匙。 走在四年没有走过的路上,遥想我们当年的点点滴滴。这条路似乎没有一丝改变,当年青春的气息犹在。现在我们都大了,蜕去了那年的青涩,也消失了从前的过往,只留下我们少年的足迹。我很羡慕傅小司和陆之昂之间的友谊,是他们使我感动。 当然,1995-2014夏至未至中不仅讲述了傅小司和陆之昂的友谊,贯穿全书的,还有傅小司和立夏的爱情。他们彼此爱的那么深,但还是伤害了对方。 就像我们老师所讲的一样,爱情是一个十分纯洁,神圣的东西。我们生活在现实生活中,不可
21、能像书中那样去谈恋爱,更不能挚读了爱情的真谛。平时看的偶像剧虽然很多,但那些童话般的爱情故事,又怎么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上演呢。所以对于爱情,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表达心中的想法,我也不想要过早地体会。我想我会把真爱留给自己未来的她,唯一的未知的她。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然后又消失不见。 这部1995-2014夏至未至写出了一群在青春中生长、在生长中可爱的男男女女的青春祭,香樟树飘浮的气味弥漫着的友情、爱情的方式,让他们互相教会对方学会原谅、宽容,哪怕遇见再大的挫折,再大的失落,最后都可以在岁月的手掌里,在时光的变迁中慢慢地治愈。 第五篇:夏至未至读后
22、感 夏天。 天空像是被飓风吹了整整一夜,干净的只有一朵云。只剩下彻底的纯粹的蓝色,张狂的渲染在头顶上面。像不经意间,随手打翻了蓝色墨水瓶。晕染开的,是千丝万缕的蓝。 有很多人喜欢夏天,可以穿漂亮帅气的衣服,可以感受嘴里的或被冰激凌消灭,可以看到一片绿草覆盖世界的样子。也有人厌恶夏天,夜晚嗡嗡的蚊子,天上火辣辣的可以用来烤乳猪太阳,走在太阳下就昏昏欲睡。 夏至未至这是我在2014夏天看到的第一本小说。的却,像读者反应的一样,是一种足以吞噬心脏的可怕的文字。 我本以为我在我无忧无虑的青春可以度过的轻松愉快,殊不知,当我整整到了这个圣洁不必的地方,发现它竟如此暗淡无光,于是我想原路返回,然后惊奇又安
23、静的发现,我被深陷在沼泽地里,即将要经历一场面目全非的改造。 从接到第一份令我失望的排名单的时候,我学会了冷眼相待那些红似血的分数;从受到第一次所谓大公无私的帮别人作弊而自己却捞不到任何好处的教训起,我学会了对待学术的自私;从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忍让是别人欺辱的招牌时,我学会了刺猬的高傲。而这些改造,并不是我想的,只是生物学中的“生物适应环境”的理论,我只是适应。 适应。 仅此而已。 很梦想我的青春想夏至未至中所描述的轻松愉悦只停留在香樟树茂盛的日子,然后感受夏天闷热中的清凉。 但却不能,我只是在一条名叫“成绩的绳索上,不断像树枝一样分支,或许是稍稍的叛逆,或许是被雨浸湿,或许是伸向温暖的巢穴盘旋但是,终究树顶和树干还是被沼泽吸涅,然后分裂,分裂。 这就是路夏天的路,尽头就是过眼云烟。 有个物种明知道的,还要去走,因为路途中会有岔口,那是唯一的希望这就是寻求根源的生命。第14页 共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