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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一般程序须知.docx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5969864 上传时间:2024-11-24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6.67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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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道路交通事故一般程序须知 为了“公正、公开、便民、效率”地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关事宜,请您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一、 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 1、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正本)及居民身份证成户口本; 2、 非机动车驾驶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的有效证明及发票; 3、 行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 4、 当事人的代理人或受委托人;委托书(须委托人及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理人或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二、 受伤的当事人须携带医院就诊病历证明。 三、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当事人对道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各方当事人一致要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时一方当事人最多不得超过三人,应当带齐以下相关材料: 1、 须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 造成财产损失的,须携带具有评定资格机构出具的评估证明; 3、 造成人员受伤的,须携带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发票和误工、收入、财物损失等证明。因伤致残的,须携带具有评定资格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等级证明; 4、 造成人员受伤的,须出具死者生前抢救医疗费发票,火化证明,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用等发票及误工证明等。 四、 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各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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