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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小学门房制度(共6块)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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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红花套镇中心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岗位职责 一、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春云 副组长:向容丽 法制副校长 成 员:杨用进 熊新 吴道勤 蔡会明 吴东琼 汪娟 向琴 向莉 杨德军 二、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2.部署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安全措施。 3.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开展行之有效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5. 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的技能。         7.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和落实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防御重特大事故的能力,发生事故后及时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好各项善后工作。         8. 领导小组成员应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每人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红花套镇中心小学成立护校队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切实保障在校师生的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组建红花小学护卫队。 一、 组织建设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胡春云 副组长:杨用进 吴道勤 2.成立护校队 学校经过讨论,决定平时由专职保安负责护校同时安排相应的教师值班,双休日由专门护校人员护校,具体护校安排如下: 护校人员安排表 周(工作日) 7:10—7:30 12:00—12:30 16:30—学生离校 12:30—16:30 7:30—12:00 2、9、15、21 向容丽、罗玉容、裴学斌、周裕超、汪娟 由保安刘成贵负责 3、10、16 杨用进、殷均全、孔建琼、王家建、向琴 4、11、17 熊新、裴之德、彭亮、王晓云、汪军安 5、12、18 蔡会明、黎新华、向安国、刘冰华、杨德军 6、7、13、19 吴东琼、吴道兰、冯代玉、向莉 8、14、20 胡春云、申德芳、吴金远、程仁毅、李绪银 星期六 专职护校人员负责(另附安排表) 星期天 红花套镇中心小学护校队工作职责 一、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园内巡逻执勤,负责学校大型集会、活动及午休、上、下学期间的安全保卫任务。 二、做好校内的治安防范工作,同一切治安和刑事违法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作斗争。 三、做好值班巡逻工作,严守岗位,认真负责,勤巡逻,勤执勤,勤检查,对要害部位进行重点查看,作好值班记录。 四、制止校外人员和校内师生发生的打架斗殴以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五、保护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免遭损失。 六、积极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和学校门卫人员,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工作。 七、下列情况,护校队出面干涉: 1.外来的人员,无理闯入教学楼、办公室等进行干扰者; 2.学校开大会或娱乐活动,无理闯入者; 3.外来人员来校寻衅闹事或聚众打架斗殴,制造事端者; 4.破坏公物或形迹可疑者; 5.东张西望,说不清来路者; 上述情况经护校队人员干涉无效者即送安全办处理 。 八、在值勤过程中,遇到情况(遇到行凶、抢劫果断处理)应先礼后兵进行协商调解,劝阻无效者,即送安全办处理。 九、不管校园内发生大小事情,护校队都应该及时向安全办汇报。 十、护校队成员应佩戴袖标或执勤牌在学校大门及周边执勤,做到每日“三巡查”:早上到校巡查、中午放学巡查和晚上离校巡查,发现意外情况应及时果断处置,情况严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十一.护校队应如实记录每日执勤情况,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台账。 红花套镇中心小学保安工作职责 一、遵纪守法,服从学校领导,忠于职守。 二、准时上班,按规定开、锁校门,积极引导和疏通接受车辆。 三、注重个人仪表,上班要着保安服;文明用语,热情友好,搞好窗口形象。 四、凡来客来访人员须问清情况填写来访登记,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 五、在校期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如有外出学生须有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离校门卫必须做好登记。 六、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得放进学校。 七、每天要做好保安室内外的清洁卫生。放学后巡视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学校领导汇报。 八、晚上值班要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九、门卫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 报警电话 火警 119 匪警 110或4887110 交警 122或4880129 救护 120或4882666 教育局 4822400 红花套镇人民政府 4880101 红花套镇中心学校 4880965 红花小学 4880002 红花套镇中心小学 学生安全信息及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学生异常情况得到较快处理,全面了解学生身体心理健康状况,做到教育、治疗的有效进行,预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地震、火灾事故、用电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校内食物中毒、学生校内活动伤害事故和社会实践伤害事故、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事故、学生24小时以上离校走失等事故、学生非正常死亡等情况。 二、异常情况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胡春云 副组长:杨用进 向容丽 吴道勤 成 员:全体教师 三、报告程序及内容。 1.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立即向校长报告,重特大事故(学生死亡)发生后,学校应立即报告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 2.学校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3.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事故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还应及时进行补报。 4.异常情况报告人: 书面报告人:突发事件第一发现人、各班班主任 报告核准人:校长 四、报告原则: 1.突发事件发生后,以“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迅速上报。 2.突发事件知情者必须在知情后20分钟内报告异常情况处置领导小组,不得隐瞒、缓报、谎报、防止漏报。 红花套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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