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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企业违法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5976644 上传时间:2024-11-24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8.4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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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排污企业违法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突出污染减排这一中心任务,以饮用水源保护、重点流域专项整治、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集中整治及放射源安全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污行为,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环境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督查和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集中整治。 1.对2007年和2008年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查。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取缔关闭措施,严格把关,杜绝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的环

2、境违法建设项目,进一步规范保护区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 2.按照松花江流域“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加快市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确保按期投入运行。明确污水处理厂运行、环境监管责任人,并建立相关制度。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的工业企业必须达到相应排放标准。 3.加强垃圾填埋场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填埋场今年年内开工建设,并且要对渗滤液进行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二)集中开展重点流域超标排污企业专项整治。 按照XX市2009年春季治污减排专项监管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排污企业逐一登记,建立台帐。对私设暗管偷排偷放、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措施不到位、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

3、要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限期整改,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处罚,必要时采取停产整治。对治理无望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关闭,对已经完成整治任务的,仍要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三)着力打击“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对“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符合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的企业,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取缔关闭。严厉打击已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企业。 (四)加强对重点放射源安全监管,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对重点放射源应用单位以及移动通信、电力等重点行业电磁辐射技术应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类以上放射源应

4、用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的类以上放射源应用单位、未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续以及工作现场不符合要求的流动源使用单位、未履行环保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电磁辐射技术应用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要求,限期整改。 (五)保护和改善民生。 要继续对排放超标的采暖洗浴锅炉进行治理,取缔和撤并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1吨以下取暖小锅炉;打击餐饮业燃煤污染反弹,重点区域和环境敏感区餐饮业安装油烟净化器;加强生产噪声、建筑噪声、生活噪声、交通噪声管理,创造安静生活环境;要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改善农村环境。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5日至5月15日)确定整治的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二

5、)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5月16日至10月20日)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对“两高一资”行业企业、“十五小”企业开展集中检查,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三)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11月5日)总结环保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环境监管长效管理的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和各相关部门要将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制度,广泛动员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市政府将把环保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作为环保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

6、二)强化部门联动。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明确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密切配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在金融信贷、流通、进出口监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环境执法效果,形成综合治理的局面。 市环境保护局作为牵头部门,负责总体工作的落实和与各部门的协调,分阶段对工作重点进行检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对企业的环境行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对排污单位和业户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市发展和改革局要按照规划、产业政策、准入标准,严厉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负责清理国家投资的违法建设项目,清理无法落实节

7、能减排指标的建设项目。 市经济局要严格落实生产能力淘汰政策措施。清理死灰复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对逾期未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提请市政府予以取缔、关闭。 市监察局要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法排污企业和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环境管理行为进行监察;对违法排污企业负责人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和负责人,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市司法局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的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市建设局要加

8、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建设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按期完成和垃圾处理厂按期开工;要加强供水设施管理,控制饮用水污染,确保水质安全。对小型采暖锅炉尤其是排放烟尘超标的采暖锅炉,加大并入集中供热管网力度;负责对居民楼用途变更进行查处更正;负责控制有污染投诉隐患建设项目的审批。水源地管理部门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地标划定工作,对水源地边界设置界标和警示标志。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加大对“两高一资”企业的审查力度,对应予取缔的小规模造纸等“十五小”企业和应予关停的“新五小”企业坚决不予注册。负责执行政府下达的取缔关闭决定和被关停企业营业执照的吊销工作,对无照经营企业依法取缔。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

9、严肃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督促企业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以防止或减少因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市经济局、市农电有限公司要监督各供电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全力配合环保部门依法对超标排污企业、违法排污企业实施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 市宣传部门要为环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从正面报导守法企业,从反面曝光违法排污企业,尤其是对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要跟踪报导,不仅要报导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还要对违法排污企业的负责人曝光。 市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噪声和社会噪声的管理,防止噪声扰民,全

10、力配合清理整顿环境违法案件工作,对出现抗拒执法的行为进行及时严肃处理。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清理居民区内噪声扰民及配货站等经营场所、露天烧烤,拆除废弃的取暖及餐饮业烟囱。 市政府法制局负责清理政府出台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办法。 各乡(镇)、街环保机构及畜牧兽医局要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规模化养殖场实行治理整顿,对规模以下的养殖场超标排污进行规范管理。 市卫生局要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管理,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对违法排污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的坚决清理,直至取缔。 市金融部门要严把绿色信贷审核关,对环境违法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予发放贷款。 (三)落实责任追究。对无视环保法规,恶意排污,造

11、成环境污染的企业;不依法履行职责,对环境违法行为监管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干扰环保执法,致使环境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双追究”,即在追究违法排污企业责任的同时,监察部门要对相关部门负责人、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公布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达到查处一家、震慑一方、影响一片的效果,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保障专项行动顺利进行,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特成立*市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第7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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