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市交通系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全市交通系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市局决定在全市交通系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理念,落实安全工作方针,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通过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促进全市交通系统安全
2、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实现我市全面转型、向海发展和交通行业“十二五”建设开门红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活动组织 市局安委会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局安委办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日常事务。各县(区)交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开展。 三、活动内容 1、继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1)健全责任体系。强化交通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认真落实管理部门行政首长安全生产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细化责任目标,加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3、,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个岗位。 (2)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各交通运输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快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改造进度,确保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员工安全素质教育和实操技能培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交通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监管力度,创新工作手段,扩大安全监管覆盖面,消除安全监管盲区,提高安全服务能力。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严肃事故问责,全面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2、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和动态监管能力 (1)强化企业、人员、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市场准入管理。重点加强客运、危
4、货、维修企业资质、运输车辆特别是从事危险品运输车辆和客运车辆的准入管理,严禁非法改装和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车辆进入运输市场营运;加强公路施工企业市场准入管理,严禁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工程设备尤其是特种起重设备进入工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 (2)落实源头管理责任。各级运管部门要监督各客运站认真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按要求使用危险品检查仪,使用自动化安全例检设备进行车辆安全例检;各运输企业认真落实车辆“三检”(发车前、行驶中和收车后)制度,保证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要求;加强城市公交客运安全管理,督促公交企业进一步强化司乘人员培训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5、,加强公交车辆技术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加强动态监管。要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健全全市道路运输gps动态安全监管系统,督促运输企业通过gps动态安全监管平台对道路运输车辆实施动态监管,杜绝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章停放等违法违章行为;研究落实客运车辆安全管理责任,规范长途客运公司挂靠经营安全管理行为,强化安全保障措施。要督促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现场安全防护条件,保证安全生产工作费用的列支到位、使用合理。 3、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和打击非法违法力度 (1)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监管和企业日常生产的重要内容,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
6、治理和报告机制,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源普查,加强营运车辆安全性能检查,重点强化危险品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公交车辆和各级各类公路重点路段和病危桥梁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技术状况良好。要按照“重在预防、深挖隐患、强力治理”的要求,建立隐患排查跟踪督查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层层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2)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道路运输的生产经营行为。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加大非法违法从事客运、危险品运输以及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现象的打击力度。继续严厉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经营、超范围经营(尤其是汽车维修行业)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基础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企业不具备资质和人员
7、证照不全、施工许可手续不完善、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杜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违反“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现象发生。 4、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1)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认真贯彻实施xx省公路水运“平安工地”建设达标办法,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定示范工程项目,适时组织现场观摩交流,提升交通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切实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安全管理水平,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有效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加快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大力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
8、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着力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 (4)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不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建立组织队伍,储备应急机械设备,做好节假日、建党90周年等重点时段的运输安全保障。加强台风、洪涝、寒潮大风、冰冻雨雪等极端气象灾害和滑坡、泥石流等重大地质灾害的预警预防工作,强化对运输场站、施工现场的监测监控,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5、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级交通部门要以第1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今年6月份)活动为载体,继续加大“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宣传力度,利用交通系统接触人员多、覆盖范围广的优势,
9、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应急救援知识,并将安全宣传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车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继续加大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培训计划,重点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应急专职管理人员、一线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要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岗前培训、全员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严格实行考核、持证上岗制度。 四、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4月22日至4月30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活动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并做好全面动员部署。 2、全面推进阶段(5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所辖企业
10、和基层单位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针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措施,加大投入,及时整改到位。 3、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20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在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年”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落实责任,加强协作,狠抓活动效果。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着力解决存在
11、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促进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加强活动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确保活动取得预期的效果。同时要注重加强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协调和沟通,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通过“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开展,推进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全面实现,切实把交通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宣传,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结和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并及时将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好经验、好做法报市局安委会办公室。对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市局安委会办公室将及时进行总结推广,促进全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 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区)交通(经贸)局,局属各单位于12月16日前将“安全生产年”活动总结报市局安委会办公室(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科),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