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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一、丰镐考古的新时代与先周文化的初识1951 年 4 月 15 日,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陕西省调查发掘团一行六人在苏秉琦的带领下从北京出发前往陕西。调查团的学术目的非常明确,“是想要对于关中(指陕西境内的渭河两岸地带)史前文化的分期,分布和发展的问题,与早周和西周文化的分期和发展的问题获得进一步的了解”1。苏秉琦无疑是陕西调查发掘团领队的最佳人选。早在 1934 年 9 月,苏秉琦就在北平研究院史学研究所所长徐旭生的带领下前往宝鸡斗鸡台遗址进行发掘,次年发掘结束后又沿着渭河一路调查回到西安2。后来苏秉琦据此写成了专著 陕西省宝鸡县斗鸡台发掘所得瓦鬲的研究3,并编辑出版了发掘报告 斗鸡台沟东区墓葬,从而奠定了他在中国考古学界的地位4。因此,在 1950 年代初期,无人比苏秉琦更熟悉陕西的考古情况了。为了圆满完成上述目标,领队苏秉琦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计划,“打算采取重点调查和小规模发掘的采掘相结合的方式,就沣河两岸,浐水西岸,和武功、扶风、岐山、郿县等四县连接地带的渭河两岸,在每个重要地区停留一至三周的时间”。但“没想到,工作一开始,首先就被沣西区几个重要地点暴露在坡崖断面的灰坑灰层和墓葬给吸引住了”,以至于“仅仅在这一带的工作就拖延到六月初旬”,随后到沣东区又调查到六月下旬,再到浐水西岸做了一天的调查,“就匆匆结束了这季的调查工作”。虽然这次调查没有完全按照既定计划实施,但它却达到甚至是超出了预期的目标。鉴于在沣河两岸找到了史前、早周和周、战国秦等三个时段的遗迹遗物。苏秉琦当时即已意识到这批材料的重要意义,因此又再次撰文加以介绍5。上述三个时期文化层的相互叠压,则让苏秉琦将它们与梁思永的“后岗三叠层”联系起来6。但对苏秉琦乃至整个中国考古学而言,苏秉琦领衔的这次调查与发掘最为重要的意义当如他自己所言:是注意到关中与河南在仰韶、龙山和殷墟三个阶段文化面貌上的差异,并颇感困惑,由此促使他认真思考这种形象何以形成及其背后的意义,并以此为契机提联裆鬲还是袋足鬲:先周文化探索的困境(上)*摘要:本文概述了 1949 年之后的先周文化探索成果,特别是分析了以邹衡、徐锡台、胡谦盈、张长寿、尹盛平为代表的老一辈学者以及以刘军社、张天恩、雷兴山为代表的年轻一代学者在此问题上贡献得失、学术观点的异同及其原因。学术史研究表明,先周文化探索所面临的困境,与其说是材料的,毋宁说是理论与方法的。先周文化探索有可能成为考古学文化与族属研究的典范,为中国考古学在这一研究领域取得理论突破。关键词:先周文化;联裆鬲;袋足鬲中图分类号:K871.3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1-0327(2015)02-0040-18孙庆伟(北京 100871)江汉考古 2015.2/总第 137 期特 稿孙庆伟,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作者:41出了区系类型理论7。然而就先周文化探索来讲,这次调查也同样具有里程碑性的意义。因为苏秉琦明确指出这次调查的学术目的之一就是要对“早周和西周文化的分期和发展的问题获得进一步的了解”,毋庸置疑,这里的“早周”文化也就是后来学术界所说的先周文化。而调查的结果证明在沣河两岸这一时期的“灰坑灰层的分布极广”,其代表性器物为“矮足瓦鬲”,另有壶、圈足皿(或簋)、豆等物。虽然采集和发掘所得的“这一部分材料,总起来说,是很平凡的”,但正如苏秉琦所言,在“对于有关周文化的知识还是极端贫困的时候”,这些新发现“还不失为一项有用的材料”。以今天的眼光审视,苏秉琦在两文中所列举的相关器物都是再普通不过的西周陶器,不足为奇。但如果联系到稍早些时候,也在同一地区开展过调查工作的前中央研究院史语所考古组石璋如的若干判断,如:“粗绳纹鬲与早期的周代文化无关”,“很显然的彩陶与周代文化可能有关系”8,则不能不佩服苏秉琦独到的眼光。实际上,苏秉琦领衔的这一次考古调查不仅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探索先周(早周)文化的学术目标,而且首次确立了关中地区史前到商周时期的文化序列。特别是他在客省庄确认的三种文化相互叠压关系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以致于后来夏鼐以此为依据推测客省庄二期文化可能是西周文化的祖型9。所以,有学者对苏秉琦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给予了很高的评价:1951年在客省庄村北发掘最重要的收获,是在掘点内发现仰韶文化、客省庄二期文化和周文化三种不同时代、不同性质文化遗存的叠压地层,即(西周长方形竖穴墓葬)M2 挖破(客省庄二期文化口小底大袋状灰坑)H8;而H8又挖破(仰韶文化锅底形灰坑)H7。上述地层叠压现象表明仰韶文化早于客省庄二期文化,而客省庄二期文化又早于周文化,从而为渭河流域地区的考古文化编年提供了一把可靠的标尺。上述研究成果与 20 世纪 30 年代梁思永先生在河南省安阳县后冈遗址中发现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和商代文化三种不同时代遗存的叠压地层,为中原地区考古文化编年树立了一把可靠的年代标尺,其作用及其学术意义是相同的。此点过去似乎未引起重视以及给予科学的评价10。这次调查与试掘工作也开启了丰镐考古的新时代,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专门组建了沣西发掘队(在不同时代另有丰镐考古队、丰镐工作队等称呼)对该遗址进行了持续多年的发掘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11。1962 年,由王伯洪主编的 沣西发掘报告 出版,虽然该报告仅涉及 19551957 年客省庄和张家坡两处遗址的发掘材料,但却是学术界第一次对丰镐地区的西周遗存进行了分期,为西周文化的考古编年树立了标尺12。沣西发掘报告 对张家坡遗址(兼及少量客省庄遗址出土的周文化遗存)的具体分期是:1.早期居址;2.第一期墓葬和车马坑;3.第二期墓葬;4.第三期墓葬;5.晚期居址和第四期墓葬;6.第五期墓葬。发掘者判断“第一期墓葬大约是成康时代的”,并认为“早期居址的年代应该更早一些”,“是从文王作邑于丰的时候就开始的吧”。这就是说,从年代上讲,张家坡遗址早期居址的年代就有可能已经进入到先周时期了。而值得注意的是,发掘者归入到早期居址的典型陶鬲(I 式鬲)为袋足鬲,并指出在张家坡遗址“这一式鬲只发现很少残片,未能复原”,所以只好以客省庄西周居址中T32:2B这件完整的袋足鬲作为这类器物的代表。与此同时,发掘者又将第一期墓葬出土的三件陶鬲(302:2、448:1以及K113:1)定为式鬲,而它们的特点也是“高领、袋足”。但发掘者所定的式鬲的特征则是“三足之间的腹部都向内深陷”,这显然就是人们所习称的“瘪裆鬲”;沣西发掘报告 所定的鬲“与式鬲不同处在于鬲足之间的腹部不向内陷,腹微鼓”,那么该式鬲无疑就是普通的联裆鬲了13。42虽然 沣西发掘报告 没有专门论述先周文化及其特征,但根据以上的表述可以看出该报告是把以客省庄T32:2B这一类高领袋足鬲看作是先周文化典型器物的,而且从排定的陶鬲发展序列上看,发掘者相信袋足鬲普遍要早于联裆鬲。这一认识将对此后的先周文化研究产生深远的影响。1967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沣西发掘队在张家坡附近又发掘了西周墓葬 124 座,发掘者将其分为六期,并明确指出“第一期墓葬和张家坡的西周早期遗址同时,相当于灭殷前作邑于丰的时期”,也即先周晚期阶段14。从发掘简报来看,发掘者定为第一期的墓葬只有89号墓这一座,而该墓出土的陶器正是一件高领袋足鬲(89:2)和一件圆肩罐(89:1)。发掘简报还指出,“这种陶鬲在张家坡西周墓葬还是第一次发现,也是唯一的一件”。由此可以看出,此时沣西队的学者延续了 沣西发掘报告 的认识,也把高领袋足鬲视为先周文化的标志性器物。此后若干年内,带有类似迹象的遗址在泾渭地区陆续被发现,但学术界还没有人对先周文化进行系统研究,然而距离这一天越来越近了。二、1979先周文化探索的里程碑对于先周文化探索而言,1979年绝对是至关重要的一年。在这一年,发生了三件决定先周文化研究走向的事情,分别是:这年 4 月,北京大学考古专业教员邹衡在西安召开的全国考古学会成立大会上宣读了论先周文化 的初稿本,而该文的核心内容则在这年 1 月出版的 商周考古 教材中有已经有所揭示15;10月,邹衡校毕了他的 论先周文化,并作为 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 重要组成部分交付出版社16。同在 10 月,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徐锡台发表了 早周文化的特点及其渊源的探索,明确指出“西周早期陶器和早周(即武王灭殷前)陶器是有区别的”,并着重介绍了长安马王村灰坑十一、岐山贺家早周墓和长武下孟村南台地出土的早周陶器17。11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泾渭工作队的胡谦盈复查了长武碾子坡遗址,“发现它是周人迁岐以前的一处重要的先周文化居住址和葬地”,并决定以此为据点开展先周文化探索工作18。随着这三项工作的开展,先周文化研究终于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这一切看似偶然,实则必然。(一)邹衡的 论先周文化邹衡对先周文化的探索源自他年轻时代的一个志向,即寻找连郭沫若都未曾辨别出的武王之前的青铜器。但是,“研究了十来年,也没有找到一件先周青铜器”,这让邹衡意识到欲解决先周铜器问题,必先从陶器着手19。所谓从陶器着手,其实就是从已知的西周早期文化来追溯先周文化,因为只有在考古学上辨析出先周文化,才能确定何为先周铜器。而在当时,确凿的西周早期文化主要是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沣西的发掘所得,所以在195060 年代,邹衡就是依据沣西张家坡的发掘材料来辨析先周文化的:值得注意的是张家坡的 178 号墓出的和康王时代的大盂鼎相似的铜鼎,和出与成王时代禽簋相近的铜簋;另外一些墓葬的出土遗物和出长 盉的穆王时代墓葬相同。可见张家坡西周早期文化遗存的绝对年代是成王至穆王时期,即西周前期。既然斗鸡台“瓦鬲墓中期”文化遗存与此相当,则“瓦鬲墓初期”的文化遗存早于西周前期是可以肯定的。同时,根据“瓦鬲墓初期”和西周前期文化遗存的比较研究,大致可以肯定前者属于周文化。因此,这种早于西周前期的周文化,自然只能属于先周文化的范畴了20。上述认识主要是从器物特征上推测瓦鬲墓初期应当属于先周文化,在本质上与苏秉琦当年的瓦鬲研究大体相同,但要证实这一点还需要更加坚实的证据地层学依据。而功43夫不负有心人,邹衡在诸多材料中居然找到了一条关键证据,这就是后来先周文化研究者屡屡提及的沣西马王村灰坑10和灰坑 11,他说:值得注意的是,19591960 年在沣西马王村发现的两个灰坑,其中灰坑 10 压在灰坑 11之上。灰坑 10 出土了大量西周早期的“瘪裆”陶鬲和 1 件西周早期花纹作风的陶范;而灰坑11则出土与“瓦鬲墓”初期相似的陶鬲与陶罐。这样,便从层位关系上证明了以斗鸡台“瓦鬲墓”初期为代表的周文化早于西周早期文化;那末,前者是后者的直接前身似乎是无可置疑的了21。事实上,马王村的这两座灰坑早在1960年代初就已经见诸报道,其中灰坑 10 出土陶范26 块,发掘者根据陶范纹饰判断该灰坑“可能是西周早期的”;灰坑 11 则是一座房址,出土陶器很多,发掘者认为“这里出现的鬲,一般属西周早期”22。自 1950 年代中后期沣西大规模发掘之后,这里的西周早期遗存比较常见,因此这两座灰坑并未引起注意23。现在邹衡把两座灰坑作为区分西周早期及先周时期的关键地层证据,无疑是赋予了它们崭新的意义。有了马王村这组地层关系,邹衡一发不可收拾,他先是将苏秉琦当初所划分的四类陶鬲整合成分裆鬲和联裆鬲两大类,然后对当时关中和陇东地区的瓦鬲墓进行了重新分期。邹衡重新分期的标准一方面是“根据器物形制、花纹的早晚演化顺序”,“同时也根据各式器物的组合情况,尤其是其共生关系”。据此,邹衡将瓦鬲墓重新划分为四期六组,其中的第一期和第二期属先周时期,三、四期则为西周早期和中期偏早阶段24。这无疑是一项开创性的研究。藉由马王村的一组地层关系和对器物形制演变规律的准确把握,邹衡不仅辨别出了大量的先周时期遗迹单位,而且完成了先周文化的分期,从而将原先零散的考古材料有机地统一在一起,比如那座无人喝彩的马王村灰坑 11 就被邹衡确定为先周文化第二期的典型单位之一25。以马王村一组地层关系为支点,进而串联起整个关中和陇东地区的相关考古材料,邹衡对先周文化分期堪称是地层学与类型学相结合的典范。因此,如果说苏秉琦斗鸡台瓦鬲研究是先周文化探索历程中第一次突破的话,那么邹衡的论先周文化无疑是紧随其后的又一次突破与提升。既然能够分期,那么邹衡必然对先周文化的面貌与特征有准确的把握。在这一点上,他与沣西发掘者的最大不同是:邹衡认为先周文化既有分裆鬲(以袋足鬲为主),也有联裆鬲;而后者则认为只有袋足鬲属先周文化,联裆鬲则是西周时期的遗存。在对先周文化分期之后,邹衡并没有结束自己的研究,他进而考察了先周文化的来源问题。根据他的分期结果,邹衡认为先周文化第一期的绝对年代“最早似乎不能超过商代廪辛之时,但也不会晚于乙辛时代的早期”。但同时邹衡又注意到,从甲骨文的相关记载来看,“商周关系最迟从武丁时已经开始”,两者之间有明显的年代缺环。这就很自然地引出一个问题“更早的先周文化又是从何而来?”或者说,“在泾渭地区,先周文化以前又是被何种文化所占据?”一句话,邹衡必须找到从武丁到廪辛之间的先周文化,以消除甲骨文记载与泾渭地区考古材料之间的矛盾。最简单的解决方法当然是在泾渭地区找到相当于武丁至廪辛这一时期的先周文化,但结果却出乎意料之外。因为在此区域内邹衡并未发现比他划定的先周文化第一期更早的先周遗存,反而是辨认出“早于先周文化第一期的商代青铜器”。实际上,在此之前邹衡曾对关中地区的商代文化进行过系统研究,并把以扶风白家窑水库陶器群和岐山京当铜器墓为代表的关中西部商代遗存定名为早商文化京当型26。现在,他对关中商代铜器作了进一步的研究,将其分为三期,即陕西商代第一、二、三期,年代分别相当于二里冈上层、殷墟一期和殷墟二期。面对这种状况,邹衡得出了以下判断:由于以上商文化遗址和墓葬的发现,至少44说明先周文化并不是从来就在泾渭地区居于统治地位的,很有可能,商周(或先周文化第一期以前的其他文化)两种文化在此区域内,经过较长时期的相互争夺,最后,先周文化才完全代替了商文化的地位。这一争夺的时期应该相当于上述陕西商代铜器第三期或其以后,即约在武丁至廪辛、康丁之时。这就是说,邹衡认为关中地区最早的先周文化不会早过殷墟二期,在此之前该地区广泛分布的是商文化京当型,而先周文化与京当型“陶器作风有很大的不同,它们之间一般不存在承授关系”,“先周文化第一期也决不是从陕西的商文化第一、二、三期直接发展来的”,因此邹衡必须另寻出路。邹衡的出发点依然是陶器。根据他的分析,“先周文化陶器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同时存在两种不同类型的陶鬲”,而“这两种陶鬲是有不同的来源的”,其中“联裆鬲是来自东方的山西地区,而分裆鬲反而来自西方的甘肃地区”。以此认识为基础,再结合文献记载和金文族徽的研究,邹衡对先周文化的来源有了以下判断:先周文化的形成是由多种文化因素相互融合的过程。这些文化因素的主要组成部分有三:(一)来自殷墟为代表的商文化;(二)从光社文化中分化出来的姬周文化;(三)来自辛店、寺洼文化的姜炎文化。邹衡还指出,就人群而言,先周文化当包括三大集团,即来自东北方的“姬周集团”、来自西方的“羌姜集团”以及包括原住居民、夏族遗民、商王朝的有关族氏、先秦族以及其他难以辨认的小族在内的“其他居民集团”。至此,邹衡形成了对先周文化的完整认识,其全面性和学术意义早已超出了他当年要超越郭沫若,辨别出先周铜器的企图。这与其说是邹衡对郭沫若的个人超越,倒不如说是考古学研究方法对 两周金文辞大系 研究方法的超越。(二)徐锡台 早周文化的特点及其渊源的探索19561957 年,作为中国科学院考古所沣西发掘队的成员,徐锡台参加了张家坡遗址的发掘工作,因此对沣西地区的西周文化具有相当的了解27。1960 年代,徐锡台调到陕西省考古所工作,继续从事西周文化研究。1979年,徐锡台以陕西省文物普查的材料为基础,完成并发表了 早周文化的特点及其渊源的探索 一文。据他在文中的界定,该文所说的“早周”是指“武王灭殷前”,实际上就等同于现在一般所说的先周。而徐锡台之所以用“早周”而不用“先周”一词,应该是受苏秉琦1951年在沣河两岸调查的影响,因为当时苏秉琦就是把“早周”与“西周”对举,苏秉琦的“早周”无疑就是先周之意。徐锡台首先指出解放以来在泾渭地区的多个县市境内“都发现了早周遗址”,然后介绍了几处有代表性的遗址,包括扶风柿坡、长武下孟村、宝鸡戴家湾、周原范围内的多处遗址、以及丰镐地区的客省庄、马王村和张家坡等。与邹衡一样,徐锡台判断早周遗存的出发点也是沣西的陶器分期,即把那些形制早于沣西第一期的遗存归入到早周时期。随后徐锡台又从马王村H11、岐山早周墓以及下孟村南台地的先周陶器出发,归纳出先周陶器的典型特征,包括:流行高领袋足鬲和瘪裆鬲、方格纹盆和罐、素面磨光的泥质灰(红)陶盆和罐、不见豆和盂;在埋葬习俗上则无腰坑和殉狗,与商文化差别显著。不难看出,在对先周文化面貌的把握上,徐锡台与邹衡并无大的出入,都把高领袋足鬲和瘪裆鬲同时视为先周文化的标志性器物。但是,徐锡台对于先周文化来源的认识则与邹衡大相径庭,他说:通过对渭水和泾水流域的调查发掘,使我们得知叠压在仰韶文化层上边为客省庄第二期文化(又称陕西龙山文化),叠压在客省庄第二期文化之上的是周文化,在周文化与客省庄第二期文化之间,再没有文化遗存。客省庄第二期文化中出现一些陶罐,肩部有磨光和腹部饰有方格纹特征,上述早周陶器中也有这45些特征。贺家村早周墓中随葬的 I 式罐与客省庄第二期文化中的无耳夹砂绳纹罐的特征很近似,再从贺家村周墓中出土I式至式鬲,看出它们的演变规律,无论贺家、下孟村出现的乳形空心袋足鬲上附把手或附加锯齿纹的泥条双横耳作风,都由客省庄第二期文化中带把手高足鬲演变来的。因此,我们认为早周文化可能是在客省庄第二期文化的基础上接受了齐家文化的一些因素发展起来的,换言之,早周文化起源于客省庄第二期文化,在它发展的后期,受了殷商文化的影响而形成西周时期的社会经济形态。因为先周文化地层直接叠压在客省庄二期遗存之上,再加上两者在陶器上的某些相似之处,于是判定先周文化源于客省庄二期文化,以现在的眼光审视,徐锡台的上述逻辑未免失之于简单。但他能够从陶器形制上分辨出“早周”与“西周早期”的不同,从而开始探索周人灭商之前的文化遗存,这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暂且抛开先周文化是否来源于客省庄二期文化不论28,相比邹衡同时期的研究,徐锡台对先周文化的认识存在着一个明显缺陷,那就是他只是辨识出一些先周遗存,但没有对这些遗存进行分期,更未对它们的绝对年代作出必要的判断,而只是笼统地归入到“早周”阶段中。这样就势必会影响到他对这些先周遗存与客省庄二期遗存之间年代差距的判断,也会影响到他对先周遗存与陕西商文化之间年代差距的判断。而当对一类考古学遗存丧失了年代标尺时,再要就其他相关问题作出准确判断无疑是很困难的29。(三)胡谦盈的长武碾子坡遗址复查301953年夏天,刚从中山大学历史系毕业的胡谦盈被分配到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任研究实习员,获知这一消息后,胡谦盈满心喜悦,因为他早就有追随该所研究员罗尔纲研究太平天国史的意愿。未料到了北京之后,他却被调整到考古所工作,年轻的胡谦盈虽然“表态服从组织分配”,“但思想不通”。后经夏鼐的悉心开导,胡谦盈终于释怀,下决心投身考古事业。第二年 3 月,胡谦盈迎来了自己首次田野考古工作,在考古所陕西考古队队长石兴邦的带领下前往丰镐地区进行调查与发掘,由此与丰镐遗址和周文化结缘。在随后的几年间,他先后主持了 1955 年夏季斗门镇南地客省庄二期文化遗址和 1957 年秋冬季张家坡村东的发掘,并于19591964年间担任丰镐考古队队长。“文化大革命”期间,胡谦盈被迫离开了沣西,直到 1975 年才重新回到关中,并随即与张长寿一道在丰镐地区开展考古调查。长时期的田野工作不仅让胡谦盈对关中地区的西周文化有了深刻的认识,更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当年的老队长石兴邦就这样评价胡谦盈在丰镐考古上的突出贡献:首先,在前人踏察的基础上,作了深层次的勘察和试掘工作。他利用地层探查方法,弄清了与两京有关的古代水道丰水、镐水、镐池、彪池和昆明池的具体流向、位置和范围等水文地理方面的问题。然后,根据文献记载并结合实地踏查,考证出丰京的具体位置是在以沣西客省庄为中心的附近,面积约 6 平方公里;镐京在沣东的洛水村和白家庄一带,面积约 4 平方公里。在此基础上,更深入地探查出丰京的中心地区在马王村村北一带。而且还在客省庄南地发现西周和先周两种不同遗存的叠压地层,首次把西周和先周两周文化区分开来,为探索先周文化提出了依据和线索,这在考古学上是个重大突破。最后,他从普查与试掘的资料中,确定了镐京的范围和中心位置,并根据文化层与内涵,提出了周文化发展三期说,为丰、镐地区西周文化的研究揭开了序幕31。丰镐地区的工作经历让胡谦盈萌发了探索周文化来源的强烈愿望。1978 年,胡谦盈主动请缨,上书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胡乔木,提出“先周文化探索与研究”的科研计划,获得批准并负责组建考古所泾渭考古队。长武碾子坡遗址最早是考古所渭水考古队赵学谦等人于 1959 年调查时发现的,后来46又经过多次调查32。1979 年 11 月 9 日,胡谦盈对该遗址进行了复查,发现不少因修梯田而被破坏的墓葬,“见到很多零乱的人骨和碎陶片,并采集到陶鬲”,从而判断它是周人迁都岐邑以前的一处重要居住址和葬地33。胡谦盈将碾子坡遗址判断为先周时期遗存的依据主要有两点:一是对丰镐遗址先周遗存的掌握,二是对文献所载周人早期活动地域和豳都地望的判断。经过在丰镐地区多年的考古工作,胡谦盈对该遗址西周文化面貌了若指掌,并意识到从陶鬲出发来鉴别先周文化遗存是切实可行的道路,这一研究思路最终促使他完成了重要论文 姬周陶鬲研究周族起源探索之一34。虽然该文初稿早在 1964 年即已完成,但其核心观点在此后数十年间从未改变。在文章中,胡谦盈将姬周陶鬲区分为袋足鬲、瘪裆鬲和仿铜鬲三大类,并对三类陶鬲的流行时间进行了判断,指出袋足鬲和瘪裆鬲的早期类型均可早到先周时期。胡谦盈作出这一判断的主要地层依据也正是马王村H10和H11的打破关系,即主张H10 为西周早期,而被 H10 打破,出土有横绳纹瘪裆鬲和高领袋足鬲的 H11 则属于先周时期。对于周人早期活动区域,胡谦盈依据文献记载判断当在泾水上游地区,具体到豳都,他说:关于豳都地望,史有明文记载。但近人由于从不同角度出发去理解和引用文献,结果却出现以下两种不同的主张:(1)说豳在陕西省旬邑、彬县一带,如已故的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同志,再如石璋如;(2)说豳在山西省中部,如钱穆。我们认为钱说不可取。(按:1958 年我任黄河水库考古队山西分队队长时,恩师陈梦家先生要我注意,从考古角度验证钱穆的说法。当时我队在工作中包括其他单位的发现,在该地区常发现商文化遗址,西周遗址少见且遗存年代最早者属西周初期)。所以,我们认为豳都在山西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豳都地望应在陕西省长武、旬邑和彬县一带35。长武碾子坡遗址既地处泾水上游地区,又出土先周文化典型陶器高领袋足鬲,所以胡谦盈立即认定这是一处重要的先周时期遗址,并决定以此为据点来探索先周文化与先周历史。这就是 1979 年先周文化探索的状况,三位学者处在三种不同的境况之下邹衡系统地论证了他所理解的先周文化,徐锡台提出了先周文化的辨别标准,而胡谦盈则刚刚找到了他的研究据点碾子坡遗址。但最为关键的还不是他们在研究进度上的差异,而是三位学者对先周文化内涵的各自界定。从邹衡所列的先周文化人群构成来看,既有姬周集团,又有羌姜集团,还有包括夏遗民、先秦族等诸多小族在内的其他集团,所以邹衡所说的先周文化事实上可以视为关中地区的非商族文化的大融合36,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称之为“先周时期文化”37。徐锡台尽管在文章中没有对先周文化进行明确界定,但从行文上看,他所理解的先周文化仅指灭殷之前的周族文化,而不包括这一地区同时期其他族属的文化。胡谦盈的观点与徐锡台类似,也主张先周文化是“姬周”族灭商之前的文化,只不过他相信文献中“关于姬周族属是戎狄种姓或分支的传说应该是姬姓周人族源的真实纪录”,所以主张先周文化应该从关中西部的戎狄文化中去寻找38。但令人惊讶的是,虽然他们三人对先周文化人群构成的认识上大相径庭,但他们对先周文化典型陶器的判断上却又惊人地一致,都是把高领袋足鬲和某些类型的瘪裆鬲同时看作先周遗物。三位学者的上述认识,为此后先周文化研究的种种纷扰埋下了伏笔,但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开拓性研究彻底引爆了学术界探索先周文化的热情。进入 1980 年代,随着碾子坡、郑家坡和刘家三处重要遗址的发掘,先周文化探索成为三代考古的焦点。然而,随着考古材料的增加,各家观点不但没有趋同,反而是形成了一种“乱局”,先周文化研究由此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47三、1984先周文化探索的大转折如果说 1979 年是先周文化探索的关键之年,那么,1984 年则堪称是转折之年。引爆先周文化研究“乱局”的导火索则是 文物 1984年第七期上所刊的 陕西武功郑家坡先周遗址发掘简报、扶风刘家姜戎墓葬发掘简报 和先周文化的初步研究 等三篇文章,而它们都与时任宝鸡市文化局副局长尹盛平密切相关。1976 年,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和西北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等多家单位联合组成“陕西周原考古队”,在周原遗址展开了大规模的考古工作。自这年 3月起,尹盛平就参加了周原考古队在召陈村的发掘,但经过几年考古调查和发掘的实践,尹盛平“感到要在周原地区解决先周文化问题是有困难的”,原因是“在周原遗址找不到最早的先周文化遗存,看不出先周文化的来龙去脉”,因此他觉得“应该根据文献关于周族最早的邰地和彬地活动的记载所提供的线索,到武功县和彬县、长武县一带去寻找先周文化的早期遗存”,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辨识先周文化的面貌和解决先周文化的源流”。而很快,尹盛平就有了这样的机会。1979年,尹盛平率队在宝鸡地区进行文物普查工作,他确立的指导思想是,“根据每个区县特点确定普查重点,文物普查的同时,要为解决一些学术问题提供线索”。具体到武功县,尹盛平确定的工作重点是“调查先周文化遗存”。1981年2月,尹盛平带领文物普查队在武功县文化馆看到一批征集到的铜器,并判断其中的一件铜觚形器和鼎“应是先周文化遗存”。经询问,尹盛平获知这批铜器是从武功镇尚家坡一带出土的,于是叮嘱参加文物普查的宝鸡市考古工作队任周方带队前往尚家坡调查,而任周方等人果然在尚家坡村西的断崖上采集到陶豆和陶罐各 1 件。尹盛平判断这两件陶器的时代也早于西周,随即向陕西省文物局申请试掘尚家坡遗址。虽然后来的发掘工作几经波折,但终于在当年 12 月在尚家坡村南的郑家坡村发现了丰富的先周文化遗存。正所谓是“好事成双”。正当尹盛平对任周方等人在尚家坡遗址的发掘充满憧憬之际,1981 年 11 月,他来到周原扶风文管所主持举办宝鸡市文物干部培训班,期间刘家村村民送来了取土所获的两件高领袋足鬲和一件双耳罐,尹盛平一见之下大喜过望,马上到取土现场调查,发现在断崖上还挂着几座残墓,对先周文化探索具有重要意义的扶风刘家墓地因此被发现39。次年春天,尹盛平主持了刘家墓地的发掘工作。对这两处遗址的发掘及相关认识彻底改变了先周文化探索的方向。1981 年10月至1983年8 月,宝鸡市考古工作队对郑家坡遗址进行了持续发掘,揭露面积达 2000 平方米。在发掘简报中,发掘者将该遗址分为三期,早期的年代相当于二里头文化晚期至二里冈下层,中期年代约在太王迁岐前后,晚期的年代约在文王作丰时40。由此可见,郑家坡遗址的总体年代均在先周时期。与此同时,陕西周原考古队在刘家墓地共清理了战国墓葬 12 座、西周墓葬和姜戎墓葬各 20 座,并发现了西周早期和中期墓葬打破姜戎墓葬的现象。毫无疑问,对先周文化探索最为意义的自然是这 20 座所谓的姜戎墓,尹盛平将其中有随葬品的 18 座墓葬分为六期,其中第一期相当于二里头文化晚期,第二到五期“为商代前期至周人迁岐”,而第六期约在西周的文武之际,其主体部分也在先周范畴之内41。依据郑家坡遗址和刘家墓地的发掘材料,尹盛平得出了对先周文化的全新认识,这就是:通过对郑家坡和刘家两种考古学文化的对比,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宝鸡地区曾经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青铜文化。一种是以联裆鬲为代表的先周文化,一种是以高领乳状袋足分裆鬲为代表的姜戎文化42。上文提到,在郑家坡和刘家遗址发掘之前,学术界关于先周文化典型器物的认识可以48归纳为三大类:一类是把高领袋足鬲看作姜戎族的遗存,联裆鬲则是姬周族的遗存,但两者均是先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邹衡即持此说;另一类是把袋足鬲和瘪裆鬲(联裆鬲)均看作先周时期姬周族的遗存,如徐锡台和胡谦盈都持这种看法;第三种意见则仅把袋足鬲看作先周文化的标志性器物,联裆鬲则归入到西周时期,王伯洪和张长寿是其中的代表。所以,尹盛平提出的新观点在本质上与邹衡的主张最为接近,即把联裆鬲和袋足鬲分别与姬周族和姜戎族对应起来,但与邹衡不同的是,尹盛平所说的先周文化仅指姬周族的文化,而不包括姜戎以及其他族属在内。在 先周文化的初步研究 一文中,尹盛平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来论证郑家坡文化是先周文化。首先是郑家坡遗址的文化面貌,尹盛平指出:郑家坡遗址三期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虽然早、中期间缺环较大,但文化的基本面貌是一致的。鬲是人们使用的主要炊器,郑家坡遗址出土鬲的数量较大,型式也很多。简报中初步将鬲分为四型十五式。四型鬲的共同特点是联裆,裆以上内瘪。但从早到晚,各自发展变化的脉络还是比较清楚的。郑家坡遗址晚期文化与西周早期相比,承袭连续性是十分清楚的。除陶器形制上 A 型鬲可以延续到西周早期,B 型、C 型、D 型鬲一直延续到西周晚期外,其它方面也可以看出这一点。郑家坡常见的长方形双孔石刀、双孔曲刃石刀在张家坡多次发现。郑家坡遗址出土的骨铲,取料与制作方法与沣西完全相同。郑家坡遗址出土的卜骨,选料、加工和占卜方法上与西周有明显的一致性。郑家坡遗址已发掘房屋基址十五座,全属半地穴式,与沣西早期的房屋构造相同。以上对比分析,说明西周文化主要是由郑家坡遗址文化发展而来的。其次是对文献所载邰地的考证,他说:关于邰地,史记周本纪 正义云,“邰,亦作斄,同。”又引 括地志 云:“故斄城一名武功城,在雍州武功县西南二十二里,古斄国,后稷所封也。”郑家坡发掘的先周遗址以及在漆水河下游调查发现的先周遗址,与文献所记载的邰地,即周人先公的活动地区相吻合,时代也没有矛盾。郑家坡遗址的文化遗存无疑是西周以前周族的早期文化,应属于先周文化。可以看出,尹盛平的论证逻辑与胡谦盈其实并无二致,即既从文化面貌上论证郑家坡文化与西周早期文化的相似性,又从文献上论证郑家坡遗址正处于周族的早期活动地域之内。在论证郑家坡遗存为先周文化的同时,尹盛平自然也注意到刘家墓地在文化面貌上的特殊性,这首先表现在陶器器类上:刘家文化器种较少,主要有鬲、双耳罐、单耳罐、双大耳罐、腹耳罐等。刘家文化的鬲是先模制三个乳状袋足,然后将三足拼接粘合,裆部用泥条加固,上面压印麻点纹。这种制法形成了分裆明显的特点。这种拼接三足的作法,与周式桶状鬲的作法迥然不同。其次是埋葬习俗:偏洞室墓是刘家文化一个显著的特点。这种偏洞室墓不仅带竖穴墓道,而且墓道有台阶。木棺作长方框形,无底无盖。葬式分仰身直肢葬、屈肢葬和侧身直肢葬三种。随葬陶器口部都用石块压盖,更特殊的是墓室内普遍随葬大石块。既然刘家墓地与郑家坡和丰镐遗址的文化面貌大相径庭,而且“宝鸡地区是古代姜戎的起源地”,所以尹盛平很自然地就得出刘家文化是姜戎文化的结论,而此前被学术界普遍视为先周文化典型器物的高领袋足鬲随即成为了姜戎文化的标志性器物。虽然此前邹衡已经指出高领袋足鬲是姜戎族遗存,但尹盛平此论一出,还是引起了学术界的极大关注。特别是在郑家坡遗址和刘家墓地的发掘简报发表之后,不但几位先周文化探索的先驱发表了不同意见,一些原本未涉及先周文化研究的学者也加入了论争43。最先作出反应的是胡谦盈,他连续在多篇49文章中对郑家坡遗址和刘家墓地的年代与属性发表了不同看法。如胡谦盈对于刘家墓地的看法是:首先,作者根据陶器的形制演变分为六期,陶器的组合是鬲和罐两种。鬲形均属高领乳状袋足鬲;陶罐分无耳、单耳、双耳和腹耳等四种。过去在宝鸡晁峪墓葬中也曾发现乳状袋足鬲、高直领单耳罐和直口腹耳罐等器共存一墓的现象,这说明刘家村墓葬并非初见。其次,刘家村墓葬出土各式陶鬲在长武县碾子坡先周晚期墓葬中多有出土,所谓偏洞室墓也有发现,这就说明两地墓葬不仅在年代上是接近的,而且在文化性质和族属上也会属于同一谱系44。胡谦盈所说的同一谱系,具体来讲就是“刘家村墓葬和晁峪墓葬是迁岐后的先周文化墓葬”,而非尹盛平所说的姜戎文化,碾子坡遗址则是迁岐之前的先周文化。对于刘家墓地的文化属性,胡谦盈后来又有更明确的表述:有同志依据刘家墓葬多为洞室墓以及少数随葬陶器与辛店文化同类陶器近似,说它是一种新文化遗存。其实:(一)所谓偏洞室在常山下层文化、半山类型、马厂类型、火烧沟类型、卡约文化以及先周和西周墓葬中都有发现。其中与刘家洞室墓穴形相同的是先周和西周两周洞室墓。(二)刘家出土的 62 件陶器,(1)大家公认属于周式器皿的泥质折肩罐和圆肩陶罐有 24 件,常见于先周出土的高领袋足陶鬲有 26 件,由此可见,周文化因素无疑是刘家墓葬的主要成分。(2)尤为重要的现象,刘家有些墓随葬陶器无特殊器皿,而全部都属于周式器皿,如 M23 出三件袋足鬲和 6 件折肩陶罐;再如 M46 只出一件袋足鬲。据上所述,刘家墓葬应属先周遗存,而不是什么新的文化遗存45。从以上的表述可以看出胡谦盈的逻辑是:长武一带是古公亶父迁岐之前周人活动的主要区域,碾子坡遗址与丰镐遗址在文化面貌上有连续性,因此碾子坡遗址当属先周文化无疑,碾子坡遗址代表性器物高领袋足鬲自然就是先周文化的典型器物;既然扶风刘家墓地也以高领袋足鬲最为常见,那么它只能是先周文化,而不可能是姜戎族的遗存。对于郑家坡遗址的性质与年代,胡谦盈也有不同的看法,他说:据 简报(引者按,指郑家坡遗址的发掘简报)已公布的陶器看,多属西周常见之器皿。与 A 形陶鬲类似即着竖绳纹的长颈“瘪裆”陶鬲,在岐邑贺家村、凤翔西村和扶风北吕村等地的西周墓中屡见。论及灰坑 H14 出土的陶器,乳状袋足陶鬲当属先周器皿,饰方格乳钉纹带的折肩罐,与宝鸡斗鸡台先周晚期墓葬出土的折肩罐相似。郑家坡出土的有钻、有灼而无凿的卜骨已去臼角,此点也是器物年代偏晚的一种现象,因为去臼角的卜骨迄今似未见于年代较早的先周遗址出土。总之,郑家坡(或称尚家坡)遗址内涵以西周遗存为主,先周遗存与斗鸡台沟东区先周墓葬年代大致同期。郑家坡遗址的发掘者将该遗址第一期遗存的年代定为二里头晚期至二里岗下层阶段,最晚的第六期也约在文武之际,而胡谦盈则认为其主体当属于西周时期,最早也只能与先周晚期相当,两者的差距何止以道里计。而更为尖锐的不同意见则来自张长寿和梁星彭。1989 年,他们二人共同发表文章,对关中地区先周文化进行探讨,其中对郑家坡遗址的分期断代表示出极大的质疑:(郑家坡遗址)发掘简报的资料整理工作实在是太粗疏了。例如,陶窑(Y1)被认为是早期的遗迹,但是所出的石刀(Y1:4)则被列入中期;同是壕沟所出的,陶鬲(T4G:1)被列为早期,而陶人头像(T2G:1)则被列为中期;同一灰坑出土的器物,陶盆(H19:5)、陶钵(H19:9)、陶盘(H19:10)、石凿(H19:11)被列入中期,而陶鬲(H19:19)、陶罐(H19:18)则被列入晚期;变形重菱形纹陶片(H16:20)被认为是中期,而同坑出土的陶盆(H16:13)则被认为晚期的。更有甚者,同一件石刀(H16:5)既见于中期,又见于晚期。像这样的分期,究竟有什么意义呢?46对于郑家坡遗址发掘者对各期的年代判断,张、梁两人也持完全不同的看法,他们说:50郑家坡遗址的发掘简报把这类遗存的年代上限定在二里头文化晚期至二里冈下层,也许是为了要证明周人早期活动在漆水下游一带,也即后稷居邰。但是,在比较了沣西张家坡、客省庄、武功浒西庄的西周陶器之后,我们认为郑家坡的这类遗存作为一个整体更接近于张家坡西周早期遗存,其年代上限大约在文王作邑于丰之时。这事实上是说郑家坡遗址的发掘者为了附会文献中有关后稷居邰的记载,人为地把遗址的年代提早到二里头文化晚期阶段,而实际上郑家坡的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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