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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新型社区建设方案.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5992941 上传时间:2024-11-25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7.11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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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新型社区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相关原则,计划建设新型社区,引导群众拆除危旧房屋,切实解决无房可住的问题,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一、关于规划选址 按照节约用地、适度规模,面向全镇、方便生活的原则,在**各选址一处新型社区建设规划用地,占地面积100-200亩,另将**原合作共建的多层楼房调整成新型社区,发挥新型社区的功能引领示范作用,制定出台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优惠激励政策,引导全镇群众拆除危旧房屋向新型社区集中居住,3个新型社区均可容纳不低于200户群众,切实解决到哪里住的问题。 二、关于房屋户型和功能配套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按照因户施策、分类引导、以拆定建、滚动开发的思路,在建设丰大新型社区时已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新建房屋拟设计以下户型:集镇140㎡、农村160㎡左右的二层连排别墅,3层套间(1楼设计3040㎡供单身老人户和五保户使用,23楼设计90㎡左右套间供四类重点人群选择。 新型社区内道路、电力、绿化、亮化、给排水及污水管网、有线电视、网络通信、小区景观等基础性配套工程,实行统一设计、同步实施,保证群众能够及时入住。 所有工程由村(居)委会统一代建、代为结算,统一组织邀请竞争性谈判以确定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实行专业监理和群众代表监督相结合的形式。 三、关于入住人员类型 (一)土地增减挂钩或零散居住自愿拆除户。 (二)建档立卡低收入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户等四类重点人员户。 (三)符合一户一宅分居条件户或无房户。 四、关于奖补激励政策 本方案中有关奖补政策与2018年内镇出台的土地增减挂钩房屋拆除奖补政策具有延续性与互补性。 (一)对符合土地增减挂钩户继续享受与丰大新型社区同等的优惠奖补政策。 1、对自愿到小区购房的土地增减挂购拆迁农户,要与村委会签订委托代建协议书和委托代为结算协议书并交纳定金。 2、本着节约土地、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原则,凡符合土地增减挂购拆迁标准的农户,在原增减挂钩奖补基础上,鼓励群众将破旧房屋拆除,让出宅基地到小区居住,对于此类群众按以下标准之一进行奖补: a。对购置叠层别墅户型的群众,按原拆除房屋面积奖补300元/m2,超出部分奖补130元/m2。 b。对在小区购买2层别墅户型的群众,按原拆除房屋面积奖补300元/m2,超出部分奖补100元/m2。 c。签订房屋拆除协议、委托代建协议、委托代为结算书并交纳定金的,在交付房屋时,再一次性奖补50元/m2(面积以购房面积为准)。 (二)对四类重点人员户的有关规定: 1、对宅基地在土地增减挂钩规划图斑中的农户,除享受上述第一款奖补政策外,超出面积部分另享受50元/㎡的购房优惠。 2、对宅基地不在土地增减挂钩规划图斑中的农户,愿意拆除房屋的,按拆除面积补助200元/㎡,如不需入住新型社区,则享受50%的现金奖励(单户奖补不超过3万元);如需入住,则以土建中标价加上单套宅基地直接补偿成本为基数,等面积部分享受150元/㎡、超面积部分享受100元/㎡的购房优惠。 3、对入住新型社区支付房屋款确实有困难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户,在拆除原有房屋的基础上(无房可拆的则入住镇敬老院集中供养),单人户可选择30㎡左右的户型、每增1人增加10㎡,以借住形式安置,即对入住的房屋只有使用权、没有转让权和继承权,拆除原有房屋按土地增减挂钩标准补偿50%、入住者(房主)过世后房屋使用权收归村居集体。 4、对入住新型社区支付房屋款确实有困难的60周岁以下农户,在拆除原有房屋的基础上,单人户可选择30㎡左右的户型、每增1人可增加20㎡(每户最多不超90m2),按照租赁方式安置,但不得转租和转让或继承,年房租标准暂按10元/㎡执行,入住前一次性收取10年房租费,直接从拆旧房屋补偿款中扣抵。在达到60周岁后按上述第3款执行,在达到60周岁之前在每年年初交纳房租费。 (三)一般农户 1、对不在土地增减挂钩规划图斑又不是四类重点人员的农户,拆除房屋补偿160元/㎡,不需入住新型社区,则享受30%的现金奖励(每户奖补总数不超过3万元)。如需入住,则以土建中标价加上单套宅基地直接补偿成本为基数,等面积部分享受140元/㎡、超面积部分享受80元/㎡的购房优惠。 2、对符合一户一宅分居条件或无房屋的农户,以土建中标价加上单套宅基地直接补偿成本为基数,其中:单套宅基地直接补偿成本暂定两层别墅的为15000元/套、套间房的为9000元/套。 (四)所有入住新型社区的农户,每套房屋需在签订协议时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借住户和租住户除外),其中拆旧户需缴3万元、非拆旧户需缴4万元。对确因拆除后无房居住的农户,经申请,村居可与农户先行签定相关协议并足额收取保证金,在农户缴清全部房款、新房交付后10日内必须拆除旧房达到增减挂钩验收标准,否则作农户单方毁约论处,村居有权收回新房并没收全部保证金。 五、关于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改善农民群众居住条件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规划的三个新型社区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专职负责。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扎实做好民意引导、建设规划、程序规范、工程推进、资金调度、工程验收、房屋分配等工作,镇各相关部门要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村居党组织书记是直接责任人,两委班子要齐抓共管、分工负责。 2、明确目标任务。到2019年末,改善住房条件达标比例四类重点人员户达到90%以上,其他平房户达到60%以上。 3、严格督查考核。把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范围,对镇村责任人继续推行保证金制度,建立日公布、周通报、月点评、季观摩、半年考核预兑现制度,年终考核结果直接与干部奖惩任用挂钩,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制定。 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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