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察局工程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开展工程治理重点领域集中检查工作方案精神,加强政府投资重点领域建设资金监管、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干部廉洁,推进工程治理工作整体深入发展,经研究决定,我县将于近期组织对重点领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集中检查。检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检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涉及交通、水利、国土、国投、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排查和问题整改情况,查找和解决项目决策审批和监管、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环境保护、资金使用、工程实施管理、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现“深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治理”的工作目标。 二、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检查应着重查找并纠正:一是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
2、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二是决策不科学、审批不合规、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三是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招标代理行为不规范,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取管理费出借资质,以及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四是肢解发包和违反合同约定指定工程分包人,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施工单位超出资质等级认可范围承揽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按规定支付工程款、严重超预算,不严格履行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等问题。五是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压缩合理安全生产费用,或授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
3、质量;施工单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制;工程验收把关不严,不按照有关标准验收等问题。具体把握好以下环节和内容: (一)项目排查和问题整改情况 1、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滚动排查情况; 2、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情况; 3、问题的整改情况(含历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县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规划、房管、交通运输、水利、安全监管、重点工程办公室等部门对项目的决策审批和监管情况。 (三)重点项目实施全过程情况检查。 1、项目的基本情况(附表) 2、项目前期申报审批情况 (1)项目建议书及项目立项审批文件
4、; (2)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文件; (3)选址意见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批文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国有土地使用证、勘察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8)初步设计审批文件; (9)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审批意见。 3、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1)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信息公告和投标企业资质及报名情况; (2)项目进场交易情况; (3)邀请招标或未招标审批文件; (4)资格预审情况; (5)评标及中标情况; (6)中标后签订合同及施工合同情况; (7)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投标监管及备案情况; (8)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及公告情况; (
5、9)重大设备物资采购情况。 4、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1)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2)有关部门开工令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设计变更通知书、经济洽商签证; (4)工程施工季度计划; (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监理人员到岗及其履职情况; (6)工程施工日志。 5、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发展改革委或项目主管部门下达投资计划文件; (2)财政部门下达建设资金预算的文件、资金到位情况有关凭证和材料; (3)财务管理有关文件、工程财务收支账目和自查情况资料; (4)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5)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及其批文; (6)工程量清单、监理现场签证单、工程款支付
6、凭证、开户银行对账单; (7)竣工结算报告及其有关部门审核报告; (8)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及有关部门评审报告。 6、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规划; (2)项目工期管理情况; (3)项目单位内部管理文件; (4)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方案、监理日志; (5)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及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和其他专项审查意见;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竣工验收情况 (1)竣工图; (2)工程竣工报告、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有关部门现场验收记录; (3)各单项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证书、环保部门验收证书; (4)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有关实验检验报告。 三、检查
7、的组织实施 (一)检查组的组成。由县专治办组织两个检查组对我市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国投、建设等领域重点项目进行集中检查。两个专项检查组分别由上述县执法纠风室主任、县第五纪工委书记带队,每个组由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XX县区招标办各派1名专业人员参加检查。可视情况增调上述五个主管部门人员参加检查。 (二)检查项目的选择。本次检查应重点选择排查中发现问题未进行整改和整改未到位、群众反映较多、新开工和新立项的工程项目。五个主管部门应提供重点项目清单,各检查组按照本方案要求研究选定不少于5个重点项目实施检查。上述重点项目清单和所选检查项目应及时报县专项治理办备案 (三)检查的基本
8、程序 1、听取县直部门全面情况汇报和被检项目业主单位的项目情况汇报; 2、检查和审阅被检查项目从审批环节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各个环节的全程档案资料; 3、工程现场检查; 4、询问谈话; 5、检查组视情况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意见和所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四)检查时间安排 (一)检查时间。6月15-16日。 (二)6月20日前,各检查组将检查情况总结报告以电子和书面报县专项治理办,县专项治理办将适时召开检查情况汇报会。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准备。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必须提供相应资料,确保检查所需的各方面情况资料完整齐全。县专治办公室要做好协调和保障工作。 (二)客观公正。检查组和被检查单位都应科学严谨地对待检查工作,要准确恰当地肯定工作成效,严肃认真地查找问题,实事求是地汇报情况,确保检查结果符合实际。 (三)明确责任。严格执行“谁检查谁负责”和组长对本组、本单位检查工作负责的责任制。各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或严重违法违规违纪案件线索要及时向县专项治理办汇 (四)遵守纪律。检查组和各被检查单位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接待一律从简,到项目现场检查一律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人员,严禁接受和赠送现金礼物。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