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沙府发201223号 关于做好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村委会、乡域水上旅游服务单位: 当前正值汛期,恶劣天气频繁,水上交通自然隐患较平常有所倍增,为确保“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做好我乡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下发紧急通知,强调要务必注意渡口和渡船安全,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切实维护水上交通安全。 1、各村委会及乡域旅游服务单位要加强领导管理,凡在渡口、旅游服务区域,民间生活用船都要有专门领导干部负责管理,实行岗位负责制。指派专人负责,建立值班制度,每天至少要有1至2名值班人员到岗到位。加强渡口、旅游航运的 工作
2、指导和监督。 2、渡口渡船、旅游服务船舶必须按要求配齐消防、救生设备,配足合格的驾驶员。 3、坚决取缔和打击“三无”船舶,各村委会要对“三无”船舶从事载客旅游或渡运行为及时报告乡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并责令其停止航运。 4、新启用旅游服务客运船舶一定要在办理齐全各项手续并取得县旅游部门同意后方可航运,同时及时做到与当地政府工作衔接,便于工作操作和管理。否则造成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5、认真抓好隐患排查工作: 经常性查找破损船舶,发现船舶有漏水现象的要做到及时到县指定修理点进行维修,木制船舶自行修理; 超年度旧船舶或损坏严重的船舶不能再航运的,必须停止使用,做到更新或改造; 坚决克服超载或抢载客运现象; 时刻掌握天气形势,注意天气变化,在恶劣天气的环境下做到坚决停航。 6、民用生活生产船舶要求做到加强管理,平常用时要有人看管,休闲时将船舶放置陆岸较安全地方,防止小孩及学生偷船玩水,引起水上事故发生。 7、私营新造木制船舶进行旅游性客运的,在未办理相关 手续前,属“三无”船舶,坚决阻止载客航行使用,并及时报告乡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 特此通知 附:2012年白沙洲乡礼恭脑渡口汛期值日人员安排情况表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紧急通知 抄报:县政府办抄送:县交通局、县旅游局、县安监局、县地方海事局鄱阳县白沙洲乡党政办2012年5月14日印发 (共印35份)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