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海口市规划局
建设工程建筑方案设计要点申请表
申
请
单
位
建设单位
申请单位(法人签字盖章)
法 人:
证 件 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E-mail地址
联系电话
手 机 号 码
建
设
基
地
建设地址
土地使用
权属证明
土地性质
土地面积
m2
土地证编号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建设规模
层 m2
经 规 划
批准文号
经 批 准
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项目性质
[ ]住 宅 [ ]酒 店 [ ]商 业 [ ]办 公 [ ]商 住 [ ]文教体卫
[ ]工业仓储 [ ]市政站场设施 [ ]其 它
申请人承诺:
一、 本单位(人)对本申请表以及《海口市建设工程建筑方案设计要点》所告知的事项均已知悉并理解。
二、 本申请表及随本表附送的材料均真实、有效,符合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
虚假材料的,由本单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须
提
交
资
料
1、 建设工程建筑设计要点申请表和申请报告;(原件1份);
2、 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
3、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所附的规划设计条件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4、 专用地形图和定线作业表(复印件1份);
5、 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
6、 基地现状及周边环境照片(反映东、南、西、北四个方向);
7、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证明(原件)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 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备注:
1、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建筑设计要点》后,须组织设计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点和各项规划要求进行方案设计,申报方案不符合设计要点,设计方案技术审查不予受理;《建设工程建筑设计要点》有效期为一年,逾期应重新申报设计要点;
2、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到受理窗口核对;
3、总平面规划方案须标注用地四至现状情况、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4、用地规模大于等于4公顷的建设项目提交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和批复文件直接进行方案技术审查,不再申领设计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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