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党校资料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资料室管理工作,维护资料的完整与安全,更好地为党校各项工作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资料室实行专人负责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资料室管理的任务是:接收、整理各类资料材料,保证资料的完整与安全,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提供基础信息。
第四条 资料室资料包括书刊、杂志、报纸、工具书等。
第五条 资料室阅览服务对象为全校在职职工、学员及退休人员。资料室借阅服务对象仅限本校在职职工。
第六条 入室读者自觉接受管理,保持室内安静及卫生,爱护室内一切设施,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扔杂物,严禁吸烟。
第七条 本室实行开架阅览。读者阅览完毕须将书刊放回原架;如需借阅,须在归还往期所借书刊后,在管理员处办理登记《资料借阅登记表》等相关手续。任何人不得将本室资料据为己有。
第八条 每人每次限借书籍1本、杂志期刊2本、报纸2份,总计不超过3本,期限5天,可续借一次;承担授课任务的教师限借6本,除工具书外种类不限,期限10天,可续借两次。工具书仅供查阅,概不外借。
第九条 本室资料为公共财产,读者应爱惜,如有划线、描影、批点、污损、剪裁、撕页、遗失等情况,酌情赔偿。读者应检查所借资料有无污损、缺页、勾画,并向管理员人员声明注记。
外借读者应按时归还所借资料,逾期一个月不归还的,暂停借阅资格一个月;逾期两个月不归还的,暂停借阅资格两个月;逾期三个月不归还的,取消借阅资格。
第十条 本室管理员职责如下:
1.每天按时开放。
2.对书刊按规定进行归类登记,并做好盘点清查工作。
3.做好资料室管理记录、外借登记工作,包括借书日期,读者姓名,书名,还书日期等。
4.随时保持图书室干净整洁,经常对书刊进行清理,摆放整齐并做好书刊防潮、防蛀、防火和防盗工作。
第十一条 所有书刊,必须在《书刊信息统计表》中登记,登记内容有:序号、编号、类别、新进日期、书籍名称、作者、出版社、价格、购买书、赠书、新书、旧书等各项信息。
所有资料必须在封面、目录和第一页上,以及在图书中间的两三处,加盖党校印章,报纸盖骑缝章。
第十二条 如资料丢失,或其他情况需要从书刊信息统计表中清除的,须由管理员填写《报废申请表》,待上级同意后填写《书刊报废(损)登记表》。资料报废后统一由财务科处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党校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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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书刊信息统计表
时间
序号
名称
作者
出版社
价格
备注
附件二:
资料借阅登记表
借阅时间
借阅人
序号
名称
归还时间
归还人签字
备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
书刊报废(损)登记表
时间
序号
名称
出版社
价格
财务部门签收
附件四:
书刊报废申请表
时间
序号
名称
价格
报废原因
管理员签字
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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