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世博会商标保护工作方案 一、主要内容和工作目标 内容包括。世博会标志保护;参展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保护;世博会组织机构赞助企业的商标保护;世博会期间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整治。 要按照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的原则,通过扎实开展世博会商标保护工作,达到如下目标:深化对世博会商标及其保护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世博会商标保护意识;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种侵犯世博会商标的行为,使世博会标志、官方标志、检验印记以及相关赞助企业商标得到全面保护;主要乡镇商业街、服饰和小商品批发零售市场等建立商标监管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和步骤 (一)工作
2、重点 1、加强对重点商标(标志)的保护。以世博会标志、官方标志、检验印记以及相关赞助企业商标、相关涉外高知名度商标、驰(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为重点保护商标。 2、加强对重点商品的检查。以世博会特许商品,带有世博会标志和世博会吉祥物形象的纪念币、纪念章、毛绒玩具、服装、鞋帽、文具等容易产生侵权行为的商品等为重点检查商品。 3、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执法。以主要商业街、服饰和小商品批发零售市场、旅游景点、旅游纪念品市场等以及其周边区域为重点执法区域。 4、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以商品生产领域、商品流通领域、商标印制领域和广告宣传领域为重点监督环节。 (二)工作步骤 保护上海世博会商标专项整治工
3、作分3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10年1月31日,重点是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工作计划。 各工商所要认真做好辖区内侵权行为易发风险点的调查摸排工作,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重点监管的市场、路段和区域要有明确的执法计划、长效监管措施和应急方案。 第二阶段。2010年2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重点是加大执法力度,整治市场环境。 各工商所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主要乡镇商业街、服饰和小商品批发零售市场及其周边区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世博会商标侵权行为,确保主要乡镇商业区域的商业企业无假冒侵权行为发生;二是加强旅游景点、旅游纪念品市场涉等窗口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净化窗
4、口环境;三是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对商标印制企业和生产加工企业的专项执法检查,从源头上遏制世博会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 第三阶段。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2月15日,重点是落实监管力量,维护市场秩序。 各工商所要组织力量,在重点市场、路段和区域落实日常监管职责,做好世博会期间世博会商标假冒侵权案件投诉受理、协调、处理和上报工作,及时稳妥地处理突发事件,保证世博会期间市场正常有序。 三、培训、宣传 (一)培训 分局在2010年2月至3月期间组织开展各工商所执法人员的专门培训工作,对世博会标志的权利情况、涉及内容、世博会标志保护政策原则、工作要求等进行专题培训。培训重点是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和
5、工商总局保护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培训工作一是明确需严厉查处的侵犯世博会商标行为的情形;二是明确可以通过行政指导等方式规范和引导世博会商标使用行为的情形;三是明确世博会特许商品销售行为的管理要求。 (二)宣传 各工商所要大力宣传有关世博会商标使用和保护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世博会商标保护意识。 1、充分采用2010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庙会、集市,把世博会标志专有权以及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工作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广泛散发相关宣传材料,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世博会商标保护意识。 2、加强对市场主办者、生产企业、商业企业、旅行社、广告经营单位、商标印制企业等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
6、通过先期宣传工作达到告知、警示的目的,减少案件的发生,提高执法效率。 3、通过多种上途径及时宣传工商部门世博会商标保护工作的相关做法、经验和成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各工商所要加强对世博会商标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所长亲自抓、分管所长具体抓、相关执法人员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要将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责任到人。要按照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工作计划,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世博会商标保护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执行到位。 (二)加强执法监督,严格依法行政。 各工商所要及时对执法监督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盲点进行整改,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在查处相关案件时坚持四个结合,即要坚持
7、合法性与合理性有机结合;坚持保护世博会标志和保护与世博会相关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相结合;坚持集中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行政处罚和行政指导相结合。对于需要向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核实有关情况的,应上报分局后以分局名义致函;对于侵犯世博会商标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情况和案件办结情况要及时报告分局。 (三)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各工商所要加强与公平交易、法制、广告、市场等监管部门的配合和协作,共同做好世博会商标保护的宣传、监管、案件查处等工作,形成监管合力。 各工商所要将相关情况和监管难点等问题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加强与公安、城管执法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合作,建立和完善信息沟通制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多部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和集中整治各阶段的总结工作。各工商所要及时上报上海世博会商标保护工作的主要整治措施和案件查处情况,遇到重大情况和查处的重大案件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分局,在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各工商所要在2010年1月31日、2010年4月30日、2010年12月15日前,将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分局,做好每个阶段整治工作的材料收集与装订工作。分局将在三个整治阶段中进行检查,确保世博会标志在我区得到有效保护,迎接省、市工商局的检查与验收。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