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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服务热线电话工作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5992012 上传时间:2024-11-25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6.31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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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企业服务热线电话工作方案 为提高我区投资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投资者解决投资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体现“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理念,特设立具有咨询、协调、督察等功能的“三全一线通”企业服务热线电话,电话号码为:。为了加强热线电话的科学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服务宗旨 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坚持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的宗旨,想企业之所想,办企业之所需,为投资者提供“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的高效服务,即365天每天24小时全天候服务,投资项目从意向到落户投产全过程服务,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生活提供全方位服务。 二、热线电话的组织管理 (一)建立区“三全一线通”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第一召集人,成员单位:区发展改革委、经委、教育局、科委、公安分局、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设交通委、环保局、规划土地局、卫生局、绿化市容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局、民防办、水务局、经济协作办、税务局、工商分局、质量技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海关、检验检疫局、供电分公司、电信局等部门以及各镇、街道、工业区,对区企业投资服务中重大、重要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协调会。 (二)热线电话设置在“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由经济协作办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热线电话服务内容逐步和市“企业呼声直通车”以及区领导信箱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功能。 三、热线电话受理的原则 热线电话按分类原则处理: (一)咨询类。值班人员能够解答的,当面解答;不能够解答的,按照咨询内容转交有关部门解答。 (二)求助类。根据求助的内容和各自的需求,及时转交给有关部门解决或处理。 (三)投诉类。应根据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及时转交给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四)重大、重要、特殊问题,应提交“三全一线通”联席会议协调解决。 四、“热线电话”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一)热线电话值班人员接听电话,要态度和蔼,解释耐心,服务热情。 (二)值班人员365天24小时无障碍接听投资者的来电(来电忙音除外)并及时登记,现场答复一般性的咨询问题。 (三)热线电话实行“首问责任制”。即服务对象来电咨询、举报、投诉有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应承担办理、解答、转交或引导的责任。 (四)答复热线电话有关内容分为当场答复和承诺时间书面答复。一般咨询问题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问题,由电话值班人员承诺答复时间,并及时转交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在承诺时限内进行电话或者书面答复。 (五)遇到紧急事项,热线电话值班人员可以组织专业人员连线三方手机,电话办理专业性咨询难题的答复,根据需要可以通过部门间协调,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开展服务。 (六)来电内容不属于企业服务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说明情况,并尽可能帮助其寻找相关部门或单位。 五、“热线电话”跨部门事项的处理程序 (一)热线电话值班人员每天将电话登记情况汇总给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及时作出明确处理意见。对于跨部门协调的事项须采用抄报(送)单的方式书面告知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 (二)涉及企业投资服务的行政部门或单位必须确定一位“热线电话”管理员,设立固定的联系电话。由管理员负责将有关事项及时报告单位领导。 (三)专业工作人员接到咨询任务以后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尽早答复,并做到一口说清,直到投资者满意、理解为止。 (四)专业管理部门必须按时限要求及时书面办理“热线电话”抄报(送)单,由专业管理部门直接联系答复当事人,也可以由热线电话值班工作人员代为答复。专业管理部门直接联系答复的应及时告知热线电话值班人员备案。 企业服务热线电话工作方案 为提高我区投资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投资者解决投资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体现“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理念,特设立具有咨询、协调、督察等功能的“三全一线通”企业服务热线电话,电话号码为:。为了加强热线电话的科学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服务宗旨 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坚持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的宗旨,想企业之所想,办企业之所需,为投资者提供“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的高效服务,即365天每天24小时全天候服务,投资项目从意向到落户投产全过程服务,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生活提供全方位服务。 二、热线电话的组织管理 (一)建立区“三全一线通”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第一召集人,成员单位:区发展改革委、经委、教育局、科委、公安分局、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设交通委、环保局、规划土地局、卫生局、绿化市容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局、民防办、水务局、经济协作办、税务局、工商分局、质量技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海关、检验检疫局、供电分公司、电信局等部门以及各镇、街道、工业区,对区企业投资服务中重大、重要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协调会。 (二)热线电话设置在“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由经济协作办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热线电话服务内容逐步和市“企业呼声直通车”以及区领导信箱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功能。 三、热线电话受理的原则 热线电话按分类原则处理: (一)咨询类。值班人员能够解答的,当面解答;不能够解答的,按照咨询内容转交有关部门解答。 (二)求助类。根据求助的内容和各自的需求,及时转交给有关部门解决或处理。 (三)投诉类。应根据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及时转交给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四)重大、重要、特殊问题,应提交“三全一线通”联席会议协调解决。 四、“热线电话”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一)热线电话值班人员接听电话,要态度和蔼,解释耐心,服务热情。 (二)值班人员365天24小时无障碍接听投资者的来电(来电忙音除外)并及时登记,现场答复一般性的咨询问题。 (三)热线电话实行“首问责任制”。即服务对象来电咨询、举报、投诉有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应承担办理、解答、转交或引导的责任。 (四)答复热线电话有关内容分为当场答复和承诺时间书面答复。一般咨询问题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问题,由电话值班人员承诺答复时间,并及时转交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在承诺时限内进行电话或者书面答复。 (五)遇到紧急事项,热线电话值班人员可以组织专业人员连线三方手机,电话办理专业性咨询难题的答复,根据需要可以通过部门间协调,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开展服务。 (六)来电内容不属于企业服务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说明情况,并尽可能帮助其寻找相关部门或单位。 五、“热线电话”跨部门事项的处理程序 (一)热线电话值班人员每天将电话登记情况汇总给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及时作出明确处理意见。对于跨部门协调的事项须采用抄报(送)单的方式书面告知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 (二)涉及企业投资服务的行政部门或单位必须确定一位“热线电话”管理员,设立固定的联系电话。由管理员负责将有关事项及时报告单位领导。 (三)专业工作人员接到咨询任务以后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尽早答复,并做到一口说清,直到投资者满意、理解为止。 (四)专业管理部门必须按时限要求及时书面办理“热线电话”抄报(送)单,由专业管理部门直接联系答复当事人,也可以由热线电话值班工作人员代为答复。专业管理部门直接联系答复的应及时告知热线电话值班人员备案。 第7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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