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施工中的人员及机械设备有电安全,杜绝违章用电,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用电作业和参与用电及安全管理方面的人员;
3.定义
无
4.依据及参照文件
4.1国经贸委[2001]30号《发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体系审核规范》
4.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版);
4.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版);
5.职责
5.1项目部组织电气专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取证;
5.2从事施工用电的安装、运行、维护的人员必须熟悉有关的规程制度;
5.3公司采购部提供合格的电工材料及安全可靠的电动工、机具;
5.4施工用电人员应熟悉有关电动工、机具的使用,杜绝违章用电,严禁非电工拆装施工用电设施;
5.5项目部电工应定期对施工用电设施、电动工、机具进行安全检查,对不安全的用电设施、工、机具及时要求施工班组进行整改;
6.程序
6.1公司施工管理部
6.1.1针对施工人员,根据工种进行有关施工安全用电方面的培训,对从事电气
方面的人员应组织专业培训,培训不合格或未领到操作证的电工及用电人员不准
上岗作业;
6.1.2专业电工必须两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复试;不懂安全操作规程的用电人员
不准使用电动器具;
6.2公司采购管理部
6.2.1项目部施工用的电工材料必须有合格证;
6.2.2项目部施工机具及电动工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对维修后的电动工、机具必
须进行绝缘检查,必要时需进行耐压试验;
6.3施工班组
6.3.1施工用电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程,所有的电源装拆必须由项目部专
职电工完成,严禁非电工拆装施工用电设施;
6.3.2施工人员应熟悉有关电动工、机具的使用、保养、严禁使用绝缘不合格的
电动工机具;
6.3.3禁止使用或安装木质配电箱、开关箱、移动箱;电动施工机具必须实行一
闸一机一漏;
6.3.4严禁施工用电人员将施工工、机具的电源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
插座内使用;严禁用铜线或铁丝代替更换闸刀上的保险丝;
6.3.6施工人员应熟知扑灭电气火灾的方法(干粉、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干
燥的黄砂),严禁用导电灭火剂灭火;发生电气火灾是应首先切断电源;
6.3.7施工人员在潮温地点、金属容器及管道内作业时,应使用行灯,电压不得
超过12V,具需有专人监护;
6.3.8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之间的距离必须大
于300m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严禁使用床头灯;
6.3.9电焊机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防止机温过高引起火灾;
6.3.10现场内高大设备和可能产生静电的电气设备,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
地,以免雷电及静电火花引发火灾;
6.3.8调试项目应出具相关电气设备检测、试验报告交项目主管工程师归档;
6.4项目部
6.4.1项目技术主管具体负责施工电源的设计、布置,安全管理及技术交底工作;
6.4.1.1施工用电设施应有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竣工后应经
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6.4.1.2施工用电设施的布设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
6.4.1.3施工用电设施的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
6.4.1.4施工用电设备应按具体使用环境进行选择,并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6.4.1.5对临时电源设备提出试验申请,并对试验报告进行归档;
6.4.1.6审核项目各施工班组用电申请单,签署意见,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交
班组施工;
6.4.1.7检查完工情况,填写电源申请反馈情况,并编号归档;
6.4.1.8建立巡视制度,定期对用电设施进行检查、记录,对不巡全的用电设施
及时要求电源班整改;
6.5电工
6.5.1从事施工用电安装、运行、维护的人员必须熟悉有关用电的规程及制度;
6.5.2项目专职电工应配备足够的绝缘工具,绝缘工具并应定期进行检查;
6.5.3电源施工作业,必须坚持挂牌,严禁单人从事不熟悉电源线路的拆装;
6.5.4定期对电源设备及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对不安全的用电设施进行整改、
维修;
6.5.5严格坚持安全用电规程,施工作业时特别应按以下规程办事;
6.5.5.1电气设备不得超铭牌使用,闸刀型电源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
6.5.5.2多路电源开关柜或配电箱应采用密封式,开关及熔断器必须上口接电
源、下口接负荷,严禁倒接;
6.5.5.3严禁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插座;
6.5.5.4熔丝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
6.5.5.5连接电动机械、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设开关或插座;并应有保护装置,
移动式电机械应使用软橡胶电缆,严禁一个开关接两台及以上的电动设备。
6.5.5.6现场110V以上的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
灯具悬挂高度不应低于2.5米,并不得任意挪动,低于2.5米时应设保护罩;
6.5.5.7照明开关应控制火线,使用螺丝口灯头时零线应接在螺丝口上;
6.5.5.8工作照明装设110V或220V的临时性灯具时,必须通过隔离变压器并装
设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开关;安全措施应经批准;灯具必须有保护罩,电源线必须
用软橡胶电缆,装设高度应为施工人员不能触及到的地方;
6.5.5.9电动机械及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可能带电的部分;
6.5.5.10电流型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行
大于0.1秒,电压型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压不得大于36V;
6.5.5.11主配电柜、开关板应尽量来采用漏电保护开关,配电柜采用熔断器作
为过负荷保护时,箱体应作可靠的接地,同时严禁使用超过额定负荷的熔丝;
6.5.5.12对地电压在127V及以上的下列电气设备及设施应装设接地或接零保
护;
Ø 发电机、电动机及变压器(电焊机)的金属外壳;
Ø 开关及其传动装置的金属底座或外壳;
Ø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线圈;
Ø 配电盘、控制盘的外壳;
Ø 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带电设备周围的金属栅栏;
Ø 高压绝缘子及套管的金属底座;
Ø 电缆接头盒的外壳及电缆的金属外皮;
Ø 吊机轨道应重复接地;
6.6项目安全员
6.6.1制订定期检查计划,对不安全的施工用电及时提出整改;
7.记录
7.1施工用电检查记录
7.2电气设备试验、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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