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县XX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5993565 上传时间:2024-11-25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23.6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县XX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县XX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县XX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县XX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县XX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县XX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大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全面保持和改善县域内水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以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为前提,以源头控制为重点,以制度创新、科技支撑、严格执法为手段,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加大对工业、城镇、农村等重点领域的水污染防治,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工作,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

2、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确保实现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目标,让人民群众用水安全放心。 二、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水环境质量情况 1.地表水。2017年,我县地表水1个考核断面*水库水质综合评价结果为类,满足考核目标。 2.饮用水。我县第二水源水质考核目标为类,达到考核目标要求,第一水源地*水库在枯水期,因天然背景值影响,硫酸盐及金属锰背景值偶有超标。 3.地下水。国家和省级地下水考核点位中,三堡镇徐家寨子水质为类,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加强工业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执行工业企业排放标准,加大污染治理和技术改造力度

3、,深入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2017年度,我县完成*爱味客马铃薯加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工程、*生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和*县林河果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等重点水污染治理项目的建设;完成*4家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建设;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完成了全县43处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隐患排查,完成位于水源保护区的强胜建材公司搬迁工作;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整改和行政处罚力度,对5家违法工业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三)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责任单位责任意识不强,对水污染防治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被动应付现象,不利于水环境整治工作的

4、有效推进,加之群众环保意识不强,部分企业责任心不强,污水偷排、漏排现象仍有发生。二是资金投入压力大。水环境整治涉及面广量大,筹资渠道不宽,财政投入压力较大,加之县内企业大多为小型企业,发展缓慢、效益较差,环保投入不足,甚至无力投入。三是水资源利用率不高,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缺乏,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率较低。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至2018年年底,全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地下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水资源消耗得到有效控制,水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主要指标。至2018年年底,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

5、良(达到或优于类)达到100%,*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保持100%,地下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保持100%,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在允许开采量指标内,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工业污染防治,降低工业排放强度 1.全面排查和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的造纸、淀粉、医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且已关闭的上述行业企业死灰复燃。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委 2.改造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委 3.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国家

6、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治方案要求,全面开展矿山采掘行业环境整治工作,加大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采代探、非法勘查等违法行为的清理查处,规范勘查开发行为,整治非法探采活动,保护*生态环境。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 4.严格限制审批*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矿山开采、装机2万千瓦以下的水电开发项目。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 5.集中整治生态工业园区水污染,工业园区要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各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牵头单位: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

7、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企业清洁化生产水平 6.依据国家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完成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搬迁)工作。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环保局 7.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防止出现新的污染源,将造纸、化工、农副产品加工、制药等重点行业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逐年度完成审核。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 (三)加快城镇污染治理,减轻生活污染排放 8.加快县XX县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度,重点推动城乡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各镇、村污水

8、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全县污水处理能力均衡发展。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环保局 9.建设和完善排水收集系统,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人口密集、建有污水排放基础设施的镇村,采取雨污分流集中处理方式处理;对于人口相对分散,暂时不具备管道敷设条件的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生活污水处理方式处理,并留有今后改造接管进污水处理设施的余地。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环保局 10.推进城镇生活污泥处理处置。以XX县区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为重点,加快污泥集中处理,实现污泥处理处置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禁止不达标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

9、律予以取缔。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环保局、县农委 11.在公共建筑采用强制性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工商质监局 12.加快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 13.对具备利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化工、制浆造纸等项目,不准审批其新增取水许可。 牵头单位:县

10、水务局、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 (四)推动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4.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牵头单位:县畜牧兽医局 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15.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现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牵头单位:县畜牧兽医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 16.严禁在全县行政区域内销售和使用对农产品质量有较大安全隐患的氧乐果、三氯杀螨醇等18种高毒或高残留农药及其混配剂(玉米用种衣剂除外

11、),严格限定农药种类、数量和使用区域。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逐步降低全县农药使用量,增加主要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和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 牵头单位:县农委 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17.调整种植业结构布局,在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的农作物;在地表水过度开发区、地下水超采区以及农用水比重较大的地区,适当减少农业灌溉用水量和用水量较大农作物的种植面积,改种耐旱经济作物,减少农业灌溉用水量。 牵头单位:县农委 配合单位:县水务局、各镇人民政府 18.加大废旧滴灌带和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积极推广应用厚度大于0.01mm的农业

12、地膜,探索进行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引进并推广机械拾膜技术,努力形成使用、回收、加工、再利用的良性循环机制。 牵头单位:县农委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环保局、县工商质监局、各镇人民政府 19.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小型河流河道清淤疏浚、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和改水改厕等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县委农办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各镇人民政府 20.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年度农村连片整治项目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委、各镇人民政府 (五)促进经济结构转型 21.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根据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调节城市规

13、模,实行绿色规划;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布局重大产业,重点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 22.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和生态保护型旅游业。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水务局、县工信局、县旅游局 23.严格控制缺水地区、地下水超采区和饮用水水源补给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 24.严守生态功能红线。在主体功能区划的禁止开发区内,不予审批任何有污染物排放或可能造成生态破坏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

14、,不予审批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不予审批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工信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 (六)保护和节约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 25.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用水总量不得突破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控制各行业取水总量。完善取水许可档案,加强取水许可统一编码管理,强化取水许可动态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结合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工作逐步核减各取水户许可取水量,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 26.从严控制特殊

15、行业用水量,严格按照全省用水定额取用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 27.按照水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要求,对各河流河段进行分类管理。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相关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及制度措施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农委、县环保局 28.引导生态工业园区通过专业化运营模式,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

16、展产业体系,实现统一供水、废水集中治理和水资源梯级优化利用。 牵头单位: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水务局 29.抓好工业节水。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督促各行业严格执行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工业企业要按照要求对废水深度处理,提高废水重复利用率,减少新鲜用水量。加强用水企业水计量器具配备管理,开展用水定额对标、节水型企业创建。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工商质监局 30.提高用水效率,全县用水在贫水年来水时控制水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内。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工信局 配合

17、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农委、县统计局 31.发展农业节水,在全县各灌区大力实施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膜下滴灌、垄膜沟灌等灌区农田高效节水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开展万亩以上灌区农业用水斗口标准化计量示范项目建设,逐步实现农业灌溉用水取水口-干渠-支渠-斗渠的计量监测。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农委、各镇人民政府 32.加强水利水电设施管理,开展闸坝等相关调查和评估工作,充分考虑下游生态用水需求,确定需要进行闸坝联合调度的河流清单,明确生态流量核算年度目标任务和实施范围,制定闸坝调度管理办法,科学确定生态流量,确保重点保护、珍惜濒危和特有水生生物栖息的用水需求。 牵头单

18、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 33.2018年底前,建立全县开发利用地下水水位、取水总量双控制约束指标体系,在保持合理生态水位前提下,将地下水可开采量分解到各镇和主要水文地质单元。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七)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水生态安全 34.巩固深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污染防治成果,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评估。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制水供水(二次供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供水)、用户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定期在政府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供水厂出水水质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检测、抽测)结果。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务

19、局、县卫计委 35.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下的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合理划定管控防护范围。实行水源保护区周边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采取“一源一策、分级防治”措施,依法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有序实施隔离防护、警示宣传、界标界桩、污染源清理整治等水源保护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36.组织对辖区内报废取水井清理登记,限期封井回填,并注销取水许可证。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 配合单位:社管委、各镇人民政府 37.对全县新建、在建、改造的加油站进行防渗改

20、造,地下油罐全部改造为双层罐,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必须建设防渗池。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 38.配合市上于2018年建成全县地下水监测点位。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水务局 39.加大对排污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依据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成果,建立企业“黄牌”、“红牌”警示处罚制度,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县环保局要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并严格执行警示处罚制度。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21、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 40.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责任追究制。加大涉水行业企业环境执法力度,依照新环保法及4个配套办法,对违法企业实行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行政拘留等措施。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尚未开工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发现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并依法查处;对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建设项目,一律停产整改。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工商质监局 41.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增强环境监测、监察、应急人员力量,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环保监管能力,严格执行环境监察执法、环境监测持证上岗制度,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两场次的专业技术培训,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责,具备条件的镇和生态工业园区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人员,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要建立以环境监督信息员、协管员为主体的群众监督队伍。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42.加大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工作力度,加强许可证管理,以改善水质、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严格将污染物排放种

23、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污。逐步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43.加强环境应急工作,生态工业园区要按照环境风险等级,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要修订完善工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依法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做好应急车辆、设备(器材)、物资储备,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相关部门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完善公众参与 44.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及时公布水环境质量状况,定期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

24、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 45.加强社会监督。建立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有效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大决策和开发建设项目,实行公示或听证,扩大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有关部门要面向公众、社会组织提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法规培训和咨询,主动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并

25、公布全县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并报市政府备案。逐年确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不断完善政策,明确工作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行业监管,统筹做好水污染治理、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镇XX县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落实措施,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县环保局要加强指导、协调、监督,促使相关部门单位有序落实。 (三)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各类排污单位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要督促企业建立识别污染排放和预警管控体系,提高环境保护自我管控、自我拘束能力,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保护自律机制。 (四)强化信息公开。各有关部门要面向公众、社会组织提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法规培训和咨询,适时邀请全程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主动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推动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第17页 共17页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施工方案/组织设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