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贵州迪蒙科技有限公司
电动车整车检验
作业指导书
标题号
版本号
A0
DMC/Z-2013-001
修订次数
0
第 1 页 共 5 页
1 目的
规范总检员对公司电动车产品出厂的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和检测方法,确保产品质量符合产
品标准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电动车产品出厂的例行检验。
3 依据
3.1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3.2相应的工艺文件及管理规定;
3.3与顾客签订的协议或合同
4 内容
4.1检验内容及要求、方法、频次见下表: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方法
检验频次
1
VIN车辆识别代号
VIN代码与车型一致性,号码清晰、无误。
目测
全检
2
车辆标志
检查铭牌与车型一致性,车型标志与车辆实际车型一致性。
目测
全检
3
外 观
外观整洁,各零部件应完好无缺损,联结件连接牢固。
目测
手感
全检
覆盖件应合缝平整、间隙均匀,无明显错位。
涂层表面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结合牢固,外露件表面不应有明显的麻坑、斑点、杂色、裂痕、气泡、划伤、流痕、。非外露件表面不应有露底或明显的流痕、裂痕。
镀层表面色泽应均匀,不应有烧黑、鼓泡、剥落、锈蚀、露底、毛剌或划伤。
塑料件表面色泽均匀,无明显划伤、飞边、凹凸不平。
焊缝应平整、均匀,不应有漏焊、夹渣、裂纹、气孔及飞溅物等缺陷,如有高出工作表面的焊瘤、焊渣应修平。
座垫丰满,缝边或折边清晰,曲面光滑,无皱折、褪色、破损。
贴花应平整光滑,无气泡、翘边或明显的错位。
4
装配调整质量
主侧支架
1.主支架:收放灵活。收起时与限位支撑接触可靠,不与后轮及其它零部件干涉,撑起时后轮离地高度在25-40mm之间。不允许出现前轮悬空、后轮着地的状态,整车无前窜现象;能依靠回位弹簧力量收回到原位,且不得在行驶中因振动而使其自行落下。
2.侧支架:在用侧支架支撑时,转动灵活,驻车稳定性好;收起时,不得与其它零件干涉。
目测
手感
全检
转向锁止
方向把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方向柱无轴向窜动,转至极限位置不得与其它位置干涉;操纵拉索无牵阻或被夹持;方向限位时,能有效锁止,方向限位解除,转动方向时,锁销不能妨碍自由转动。
目测
手感
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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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表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方法
检验频次
4
装配调整质量
重要紧固件的拧紧力矩
后轮紧固力矩:M12:60±5 N.m; M14:70±5 N.m。
扭力扳手
抽检5%
前减紧固力矩:M8:28±3N.m,M10:40±5N.m。
后减紧固力矩:M8:28±3N.m,M10:40±5N.m,M12:60±5 N.m。
前轮紧固力矩:M10:40±5N.m,M12:60±5 N.m,M14:70±5 N.m。
套锁
套锁工作位置正常,装配牢固,无松动,能共用同一钥匙开启。
手感
全检
前后制动行程
制动装置能可靠复位,且:
制动踏板空行程为 20-30mm
制动手柄空行程为10-20mm
盘式制动手柄空行程为 5-10mm。
游标卡尺
抽检5%
刹车调整好后,前后刹车拉线螺杆应露出调整螺母3~10mm。
目测
全检
前后轮及轮偏
前后轮胎气压正常、无少气、漏气现象,轮胎轮廓露出均匀,花纹一致,且车轮前行方向相同,前后气门嘴充气方向一致。
目测
全检
前后轮跳动量不大于3mm,且中心平面偏差不大于10mm。
摩托车
检测系统
抽检5%
电器件
五大开关装配到位,不允许松动。
目测
手感
全检
手把开关安装应牢固,档位转换应明显,操作灵活可靠。
所有照明、信号灯、指示灯、喇叭、仪表等电器件工作正常可靠;各电气开关操纵灵活、控制正确。
所有照明、信号灯、指示灯、喇叭、防盗器等,工作正常可靠;各电气开关操纵灵活、控制正确;近光应防眩;仪表指针的运动应平稳、准确不得有卡滞现象,档显数字清晰、准确;电量指示表应能正确显示电压值,电压指示偏差≤2V;前后刹车分别制动时,电机能够自动停止转动;电机运转正常无异响。
其他
各零部件装配齐全、到位,无错、漏装及损坏。左右对称部件应左右相对称,不应有明显偏斜,左右偏差、高度差均不大于10mm。外露部件不允许有任何尖锐的凸起物;各螺丝、螺母不允许有滑丝、滑帽的情况出现。蓄电池不得有漏液现象。各运动件不允许与不动件相碰擦。
目测
游标卡尺
全检
5
主要性能
绝缘性能
整车绝缘电阻值≥5MΩ。
兆欧表
抽检5%
欠压过流
按各车型的欠压值及过流保护值。
直流稳
压电源
抽检5%
启动加速
启动时间≤5S,加速性能≤15S。
摩托车
检测系统
抽检5%
前照灯
远光发光强度≥4000cd
近光明暗截止线高度为0.6H~0.8H。
摩托车
检测系统
抽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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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表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方法
检验频次
5
主要性能
车速表
1.速度平稳变化时,指针运动变化应平稳,不得有卡住现象;
2.车速表指示值为40km/h时,试验台指示值在32.8 km/h~40km/h范围内。
摩托车
检测系统
抽检5%
制动力
手制动≤200N,脚制动≤350N。
摩托车
检测系统
抽检5%
6
行驶试验
在试车道路试过程中,整车各插件应无松动,各灯具在试验过程中应无闪烁不定的情况,各指示应正常,方向把不应有跑偏、振摆或其他异常现象,启动、制动性能符合要求。
目测
手感
全检
4.2出厂检验按订单数量分规格型号,相同型号的为一批次,按出厂检验作业指导书要求的检验项目全数进行检验。
4.3判定方法
4.3.1关键项目:抽检项次合格率达100%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3.2主要项目:抽检项次合格率达100%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3.3一般项目:抽检项次合格率达95%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4.4产品按规定的项目检验,其项次合格率达不到以上要求时,可进行二次抽检,仍不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能出厂,必要时可实行加严检验。
5 附件
外观检验对照表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附表: 外观检验对照表
根据各零部件在电动摩托车上的装配部位,将其划分为A、B、C三个质量检验区域,如下表:
检验区域
喷 涂
电镀件
A
正视面(影响外观最明显部位)
同左
B
侧视面(影响外观较明显部位)
同左
C
除A和B的其他面(人站立不易看到部位或装饰性要求不高的部位)
同左
电镀件外观检验表
序号
缺陷特征
各检验区域许用量
A
B
C
1
锈蚀及化学腐蚀物
无
锈蚀面积≤1㎜2允许一处
锈蚀面积≤5㎜2允许一处
2
露底
无
无
露底面积≤5㎜2允许一处
3
鼓泡
无
鼓泡面积≤1㎜2允许一处
鼓泡面积≤5㎜2允许一处
4
剥落
无
剥落面积≤1㎜2允许一处
剥落面积≤5㎜2允许一处
5
光亮色泽均匀度
光亮度均匀,色泽无差异,手模光滑
同左
允许存在光亮度轻微不均,色泽有轻微差异,手模无粗糙感
喷涂件外观检验表
序号
缺陷性能
缺陷状态
各检验区域许用量
A
B
C
1
缺漆露底或遮盖不严
缺漆面积S(3≤㎜2)
无
无
≤一处
2
起泡
起泡面积S(3≤㎜2)
无
无
≤一处
3
脱落(剥落或碰伤)
脱落面积S(3≤㎜2)
无
无
≤一处
4
生锈
锈斑和锈痕
无
无
无
5
裂纹
//
无
无
隐约可见裂纹一处
6
麻点(凹陷)
麻点直径d(㎜)
d≤0.5≤1个
d≤0.5≤2个
d≤1 ≤2个
7
流痕(流漆)
100×100㎜,几处
无
隐约可见流痕不多于一处
轻微流痕不多于一处
8
颗粒(尘埃)
200×200㎜面积内颗粒数及面积S(㎜2)
s<1
一颗以内
颗粒点面积s<5一颗以内
颗粒总面积s<10
9
起皱(桔皮)
起皱面积S(㎜2)
隐约可见但不影响外观S<200
允许存在起皱纹路可见S<400
明显可见,影响外观S<600
10
针孔
100×100㎜面积内针孔个数
≤5
≤10
≤30
11
杂漆(杂色、发花)
//
无
允许存在隐约可见,对外观影响较小的杂漆
允许存在明显可见,直接影响外观的杂漆
12
砂纸纹
砂纸纹面积S
(㎜2)
无
允许存在隐约可见,但S<50
允许存在可见,较明显但S<400
13
凹凸不平
//
无
允许存在轻微凹凸不平,对外观影响较小
允许存在明显可见,直接影响外观的不平
14
划痕(划伤)
划痕长度㎜
允许存在隐约可见,可擦除划痕长度<3
允许存在隐约可见,可擦除划痕长度<5
允许存在较明显的划痕或划伤<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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