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新疆焉耆县荣祥片石矿建筑用花岗岩矿
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代土地复垦方案)
焉耆县荣祥片石矿
二0一四年一月
新疆焉耆县荣祥片石矿建筑用花岗岩矿
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代土地复垦方案)
方案提交单位:焉耆县荣祥片石矿
方案提交单位负责人:龙荣
方案编制单位:新疆德合勘查技术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法人:钱富民
方案项目负责人:张宇宁
方案编制人:郭明辉
方案审核人:周树瑾
焉耆县荣祥片石矿
二0一四年一月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矿山基本情况 7
第一节 矿山地理位置和社会经济概况 7
第二节 矿山开采历史及现状 9
第三节 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述 10
第二章 矿山地质环境背景 14
第一节 地形、地貌 14
第二节 气象、水文 14
第三节 地层岩性 14
第四节 地质构造 15
第五节 地震及区域地壳稳定性 15
第六节 水文地质概况 19
第七节 岩土体工程地质特征 19
第三章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19
第一节 评估范围和级别 21
第二节 现状评估 24
第三节 预测评估 26
第四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30
第五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原则、目标 33
第一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原则 33
第二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 34
第六章 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工程 36
第一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 36
第二节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 37
第七章 土地复垦工程 39
第一节 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与评价 39
第二节 工程设计与工程量测算 43
第三节 土地复垦工作进度计划安排 45
第八章 经费估算与进度安排 47
第一节 工程量估算 47
第二节 经费估算 48
第三节 进度安排 54
第九章 保障措施与效益分析 55
第一节 保障措施 55
第二节 效益分析 56
第十章 结论 58
附 件:
1、委托书、承诺书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意见认定复印件
5、资源储量报告的评审意见书和报告的备案证明复印件
6、矿区土地利用现状类型、权属证明及开发利用规划证明复印件7、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野外调查记录卡片
8、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9、野外调查照片集
附图:
1、新疆焉耆县荣祥片石矿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图(1:2000)
2、新疆焉耆县荣祥片石矿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图(1:2000)
3、新疆焉耆县荣祥片石矿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部署图(1:2000)
4、新疆焉耆县荣祥片石矿建筑用花岗岩矿土地利用现状及土地复垦规划图(1:2000)
5、新疆焉耆县荣祥片石矿建筑用花岗岩矿最终开采境界图(1:2000)
前 言
一、任务的由来
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新国土资办发[2010]4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与审查要求》的通知],为了“保护自然资源,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及矿山破坏土地复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绿色矿山”、“因地制宜,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的原则,焉耆县荣祥片石矿委托新疆德合勘查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新疆焉耆县荣祥片石矿建筑用花岗岩矿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
二、《方案》编制的依据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
6、《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7、《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
8、《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
9、《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12、《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
13、《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
14、《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
1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审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61号);
1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07]229号);
17、《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登记申请资料和申报要求的紧急通知》(新国土资发[2006]277号);
18、《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新国土资发[2007]322号文);
19、《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与审查要求的通知〉》(新国土资办发[2010]4号文)。
20、新疆德合勘查技术有限公司2013年11月提交《新疆焉耆县荣祥片石矿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22、新疆德合勘查技术有限公司2014年1月提交《新疆焉耆县荣祥片石矿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二)规范规程
1、《区域地质图图例》(GB958);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3、《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GB/T12328-1990);
4、《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T12719-1991);
5、《综合水文地质图图例及色标》(GB/T4538-1993);
6、《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
7、《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8、《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
9、《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
10、《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4845-2001);
1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12、《1:20000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DZ/T0157-1995);
13、《地质图用色标准及用色原则》(DZ/T0179-1997);
14、《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DZ/T0220-2006);
15、《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9-2006);
1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1998);
17、《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18、《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DZ/T223-2011);
19、《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2006年修订稿);
20、《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AQ2005-2005);
2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2、《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112-2007);
2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24、《土地复垦技术标准》;
25、《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三、目的与任务
(一)目的
矿山为开采矿山,延续采矿许可证需要编制《新疆焉耆县荣祥片石矿建筑用花岗岩矿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为了有效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不断降低地质灾害危害程度、保护矿山的生态环境,使因矿山开采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得以有效恢复,促进矿山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科学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及地质环境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并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将生产建设单位的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
(二)任务
1、调查并查明矿区地质灾害形成的自然地理条件和地质环境背景条件;
2、基本查明因矿区以往开采对矿区地质环境破坏、采矿活动可能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及污染现状;
3、对评估区矿山环境问题及地质灾害的危害进行评估;
4、制定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估算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经费;
5、考虑矿山开采期间采矿活动破坏土地的类型,预测各类土地的破坏范围和破坏程度,量算并统计各类被破坏土地的面积;
6、根据调查和预测结果,分别统计和确定矿山被破坏土地应复垦的面积,并根据各类土地的破坏时间、破坏性质和破坏程度,规划复垦时间和复垦后的利用类型;并估算土地复垦经费。
7、对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经费进行概算,在复垦规划的基础上,按各类土地复垦技术要求设计复垦方案、复垦工艺、明确要求达到的技术标准和技术参数,计算复垦工程量,提出复垦工程的投资概算,确保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方案的顺利实施。
四、工作概况
(一)工作阶段
本次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项目启动阶段:2013年10月8日开始,主要开展了签定合同,基础资料收集,项目策划等工作。
2、外业调查阶段:2013年10月10日—2013年10月15日,重点调查了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和地质灾害现状,查清了矿山开采方式、开采现状、生产规模,查明矿区地质、地形、地貌等地质环境条件,基本查明了采矿活动破坏的土地类型、范围和采矿活动可能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以及对水环境的污染现状情况。
3、资料整理方案编写阶段:2013年10月20日—2014年1月15日,该阶段主要开展资料整理分析,编制图件与方案的文字编写及成果评审工作。
(二)工作方法和完成工作量
针对矿区地形地貌条件,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和人类活动特征,本次工作采用以地面调查为重点,辅以资料收集等工作方法。调查区面积为238914平方米,其中矿区范围和矿区内生活区等为重点调查区,面积68982平方米,其余地区为一般调查区,调查内容为矿区土地现状类型、地质灾害发育特征、矿山开采现状、废弃物排放情况及地形地貌地质条件,估算矿业活动对矿区及影响范围内土地及植被资源的破坏面积等。本次调查路线1条,长1460米,完成一般地质调查点6个,编辑照片4张。具体完成工作量见表0-1。
工作量统计表 表0-1
工作阶段
收集资料、前期准备:2013年10月8日
外业调查:2013年10月10日—2013年10月15日
室内报告编写、图件编绘:2013年10月20日—2014年1月15日
调查区
238914平方米,其中68982平方米为重点调查区
路线调查
1条,总长1460米
调查点
一般地质调查点6个
选择编辑
各类照片
4张
(三)质量评述
本次地面调查主要以《新疆焉耆县荣祥片石矿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为基础进行野外实地调查,地质灾害调查按《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修订稿)开展。依据矿山建设布局以及灾害点分布情况对矿山建设开发重要地段及可能对矿区有影响作用的区段进行详细调查。在全面收集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调查、访问,基本查清了矿区环境地质条件、矿区影响范围内的土地类型、灾害分布现状以及对矿区建设开发产生的影响及危害。野外工作布置、内容、精度符合技术要求,外业调查资料可以满足室内报告编写和图件编制需要。
综上所述,本次野外工作量达到技术要求,满足编制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的需要。
五、《方案》的适用年限
根据《新疆焉耆县荣祥片石矿建筑用花岗岩矿开发利用方案》,本矿山今后采用露天开采,生产制度为210天/年,生产规模为3万立方米/年,服务年限为59年。在矿山开采期间只能进行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土地复垦工作因进行采矿无法开展,须在矿山闭坑后进行,计划工期为1个月。根据新国资办发[2010]4号文规定,对矿山服务年限或开采计划大于10年的矿山,每5年对《方案》进行修编;每10年对《方案》进行重新编制,因此,确定本《方案》适用年限为10年。
第一章 矿山基本情况
第一节 矿山地理位置和社会经济概况
一、矿山位置、交通
新疆焉耆县荣祥片石矿建筑用花岗岩矿行政区划属焉耆县七个星镇管辖,位于焉耆县城西南245°方向,直线距离约26千米,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6°16′17.25″,北纬41°57′31.5″。矿区道路与东侧218国道相通,相距约4.1km,可通行重型卡车,十分有利于矿产品以及生产物资的运输,道路运输条件较好。(详见如下交通位置图)。
二、矿区范围
该花岗岩矿矿区范围由8个拐点圈定(如表1-1),矿区分为北矿体和南矿体,矿区面积为0.0942平方千米,开采标高:由1190米至1140米标高。
采矿证范围拐点坐标 表1-1
拐点号
地理坐标
直角坐标(北京54坐标系)
直角坐标(西安80坐标系)
经度
纬度
X
Y
X
Y
S1
86°15′48″
41°57′45″
4647817.52
29438947.25
4647817.40
15438947.10
S2
86°15′58″
41°57′45″
4647817.52
29439172.25
4647817.40
15439172.10
S3
86°16′01″
41°57′40″
4647677.53
29439232.25
4647677.40
15439232.10
S4
86°15′55″
41°57′36″
4647542.53
29439092.25
4647542.40
15439092.10
S5
86°16′06″
41°57′18″
4647007.54
29439342.25
4647007.40
15439342.10
S6
86°16′16″
41°57′19″
4647027.54
29439572.24
4647027.40
15439572.10
S7
86°16′18″
41°57′15″
4646912.54
29439622.24
4646912.40
15439622.10
S8
86°16′09″
41°57′13″
4646827.84
29439407.25
4646827.40
15439407.10
三、矿区及周围社会经济概况
该矿山为延续矿山,矿山定员10人。矿区位于七个星镇,民族主要有汉族、回族、维吾尔族。社会经济活动主要为农业生产为主。矿山投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142.5万元,年税后净利润为44.26万元。
四、矿山及其可能影响范围内的野生植物分布和野生动物活动概况
矿区及其可能影响范围内,无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分布,矿区附近生长有棉花、辣椒等。据现场调查植被覆盖率约5%,生长的植被为牧草。人类的采矿活动对野生动物活动及植被的影响小。
五、矿山及其可能影响范围内的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等基本概况
矿区及其可能影响范围内无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地质公园等旅游景点。
第二节 矿山开采历史及现状
一、矿山开采历史
新疆焉耆县荣祥片石矿建筑用花岗岩矿从2007年以来至今,是由焉耆县荣祥片石矿多年开采经营的矿山。采坑位于其南矿体,面积约10070平方米,平均采深4.2米,总动用资源量4.22万立方米。
二、矿山开采现状
矿区现状基本保持与原态一致,未有其它工程。
三、相邻矿山分布与开采情况
本矿山周围无其它矿山,无矿权纠纷。
第三节 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述
一、矿山资源及储量
本矿山开采的矿种为花岗岩矿,矿山总资源储量(333)为191.2万立方米,可利用资源量为186.98万立方米。
二、矿山服务年限、开采范围
根据新疆德合勘查技术有限公司2014年1月提交《新疆焉耆县荣祥片石矿建筑用花岗岩矿开发利用方案》,矿山服务年限为59年。开采范围以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6°16′17.25″,北纬41°57′31.5″,面积0.0942平方千米。开采标高+1190米—+1140米。
三、采矿方法及生产工艺简介
1、开采方式:矿体出露地表,采用露天开采。
2、开拓运输方式:该矿交通便利,矿床开拓运输方法主要为公路开拓、汽车运输。
3、开采阶梯顺序
根据地形地质条件,由高向低,由西向东布置工作面,由西向东推进工作面
4、采矿方法及生产工艺
根据矿山地形地质条件、矿山建设规模及机械化程度,设计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高台段小台阶一次推进采矿法。
采矿工艺流程:手持式凿岩机打眼、浅眼爆破、挖掘机将矿石装入汽车运至碎石机处破碎,将废石装入汽车运至废石场堆放。
5、露天开采境界圈定结果见表1-3。
矿体露天境界圈定结果表 表1-3
矿体
项目名称
单位
数值
备注
北
露天境界范围:长 x宽
m
194m×144m
矿区境界底部最大尺寸
南
127m×107m
北
开采深度
m
40
南
37
北
开采深度范围
m
+1090-+1050
采场底部随矿体底板微倾斜
南
+1177-+1140
北
最终台阶高度
m
10
南
10
北
最终边坡角
度
600
南
600
四、矿山布局
该矿山为延续矿山,矿山总体布局包括露天采矿场、废渣石堆放场、矿部生活区、垃圾掩埋场、工业广场、矿山道路、爆破器材库等,总占地面积68982平方米,矿部生活区、工业广场沿用过去矿山所留。其中露天采矿场占地面积59972平方米,废渣石堆放场占地面积1092平方米,矿部生活区、垃圾掩埋场、工业广场、矿山道路等占地总面积7918平方米,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部分道路位于矿区外,其余设施均位于矿区内,土地权属为集体土地。
矿山布局面积统计表 表1-4
矿山布局
面积(m2)
备 注
露天采场
59972
规划
矿部生活区
646
已建
垃圾掩埋场
18
已建
废渣石堆放场
1092
规划
矿山道路
5062
已建
工业广场
2141
已建
爆破器材库
51
已建
合计
68982
(1)规划露天采场
全矿设2个露天采矿场,采矿后在地表分别形成长240米、170米,宽分别为200米、150米的露天平台,(采场最低标高与矿区最低标高一致)占地面积59972平方米。
(2)矿部生活区
矿部生活区位于南矿体矿区外东北部,包括办公室、职工宿舍、卫生厕所等辅助生产、生活设施等设施,原始地形坡度小于5°,占地面积为11385平方米,改建卫生厕所一座、垃圾堆放池和生活污水处理池各一处,面积分别为20平方米、5平方米、10平方米,垃圾堆放池和生活污水处理池容积分别为10立方米、20立方米。属临时占地(在批复的矿区范围外)。
(3)规划垃圾掩埋场
目前,矿山无垃圾填埋场,拟建垃圾填埋场位于办公生活区西部地形平缓处,用于生活垃圾的卫生填埋,占地面积18平方米,容积36立方米,属临时占地(在批复的矿区范围外)。
(4)矿山道路
该区地形起伏不大,矿山公路为平均纵坡6%,最大纵坡8%。矿山三级公路,泥结碎石路面,单车道,路基宽5米,路面宽4米,最小转弯半径15米。,矿区外矿山道路全长约1012米,占地面积5062平方米。矿山道路随地形起伏布设,基本保持原有地形地貌格局,对地表的破坏程度小。属临时占地(在批复的矿区范围外)。
(5)工业广场
工业广场位于矿区南部,占地面积约为2141平方米。属临时占地(在批复的矿区范围内)。
(6)废渣石堆放场
矿区设立废渣石堆放场在矿区南部,矿区产生的废渣石直接回填老采坑。
(7)爆破器材库
根据《爆破安全规程》以及当地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矿山现状,爆破器材库在该矿区外较远处,占地面积约为51平方米。爆破器材使用由专业机构按需配送。
五、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及处置
1、废土(石):矿山今后开采的废土(石)全部用于回填老采坑。据开发利用方案,矿山预计一年产生0.13万立方米废石,废石主要成分为土体,59年生产期共排放废土(石)7.67万立方米,矿区产生的废石主要回填老采坑,少量用于维护道路,废石暂时运至规划废石场堆放。
2、生活垃圾:矿山前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垃圾处理场处理,矿山定员10人,工作制度为210天/年,按每天每人排放生活垃圾约0.5千克计算,生活垃圾年排放量为1.05吨,体积2.1立方米(生活垃圾按0.5吨/立方米);预计59年服务年限内排放总量约为62吨,体积约124立方米。根据矿山规划生活垃圾排放情况,生活垃圾成分厨余垃圾、厕所污物、塑料、纸类、玻璃、废弃电池为主,含有病原微生物、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物。矿山今后在生活区规划专门的生活垃圾堆放场地,每月定期清理生活垃圾、厕所污物及时清理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压实掩埋处理。
六、废水排放量及处置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食堂及生活洗涤水,矿山定员10人,工作制度为210天/年,按照每人用水20升/天,生活污水产生率80%计算,每天产生污水量为0.16立方米,年度排放量约33.6立方米,预计矿山59年服务年限内排放总量为1982立方米。生活污水中主要含有有机污染物、有毒污染物(如合成洗涤剂)及生物污染物(如有害微生物)等,在生活区设置专门污水处理池,达到排放标准后自然排放或用于矿区洒水降尘。
第二章 矿山地质环境背景
第一节 地形、地貌
矿区位于天山南坡焉耆盆地东南部丘陵区,地貌由西部浅切割干燥剥蚀的低山—丘陵和东部倾斜砾质平原组成。浅切割干燥剥蚀的低山—丘陵地貌:山体北高南低,西高东低,切割深度小于50~80m;东部倾斜砾质平原亦是北高南低,西高东低。矿区地势总体上为西高东低,矿区海拔高度为1190米至1140米,地形坡度10°-40°之间,矿区内小沟谷较发育,植被零星生长,为荒草地(覆盖率小于5%)。矿区东南部地形较平缓,地形坡度10°-17°。总体上,矿区及周边地区地貌类型单一,地形简单。
第二节 气象、水文
一、气象
矿区属为典型的中温带干旱荒漠气候,夏季聚热,冬季冷潮,年均气温8.2度,极端高温38度,极端低温-35度,春秋两季多西北风,年平均无霜冻期176天,7—8月为雨季,但降雨量稀少,年平均降水量为74.4毫米,年蒸发量1853毫米。
二、水文
本矿区内地表水系不发育,矿区内无地表径流。生产、生活用水为井水。
第三节 地层岩性
一、 地层
矿区内出露地层主要为第四系全新统洪积砂砾石层(Qpl 4)。
全新统洪积砂砾石层(Qpl 4):分布于矿区东南部,砾石多呈次棱角状、棱角状。砂砾石层均为胶结,呈松散状,砾石混合堆积,其中充填大量的砂土,分选性极差,矿区内厚度0.2-2米,产状近于水平,层理不明显。
二、矿床特征
1、矿体特征
该建筑用花岗岩赋存于华力西中期第一侵入次的花岗闪长岩(γδ2a 4)体中。
矿体为花岗闪长岩体,矿区内矿体南北长1090米,东西宽257米。矿区内花岗岩矿体主体为花岗闪长岩,裸露地表,花岗闪长岩以灰白色、灰色为主,块状构造,中粗粒花岗结构,矿物以斜长石、石英、角闪石、黑云母为主组成,含磁铁矿、绿泥石等。矿体出露标高为1190-1140米。
该建筑用碎石矿出露地表,矿体形态是矿区范围所界定的形态,呈“凹”形,不代表矿体在地表真正自然形态,矿区范围内矿体中未见其他围岩成分。
2、矿石成分
矿石以灰白色、灰色花岗闪长岩为主,具块状构造,中粗粒花岗结构,矿物以斜长石、石英、角闪石、黑云母为主组成,含磁铁矿、绿泥石等。
第四节 地质构造
矿区所处大地构造位置属天山地槽褶皱系天山南脉地槽褶皱带霍拉山复向斜的东段。矿区断层不发育,地质构造简单。岩石中见有五组节理,其产状分别为:295°~330°∠68°~83°、11°~17°∠72°~85°、36°~70°∠65°~70°、105°~147°∠14°~84°、195°~226°∠57°~80°,分布较稀疏。鉴于建筑用碎石矿体基本出露于地表,矿体开采深度有限,开采手段简单,周期短,故未对矿区下部的隐伏构造进行研究。
第五节 地震及区域地壳稳定性
据新疆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矿区处于动峰值加速度0.15g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最大震级5.5≤M≤6.0,属地壳基本稳定区,工程建设条件适宜,但须抗震设计(见地震图)。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分区与地震基本烈度对照表 表2-1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分区(g)
<0.05
0.05
0.10
0.15
0.20
0.30
≥0.40
地震基本烈度
<Ⅵ
Ⅵ
Ⅶ
Ⅶ
Ⅷ
Ⅷ
≥Ⅸ
区域地壳稳定性分区和判别指标一览表 表2-2
稳定性
地壳结构
新生代地壳
变形火山、地热
迭加
断裂角
α
布格异常
梯度Bs
(105Ms·km2)
最大
震级
基本
烈度
地震动峰值加
速度
工程
建设
条件
稳定
区Ⅰ
块状结构,缺乏深大断裂或仅有基底断裂,地壳完整性好
缺乏第四系断裂,大面积上升,第四纪地壳沉降速率<0.1毫米/年,缺乏第四纪火山。
0-10°
70-90°
比较均匀变化,缺乏梯度带
M<5.5
≤6°
≤0.05
良好
基本
稳定
区Ⅱ
镶嵌结构,深断裂连续分布,间距大,地壳较完整
存在第四纪断裂长度不大,第四纪地壳沉降速率0.1-0.4毫米/年,缺乏第四纪火山。
11-24°51-70°
地段性异常梯度带Bs=0.5-2.0
5.5≤M
≤6.0
7°
0.10-
0.15
适宜但需抗震设计
次不稳
定区
Ⅲ
块状结构,深断裂成带出现,长度以大于百公里,地块呈条形、菱形地壳破碎
发育晚更新世和全新世以来活动断裂,延伸长度大于百公里,存在近代活动断引起的米>6级地震,第四纪地壳沉降速率大于0.4毫米/年,存在第四纪火山,温泉带。
25-50°
区域性异常梯带Bs=2.0-3.0
6.0≤M
≤7.0
8-9°
0.20-
0.40
中等适宜,须加强抗震和工程措施
不稳
定区
Ⅳ
区域性异常梯度带Bs>3.0
M≥7.25
≥10°
≥0.40
不适宜
资料来源:取自《区域地壳稳定性研究理论与方法》(地质出版社,1987)
第六节 水文地质概况
矿区属为典型的中温带干旱荒漠气候,夏季聚热,冬季冷潮,年均气温8.2度,极端高温38度,极端低温-35度,年平均无霜冻期176天,年平均降水量为74.4mm,年蒸发量1853mm,矿区位于海拔高度为1190-1140m,最低侵蚀基准面标高1050m,地形北低南高。
矿体为露天台阶式开采,采坑始终处于开采境界内相对较高地段,该建筑用碎石矿从采坑观察看碎石不潮湿,底板为建筑用碎石,未发现采坑内地下涌水,矿区降水量稀少,采坑内仅在雨季局部低洼处有少量的积水,且很快消失,发生雨季积水的可能性较小。矿区内无地表性水流,汛期内小冲沟有短暂性水流,矿区内地下水类型为基岩裂隙水,富水性弱,地下水埋深50m左右,地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的下渗和季节性洪流的补给,地下径流相通较弱,补给量较小,矿体高于当地侵蚀基准面1050米,地下水对矿体开采无影响,区内未见地下水天然露头,排泄方式主要为自然蒸发,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相对较简单。
第七节 岩土体工程地质特征
矿区属低山丘陵地貌,岩土体分布于矿区内及周边。
1、岩体
矿区岩性主要为花岗闪长岩,其厚度相对较大,岩石一般为致密结构,岩石风化面为灰-灰白色,节理、裂隙局部较发育,岩石比较坚固。岩石由于受长期风化作用影响,层面节理裂隙较发育,表层约有30-50cm厚的风化带,地形变化大,力学强度较高,工程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
2、土体
分布于矿区东侧,由第四系全新统洪积砂砾石层组成,松散未胶结,多为单一结构,级配良好,工程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
第三章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第一节 评估范围和级别
一、评估区范围的确定
依据矿山建设平面布局,垃圾掩埋场位于矿区范围之外,因此,本次评估范围以矿区范围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矿山建设有较大影响的范围进行了适度扩展,作为本次评估区的范围。确定评估区面积为238914平方米,其中,矿区范围面积94000平方米,矿区外面积144914平方米。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DZ/T223-2009)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与审查要求》的通知(新国土资办发[2010]4号)要求对矿区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二、评估级别的确定
该矿山生产规模为3万立方米/年,按照《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DZ/T223-2009》附录D(矿山生产规模分类表划分),矿山属小型矿山。矿山建成后劳动定员10人,矿区及其周围无居民居住。矿区无重要交通要道或建筑设施,无重要旅游景点或风景名胜区,无较重要水源地,无耕地,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DZ/T223-2009)附录B.1(表3-1),将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确定为一般区。
评估区范围位于低山丘陵区,地形坡度较小,采场矿层位于地下水位以上,采场汇水面积小,与区域含水层或地表水联系不密切。采矿不容易导致矿区周围主要含水层影响或破坏。矿床围岩岩体结构以块状整体结构为主,软弱结构面、不良工程地质层不发育,采场边坡岩石较完整,土层薄,边坡基本不存在外倾软弱结构面或危岩,边坡较稳定。地质构造较简单。矿床围岩岩层产状变化小,断裂构造不发育,断裂未切割矿层(体)围岩、覆岩,对采场充水影响小。现状条件下矿山环境问题少,危害小。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DZ/T223-2009)附录C.1(表3-2),露天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表,将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确定为简单。
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表 表3-1
重要区
较重要区
一般区
分布有500人以上的居民集中居住区
分布有200~500人的居民集中居住区
居民居住分散,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口在200人以下
分布有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铁路、中型以上水利、电力工程或其他重要建筑设施
分布有二级公路、小型水利、电力工程或其他较重要建筑设施
无重要交通要道或建筑设施
矿区紧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含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或重要旅游景区(点)
紧邻省级、县级自然保护区或重要旅游景区(点)
远离各级自然保护区及旅游景区(点)
有重要水源地;
有较重要水源地;
无较重要水源地;
破坏耕地、园地
破坏林地、草地
破坏其它类型土地
注: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采取按上一级别优先的原则确定,只要有一条符合者即为该级别。
露天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表 表3-2
复 杂
中 等
简 单
采矿矿层(体)位于地下水位以下,采场汇水面积大,采场进水边界条件复杂,与区域含水层或地表水联系密切,地下水补给、径流条件好,采场正常涌水量大于10000m3/d,采矿活动和疏干排水容易导致区域主要含水层破坏
采矿矿层(体)局部位于地下水位以下,采场汇水面积较大,采场正常涌水量3000~10000m3/d,采矿和疏干排水比较容易导致矿区周围主要含水层影响或破坏
采矿矿层(体)位于地下水位以上,采场汇水面积小,与区域含水层或地表水联系不密切,采场正常涌水量小于3000m3/d,采矿和疏干排水不易导致矿区周围主要含水层的影响或破坏
矿床围岩岩体结构以破碎结构、散体结构为主,软弱结构面、不良地质层发育,存在饱水软弱岩层或松散软弱岩层,含水砂层多,分布广,残坡积层、基岩风化破碎带厚度大于10m,稳固性差,采场岩石边坡风化破碎或土层松软,边坡外倾软弱结构面或危岩发育,易导致边坡失稳
矿床围岩岩体结构以薄到厚层状结构为主,软弱结构面、不良地质层发育中等,存在饱水软弱岩层和含水砂层,残坡积层、基岩风化破碎带厚度5
~10m,稳固性较差,采场岩石边坡风化较破碎,边坡存在外倾软弱结构面或危岩,局部可能产生边坡失稳
矿床围岩岩体结构以巨厚层状-块状整体结构为主,软弱结构面、不良地质层不发育,残坡积层、基岩风化破碎带厚度小于5m,稳固性好,采场岩石边坡岩石较完整到完整,土层薄,边坡基本不存在外倾软弱结构面或危岩,边坡较稳定
地质构造复杂。矿层围岩岩层产状变化大,断裂构造发育或有活动断裂,导水裂隙切割矿层(体)围岩、覆岩和主要含水层(带),导水性强,对采场充水影响大
地质构造较复杂。矿层围岩岩层产状变化较大,断裂构造较发育,切割矿层(体)围岩、覆岩和主要含水层(带),导水性差,对采场充水影响较大
地质构造较简单。矿层围岩岩层产状变化小,断裂构造较不发育,断裂未切割矿层(体)围岩、覆岩,对采场充水影响小
现状条件下原生地质灾害发育,或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多,危害大
现状条件下,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较多,危害较大
现状条件下,矿山地质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少,危害小
采场面积及采坑深度大,边坡不稳定,易产生地质灾害
采场面积及采坑深度较大,边坡较不稳定,较易产生地质灾害
采场面积及采坑深度小,边坡较稳定,不易产生地质灾害
地貌单元类型多,微地貌形态复杂,地形起伏变化大,不利于自然排水,地形坡度一般大于35°,相对高差大,高坡方向岩层倾向与采坑斜坡多为同向
地貌单元类型较多,微地貌形态较复杂,地形起伏变化中等,自然排水一般,地形坡度一般为20°~35°,相对高差较大,高坡方向岩层倾向与采坑斜坡多为斜交
地貌单元类型单一,微地貌形态简单,地形较平缓,有利于自然排水,地形坡度一般小于20°,相对高差较小,高坡方向岩层倾向与采坑斜坡多为反向坡
注:采取就上原则,只要有一条满足某一级别,应定为该级别。
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DZ/T223-2009)附录A.1(表3-3)矿山环境影响评估精度分级,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为一般区、矿山建设规模为小型、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为简单。因此,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分级确定为三级。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精度分级表 表3-3
评估区
重要程度
矿山建设规模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
复杂
中等
简单
重要区
大型
一级
一级
一级
中型
一级
一级
一级
小型
一级
一级
二级
较重要区
大型
一级
一级
一级
中型
一级
二级
二级
小型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区
大型
一级
二级
二级
中型
一级
二级
三级
小型
二级
三级
三级
第二节 现状评估
一、地质灾害
本矿为延续矿山。矿山目前已经进行了开采,在开采期间无地下水抽汲活动,对地下水资源影响小。
评估区内未发现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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