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红花套镇中心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岗位职责
一、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春云
副组长:向容丽
法制副校长
成 员:杨用进 熊新 吴道勤 蔡会明 吴东琼 汪娟 向琴 向莉 杨德军
二、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2.部署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安全措施。
3.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开展行之有效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5. 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的技能。
7.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和落实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防御重特大事故的能力,发生事故后及时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好各项善后工作。
8. 领导小组成员应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每人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红花套镇中心小学成立护校队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切实保障在校师生的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组建红花小学护卫队。
一、 组织建设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胡春云 副组长:杨用进 吴道勤
2.成立护校队
学校经过讨论,决定平时由专职保安负责护校同时安排相应的教师值班,双休日由专门护校人员护校,具体护校安排如下:
护校人员安排表
周(工作日)
7:10—7:30
12:00—12:30
16:30—学生离校
12:30—16:30
7:30—12:00
2、9、15、21
向容丽、罗玉容、裴学斌、周裕超、汪娟
由保安刘成贵负责
3、10、16
杨用进、殷均全、孔建琼、王家建、向琴
4、11、17
熊新、裴之德、彭亮、王晓云、汪军安
5、12、18
蔡会明、黎新华、向安国、刘冰华、杨德军
6、7、13、19
吴东琼、吴道兰、冯代玉、向莉
8、14、20
胡春云、申德芳、吴金远、程仁毅、李绪银
星期六
专职护校人员负责(另附安排表)
星期天
红花套镇中心小学护校队工作职责
一、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园内巡逻执勤,负责学校大型集会、活动及午休、上、下学期间的安全保卫任务。
二、做好校内的治安防范工作,同一切治安和刑事违法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作斗争。
三、做好值班巡逻工作,严守岗位,认真负责,勤巡逻,勤执勤,勤检查,对要害部位进行重点查看,作好值班记录。
四、制止校外人员和校内师生发生的打架斗殴以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五、保护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免遭损失。
六、积极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和学校门卫人员,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工作。
七、下列情况,护校队出面干涉:
1.外来的人员,无理闯入教学楼、办公室等进行干扰者;
2.学校开大会或娱乐活动,无理闯入者;
3.外来人员来校寻衅闹事或聚众打架斗殴,制造事端者;
4.破坏公物或形迹可疑者;
5.东张西望,说不清来路者;
上述情况经护校队人员干涉无效者即送安全办处理 。
八、在值勤过程中,遇到情况(遇到行凶、抢劫果断处理)应先礼后兵进行协商调解,劝阻无效者,即送安全办处理。
九、不管校园内发生大小事情,护校队都应该及时向安全办汇报。
十、护校队成员应佩戴袖标或执勤牌在学校大门及周边执勤,做到每日“三巡查”:早上到校巡查、中午放学巡查和晚上离校巡查,发现意外情况应及时果断处置,情况严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十一.护校队应如实记录每日执勤情况,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台账。
红花套镇中心小学保安工作职责
一、遵纪守法,服从学校领导,忠于职守。
二、准时上班,按规定开、锁校门,积极引导和疏通接受车辆。
三、注重个人仪表,上班要着保安服;文明用语,热情友好,搞好窗口形象。
四、凡来客来访人员须问清情况填写来访登记,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
五、在校期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如有外出学生须有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离校门卫必须做好登记。
六、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得放进学校。
七、每天要做好保安室内外的清洁卫生。放学后巡视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学校领导汇报。
八、晚上值班要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九、门卫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
报警电话
火警 119
匪警 110或4887110
交警 122或4880129
救护 120或4882666
教育局 4822400
红花套镇人民政府 4880101
红花套镇中心学校 4880965
红花小学 4880002
红花套镇中心小学
学生安全信息及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学生异常情况得到较快处理,全面了解学生身体心理健康状况,做到教育、治疗的有效进行,预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地震、火灾事故、用电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校内食物中毒、学生校内活动伤害事故和社会实践伤害事故、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事故、学生24小时以上离校走失等事故、学生非正常死亡等情况。
二、异常情况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胡春云
副组长:杨用进 向容丽 吴道勤
成 员:全体教师
三、报告程序及内容。
1.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立即向校长报告,重特大事故(学生死亡)发生后,学校应立即报告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
2.学校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3.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事故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还应及时进行补报。
4.异常情况报告人:
书面报告人:突发事件第一发现人、各班班主任
报告核准人:校长
四、报告原则:
1.突发事件发生后,以“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迅速上报。
2.突发事件知情者必须在知情后20分钟内报告异常情况处置领导小组,不得隐瞒、缓报、谎报、防止漏报。
红花套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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