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年产900吨珍珠包装棉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潍坊明拓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7年6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⒈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符(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⒉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⒊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⒋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⒍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⒎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⒏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900吨珍珠包装棉项目
建设单位
潍坊明拓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于小平
联 系 人
于小平
通讯地址
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西竹寺沟村北
联系电话
18625553683
传 真
邮政编码
262600
建设地点
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西竹寺沟村北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þ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929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平方米)
86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万元)
2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5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2.5%
评价经费(万元)
0.6
投产日期
2017年8月
一、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概况
潍坊明拓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西竹寺沟村北,主要从事包装制品、塑料制品、纸制品(不含造纸)加工、销售。公司拟投资200万租赁现有厂房占地面积86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600平方米,仓库120平方米,办公室80平方米。并购置挤出机、收卷机、上料机、打包机、拌料机循环冷却水塔等生产设备6台(套),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900吨珍珠包装棉的生产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编制本法第九条所规定的范围内的规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照本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第七条第二项“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2015年修订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管理名录》第“116”项“塑料制品制造”中“报告表”类别以及环保局的要求,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潍坊明拓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受委托后,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和资料搜集,并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48号,2016.9.1实施);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1.29实施);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33号,2015.6.1实施);
(5)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2012.5.14实施);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017.1.1实施);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2009.4.1实施);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1994.4.1实施);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2016.1.7实施);
(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2010.4.1实施);
(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2011.9.1实施);
(12) 潍坊明拓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
(13) 潍坊明拓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关于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二、项目厂址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西竹寺沟村北,厂区东临村路,北侧临马路,南侧为闲置厂房,西侧为临朐县润昌不锈钢制品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运输方便。
本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
该项目在厂区南侧设有一个大门,作为厂内运输和人流的出入口。厂区自北向南依次布置办公室、生产车间,仓库北半部分由西向东次布置办公室、宿舍、仓库。
本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详见附图2。
三、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60m2,总投资为2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 项目组成一览表
序号
工程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备注
1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1处,轻钢结构
面积600m2
2
储运工程
仓库
1处,砖混
面积120m2
3
辅助工程
办公室
1处,砖混结构
面积80m2
4
环保工程
废水
化粪池
5m3
废气
引风机、除尘器
达标排放
噪声
减震垫、消声器等
——
固废
集中收集、定点放置
环卫部门清理
项目具有年产900吨珍珠包装棉的生产能力。产品方案如表2所示。
表2 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类别
型号
产能(吨/年)
1
珍珠包装棉
--
900
四、主要设备及原材料
1、生产过程中所用主要设备见表3所示。
表3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功率/KW
1
上料机
H-200
台
1
3
2
拌料机
SJ9
台
1
1
3
挤出机
105型
台
1
95
4
循环冷却水塔
TH90S1-2
台
1
0.5
5
收卷机
YWJIX-20-63
台
1
5
6
打包机
YBX3 132S-6
台
1
7
合计
6
111.5
2、所用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4所示。
表4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储存方式
消耗(t/a)
来源
一
原料消耗
1
PE塑料颗粒
袋装储存
900
外购
2
填充母料
袋装储存
10
外购
二
能源
1
水
270
t/a
自来水网
3
电
55.92
万Kwh/a
外购
原辅材料介绍:
(1) PE塑料颗粒
PE又称聚乙烯,是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在工业上,也包括乙烯与少量α-
烯烃的共聚物。聚乙烯无臭,无毒,手感似蜡,具有优良的耐低温性能,化学稳定性好,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常温下不溶于一般溶剂,吸水性小,电绝缘性优良。聚乙烯的力学性能一般,拉伸强度较低,抗蠕变性不好,耐冲击性好。聚乙烯可用吹塑、挤出、注射成型等方法加工,广泛应用于制造薄膜、中空制品、纤维和日用杂品等。
(2)填充母料
填充母料:是把塑料助剂超常量地载附于树脂中而制成的浓缩体;制造塑料制品时,再加
入该种塑料助剂,而只需加入相应的母料即可。因而,它是当今世界塑料助剂应用的最主要形式之一。其优点是:工艺简单,使用方便,便于实现生产自动化,提高劳动生产率,又避免环境污染,有利于工人健康的清洁文明生产。
五、公用工程
1、给排水
给水:项目循环冷却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补水量约为0.2m3/d,即60m3/a;劳动定员10人,每人每天用水量按50L计算,则用水量为0.5m3/d,全年运行300天,计150m3/a;绿化及道路喷洒用水按2L/d·m2估算,厂区道路及绿化面积100m2,则绿化及道路喷洒用水量为0.2m3/d,年绿化时间180天,计36m3/a;以上合计新鲜水用量0.9m3/d,270m3/a。本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根据城市管网资料,市政道路上有自来水管网,水压为0.28Mpa。该项目引DN150的给水管与市政管网相接作为用水主管,厂区内环状布置,可满足项目生活、消防等用水。
排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临朐县雨水管网。
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按用水量80%计算,共产生生活污水量0.4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滞留收集后,由周围农民定期收集外运沤制农肥,不外排。待区域污水管网铺设完成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应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外排。
建设项目水量平衡见下图:
图1 项目水平衡图
2、供电工程
项目厂区配套设置1台S11变压器及相应的控制设备,电气主接线采用单母线式,厂区内供电采用电缆,由变电站放射式直埋入各车间。厂区内其他建筑供电根据《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规范》进行布置。
3、采暖
工程冬季采用空调取暖,生产线用热采用电加热。
六、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的生产加工,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七、地方法规的符合性
1、鲁环函〔2012〕263号文的符合性
为增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规范性,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特制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并以鲁环函〔2012〕263号文发布了《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结合本项目特点,本项目不属于涉及重金属排放的建设项目、也不属于石油化工、造纸等高耗水、热电行业,因此,只分析项目与基本审批原则的符合性。
表5 项目建设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符合性一览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
符合性
(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
符合
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
64号)的有关规定。
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可直接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本项目正在备案
(二)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
符合
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一地三域十专项”等专项规划范围和列入山东省需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规划目录范围的建设项目
/
(三)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
符合
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
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
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
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
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
本项目设置了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
(四)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
符合
根据《关于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环发〔2009〕62号),涉及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
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
本项目不属于不予审批的建设项目
(五)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
符合
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对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建设
项目要限批;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之外,对有污染的新上建设项目要限批;对不认真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有较多未批先建项目、有较多不达标排放的区域内污水没有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的园区要从严审批;县(市、区)辖区内一年内出现3次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6个月内对该县(市、区)新上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类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
空气环境质量连续3个月排在最差的前3个点位且没有改善的,对其所在的县(市、区)的涉及废气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对污染严重、防治不力的设区市或县(市、区)实行从严审批。
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5公里之内对有污水排放的项目要实行流域从严审批。流域水环境质量连续3个月超标倍数排在前3名的断面、超过达标边缘的河流断面,对其负有责任的县(市、区)
的涉及废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
3、企业从严审批。企业出现一次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且限期整改
未完成的,或已批项目未按规定时限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验收未予通过的,对该企业的新上项目实行从严审批;企业一年内出现2次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存在信访案件未能及时解决的,一年内对该企业的新上项目实行从严审批。
1、本项目不属于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范畴。
2、本项目不属于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范畴。
3、本项目不属于企
业从严审批范畴。
由表5可见,建设项目满足《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中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要求。
2、 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分析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通知”中规定,凡列入《禁止目录》和《限制目录》第一至第十类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限制目录》第十一至第十四类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凡采用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经核查,建设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文本中限批或禁批的范围。
3、鲁环发[2009]80号文符合性
本项目为珍珠包装棉的生产加工,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的规定,对本新建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做出评价,本建设项目在生产、营运等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的环境风险。本项目建设满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09]80号)关于环境风险评价的要求。
八、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职工人数: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其中技术管理和技术人员2人,生产工人8人。
工作制度:全厂采用白班8小时工作制,年生产天数300天。
九、建设期限
该项目拟于2017年8月底投入运行。
十、环保投资
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固定资产投资中环保投资5万元,用于项目生产过程污染控制和削减设备装置的建设和厂区绿化等,本项目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2.5%。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不存在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及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化等):
一、地理位置
临朐县地处山东省中部,沂山北麓,弥河上游,北纬 36°00′4″-36°03′7″ ,东经118°01′4″-118°04′9″,临朐县行政归辖潍坊市,位于潍坊市西南山区丘陵地带。东与昌乐县、安丘市毗邻,南与沂水、沂源县接壤,西界淄博市,北邻青州市。
本项目位于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西竹寺沟村北,厂区东临村路,北侧临马路,南侧为闲置厂房,东侧为临朐县润昌不锈钢制品厂。该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交通、通讯等条件便捷。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二、 地形、地貌、地质
临朐县总体地势南高北低,西部、南部山峦叠嶂、沟壑纵横,东部则丘陵起伏,而北
部为典型冲积台地。山地丘陵占绝对优势,为总面积的 87.3%,境内山脉多为泰山山脉的
沂山支脉,有大小山头 2000 余座,其中素享有“五镇之首”的沂山为最高峰,海拔1031M,平原面积仅 240km2,只占 12.7%,主要分布于北部地区和弥河两岸,最低点在县域北部的
龙岗镇小河圈村,海拔 71.3m。
三、气候、气象
潍坊市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春季温暖而干燥,风大雨少,夏季湿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少雨雪。据近十年气象资料统计,年平均气温为13.4℃,极端最低气温为-20.9℃,极端最高气温为40.5℃,年平均相对湿度为64%,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508.7小时,最大积雪深度为20cm,年平均降雨量为709.9mm。全年盛行南风,频率为15%,年平均风速为2.6m/s,春、夏、秋、冬四季盛行风向均为偏南风。
从气候气象条件来看,项目建设地点不会对工程建设产生不良影响。
四、水文
县内有主要河流 50 多条,分属弥河、汶河两大水系。弥河为临朐县第一大河,发源于沂山西麓的天齐湾,由南向北纵贯全县,境内主河道全长 82km,其水系由大小 36 条河流组成,流域面积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76%;汶河发源于沂山东麓,自西向东蜿蜒流动,境内主河道长30km,其水系由大小河流 21 条组成,流域面积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23%。
临朐县处泰沂隆起地带东北部,昌潍坳陷区南部,沂沭断裂带穿越县境西部,地质构造复杂,地形地貌多样。地质结构以燕山运动期形成的高角度断裂为主,其次是褶皱结构;地层发育齐全,具隆起、褶皱、断裂、坳陷等多种构造形态为一体。岩石主要有片麻岩、混合花岗岩、矽质灰岩、黑色灰岩、灰砾岩、玄武岩等。
临朐地下水受地质条件及含水层岩性影响,主要分为孔隙水、岩溶裂隙水和裂隙水三类。临朐盆地及境内主要河道冲洪积形成的第四系沉积地层,是临朐县主要地下水水源地。
五、植被多样性
该区域内除野生植物和杂草等自然植被外,主要是人工植被、树木和农作物等。该区域内无珍稀动植物。
综上,从地质、水文、气象等条件来看,对工程建设无不利影响。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一、环境空气
根据临朐县朐山空气自动站 2016 年 11 月 23 日 16 时空气质量状况发布,监测结果表明,SO2、NO2 小时浓度分别为 0.041mg/m³、0.037mg/m³,均不超标;SO2、NO2、PM10、PM2.5日均值范围分别在 0.042mg/m³、0.039mg/m³、0.057mg/m³0.029mg/m³,由此可见,监测点的 SO2、NO2 小时值、日均值及 PM10、PM2.5 日均值都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总体来说,本项目附近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二、地表水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主要地表水体为弥河,根据《潍坊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规定,弥河自临朐县发源地至冶源水库出口,地表水功能区划为饮用水功能区,执行Ⅱ类水质标准,冶源水库出口至句月湖,为饮用水功能区执行Ⅲ类水质标准,句月湖至青州拦河坝属农业灌溉用水功能区,执行Ⅴ类水质标准。
本次环评引用山东建美铝业有限公司《年产 1 万吨喷涂铝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淄博同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13 日至 2015 年 4 月 14 日监测数据及评价结果。监测结果表明 CODcr(40-150mg/L)、氨氮(1.8-2.5 mg/L)、硫酸盐(1.7-2.1 mg/L)出现超标现象,pH 值、高锰酸盐指数、BOD5、六价铬、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氮、全盐量、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可以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的要求。CODcr、氨氮、硫酸盐超标的主要原因是接纳了上游沿途排放的污水以及周围农田的面源污染所致。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已印发《2014 年“三八六”环保行动重点工作方案》,通过消灭县城区及重点镇污水直排,将弥河及其支流以及汶河流经区域进行分段,各镇(街、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消除劣Ⅴ类消除劣Ⅴ类。
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堆肥,不对外排放。
三、 地下水环境
根据搜集的区域地下水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质量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的要求,地下水质量状况良好。
四、声环境
本项目附近没有重大噪声产生项目,声环境质量良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由此可见,该区域声环境质量尚好。
五、生态环境
1、植被:评价区内植物受人类生产和生活活动的长期影响,已无地带性自然植物优势群落的存在,代之于人工栽培或次生植物群落的广泛分布,总体而言,评价区自然草灌木生态群落在评价区分布相对狭小,且无珍稀濒危物种存在。
2、珍稀动植物:由于拟建项目评价区受人类生产生活活动影响深刻,其原始野生动物生境已丧失殆尽。据现场调查,沿线周围无受保护的珍稀或濒危动、植物种类,也无名胜古迹和自然保护区。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该项目位于临朐县东城街道西竹寺沟村北,评价区域内没有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保护好村民的生活环境是本项目的评价重点,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级别见表6。
表6 项目敏感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目标名称
方位
距离(M)
规模
环境功能
环境空气
声环境
西竹寺沟村
SW
300
650人
GB3095—2012
2类区GB3096-2008
2类区
东竹寺沟村
S
704
460人
青崖头村
W
1043
720人
倪家沟村
SW
806
450人
小北店村
SE
800
800人
烟冢铺村
NW
920
900人
地表水
弥河
W
1600
/
(GB3838-2002) Ⅴ类标准
地下水
项目周围6KM范围内地下水
/
/
/
GB/T14848-93
Ⅲ类
评价适用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二级标准。
2、地表水质量标准
根据潍坊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附近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
3、地下水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4、环境噪声质量标准
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Leq:昼间60dB(A),夜间50dB(A))。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废气: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水管网铺设完成后外排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等级标准;
3、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本项目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按用水量80%计算,共产生生活污水量0.4m3/d,厂内采用旱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滞留收集后,由周围农民定期收集外运沤制农肥,不外排。待区域污水管网铺设完成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应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外排。无需申请总量指标。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施工期:
本项目已建成投运,施工期从略。
N、G
营运期:
混料搅拌
PE塑料颗粒
填充母料
挤出
包装入库
检验
收卷
N
S、N
注:G—废气,S—固废,N—噪声。
图2.1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主要生产工艺简述:
将原料PE颗粒和填充母料按照需求及配比混合均匀后,将物料投入挤出机(电加热,温度控制在 80℃~90℃)挤出成形,同时经循环冷却水塔不断冷却定型后,通过收卷机收卷,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
主要污染物:
根据项目的工程概况和工艺特点,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如下所示。
1、 废水
该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冷却循环水循使用,不外排。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
该项目劳动定员为 10 人,职工日常生活用水量每人按50L/d,年工作天数300天,年用水为150m3,污水产生量按其80%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0m3/a,主要污染因子及浓度为 COD:400mg/L、氨氮:30mg/L。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挤出工序产生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由于加热挤出过程的最高温度在 80℃~90℃之间,低于PE塑料颗粒热分解的温度,因此加热挤出温度不会导致其分解。根据同类型生产项目的经验,在加热挤出时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按原料PE塑料颗粒用量的0.01%计,本项目PE塑料颗粒年用量约为900t,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约为0.09t/a。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上料机、搅拌机、挤出机、收卷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范围在65~85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收卷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和职工生活垃圾。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1t/a,收卷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按产品规模的 1%计,则产生量约为 9t/a;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0.5kg计,全厂共10人,全年运行300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t/a。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
产生量(单位)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大气污染物
挤出工序
非甲烷总烃
(无组织)
0.09 t/a
0.09t/a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
COD
NH3—N
废水量:120m3/a
COD:400mg/L,0.048t/a
NH3—N: 30mg/L,0.0036t/a
0
固体染物
生活
生活垃圾
1.5t/a
0
生产
边角料
9t/a
0
废包装材料
1t/a
0
噪声
机械设备
噪声
65~85dB(A)
车间外50-60dB(A)
其它
无
主要生态影响:
本项目用地符合规划用地要求,所在区域自然生态环境较简单,生物资源较为单一,无名贵珍稀动植物,因此项目对所在区域大的生态系统影响不大。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已建成。在此不再对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
该项目劳动定员为10人,全部按照住宿考虑。生活用水量约为 150m3/a。产污系数按80%计,则污水产生量约为 120m3/a,主要污染因子及浓度为 COD:400mg/L、氨氮:30mg/L。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堆肥,不对外排放。因此,本项目对周围水体无影响。厂区雨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附近雨水管网。
表7 废水产生情况及处理措施一览表
废水
名称
日产生量
年产
生量
主要
污染因子
预计浓度
产生量
排放量
处理措施
生活污水
0.4
m3/d
120
m3/a
COD
400 mg/L
0.048t/a
0
化粪池+外运沤制农肥
NH3-N
30mg/L
0.0036t/a
0
2、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厂区和车间地面均采取硬化防渗措施,尤其在化粪池所在位置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行不会对区内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负面影响。
2、大气环境
该项目挤出工序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的形式进行排放,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及类比同类型企业,在加热挤出时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按原料聚乙烯塑料颗粒用量的0.01%计,本项目PE塑料颗粒年用量约为 900t,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约为 0.09t/a。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及增加厂区绿化,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4.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未经批准禁止在晚间22:00至次日的6:00之间从事有噪声的生产工序,确保不对项目建设地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上料机、搅拌机、挤出机、收卷机等设备,其噪声最大值为85dB(A)。设备首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应采用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在设备安装及设备连接处可采用减震垫或柔性接头等措施。
拟采用下列措施消声降噪:
(1)车间墙体及屋顶应采用轻质复合隔声簿板。
(2)对压缩机等空气动力型设备应设置进出气消声器,水泵等震动设备设减震装置。
(3)在厂界四周种植长绿乔木构成隔声绿化带,绿化带宽度宜大于10m,并做好厂内绿化。
噪声影响预测分析
预测模式
基准预测点噪声级叠加公式:
Lpe =10×lg[]
式中:Lpe—叠加后总声级,dB(A).
Lpi—i声源至基准预测点的声级,dB(A).
n—噪声源数目。
用上述公式计算出各噪声源点至基准预测点的总声压级,然后以基准预测点的噪声强度为工程噪声源强。
噪声源至某一预测点的计算公式
Lp=L0×Lp=L0-20×lg()-α×(r-r0)
式中: Lp——距离基准声源r米处的声压级,dB(A)。
L0——距离声源为r0米处的声压级,dB(A)。
α——衰减常数dB(A)/m。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采用上述预测模式,预测表明执行上述降噪措施后,经过厂区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夜间≤50dB(A)、昼间≤60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表8 工程主要噪声源及噪声治理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等效声级
治理措施
降噪效果
1
上料机、搅拌机、挤出机、收卷机
75~85dB(A)
车间内合理布置、基础减震、隔声
50~60 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和收卷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和职工生活垃圾。
(1)废包装材料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产生量为1t/a,收集后外售。
(2)边角料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收卷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按产品规模的 1%计,则产生量约为9t/a,收集后出售利用。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 0.5kg 计,全厂共 10人,全年运行 300 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堆放固废的地面要硬化处理并将固废分类堆放。固体废弃物处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实现了零排放,不会对环境构成二次污染。
总之,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只要严格落实本报告表中提出的一系列环保措施,项目运营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很小的。
5、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采用导则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来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基于估算模式开发的计算模式,此模式主要用于确定无组织排放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的主要无组织排放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参数设定及预测结果见表 9。
表9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及计算结果
项目
面源有效高
面源长度(m)
面源宽度
排放速率
评价标准
计算结果
度(m)
(m)
(kg/h)
(mg/m3)
非甲烷总烃
5
80
20
0.025
4.0
无超标点
由上表可以看出,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大气防护距离为无超标点,因此,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该项目为参照《塑料制品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72-2000),确定本项目需从生产车间边界设置卫生防护距离100米。
建议临朐在规划建设该公司周围空地时,在本项目厂址100米范围内不要建设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人群集中居住区。
环境风险分析
环境风险评价遵照国家环保部环发[2012]7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和(鲁环发[2009]80号)《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为指导,本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的环境风险较小。
一、风险环节
该项目没有列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附录A.1的危险物质,该项目无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是火灾、人身伤害、噪声危害、大气污染,潜在事故主要为原辅材料等遇明火引起火灾。
二、采取措施
1、大气污染防范措施
(1)改革工艺设备和工艺操作方法,采用新技术。
(2)避免选用危害较大的原材料或生产工艺路线,是消除和减少非甲烷总烃危害的根本途径。
(3)工艺设备和生产流程的布局应使主要工作地点和操作人员多的工段位于车间内通风良好和空气较为清洁的地方,有严重污染的工段应放在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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