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文化产业金融支持专辑.docx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5941776 上传时间:2024-11-23 格式:DOCX 页数:78 大小:632.28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文化产业金融支持专辑.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8页
文化产业金融支持专辑.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文化产业金融支持专辑 目 录 卷首语 理论探讨 文化产业金融支持的模式比较研究/欧培彬 我国文化产业投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基本对策/张伟、周鲁柱 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路径选择/刘磊 郭训忠 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问题探析/张作青 国外视野 美国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及启示/余晓泓 国外发展风险投资给我们的启示/李星洲、丁其涛 国外文化产业财税政策借鉴与启示/吴庆华 专题专论 中国知识产权抵押在文化产业融资中的应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权国强 我国动漫产业风险投资机制研究/蒋昌波、贤成毅 传媒产业进入融资市场的方式选择与比较/阮志孝 政策解读 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中央宣传部等九部委 专访:六部委解读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 业界动态 上市·多重资本助力近百家文化企业集体冲刺IPO 风投·风险投资:文化产业成长新模式 信贷·广东3家银行拿出210亿元信贷额度支持文化产业 基金·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国”“民”并进 保险·文化产业保险从幕后走到台前 文化产业金融支持的模式比较研究 欧培彬 文化产业本身具有很强意识形态性,国家参与并对文化产业进行意识形态的控制很必然的事情,因而任何一个国家的文化产业都必须有国家的参与,不同的在于每个国家在世界文化交融和冲突中对这种意识形态性的产业所采取的姿态和对文化产业介入的性质和程度。以此将世界不同国家的文化产业分为市场主导模式、政府引导市场模式、政府行政指导模式和政府经营管理模式四种。这四种模式分别以美国、英国、韩日和法国为代表,不同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其金融支持的模式也不同,下面将以四个代表国家为例对文化产业金融支持的模式进行比较。 一、市场主导型一一美国 美国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是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以形成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内生动力。实行商业运作、按市场规律经营是美国文化产业常盛不衰的重要保证。目前美国文化已占定了全球文化输出的高地,文化产业已经取得了全世界的霸权地位。 1、资金来源 美国文化产业的资金来源,即投资主体主要分为政府(包括联邦政府和政府)、资本市场融资和外商直接投资。 (1)政府资助 美国不设管理文化事务的专门机构,但他们有联邦艺术暨人文委员会、国家艺术基金会、国家人文基金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它们代表政府行使一部分管理职能。美国政府对于文化产业的支持主要表现在其对于非营利性的艺术领域的支持,即对文化传承的支持。对文化艺术事业的资助主要依靠法律,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杠杆来鼓励中央和地方对文化进行投资。 美国政府的文化资助模式主要有三个特点: 第一,政府不直接对文化机构拨款,而是通过国家艺术基金会、国家人文基金会和国家博物馆图书馆学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对文化实施赞助。这些文化中介组织只有拨款权,无行政管理执政,它们对文化团体和个人提供拨款的方式,体现了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支持,但它们没有在文化领域进行立法、政策制定和行政管理的职能。 第二,政府拨款对象为非盈利文化艺术团体。美国联邦政府所支持的是那些不通过市场运作方式经营的非盈利性文化团体,申请资助的团体必须是非盈利性质的民间机构,而且是从联邦政府取得免税资格者,其盈利部分不得归个人所有。以商业运作方式的盈利性文化团体,如流行音乐、电影娱乐公司等无法获得赞助。 第三,政府采用资金匹配的方式实行有限拨款。联邦政府机构提供的资金支持是有限的,一般要求对任何项目的资助总额不超过所需经费的50%,也就是说,最多只能提供某一项目所需费用的一半,另一半则必须由申请者从政府机构以外筹集。这样就避免了文化团体过分依赖联邦政府,鼓励文化团体积极进取。资金匹配一方面促使各地方政府拨出相应的地方财政来与联邦政府资金配套,另一方面也要求各艺术团体或艺术家积极向社会筹集资金以获得政府的资助。显然这种资金匹配方式调动了各州、各地方乃至全社会资助艺术事业的积极性,也调动了各艺术团体、艺术家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多方考察,既确认该项目的社会意义与艺术意义,又提高了项目的可实施度,避免了无效投入。 (2)资本市场融资 美国完善成熟的资本市场为文化产业的发展融资带来极大的便利,完善的融资体制、多样化的融资方式、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为美国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无论个人,团体和金融财团,都给文化产业注入了大量的资金。 以电影业为例,从1995年开始的以投资组合组论的资本,到2004年以电影投资基金方式的私募基金,深受投资者青睐的同时,也为美国电影业的发展有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电影投资基金的募集通常是由私募基金以高收益债、低收益债和优先股等不同品种的金融产品吸引风险承受能力不同的投资者而完成,例如由派拉蒙牵头设立的MelrosePartners募集2.31亿元,融资操作人美林将MelrosePartners切成高收益债、低收益债和优先股三块,分别吸引不同的投资者:银行投资主要债券,机构投资者以500万或1000万美元为单位投资风险较高的品种。其具体融资方式有以下四种。 ①股权融资。融资时间通常在冬一7年之间,片商一般会和投资方协议在特定的时期内回购融资方的股份,既保全影片版权的完整,又保证投资方良好的退出通道。 ②夹层融资⑴。一般采取次级贷款的形式,也可采取可转换票据或优先股的形式。夹层次级贷款期限较短,一般为几个月。投资方要求制片商找一个权威性的销售代理商,评估未完工影片可能的未来收入,核定贷款额度,同时有专门的保险公司承保,为银行提供完工保证,制作公司将制作费的2一6%支付给保险公司。 ③优先级债务贷款。制片商把地区发行权卖给指定地区发行商时得到“保底发行金”,这相当于发行商的预支。优先贷款实际上是以预售发行权合约为担保,以保底发行金为还款来源。 ④发行AAA级债券。一般由投资银行以影片的DVD销售收入和票房收入为基础资产,向投资者发行证券化产品⑵。 (3)外国直接投资 美国是世界上市场自由度最高的国家,但却经常采用贸易保护主义,对外国进口商品课以重税。在这种情况下,外国文化产品要打入美国市场,只能采取直接投资的方法;同时贸易保护政策也限制进口,造成市场封闭,限制国际竞争国内化,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美国国内较高的利润回报率,从而吸引大量国际资本投资美国文化产业。因而从很大程度上来说,美国文化产业是由外国跨国公司来运作的,如在好莱坞最具实力的电影制片厂之中,哥伦比亚三星的老板是日本的索尼公司,福克斯的老板则是澳大利亚的新闻集团。在流行音乐产业部门更是如此,除了美国的WEA公司之外,更多在美国市场上赚取钞票的是日本的索尼、荷兰的宝丽金、德国的BMG、英国的Thron一EMI公司等等。 2、投资介入 美国的文化产业主要采取的是市场化的风险投资模式。美国的文化产业风险投资己经形成了一个由风险资本家、风险投资家、各种中介机构组成的高效运作的市场,风险文化企业都具有了较强的市场意识,善于通过资本市场为自己的新产品、新技术寻找资金的支持,同时也通过市场中风险资本家的职业眼光检验自己的创新思想,保证创新企业能够比较健康、快速的发展。 美国风险投资介入文化产业方式主要采用“赤字模式”,即在新产品开发中,风险投资者和制作者共同分担投资风险,投资者可以获得该产品的使用权,而制作者因承担部分市场风险而享有产品的二级和三级销售权。“赤字”模式是美国的电视节目制作商与电视网之间较为通行的一种购买方式。当制作商投资完成一个新的节目,会将播放权卖给电视网。电视网也会相应支付一定的费用,但这个费用并不是节目的全部制作成本,而要远远低于制作方的先期投入,通常是节目制作费的30%一40%,但制作商却可以得到在二级市场或者三级市场的销售权。这是因为美国的二级和三级电视市场非常发达,节目制作商对于充分有效地利用所有窗口颇为在行,可以通过节目的后续销售获得收入。这样,虽然制作方并不能一次性从电视网那里得到节目制作的全部回报,还要自己去补上节目的差额,承担相关风险,但可以通过像有线电视、卫星电视、家庭录像带发行这样的二级、三级市场后续开发获得回报。如果节目在电视网首播成功,那么制作商可以把他们的节目再出售给有线和卫星电视台或者海外电视台,从中获得利润。但是,如果节目失败了,那么制作商就会损失先期在这个节目上的制作投入,即使能够得到电视网一部分的购买资金,也会在后续市场上变得没有多少价值⑶。 另外风险投资商投资具体影片时,如果认为风险风然过大,会有一些额外的要求来作为投资的条件来分担投资风险。比如要求制片人在项目中投入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或者以某种资产作为抵押。还有可能要求制片人购买额外保险、出具完成保函、获得具有良好发行渠道的合作伙伴并与其签订预售协议等。能够达到这些额外要求的制片人更有可能得到投资人的青睐。对于产品的使用权则会按照事先约定分享其权利。 投资者对项目风险的控制从投资协议签订前就已经开始了,即在投资介入时所约定的风险分担机制。在项目运作过程中,投资人与制片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得到了比较好的消除。其措施包括担保公司派出代表监督影片运作、剧组聘请具有资格的财务并且对预算执行及利益分配有明晰的帐目、用分阶段投资来控制项目进展等。 3、退出机制 投资一个项目并能顺利的退出并获得巨大的回报是行业外资金愿意进入该行业的重要条件。在美国的产业投资退出机制中,根据美国2仪犯年产业基金的退出渠道统计,大约29.9%的创业资本采取首次公开发行(IPO)⑷这种退出方式,约有30.3%的产业资本选择并购这种退出方式,而对于管理层收购和公司回购这种退出方式约有2%的产业资本选择,以清算方式退出的投资大约占产业投资基金总投资额的32.8%⑸。 在具体运行方式上,都会随着投资行业的不同有所调整。比如在美国电影产业中,退出方式除了等待影片发行后取得利益来回笼资金以外,还可以用项目转让的方式,在项目开发未完成的阶段就提前退出。而规定资金回收的顺序则是保障资金安全的重要措施,即投资人可以选择降低对回报率的要求从而获得优先受偿的资格。 二、府引导模式一一英国 英国是文化创意产业的发源地。它有着世界上最完善的文化创意产业体系和国际上产业架构最完整的文化创意产业政策。 产业体系上,1997年6月,成立了创意产业行为领导小组,其成员包括外交部、文化委员会、财政部、贸易工业部、教育和就业部、北爱尔兰事物布、妇女部、唐宁街10号政策研究室、科学和技术部的高级官员以及文化企业公司的负责人和社会知名人士。1998年,成立了英国文化创意产业出口推广咨询小组,对国际文化贸易具有检查和参谋作用。这样就形成了还包括文化媒体体育部、贸易工业部、对外贸易部、文化委员会、地方艺术委员会、地方艺术理事会的管理网络系统。 政策方面,要点包括(l)培养消费市场。强调艺术产品面向大众,鼓励和保障民众积极参加文化活动。政府每年向文化艺术领域投入大额指导性投资,明显倾向于公益性文化。(2)扶助优秀、提倡创造,支持文化艺术门类的产业发展。对于公共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文化单位和艺术品种追加拨款,用以带动提高公众对文化以经济价值的认识。(3)指导文化企业主体吸引金融机构或政府投资,鼓励向文化企业捐赠或资助,成立风险基金,激励创业。(4)保证文化艺术成为教育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5)保护知识产权,推动地方自主权。文化产业在英国的发展主要是政府引导模式,政府大力扶持文化产业企业,在文化企业自发的形成发展融资需求后,通过财政支持,并由此吸引大量外部资本的介入,从而为兴盛英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即文化产业的一种延伸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促使其快速健康成长。英国目前也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创意产品输出国,这主要得益于政府的大力支持。 1、资金来源 (1)政府资助 文化产业的政府引导模式更多的体现在英国政府对文化资助方面。英国政府的文化资助主要通过政府委托非政府公共文化机构(或称准官方机构)来进行。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非政府公共文化机构不存在行政领导关系。非政府公共文化机构奉行与政府保持“一臂间隔”⑹原则,独立运行。 文化资助模式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政府通过中介非政府公共文化机构实现对文化事业的财政支持。文化、新闻和体育部作为中央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只管制定政策和财政拨款,没有直接管辖的文化艺术团体和文化事业机构,包括国家级的大型文艺团体,如皇家歌剧院、皇家芭蕾舞团等;国家所有的大型文化单位,如大英博物馆、国家美术馆、大英图书馆等,都是独立运作,不直接隶属于文化、新闻和体育部。具体事务交给非政府公共文化机构,如英格兰艺术委员会、工艺美术委员会、博物馆和美术馆委员会等由专家组成的机构,他们负责对各文化单位进行评估和拨款。 第二,非政府公共文化机构建立起全国文化事业管理的网络体系。各类非政府公共文化中介机构通过具体分配拨款的形式,负责资助和联系全国各个文化领域的文化艺术团体、机构和个人,形成全社会文化事业管理的网络体系。这既不同于美国无中央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也不同于法国拥有直属艺术团体和在各地方派驻官员的中央文化部。这种方式是英国的独创。 第三,政府对文化事业的财政资助是有条件的。政府对文化事业支持不是大包大揽,鼓励他们自创收入、争取社会赞助。即使享受政府长期资助的团体或机构,一般也只能占其收入的30%左右,其余部分仍需自筹解决。 另外英国对企业投资文化产业实行“政府陪同资助”,即如果企业决定资助文化事业,政府将陪同企业资助同一项活动,为这项活动的质量和成功打上“双保险”。政府特别鼓励“新投入”,即当企业第一次资助时,政府“陪同”企业资助,其比例是1:1,对于第二次资助,政府则对企业多出上次资助的部分实行1:2的比例投入。资金的加倍投入,必定会扩大文化活动的规模、质量和影响,广告效应自然增倍。实践证明,这一政策明显地提高了英国企业资助文化事业的积极性,已有3000多家公司加入了资助文化事业的行列。 (2)社会资助 英国还运用了一种非常规的投资方法,这就是用发行彩票来筹集文化基金。他们在鼓励企业赞助文化艺术的同时,鼓励全体公民自愿支持文化事业。 1994年11月19日英国发行了第一期国家彩票抽奖,到2001年上半年,国家彩票累计发行总额己高达314亿英镑,25%用于资助文化艺术、体育和慈善事业,总额超过108亿英镑。在1995年到1999年间,超过l口汉)个艺术项目从“彩票基金”中获得了10亿英镑以上的资助。仅彩票收入一项,一年就可以为文化艺术事业筹集到赞助费6亿多英镑,极大地弥补了政府文化投资的不足,兴建了一批文化设施,支持了优秀的文化人才的培养。 2、投资介入 英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基础环境成熟、运作机制得宜、产业结构上中下游完整,并且所选定的产业都是英国发展较成熟的产业,所以各个产业部门能够相互支撑,互为供给,构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英国在风险投资介入方面采用的是“成本附加模式”,即投资者委托制作者制作产品并支付全部费用,并预付利润(10%),作为回报,投资者不仅可以获得初级权利(如节目首播权),还可以获得大部分二级权利(如多次播放、影碟发行权等)。英国的“成本附加”模式与美国“赤字”模式形成强烈对比。在英国,电视台会委托制作商去制作节目,并愿意去承担所有的制作经费,有时还会预付一部分制作费或利润,通常占到全部制作经费的ro%。作为交换,电视台不但拥有首播权,而且自然也获得了节目大部分的二级销售权利,进行多次播放、发行录像带或者销售到海外,节目更多的范围经济效益被电视台取得。 英国的“成本附加”模式意味着电视台通常会负担全部节目制作成本,并付给制作方一小部分费用或者利润,但要求节目制作商放弃与他们产品有关的大部分首次、二次销售或其他后续权利,体现了电视台在整个供应链中的统治地位。这样,节目制作商虽然保证了生产节目的成本,但却无法从节目的低成本复制和递减的边际供给成本中受益。当然,有些具有实力的制作商会不断得到电视台制作新节目的订单,并获得成功节目的分成,所以他们面对电视台时也具有一定的讨价还价能力和竞争优势。 但是,许多独立的英国制作人越来越意识到,要想获得巨大的收益回报就必须拥有自己节目的所有权利,包括二级销售权、发行权和商标专用权以及其他同电视播放没有直接联系的权利,同时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产品风险。他们认为,当制作方没有任何二级权利时,他们就没有动力去建立和扩展他们的节目品牌,如果能够让制作方持有更多同他们节目有关的二级权利,那么这些权利就会得到更有力的开发,而且每年还会增加数以百万英镑的节目出口量⑻。 3、退出机制 首次公开发行(IPO)也是在英国最常用的风险投资基金从受资企业退出的方式之一。英国对于文化产业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并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退出方式,其前提是以获取收益并安全退出。 由于英国以国家引导为模式,在有国家财政和政策支持的文化产业企业里投资基金的退出相对较为顺畅。 三、政府行政指导模式—韩国 韩国日本等国家针对市场法律和市场各项制度还不健全的阶段,主要采取文化产业的政府指导模式。政府为了培育和促进本国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政府在政策和市场监管以及文化事业的资金扶持外,政府还对文化产业市场制度的建立、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划人才的培养、法律法规的完善。为吸引民间资本的政府引导资金、转向扶持资金和文化产业优惠的税收和服务政策的建立等措施的介入,能更快更好的发展该国的文化产业。作为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的文化产业新兴国家,韩国是典型的依靠政府行政指导模式的文化产业。“文化产业专门投资组合”的风险投资形式是韩国的国情特色,并已取得明显成效。 1、资金来源 韩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来源主要由国家文化产业预算和政府以“文化产业专门投资组合”等形式带动的民间资本和其他市场化资本。 韩国近年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大量巨额资金的投入。近年来政府加大了文化产业的资金扶持,政府在2000年出资阅亿韩元在釜山、光州、大田,2001年出资100亿韩元在大邱、春川、富川、青州、金州分别建立了“文化产业支援中心⑼。文化产业预算也由1998年的168亿韩元增加到2加3年的1878亿韩元,2000年首次突破国家预算总额的1%,文化事业占总预算的比例由3.5%增长到约17.9%。 民间资本方面韩国政府通过“文化产业专门投资组合”吸引大量民间资本,“文化产业专门投资组合”这是以动员社会资金为主、政府和民间共同融投资的运作方式。例如: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2000年至2001年两年期间,成功运作“投资组合”17项,共融资2073亿韩元(其中民间1723亿,政府350亿)。2001年韩国电影振兴公社通过“电影专门投资组合”融资3《拟)多亿韩元,保障了电影事业的发展。 其他资本市场方面,韩国政府还通过风险企业投资基金,把支持中小企业的方式从过去的直接支援、融资为主改为间接支援、投资为主,以公共基金为启动资金,形成官民同体的投资基金,集中支援机械、电子、软件、音像等需求量大、处于创业初期阶段的风险企业。与此同时,韩国具有发达的资本市场,特别是二板市场的创立为包括电影业在内的风险企业的直接融资提供渠道,又为风险投资增值,顺利退出提供了退出渠道。一大批创业型文化产业风险投资公司进入二板市场,为韩国文化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投资介入 自1999年以来,韩国有利于风险企业发展的环境逐步形成,民间资金大量投向风险企业,解决了具有发展潜力的风险企业的资金问题,增强了企业的技术力量、改善了其财务结构。1999年9月在韩国成立的10家信息通信投资组合共投资1475亿韩元,其中韩国政府只出资500亿韩元,其余975亿韩元由民间风险投资公司投资。 韩国政府投资还包括了对产业园区投资、教育人才培训投资等,韩国政府组织成立了10多个文化产业园区、2个传统园区和10个现代园区,以地方政府为主,动员民间参与,中央政府支持,。国家为文化产业园区各投入200亿韩元(在2至3年内分期拨款),传统文化产业园区各投入50亿韩元,综合文化产业园区分别投入300亿韩元。例如,韩国的二板市场并不限制包括电影在内的风险投资公司的上市,只是对资本质量提出了具体的要求:1、第一股东占有率为20%以上,企业资产总额为500亿韩元,企业负债比例不到同行业的平均数;2、企业已经注册3年,有经常性收益,股东交付的资本金规模在5亿韩元以上;3、负债比例不超过通行业的4倍,企业的自有资金为1000。仅1999和2以刃年两年,就有6000多家风险公司应运而生,其中有300家获得上市机会,包含了30家以影业为主营业务的⑽。风险资金的上市准入的低要求和退出渠道便捷性使韩国电影事业为代表的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政策和市场化进程得以快速发胀。 上世纪90年代后期,创业型风险投资公司成为韩国电影的主力,它们也为韩国电影的发展带来了创新的理念,它主要以赢利为目标,在表现方式上追求多元化的风格。在影片制作的同时,风险投资公司非常注意作品的创意,并调动精通市场的文化策划人员对编剧和导演进行点拨。在影片制片的同时,明星造势和广告宣传也全面铺开,以创造市场的热身效应。影片进入市场以后,连锁性产品也视热销的程度被充分开发。风险投资公司对电影的投资有很多专业性的市场分工,除了策划、宣传、编务、筹资以外,还有连锁销售、信息调研、衍生项目、专业发行等诸多内容,不仅仅延长了电影作品的商业运作链条,而且为追求投资回报的最大化提供了可能。 3、退出机制 从韩国二板市场的建立来看,韩国投资文化产业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中一个主要退出方式为首次公开发行(IPO)。公开上市不仅表明公司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得到了监管机构、投资银行对公司的业绩和未来发展前景的确认,最关键的是包括投资基金在内的投资者可以获得丰厚的资本收益。 四、政府管理模式一一法国 法国政府对文化产业的管理和重视程度在文化意识形态上是最慎重的,二战后法国就在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开始重视抵制美国文化霸权和外国文化对本国的渗透的文化侵略,因此法国最早成立了文化部,对本国文化产业和事业进行管理和保护。法国向来以艺术和文化大国为自己定位,非常重视文化产品的价值,而不相信市场可以达到这种功效,因而对全国文化产业实施高度统一管理,到目前形成了法国保守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一政府管理模式。 为此法国把文化领域分为两部分,其中影像事业(包括广播、电影、电视、图书馆、档案、博物馆、文化展及其相关领域)等则为不可妥协的部分。国家负责不妥协部分,即包括维护和保护教育资产、公共事务的运作和管理、建造纪念馆、制定文艺法规保护文化遗产、博物馆基础设施建设和举办文化展览等,另外一部分出版、戏剧、新闻、建筑等可以参与全球化市场,这些则由个人、企业和中介等以市场化方式运作。同时法国非常注重对其知识产权的保护。另外也在对抗英语体系冲击过程中,为了保护法语文化体系,法国对本国市场化企业也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保护和资助体系,以培育强大的国内文化企业。法国的文化产业以传统文化为主,注重高雅和艺术感,但是法国政府独有的金融支持模式使得法国的文化消费高雅而不高价,从而促进了法国人民的文化消费并促进了法国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⑾。 1、资金来源 法国对文化产业不可妥协部分则主要采取政府支持方式。包括:(l)中央政府直接提供赞助、补助和奖金。这对法国国内每个文化企业实施。(2)地方政府财政支持,法国的从每个大区到镇各级政府都有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财政预算。法国文化部每年对文化产业的预算占国家总预算的1%以上,地方政府还要另外投入两倍的预算来支持。法国西部拉罗歇尔电影节的组织者每年从中央政府、大区、省、市政府分别得到17%、13%、9%和22%的补助,再加上欧盟5%的赞助,应付电影节的一般活动绰绰有余⑿。法国对本国文化的政府支持可谓世界第一。 对于市场化的文化行业,法国有仅次于美国和日本的居世界第三的银行规模。同时作为大陆法系市场经济国家的代表,市场融资体系也非常健全。因而开放的市场和健全的法律以及科技水平,成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好的外部环境,法国每年吸引外商投资500亿美元左右,成为仅次于英国在欧洲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税收方面,政府对法国文化产业的企业采取7%的增值税率,而对于其他行业都是18.6%的增值税,相当于为企业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 2、资金介入 法国的这种文化产业发展模式使其形成了完善的政府资金介入扶持体系,很值得我国借鉴。 政府的资金介入包括拨款资助、提供贷款、企业运作资助等方面。 拨款资助方面,由法国交流部和文化部统一管理,不同行业由下设的司来执行。例如法国的出版行业,图书和阅览司主要任务是支持和保护创作、出版、扩大出口、帮助图书和阅读活动的开展。该司掌握着对整个出版产业链资助的资金。但是不直接对企业进行资助。而是通过版权中心对出版社、作家、期刊、书店、图书馆以及文化团体和文化活动进行资助,这种资金介入体制法国独有。例如:2加4年支持全国赞助图书和阅读计划的投入有3.73亿欧元,为保障其正常运行投入4500万欧元。包括保护公共借阅权、统一书价和直接资助作者、翻译者和宣传活动等。 贷款方面,在此方面法国政府主要对投资风险大,资金不足的中小企业,政府和文化管理部门共同提供贷款担保,早在1983年法国就成立了电影与文化工业投资委员会,其中出版行业当时拨出2800万欧元作为贷款保证基金,以保证出版商和书商能从银行获得贷款,同时还提供优先贷款、放宽贷款期限和低利率等的优惠条件⒀。 资助各种文化活动方面,法国文化和交流部对文化企业的对外销售和进出口以及全国性的文化活动进行支持。政府资助组织文化产业企业参加法兰克福、伦敦和其他国家有名的国际展览,不同的文化行业每年都有一次全国性的活动,法国对这些活动的资助足以让企业应付所有活动经费,还可以增加门票等收入。而这些全国性的活动展览中心均是由政府出资建设的。 3、退出机制 市场化金融体系方面,法国有七家交易所,法国任何一个公司上市证券可以在这七家交易所交易,巴黎交易所也是欧洲仅次于伦敦证券交易所成为欧洲有名的跨境交易所。为法国文化产业退出提供了良好的流通渠道。IPO和其他形式股权融资占法国企业外部资金来源的22%以上,这个方面仅次于加拿大⒁。作为大陆法系资本市场的代表国家,法国资本市场的制度非常完善,在国家控制管理的文化事业行业部分外,文化产业资本市场保持高度活跃,支撑着法国出版、时装、化妆品等代表的传统文化企业得以发展。另外法国有名的戛纳电影节以及其他纪录片交易会等一些著名的文化产业版权展览交易会议,也为法国和世界文化产权资产的国际间流通贡献巨大。 ⑴夹层融资(Mzzanine),则是具有股权性质的债权资本,例如可转换功能等,因而资本成本介于债权和股权之间。 ⑵余晓汉,2008:《美国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及启示》[M] ,改革与战略,24卷12期 ⑶张锐.英美节目交易的两种模式.中国记者,2006(08) ⑷IPO全称Initial public offering(首次公开募股)指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向社会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有限责任公司IPO后会成为股份有限公司 ⑸盖永光,2007:《国外产业投资基金发展模式及其对我国信托公司的启示》[J],金融发展研究,(9),29一33 ⑹“一臂间隔”原指人在队列中与其前后左右的伙伴保持相同距离,被挪用到文化政策上具有两个主要含义:其一,它多是指国家对文化拨款的间接管理模式;其二,这种管理模式同时要求国家对文化采取一种分权式的行政管理体制。 ⑺《英国发展文化产业的经验及启示》,中国网,,2006-08 ⑻张锐.英美节目交易的两种模式.中国记者2006(08) ⑼张永问李谷兰,2003:《韩国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和措施》[M],《BEIJING OBSERVITION》 ⑽刘明华,2007:《美、日、韩发展文化产业的经验及启示》[M].肇庆学院学报,(6):65-69 ⑾人民网2006年6月 ⑿中国日报2003年11月18日版 ⒀张书卿,法国政府对出版产业及文化产业发展的作用与作为[M],《出版发行研究》2006年第一期 ⒁白钦先、常海中,法国金融制度:由非典型的银行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演进[M],《金融论坛》2005VOL6 作者:欧培彬为武汉理工大学产业经济学博士研究生 本文摘选自《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研究》(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生毕业论文),题目为编者拟加 我国文化产业投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基本对策 张 伟 周鲁柱 【内容摘要】 文化产业投融资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投融资存在的问题是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一方面,文化产业具有巨大的投融资空间,比如需求空间、内容空间、规模空间;另一方面,文化产业的投入不足,投融资效率低,投融资渠道缺乏。造成这种矛盾的原因既有政府管理理念的落后、文化产业政策的不健全、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也有投融资客体(文化产品或服务)科技含量低等。为解决这种矛盾,笔者提出建立“国民结合、以国资为引导、以民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以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关键词】 文化产业;投融资;问题;对策 中共中央在“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指出,要“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精神文化生产,为社会提供更多的符合人民群众需要的文化产品或服务。但精神文化产品的发展取决于文化产业的发展,而文化产业投融资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因此,加大文化产业投融资力度应当成为今后进行精神文化生产的重要内容。 一、我国文化产业投融资的空间 我国文化产业起步晚、规模小。对文化产品或服务的供给明显不足,实现文化产品或服务的供求均衡还有较大的空间。 1、需求空间 目前,我国文化产品或服务的供给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存在巨大的缺口①。据统计,从需求角度来看,目前我国人均GDP 1,000美元,恩格尔系数应该是44%,城乡居民平均文化需求应该在个人消费中占18%,总量应该是10,900亿元; 2010年达到人均GDP1,600美元时,恩格尔系数应为33%,城乡居民平均文化需求在个人消费中应占20%,实际需求总量应为20,100亿元; 2020年达到人均GDP 3,000美元时,恩格尔系数30%,城乡居民平均文化需求在个人消费中应占23%,实际需求量为42,400亿元。从供给角度来看,目前我国文化产业的实际供给量是5,300亿元,距离以上的预测需求量10,900亿元还有5,600亿元的缺口,如果继续以目前10%的速度增长,到2020年,仅能达到29,460亿元,距离以上计算的预测需求42,400亿元的缺口将达到12,940亿元。根据以上数据,我国要满足个人文化实际需求,从当前到2020年文化产业的增长速度至少达到每年13%,即由现在的5,300亿元到2020年的42,400亿元。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吸引更多的资本投入到文化产业,壮大文化产业,在实现资本增值的同时,也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产品或服务的需求。 2、内容空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的眼界大大开阔,形成了对各种新文化内容的强大需求。但我国文化产业提供的文化产品或服务还不能完全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据上海市社会科学院调查,越是收入在中等以上的家庭,越是对目前休闲娱乐生活的质量表示强烈的不满意,认为家庭休闲活动的质量大大落后于物质消费、情感生活质量,观看演出和参加文化娱乐的机会也非常少,特别是消费比较前卫的都市白领群体更觉得适合他们的演出更少。因此,文化产业在实现内容空间的过程中,可以将其转化为有效的投融资空间。 3、规模空间 我国的文化企业与国外的大型跨国文化企业集团相比差距很大。比如,当今世界全球性商业传媒企业由9大传媒巨头把持,其中最大的传媒集团时代华纳1年的销售额为排名第50位传媒公司的50倍。更重要的是, 9大传媒巨头拥有全球性的分销网络,他们的5家音乐公司占有世界音乐市场80%的份额。而我国,文化产业的集约化程度低,规模小。2002年6月,我国先后组建了国有或控股的文化企业集团45家,其中报业26家、出版6家、广电8家、电影1家、图书发行4家,而美国时代华纳拥有1,500亿美元固定资产,其与美国在线合并后,其市场价值更高达3, 500亿美元。同样,文化产业在实现其规模空间的过程中,可以将其转化为有效的投融资空间②。 二、我国文化产业投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文化产业中的政府投入不足 政府投入是直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保证,在文化产业投融资中,政府投入起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非营利性文化事业尤为如此。在这方面,国外有比较成功的经验,比如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在澳大利亚, 1999-2000年,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等三级政府共向文化产业投入3,977.7万澳元,其中对文化设施和服务的投入量最大,占总投入的51.3%;在加拿大, 2001-2002年,联邦政府、省级政府、市级政府等三级政府向文化部门投入71,801,942千加元,其中排在前三位的是图书馆、遗产资源、广播,占总投入的74.7%。这说明两国政府对文化产业或文化部门的投入量比较大,并且重点突出。与此相比,我国政府对文化产业的投入明显不足。虽然近年来我国中央及各级政府加大了文化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但是2004年,全国人均文化事业费仅为8.74元,扣除中央财政补助收入,全国地方人均文化事业费也只有8.66元。以江苏、山东和广东为例(见表1),三个地区的文化事业费虽然2001-2004年(山东2004年缺失)逐年递增,但是它们在财政预算总支出中的比重却不高。江苏2001-2004年文化事业费占财政预算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0.77%、0.77%、0.79%、0.64%;山东2001 - 2003年分别为0.56%、0.56%、0.53%, 2003年还略有下降;广东2001-2004年分别为0.68%、0.71%、0.78%、0.78%。可以看出,三个地区对文化产业财政投入额都很低,并且每年的变化不大,我国其他地区也同样存在这种情况。   2、文化产业外资利用水平不高 随着我国加入WTO后,文化产业也进一步开放,外资投入到文化产业的数额也逐年增加。但是从我国利用外资发展文化产业的现状来看,外资的利用水平还比较低③,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与其他行业相比,文化产业的外商实际直接投资额较低 据商务部统计(见表2), 2000年我国外商实际直接投资总额为4,071,481万美元,其中,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社会服务业的外商实际直接投资额排在前四位,分别占外商实际直接投资总额的63.48%、11.44%、5.51%、5.37%,四行业总和超过了外商实际直接投资总额的而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的外商实际直接投资额为5, 446万美元,仅占外商实际直接投资总额的0·13%,排在最后两位; 2002年,制造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外商实际直接投资额排在前四位,分别占外商实际直接投资总额的69.77%、10.74%、5.58%、2.61%,四行业总和超过了外商实际直接投资总额的88%,而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的外商实际直接投资额为3, 779万美元,仅占外商实际直接投资总额的0.07%,比2000年还下降了0·06个百分点; 2003年,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的外商实际直接投资额为5,782万美元,占外商实际直接投资总额的0.07%,较2002年略有回升,但与制造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 (2)外资投入规模较小 以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相对较高的文化娱乐业为例。据化部统计数据显示, 2003年我国文化娱乐业机构中内资构为166, 100个,外资机构为695个,相当于内资机构0.42%;从业人员内资机构为82.6万人,外资机构为9万人,相当于内资机构的3.51%;固定资产原价内资构为766.5亿元,外资机构为290.9亿元,相当于内资构的37.95%;主营营业收入内资机构为242.0亿元,资机构为12.1亿元,相当于内资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