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金融业支持新农村建设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部署,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挥金融支撑作用,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及工作要求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 省、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主线,以创新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管理模式、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支撑,以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着力构建和谐,不断满足全市人民更多的物质文化需求,为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和宽松的环境,力争用三年时间,
2、推进金融支持市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工作要求。建立地方政府组织领导、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推动、相关部门配合支持、各金融机构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市各地本着因地制宜、条块结合、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的原则,开展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既要明确全市工作目标、措施,又要根据本地实际分解落实目标责任,抓好重点和特色工作,做到目标明确,特色明显,重点突出,全面推进。 二、工作目标 及推进重点 (一)总体目标 以2007年末为基数,实现各市县域贷款年均增长16%以上,农户小额贷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年均分别增长18%以上,县域小企业贷款年均增长15%,到2010年末,县域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
3、争取达到40%,达xxxx亿元。基本建立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包括构建分工合理、投资多元、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较为发达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和业务品种比较丰富的农村金融产品体系,显著增强为“三农”服务的功能。 (二)市级金融机构支农主要目标 省农村信用社市办事处。县域贷款年度增幅13%以上;涉农贷款、农户小额信用和联保贷款年均增长18%;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年度新增不低200万元;县域个人消费贷款年均增幅不低于15%;实现综合业务网络系统全面运行,适时发行农民工银行卡,增强支农服务功能。 农业银行分行。新增涉农贷款、县域贷款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每年
4、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2010年分别达到36%、62%;新增县域基础设施贷款占各项贷款新增额的比重每年上升2个百分点,2010年达到12%;县域小企业贷款年增幅不低于10%。 农业发展银行分行。积极探索信贷资金、农业保险和扶贫资金运作机制,抓好由金融机构发起组建的村镇银行试点工作;粮棉油收购贷款当年累放12亿元以上,确保合理的收购资金需要;县域贷款及县域小企业贷款年均分别增长8%,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农业基础设施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农业生产资料贷款年均增长10%。 邮政储汇局。县域小额存单质押贷款年增长10%以上,县域贷款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不低于60%;每年新增存款的10%以上用于办理
5、省内银团贷款、协议存款;县域绿卡年度发放量12万张。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分行。县域贷款年均增长达到10%以上;县域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年均增长达到15%。 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加快业务向县域的延伸,加强对农村经济的信贷支持,县域贷款年均增长20%以上。 各保险公司。中国人保财险分公司、中国人寿分公司重点推进支农保险,下伸机构,增加险种,扩大业务规模;华安保险做好助学贷款保险工作。其他各保险公司要积极开展涉农保险业务,力争农业保险覆盖率明显增加。 (三)设县(市)重点和特色工作目标 各设县(市)要充分发挥地方金融机构的支持作用,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加快金融产品和农村金融组织创新,全
6、力推进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在此基础上,各地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密切金融机构与各类担保机构、专业合作组织的合作,扶植一批服务功能强、内部运作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积极探索建设中小企业担保体系,提升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规范农村信用秩序,建立完善农村信用体系,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改善农村融资环境。 、。在与县(市)农村信用联社认真配合的基础上,开展村镇住宅按揭贷款业务试点,推进新农村住宅建设规范发展。 、。结合政府规划,引导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促进留史等新兴的特色小城镇建设,提升县域经济发展质量,推进县(市)产业化、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 、 、。进一步加大生源地国
7、家助学贷款和商业助学贷款的发放力度,探索助学贷款和其他贷款形式的有机结合,创新模式,深化农村脱贫的救助途径。 。加快农村金融组织创新,积极推进只贷不存小额贷款公司等农村金融组织的试点创新工作。 、:进一步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协助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 情况进行监测和考核,建立和完善金融支农奖惩机制,推动金融支农工作。 、。加快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金融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强化金融产品创新,加大县域经济资源开发、加大对特色产业产品升级的信贷投入,推进农业的现代化、品牌化、产业化、标准化、无公害化生
8、产,扩大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 、。继续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帮助农民增收致富,计划在原有基础上,农户贷款面上升2个百分点。 各设区市在特色工作上要勇于创新,率先突破。同时,相互学习特色工作的经验做法,实现全市工作的全面推进。 三、主要措施及工作内容 (一)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要发挥支农主力军和支柱作用 农村信用社。继续深化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增强服务“三农”功能;以信用户、信用村(镇)创建工作为载体,建立和完善农户经济档案,积极发展农户小额信用和联保贷款;强化信贷产品创新,加大对产业集群中个体、私营及中小企业贷款支持力度,提升农村产业化经营水平;稳步
9、推进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加大农村消费贷款业务的创新步伐,促进农民消费升级和农村经济增长;加快网络系统建设,推广非现金工具的应用,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不断拓展支农新领域。 农业银行。依据“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原则,坚持围绕三农的市场定位和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深入广泛调研,积极开展支农新产品的试点工作,选择确定5个经济强县和个产业集群县(市),实施金融资源倾斜政策,着力打造一批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骨干企业,力争培育50户规模效益型客户;完善小企业贷款试点管理办法,改进评级和授信制度,降低准入门槛,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密切与担保机构的合作,着力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问题;建立优质中小
10、企业项目库,探索集群式小企业支持方式,稳步推进“千户百亿”工程建设;按照“项目化管理、专业化经营”要求,积极支持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二)农业发展银行要发挥支农政策性导向作用 大力支持粮棉油储备体系建设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做好商品粮棉油收购贷款发放与管理工作;重点支持同业领先、管理规范、经营良好的大中型优质产业化龙头和加工企业;优先支持农产品的精深加工,择优支持涉农领域从事种养、加工、流通、服务的各类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小企业;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配合,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生产资料贷款业务。 (三)邮政储蓄机构
11、要发挥支农新生力量作用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和推动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采取免收工本费、年费和降低异地手续费等优惠措施,加快绿卡村创建进程,不断扩大农村地区绿卡发放量;积极开展协议存款业务,促进资金回流农村;与省内涉农金融机构合作,发放银团贷款;积极研发新的信贷品种,满足广大农民的信贷需求;加强网点和设施建设,完善中间业务品种,最大限度方便农村客户。 (四)国有商业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各地方城市商业银行(城信社)要发挥支农的重要补充作用 工商银行。积极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综合运用信用卡、电子银行等金融手段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加大创新,制定适合新农村特点的金融
12、产品,大力发展县域中小企业;完善定价体系,开发和推广应收账款、存货和其他物权质押贷款及保理等新的业务品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中国银行。发挥外汇外贸传统业务优势,重点支持县域外向型中小出口企业融资需求XX县区域特色经济为重点;鼓励产品创新,改善金融服务;加快县域零售贷款发展,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稳健支持农村运输户的汽车贷款需求。 建设银行。确定发展中小企业客户的战略重点,调整信贷、客户和产品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通过建立正向激励考核机制,重点支持市场定位明确,经营县域特色明显的支柱产业、绩优小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县域住房消费信贷业务,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
13、城信社)。加快商业银行改革步伐,完善商业银行各项功能,创新管理模式,丰富金融产品,筛选目标客户,充分发挥管理机制灵活,运作高效快捷的特点,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特别是县域中小企业的发展。 (五)保险机构要发挥保障和支撑作用 人保财险和寿险。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结合各地种植业、养殖业及农民生活特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保险品种,大力发展养殖业、种植业保险和农民寿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农民脱贫致富提供坚实的保障。 华安保险。积极探索与各商业银行的合作,协调各方关系,大力发展贫困生助学贷款保险,支持国家助学政策的深入开展。 其他保险公司。加大农业保险的创新和推动力度,进一步促进农业保险发展,扩
14、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提高农业生产的保障程度。 四、组织领导及考核评价 (一)明确责任,加强对金融支农的组织领导 市金融证券办公室和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市金融办和人民银行)负责全市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市级金融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支持,推动全市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各设区县(市)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纳入本地区金融发展长期规划,围绕特色工作目标,切实抓好落实。 人民银行要强化信息沟通,加强督导,建立健全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监测和通报制度;银监部门要积极推进县域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试点,进一步完善
15、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二)完善制度,为金融支农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优化金融支农环境建设,积极创造稳定的经济环境,完善的法制环境,规范的制度环境,良好的信用环境,协调的市场环境,推进诚信建设;要努力提高执法效能,规范行政收费,建立金融风险补偿制度,壮大县域各类担保机构(担保基金);要鼓励和支持县域带有融资性质的新机构、新组织试点,探索监管模式,规范其运作;要建立部门间协作机制、正向激励机制,制定金融支农考核评价体系,每年以政府的名义召开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或现场会,督导调度,实现经验和成果的交流、共享。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16、以本方案实施为契机,结合实际,完善制度办法,努力探索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考核,促进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 市金融办和人民银行对各金融机构及各设区市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任务目标,加强考核,每半年通报有关情况,促进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金融支持新农村工作,要确定主管领导和具体承办部门及人员,结合自身业务特点,研究切实可行的考核措施,加强和改进实施方式,督导本系统基层单位认真落实。各级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业务、提升服务水平、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各地也要结合辖区金融机构及各县(市)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工作进展情况,
17、加强属地考核和有关信息发布,考核结果将作为各级政府评价和奖励金融机构的重要依据。2010年,市政府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三年工作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00八年一月八日 第二篇。如何引导金融业助推新农村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的事业全局出发提出的行动指南。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农业现代化战略思想的集中体现,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着眼点。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同样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 针,调整支持新农村建
18、设的政策取向,助推新农村建设又快又好发展。 一、立足“以人为本”,以满足农民多层次金融需求为重点,提供人性化的金融服务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我市金融机构必须从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关注农民这一群体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为农民提供满意的金融服务,在金融扶持中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一)满足生产生活的基本需求,帮助农民解困。要创新扶贫贷款模式,推动扶贫产业开发,解决贫困户和低收入户资金不足的困难。要改进小额贷款管理办法,努力满足农民在建房、购置农机具、生活用品、看病就医等生产和生活消费方面的资金急需。要进一步完
19、善助学贷款方式,做好高校、技工学校的农村贫困生或其直系亲属的贷款发放,解决农村贫困学生就学难问题。目前,XX市在城市打工、从事个体工商业的农民工呈逐年上升态势,但现行的下岗再就业小额贷款制度将农民,特别是那些失地农民,摒弃在覆盖范围之外,不利于其摆脱生活贫困的现状,我市金融机构应考虑将这一部分农村居民纳入贷款体系,为实现农民工再就业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 (二)满足多样化服务的需求,改善人居环境。按照“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要求,利用金融资源支持信息、通讯等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房舍、通行、水、电等人居环境的改善,培育社会主义新农民,改善农民的生存状态,实现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发挥金融
20、机构在获取产业政策、市场信息方面相对便利的优势,及时为农民提供致富信息,推介致富项目。针对我市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和农村经济组织不断增多的现实需要,应进一步抓好农村现代支付系统建设,为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户提供安全、高效、快捷的支付清算服务。以推广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为重点,使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在农村得到有效推广。此外,面对当前农村反假币形势比较严峻的现实,要深入农村加大反假币宣传工作力度,解决农民反假知识缺乏、反假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三)满足产业发展壮大的需求,促进农民增收。“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和首要任务。只有生产发展了,农民才能增收致富。据对XX市百户农业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的抽查,
21、其贷款满足率仅为45%,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提速增效。对此,我市金融机构要积极适应农村经济结构的新变化,创新信贷手段,推广大额农贷,探索银团贷款,帮助农业龙头企业延伸、拉长产业链和种养大户搞好生产,使农民从中得到更多实惠。同时,针对当前农村金融机构现行的利率定价机制有悖于扶持弱势群体宗旨的现象,我市金融业应切实解决对创业农户贷款利率定价过高的问题,减轻农民负担。 二、立足“全面发展”,以增强农村金融整体效能为重点,实现金融资源在农村得到充分利用 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金融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也应全方位、多角度思考问题,研究对策,通过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拓宽融资渠道和丰富
22、金融产品等举措,提升对新农村建设的综合支持能力。 (一)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增加新农村建设服务主体。随着国有商业银行基本退出农村信贷市场,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地位进一步突现,农村金融市场基本呈现“一农支三农”的局面。要解决农村金融体系“形全实不全”的问题,必须将农村金融体系重构与新农村建设对金融的现实需要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实现农村金融机构在功能上的优势互补。一方面,应加快对现有农村金融体系功能再造步伐。按照国家农村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拓宽政策性金融业务范围,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技术改造、扶贫开发的投入力度。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出城下乡”,不断创新信贷手段,扶持农村经
23、济中有市场前景和良好信誉的企业及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确保农村信用社支农方向不动摇。另一方面,引进和发展一批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增强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性。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性金融机构,重点支持“三农”占比较大的县域经济的发展。 (二)拓宽融资渠道,打破新农村建设资金瓶颈。要以多元化、多层次的融资思路,统筹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巨额资金需求。一是各级要按照新农村建设进度,逐年加大支农资金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通过财政的先期投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金融跟进提供配套服务。二是要加强对 民间投资的引导,对农业产业化项目及农业
24、龙头企业等涉农招商引资项目,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和土地使用便利,增强“三农”对民间投资的吸引力。鼓励进行小额贷款组织、农村资金合作互助组织等试点,规范农村民间融资行为,在防范民间借贷风险的同时,引导社会资金向农村回流。三是建议合理确定中央银行支农再贷款利率,扩大使用范围,考虑将农业银行作为支农再 贷款的发放对象,主要用于水利设施和电网改造等有收费来源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项目、小城镇建设等与新农村建设密切有关的项目。四是打通邮政储蓄资金回流渠道,可考虑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将邮政储蓄存款的一定比例委托农村金融机构代为发放“三农”贷款。 (三)丰富金融产品,满足新农村建设发展所需。从XX市情
25、看,金融机构向农村提供的金融服务主要局限于存款和短期贷款业务,与新农村建设现实金融服务需求存在鲜明反差。要全面提升金融支农功能,在农村金融服务品种的深度和广度上进行统一设计。一方面,增加金融业务品种。在具备条件的农业地区推广商业汇票、保函以及承兑等业务;开发符合农村特点的理财项目、代理业务等中间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保险、证券机构的合作,为农村居民投资提供便利。另一方面,优化信贷结构,提高农村中长期贷款的比重。农村信用社可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满足旧村改造项目的合理资金需要;加大对农村科技开发支持力度,确保信贷结构与农村经济增长结构保持一致。 三、立足“协调发展”,以寻求政策制定与执
26、行的和谐统一为重点,增强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合力 能否做到协调发展、统筹兼顾,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效能高低。金融机构在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必须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短期利益服从长远利益,部门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增强各项惠农政策的执行能力。 (一)实现中央惠农政策与金融机构经营目标的协调。中央在近年来的三个“1号”文件中均明确提出,金融机构要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出发,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力度。为此,要充分调动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支农积极性,将商业银行经营目标与国家惠农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商业银行应主动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关注经济薄弱环节和弱势群体,辨证看待防范风险与加大投
27、入、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自觉将经营行为统一到国家经济政策上来。作为激励措施,可考虑对支农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性金融机构,给予适当税收优惠和风险补偿,降低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农业信贷中的营运成本,提高其支农积极性。另一方面,应不断强化企业短期融资券在解决国家大中型企业资金需求中所起的作用,通过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缩小商业性金融机构在此方面的经营空间,使商业银行信贷投入逐渐向县域经济倾斜。 (二)实现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之间的协调。近年来,中央银行通过率先放宽农村信用社利率浮动幅度,对农村信用社实行低存款准备金率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信贷投入。但从执行情况来看,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其中相
28、对严厉的农村信贷市场政策是原因之一。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仍主要局限于种养业及农村小额贷款范围,对农村大额贷款和有抵押的农业龙头企业贷款,及有收费来源的农村基础设施贷款有着较为严格的限制,这样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农村信用社拓宽业务范围,提升经营水平。应根据形势的发展重新审视和梳理各项金融管理政策,切实改变消极规避风险的做法,适当放宽对农村信用社信贷投向的限制。根据中央提出的“县域内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有关部门应把这项政策的落实情况,作为金融助推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督促金融机构严格执行政策,加大对县域的
29、信贷投放力度。 (三)实现商业银行总行与其分支机构信贷权责的协调。近年来,各国有商业银行大幅度上收信贷管理权限,强化资金法人的统一调度,这样无疑加剧了以县域经济和“三农”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基层金融机构信贷功能的弱化,使其开拓信贷市场的积极性受到压抑。在当前农村自身筹集资金能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新农村建设成效。商业银行总行应适当放松信贷管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当扩大对县级支行的授权授信额度,允许基层商业银行在核定额度内自主审查发放贷款。要建立健全信贷营销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基层机构员工开拓业务的积极性。同时,国有商业银行应将县级分支机构所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运用于县域经济,特别
30、是要直接用于支持新农村建设。 四、立足“可持续发展”,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重点,着力构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重大历史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就金融业而言,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循序渐进,通过逐步建立防范涉农信贷风险的长效机制,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一)建立信贷风险分担机制。首先,财政方面可通过适当降低支农金融机构营业税和所得税税率,以及对在支持“三农”中确属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产生的不良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核销等优惠措施,降低“三农”贷款风险度,增强金融机构支农积极性,引导金融资源回流农村。其次,应建立起有效的农业保险机制,引导和鼓励商业保
31、险公司开拓农村市场,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探索和发展农业保险的有效方式,发挥农业保险对农业生产风险的“减震器”作用。第三,推动担保和物权方面的立法进程,扩大有效抵押品的范围,将农作物收益权、在途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纳入可抵押担保资产范围,并保证担保债权的优先受偿权。同时,担保机构应适当简化担保手续,降低反担保门槛,加强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和放贷对象的协作互助,防止金融机构贷款发放与担保基金实行“1:1”担保比率的消极做法。 (二)建立金融信用创评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的重要内容。要在大力开展创评金融安全区、信用企业、信用乡镇、信用农户活动的同时,重点以行
32、政村为单位建设农村信用社区,全面提高农户及农村经济组织信用等级,增强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信心,并通过贷款优先、利率优惠等措施,提高农户参加农村信用社区创评活动的积极性。我市在这方面有过成功实践,XX县区通过“文明信用农户”创评活动,以道德联姻金融、信用催生效益,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的互动双赢,在全省推广并受到中宣部的表彰。要坚持多方助力,齐抓共管,加大对农村信用环境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金融机构依法收贷,协助农村金融机构降低资产不良率。建议将信用环境建设与综合治理、财政收入、招商引资、劳动就业等工作并列,作为对地方政府领导政绩考核的硬指标。此外,应抓
33、紧建立健全农户及农村个体工商户信用和经济档案,并纳入中央银行征信系统统一管理,为金融机构了解农户和农业经济组织的真实信用记录提供依据。 (三)建立农村金融存款保险机制。目前,各国有商业银行实行的是以总行为统一法人的管理体制,抗风险能力较强,而农业的弱质性使农村金融机构面对的市场风险相对大一些。因此,当前可考虑首先选择以农村金融机构为投保对象,探索建立农村存款保险机制。通过运用农村存款保险制度,对有问题农村金融机构,采取及时监测和早期纠正措施,使之成为建立安全、稳健的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一环,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第三篇: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材料:发挥工商职能支持新农村建设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4、经验材料: 发挥工商五项职能 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一五”期间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总局党委对此作了一系列重要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以红盾护农为工作中心,开展了“发挥五项职能,营造三个环境,提高二种能力”的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营造规范有序的农资市场环境。为给农民营造一个放心的农资消费环境,使农民能够播上“放心种”、施上“放心肥”、打上“放心药”,以“红盾护农”专项行动为中心,以全年为工作周期,形成了局、所、农业部门互相协作“三位一体”的红盾护农网络。 一是
35、根据的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农资经营的具体实际情况,制订“红盾护农打假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并将责任层层落实,分解到人头,达到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查,从制度和机制上有力保证“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的顺利进行,也为全年红盾护农工作开了好头。 二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为增强农民抵制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自觉性,提高农民识别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能力,我们 1在通过各种新闻方式,如电视、广播、条幅、传单、板报等进行宣传外,每年三月利用农忙时节,走农场,下连队,深入到农户家中、田间地头,面对面向农民宣传农资商品知识,引导农民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仅今年三月份,我们就做电视讲座4
36、次,广播连续宣传7天,制作条幅31条,发放识别假冒伪劣知识的传单3210余条,制作宣传板报22板。 三是加强对无照经营农资生产经营活动的取缔力度。对无照经营、靠挂经营以及不具备经营资质的企业和业户进行严厉查处,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活动;对经营冒牌种子、假冒伪劣化肥、不合格农机具等重要生产资料坚决予以打击,一经发现违法行为,严肃立案查处;严厉打击以“送货下乡”为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加强对农村集市的监督检查。 四是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加大对农村市场和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在农村广泛开展了“12315”申诉举报网络进市场、进村镇、进商家活动,形成了受理投诉、跟踪督办
37、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 五是建立健全了农资经营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工商所都建立了专门的农资市场“经济户口”台帐;与户从事生产经营农资商品的单位或企业建立了“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基层工商所与户生产经营农资商品的单位或企业签订了农资销售责任状;从事农资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企业都建立起进货查验和出货审验制度。基层工 2商所每个星期对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或企业至少巡查一次,并进行不定时间、不定商品、不定单位的抽查,从而全面掌握辖区农资进货渠道和流向。 二、发挥登记注册职能,营造宽严相济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 一是将所有生产经营农资、生产经营农产品的内资、私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开业、变更、注销等依法登记项
38、目纳入“高效、便民”审批轨道上来,全程为企业、业户服务,打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服务型工商品牌,并将经营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登记审核发照权限下放基层工商所,便于提高登记效率。对于偏远连队前来办照的经营者,工作人员主动帮助填写表格,当天办完,减少往返费用。二是推行政务公开化,将与之相关的各项要求、费用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制定实施了限时服务、首问负责制、一次说清制、连带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透明办公制度”。三是实行跟踪服务和协调服务等方式,帮助经营者了解掌握申请办理各项手续的要点和程序,利用准入时机,向申请人提供生产经营信息和政策导向,把工商服务延伸到田间地头,积极推行流动现场办公,做到了当场受理
39、、当场审批、当场发照。四是放宽进入农产品市场生产经营主体的准入条件,并鼓励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等大胆从事农副产品经营,实行“扶上马送一程”的方式,全额减免登记注册费和工商管理费。 三、发挥引导扶持职能,提高农村个体私营企业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 1、引导农村产业结构合理化。充分利用市场主体准入和市场主体年检的职能作用,积极引导农业市场主体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来确定发展方向、调整产业结构,目的是逐步淘汰与经济社会发展方向不协调的高消耗、重污染、低品质的滞后产业。同时,我们还结合经济发展规划,引导农场、连队结合本地实际,确立重点,抓住闪光点,发展低消耗、大规模、高档次、有优势的特色产业。 2、推动农业产
40、业化进程。引导和帮助农村经营户和农民,将农业生产资料提升为经营资本,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实行股份合作制和租赁承包制的生产经营方式,以聚集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实力,这是我局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的思路。培育出一大批规模大、潜力深、影响强的“龙头”性企业,特别是一些从事农业产品加工型企业的出现和企业自身能力的增强,带动了周边农村和农民的生产经营,形成一批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实现了经济效率的双赢。 3、维护农产品市场经销正常秩序。一是支持发展订单农业,积极开展“涉农合同帮扶”工作。涉农合同特别是农业订单,是农村信用经济的基础,涉农合同的履约状况直接关系到农产品市场交易安全和交易秩序。按照国家、
41、省级工商部门的要求,充分发挥合同行政监督职能,认真组织开展了涉农合同帮扶工程。一方面从合同法的意义、订单农业的典型事例、诚信履约对涉农合同的影响等三个方面深入开展了宣传工作,提高了农户和有关企业的合同法律意4识。另一方面则是加强农业订单履行过程中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重点是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引导涉农企业和农户积极履行合同,对发生的合同纠纷及时进行行政调解,化解纷争。同时,对利用订单或农资购销合同损害农户和涉农企业合法权益的欺诈行为,则进行了严肃查处。二是加大对粮食等重要商品市场的监管,在积极支持符合资质条件的各类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入市收购粮食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粮食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
42、击无营业执照、无经营资质、哄抬物价、掺杂使假、倒卖陈化粮以及擅自改变陈化粮用途等一系违法违规行为,从而有力净化了农产品市场的经营秩序。 四、发挥商标指导监管职能,提高农副产品市场竞争的能力。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产品的竞争形式已逐步从数量竞争、价格竞争转向质量竞争、品牌的竞争,不能只停留在“物以稀为贵”的生产、营销策略上,而要转向走品牌之路,实施品牌战略。为农产品注册商标,并积极运用商标,实施农副产品商标战略,对于农民增收致富有着积极而深远的意义。充分发挥商标注册、监管、保护等职能,积极实施了“红盾商标助农工程”。 五、发挥培训指导职能,培育规范农村经纪人,为农副产品流通渠道营造
43、宽松环境。 农村经纪人虽然是一个新兴事物,但是,它在搞活了农副产品的流通渠道,推动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农民就业渠道的拓宽,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说: 5“农村经纪人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繁荣农村市场的重要力量”。一是做好农村经纪人培育和发展工作。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降低准入门槛,采取先准入后规范、先发展后管理的方式,积极扶持农村经纪人发展。二是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农村经纪人诚实劳动、合法行纪,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加强农业经纪合同的指导和管理,规范经纪人的签约行为,避免口头协议、订立条款不全等现象发生,引导经纪人规范使用合同文本。并通过加强经济户口管理和市场
44、巡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纪等违法行为,保护合法经营,查处违法经纪行为。三是倡导和鼓励成立农村经纪人行业协会,发挥农村经纪人自律组织的服务引导作用。四是由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建立健全培训体系,适时开展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经纪人管理办法和有关经纪业务、农产品营销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农村经纪人的业务本领,不断提高经纪队伍素质。同时,充分利用个私协会和行业协会的特殊性,积极向农村经纪人提供市场信息和有关咨询,保护农村经纪人的合法权益等等,使之成为农村经纪人的“娘家”。 总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战略部署对我们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还要开展
45、一系列的“红盾亲农”活动,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流通领域的食品、农资等商品的监管。同时,还将认真学习和总结经验,大胆地6开拓创新,积极主动地扮好“经济卫士”的角色,为经济的快速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积极服务,贡献新的力量。 第四篇:市上调研金融系统支持新农村建设(最终版)市上调研金融系统支持新农村建设 及特色产业发展发言材料 XX县区农牧局 (2010年7月20日) 市上领导来我县调研,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我深表感谢。近年来,我县金融系统认真履行支持“三农”的职责,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有力的支持了优质粮食生产、旱作农业项目、牛产业壮大、蔬菜产业发展、户用沼气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培育
46、了牛、菜等特色优势产业,扶持了平凉红牛良种繁育中心、中台脱水蔬菜厂等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通过“一折通”及时兑付了各项政策性惠农资金,金融系统为推动我县农民增收、农业增长、农村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不懈努力。今年我县夏粮预计产量达6.92万吨,较上年增长%;出栏肉牛万头,产值万元;推广全膜双垄沟播技术12.89万亩,较上年增长%;完成春播蔬菜5.28万亩,搭建塑料大棚1050座占地157.5亩,新建日光温室20座占地43亩,累计建成沼气池12277口,“三改”配套率达到75%以上。 0年 -1- 第五篇:金融业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调查与思考金融业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为了解和掌握金
47、融支持农业发展的现状,探求改进和加强金融服务的途径,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对XX市农村金融部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通过调查,我们发现,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中还遇到一些问题,影响了其效能的充分发挥,从而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本文在对此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改进的对策建议。 一、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金融部门支持种养业成本高,自身收益小,农业银行正从这一领域退出,农民贷款难问题突出。农户种养业贷款一般来说额度小、笔数多、户头多、工作量大。农户种养业贷款的这种额度小、笔数多、贷款分散的特点,决定了农户贷款管理难、手续繁、成本高、收益小。农业银行出于商业化经营的考虑,对农业的新增贷款越来越少,正逐步从农户贷款业务上退出,农户贷款主要靠农村信用社发放。但由于目前农村资金分流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