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准则
1、心理辅导教师应注意加强自身的修养,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心理健康水平;
2、心理辅导教师应不断学习本专业以及咨询服务所需的有关知识,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提高专业服务水平;
3、心理辅导教师应明确了解自己的能力界限和专业职能的界限,不做超越自己能力和职能范围的事情。心理辅导教师的工作目的是使来访学生从其提供的服务中获益。心理辅导教师应保障来访者的权利,努力使其得到适当的服务并避免伤害。
4、心理辅导教师应明确其工作的目的是促进来访学生的成长、自强自立,而并非使来访学生在其未来的生活中对心理辅导教师产生依赖。
5、心理辅导教师应尊重其他专业人员,与相关专业人员建立一种积极合作的工作关系,以提高对来访学生的咨询服务水平。
6、心理辅导教师应尊重来访者的个人隐私权,有责任采取适当的措施为来访者保守秘密。
7、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启动危机干预方案,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如与其他心理辅导教师进行磋商,应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8、心理辅导教师在进行心理咨询工作中不得随意中断工作。在心理辅导教师出差、休假或临时离开工作地点外出时,要对已经开始的心理咨询工作进行适当的安排;
9、心理辅导教师因专业工作需要对心理咨询或治疗的案例进行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会据此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
西电中学心理辅导组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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