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井通风系统安全保障措施矿井采用”一进一回”的中央并列通风系统,抽出式通风方式。由混合斜井进风,回风斜井回风。矿井采用一对斜井开拓方式,单水平开采全井田,水平标高+960m。共布置2条斜井,分别为混合斜井及回风斜井。混合斜井为煤炭运输、辅助运输井兼矿井进风与安全出口,回风斜井为回风井兼作安全出口。混合斜井运输采用防爆四轮车运输,人员步行上下井。井下运输均采用防爆四轮车运输。矿井采用”一进一回”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系统,混合斜井进风,回风斜井回风。井下布置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沿大巷两侧条带式布置工作面。矿井采用长壁炮采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通风系统是煤矿井下的大动脉,是矿井的生命线,没有规
2、范合理的通风系统,就会给煤矿生产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也就谈不上经济效益,所以我们必须建设一个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能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的通风系统,创建一个良好的井下作业环境,保证煤矿生产安全。但是,经济合理的不一定是完善的、防灾抗灾能力强的,为此在建立矿井通风系统时,就必须根据矿井生产的变化,对通风系统从技术管理方面着手搞好工作,加强安全保障措施,以提高矿井的抗灾救灾能力。一、加强通风设施设备建设 1、按照设计要求建造规范的进风、回风井筒,配备合格、优良的主扇风机。 2、加强井下风门建设。 在一盘区皮带大巷与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之间、轨皮大巷之间的联络巷等必须隔断风流
3、的地方,设置双向风门,两道风门间距应满足行人和行车不漏风的要求,风门为砖砌墙木风门,门与门框之间用胶皮或胶带浸缝,以防止漏风。 3、搞好密闭工作。对废弃不用的巷道和开采后形成的采空区要进行及时砌筑密闭,砌密闭时要向四周掏槽,槽深在煤层中不小于1米,在岩层中不小于0.5米,墙体用两道100#水泥砂浆砌红砖,墙厚40厘米,两道密闭间充填1米厚黄土,外侧密闭面抹水泥砂浆一遍。 4、加设调节风门。在所有影响通风且可调控的地方设置调节风门,设置时必须按照所通过的风量确定合理的风窗面积,调节风门要有专人管理,禁止随意调节。 5、在井下变电所两侧设置满足防水、防火要求的栅栏门。 6、副斜井口设置防火防水两用
4、门。副斜井口为出风井口,须安设防火铁门,铁门要开启方便,一旦地面失火,为隔断火灾向井下蔓延,则能立即关闭铁门。另外,副井口位置较低,井口处须设置沙土袋,雨季遇有大雨时,关闭铁门用沙土袋垒防水墙,防止沟渠洪水灌入井下。 7、在总回风井口安设防爆门。井下一旦发生灾害,防爆门可打开,对风机的破坏作用减小,避免影响风机的运转。 8、回风井口与扇风机道、人行道之间必须砌筑严密,保证漏风率低于5%。 9、配备足够数量的矿用局扇,保证掘进工作面的通风需要。二、加强矿井通风的安全管理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搞好矿井通风工作,煤矿必须制定一系列监管制度,如瓦斯检查制度、瓦斯监测监管制度、“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
5、放炮制度、局部通风管理制度、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盲巷管理制度、通风设施管理制度、防止自然发火管理制度、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中不但要包含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还要明确各项工作的负责单位、负责人及汇报程序、审批单位及其负责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使管理工作到位,达到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1、主要通风机的安全管理、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回风井口必须封闭严密,主要通风机装置漏风率不得超过5%。、主要通风机必须装备两套。两台风机及其配备电机的性能必须相同,其中一台运转、一台备用;更换或改造风机前,必须报主要领导和技术负责人批准;风机必须保持经常运转,备用风
6、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启动。、主要通风机必须有两套互为备用的供电系统,主要通风机及其供电系统的日常管理和检查由机电部门负责,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工作由机电副矿长负责。、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在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并绘制特性曲线,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并及时对主要通风机的特性曲线进行修正。、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必须在主要通风机安装时同时建成。反风设施的控制系统必须灵活可靠,能够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的风流方向,且反风风流不应小于正常风流的40%。、主要通风机每个班次必须安排两名专职司机同时值班。值班司机必须是责任心强、有上岗资格证的人员担任,且要熟悉风机的性能、
7、控制系统、反风系统,并可熟练操作。、主要通风机机房内指示通风机工作性能参数的仪表、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功率因数表、轴承温度计等必须完好,并有电话直通矿调度室。、运转的主要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司机必须立即查明原因,如果可行应立即启动备用风机,并向矿调度室报告。、主要通风机两套供电系统必须同时停电时,供电部门应将预计停电的时间提前通知矿调度室,组织制定停风措施,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地面反风设施除由机电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和定期维修外,通风部门还必须每月检查一次,并有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禁止利用矿井主要通风机负压进行室内通风,以减少矿井外部漏风量;禁止利用矿井主要通风机房用作其他用途。、矿
8、井主要通风机的运转记录等资料要妥善保存,保存时间和负责单位由技术负责人决定。 2、局部通风的安全管理、采区设计和掘进巷道的作业规程中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编制通风设计。、所有掘进工作面都必须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或全风压通风,禁止采用扩散通风。、井下爆破材料库、充电室、机电硐室的通风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安装局部通风机要由生产部门提出申请,风量、风压经通风部门审查符合要求,供电系统经供电部门审查符合要求,由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局部通风机必须同时安装风电闭锁装置。、局部通风机极其附属设备的使用,要符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局部通风机要保持经常运转,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
9、机要有专人负责人实行挂牌管理,以保证局部通风机的连续、可靠、稳定运转。、局部通风机自下井之日起,不得超过半年,必须升井检修。、凡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开拓掘进工作面,要由现场专职瓦斯检查员或现场班(组)长立即撤出所有人员,切断巷道内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源;生产单位在巷道口打好栅栏或安排专人警戒,禁止一切人员进入;有关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查明停电停风原因。、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后,现场瓦斯检查员和班组长要立即分别向通风调度部门和矿调度室汇报。 3、盲巷的安全管理、在工程设计和施工安排上应尽量避免出现盲巷。凡因地质、设计、施工等原因造成的盲巷,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分析事故,采取处理措施。、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
10、。、采区报废的尾巷,要及时组织回撤,并按规定及时进行封闭。、长度超过6米的盲巷要采取通风措施,否则必须予以封闭。、盲巷管理要实行登记制度,内容包括封闭时间、长度、盲巷内支护类型、断面、封闭前瓦斯涌出量等有关内容。 4、巷道贯通的安全管理、贯通前,当两个掘进工作面相距一定距离(综掘为50米,一般巷道为20米)时,必须做好以下工作: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工作;必须保证贯通两端的工作面正常通风,经常检查通风设施是否完善,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风流射程必须达到工作面迎头,迎头的风流结构没有死角和没有局部瓦斯积聚;必须经常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及时处理;必须绘制贯通巷
11、道两端附近的通风系统图,预测贯通后两端的风压、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变化关系,预测其附近通风网络参数的变化关系,提出贯通时调整通风系统设施的布置和要求;必须清理贯通巷道周围的积聚瓦斯和沉积煤尘,并进行洒水。、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只准一个工作面掘进,另一个工作面要停止工作并撤出该工作面的人员,巷道口设置栅栏及警标,并保持正常通风,风筒完好,瓦斯不超限。、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通风部门组织人员立即进行通风调整,实现全压通风,调整风量,并检查风速和瓦斯浓度,只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后,方可进行其他工作。 三、提高矿井通风系统防灾抗灾的技术与管理措施 1、提高矿井通风系统的
12、抗灾救灾能力,应遵循整体性的原则。矿井通风系统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当发生灾害事故时,能够采取反风、风流短路等措施,如果通风系统不合理,难以保证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2、矿井在不同的生产时期,对通风系统的要求也不同,必须结合矿井生产的实际情况,找出各阶段的特点,同时兼顾将来一段时期的需要。 3、现有通风系统能够有效控制灾害,使灾害范围缩小;安全出口多,避灾线路明确、通畅,矿井一旦出现灾害事故,各工作地点的工作人员可安全逃生。 4、尽可能采用并联通风系统,并使各条风路的阻力接近相等。 5、通风构筑物在设计、安装时就应充分考虑防灾救灾的需要,关系到防灾救灾的通风构筑物在保证质量的同时,尽可能采取远距离控制。 6、制定完善、合理的应急救援预案及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贯彻,做到熟练掌握。 7、加强避灾、救护知识的学习和训练,使井下作业人员熟练掌握。 8、井下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设置避灾硐室,备齐避灾救灾设备物品、避灾线路标识等,以利于在灾变时发挥作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