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编号: 年 号
姓名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身份证号码
(此处填写手机号码)
原劳动合同
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本单位
工作年限
在本单位从事工作岗位(职业或工种)
支付经济补偿金(元)
无
本人签字
解除(终止)
劳动合同原因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 三十六 条 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之规定。
其他需要
证明的原因
1、是否欠发工资及偿还情况;
2、是否欠缴社会保险费及补缴情况;
3、拖欠其他债务及偿还情况;
单位意见及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四份。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养老、医保经办各一份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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