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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机械回填土
1.适用范围
本章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构筑物大面积平整场地、大型基坑和管沟等回填土工程。
2.材料要求
2.1碎石类土、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渣,可用作表层以下填料,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2/3,使用振动碾时为3/4,含水率应符合规定。
2.2粘性土应检验其含水率,必须达到设计及规范规定要求方可使用。
2.3盐渍土一般不可使用。但填料中不含盐晶、盐块或含盐植物的根茎,并符合《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附录表1.8规定的可以使用。
2.4灰土:灰土是用石灰和粘性土拌和而成,采用的体积比一般为2:8或3:7(石灰:土)。
2.4.1灰土的土料:凡有机质含量不大的粘性土都可用做灰土的土料。表面耕植土不宜采用。土料应过筛,粒径不宜大于15mm。
2.4.2石灰:用作灰土的石灰应过筛,粒径不宜大于5mm,并不得夹有未熟化的生石灰块和含有过多的水分。
3.主要机具:
3.1装运土方机械有:铲土机、自卸汽车、推土机、铲运机、翻斗车等。
3.2辗压机械有:平辗、羊足辗和振动辗等。
3.3一般工具有: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手推车、铁锹(平头、尖头)、2m钢卷尺、20#铅丝、胶皮管等。
4.作业条件
4.1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方土料种类、密实度要求、施工条件等合理确定填方土料含水率控制范围、虚铺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重要回填土方工程,应通过击实试验来确定。
4.2填土前,应对填方基底和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合格后要作好记录及验收手续。
4.3施工前,应作好水平高程标志的布置。如基坑或沟边上每10m钉上水平桩或在邻近的固定建筑物上抄上标准高程点。大面积场地上每隔10m左右也可钉上水平桩。
4.4确定好机械填土的施工顺序、车辆、土方机械的行走路线等,编好施工方案。
5.操作工艺
5.1工艺流程:
基底清理→检验土质→分层铺土→辗压密实→找平验收
5.2填土前,应将基底表面上的垃圾或树根等杂物、洞穴都处理完、清理干净。
5.3检验土质:检验各种土料的含水率是否在控制范围内。如含水率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等措施;如含水率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湿润等措施。
5.4填土应分层铺摊。每层铺土的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和所用机具性能确定。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表5-1的规定。辗压时,轮(夯)迹应互相搭接,防止漏压、漏夯。
表5-1 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
压实机械
分层厚度(mm)
每层压实遍数
平辗
250~300
6~8
振动压实机
250~350
3~4
柴油打夯机
200~250
3~4
5.5辗压机械压实填方时,应控制行驶速度,一般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平辗:2km/h 振动辗2km/h
5.6长宽比较大时,填土应分段进行,每层接槎处应作成斜坡,辗迹重叠0.5~1.0m,上下层搭接距离不应小于1.0m。
5.7填方高于基底表面时,应保证边缘部位的压实质量。填土后,如设计不要求边坡修整,宜将填方边缘宽填0.5m;如设计要求边坡整平拍实,宽填可为0.2 m。
5.8在机械施工辗压不到的填土,应配合人工推土,用蛙式或柴油打夯分层夯打密实(具体做法见人工回填土)。
5.9回填土每层压实后,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取样,试样达到要求后再铺上一层土。
5.10填方全部完成后,表面应进行拉线找平,凡高于规定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规定高程的地方应补土夯实。
5.11雨、冬期施工:
5.11.1雨期施工的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分期完成。重要或特殊的土方工程,应尽量在雨期前完成。
5.11.2基坑(槽)或管沟的回填土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时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或管沟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现场应有防雨及排水措施。
5.11.3填方工程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5.11.4冬期填方前,应清除基底上的冰雪和保温材料;填方边坡表层1m以内不得用冻土填筑;填方应用未冻的、不冻涨或透水性好的土料填筑,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11.5冬期施工室外平均气温在-5℃以上时,填方高度不受限制;平均气温在-5℃以下时,填方高度不宜超过表5-2规定。
表5-2 冬期填方高度限制
平均气温(℃)
填方高度(m)
-5~-10
4.5
-11~-15
3.5
-16~-20
2.5
注:用石块和不含冰块的砂土(不包括粉砂)、碎石类土填筑时,填方高度不受本表限制。
5.11.6冬期回填土方,每层铺土的厚度应比常温施工时减少20%~25%。铺冻土块要均匀分布,逐层压(夯)实。回填土应连续作业,防止基土或已填土受冻,并应及时采取防冻措施。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未按要求测定土的干密度: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压实后土的干密度,检验其密实度,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摊上层土。
6.2回填土下沉: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冬期施工时有较大的冻土块,或压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压,坑(槽)底有机物或落土等杂物清理不彻底造成。这些问题均应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规定,检查发现后及时纠正。
6.3回填土夯压不密实:应在夯压前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湿润;对湿土造成的“橡皮土”要挖出换土重填。
6.4在地形、工程地质复杂地区内的填土,且对填土密实度要求较高时,应采取措施(如排水暗沟、护坡等),以防填方土粒流失,造成不均匀下沉和坍塌事故。
6.5填方基土为杂填土时,应按照设计要求加固地基,并应妥善处理基底的软硬点、空隙、旧基、暗塘等。
6.6回填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子周围填土夯实,并应从管道两边同时进行,直至管顶0.5m以上,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可采取机械回填和压实。
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使用细粒土料回填。
6.7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如设计无要求时,可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密实要求和低级情况等与建设单位共同确定(沉降量一般不超过填方高度的3%)。
7.成品保护
7.1施工时应注意保护定位桩、标高桩,防止碰撞移位。
7.2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要设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
7.3基础或管沟、挡土墙的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填土而受损坏时方可回填土。
8.质量验收标准
8.1主控项目
8.1.1标高:允许偏差或允许值见表5-3。
检验方法:用水准仪检查。
检验数量:柱基按总数抽查10%,但不少于5个,每个不少于2点;基坑每20m2取1点,每坑不少于2点;基槽、管沟、路面基层每20m取1点,但不少于5点;挖方、地面基层每30~50m2取1点,但不少于5点;场地平整每100~400m2取1点,但不少于10点。
8.1.2分层压实系数: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按规定方法。
检验数量:按试验规程规定的取样数量检验。
8.2一般项目
8.2.1回填土料: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取样检查或直观鉴别。
8.2.2分层厚度及含水量: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水准仪及抽样检查。
检验数量:柱基按总数抽查10%,但不少于5个,基坑、槽沟每10m2抽查1处,但不少于5处。
8.2.3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或允许值见表5-3。
检验方法:用靠尺或水准仪。
检查数量:柱基按总数抽查10%,但不少于5个,每个不少于2点;基坑每20m2取1点,每坑不少于2点;基槽、管沟、路面基层每20m取1点,但不少于5点;挖方、地面基层每30~50m2取1点,但不少于5点;场地平整每100~400m2取1点,但不少于10点。
表5-3 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项
序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mm)
检验方法
桩基基坑基槽
机械场
地平整
管沟
地(路)面基础层
主控项目
1
标高
-50
±30
-50
-50
水准仪
2
分层压实系数
设计要求
按规定方法
一般项目
1
回填土料
设计要求
取样检查或直观鉴别
2
分层厚度及含水量
设计要求
水准仪及抽样检查
3
表面平
整度
20
30
20
20
用靠尺或
水准仪
9.安全措施:
9.1推土机使用钢丝绳牵引重物起步时,附近不得有人。
9.2向边坡推土,刀片不得超过坡边,并在换好档后才能提升刀片倒车;推土机上下坡不得超过35°,横坡行驶不得超过10°。
9.3回填工作施工时应注意土壁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进行支撑,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
9.4深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设置靠梯,或开坡道,采取防滑措施,禁止踩踏支撑上下。深度超过2m的基坑(槽)施工,基坑周边设置临时防护设施。
9.5基坑(槽)的支撑应经常检查是否有松动变形等不安全迹象,特别是雨后及冻溶期间更应加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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