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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园林局XXXX年行政投诉工作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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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市园林局2011年行政投诉工作意见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投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投诉工作在提升园林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园林行政管理效能、优化园林事业发展环境、加强廉政建设中的作用,现就2011年全局行政投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以切实优化投资环境为重要举措,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穿行政投诉工作始终,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提高投诉受理水平,继续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严肃纠正和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损害园林发展环境的行为,切实为群众和企业服务,为促进园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投诉受理工作 1、着力畅通投诉渠道。局纪检监察处作为局行政投诉受理机构,要将现有的投诉电话、地址进行一次自查和确认,并向社会公布,做到电话畅通、地址便民。 2、坚持局领导接待制度。按照局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制度(附后),轮流安排局领导接待日,接待群众投诉。对领导接待日受理的投诉件,做到专人负责、快速办理、取信于民。对疑难复杂和重要投诉件,由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集体商议办理方式,跟踪督办,努力解决。 3、注重投诉办理效率。严格按照登记—向领导汇报—自办(转办)—督办—回告(回访)—备案等程序受理投诉。对一般投诉件,要在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提前办结;对较复杂的投诉件,在15个工作日内确实办结不了的,要严格审批程序,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可适当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对情况比较简单或紧急的投诉件,要立即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要通过提高办理投诉件的效率取信于民。 4、局各直属单位要认真抓好自身的投诉受理工作。局系统各单位情况各异,要结合自身实际,主要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社会(包括企业和群众)对本单位的投诉;二是本单位职工的内部投诉;三是市局包括其他上级的交办件、转办件或督办件。无论是那种类型的举报投诉,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程序及时间要求完成好,不可疏忽。尚缺乏相关制度的,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到有据可循。市局将对办理投诉既快又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办理不及时、解决问题不彻底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此外,继续落实好“局长直通车”相关工作,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反映的问题,逐条整改落实。 5、加大问责力度。对投诉件,要认真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以及打击报复的问题发生。对查办态度敷衍了事、投诉人不满意的投诉件,除解决投诉人合理诉求外,还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群众利益受损和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在追究责任的同时,要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消除不良影响。对不合理诉求,要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争取投诉人理解。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穿始终,对每一件实名投诉,都要向投诉人进行回告,征求投诉人对办理结果的意见。注意发现和查处行政过错背后的腐败问题。 (二)继续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 2011年创建活动以“提升服务质量,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为主题,以增强基层站所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意识,主动为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基层作风建设,提高基层站所及工作人员的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和综合水平。 1、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动员各基层站所、各监察分队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各基层站所执法人员学习市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公室统一下发的创建活动学习内容(见附件3),并通过组织知识竞赛或业务能力测试等方式检验学习效果,使基层人员树立群众至上思想,强化效率、质量、服务、素质“四个观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基层站所中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 2、巩固现有创建成果。对已经命名的基层站所市园林绿化监察大队进行动态管理和星级管理,促进其保持争先创优的良好势头。前段印发的园林绿化监察大队创建的经验材料《狠抓自身建设,努力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供相关单位学习和参考,适时组织交流,有针对性的开展创建活动。 3、加大对基层站所的明查暗访力度。各基层站所要继续开展“三深入、三主动”活动:深入企业、深入社区、深入村湾、主动了解企业和群众的需求、主动查找自身的问题和不足、主动为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抓好“四个结合”:争先创优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工作效率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作风建设与素质培养相结合、制度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疏通信访通道、联系沟通渠道、信息网络渠道“三条渠道”,开展查工作理念是否端正,查工作作风和态度是否转变,查工作标准、质量和效益是否提高的“三查”活动。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认真开展评议,广开门路、广开言路。要针对查找和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各站所的创建活动,市局将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掌握创建进度,发现和查处服务态度不好、工作作风不实、行政效率不高、执法行为不端等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4、完善考评措施。市局将按照修订制发的《2011年度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考评办法》、《武汉市2011年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完善相应的考评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各站所学习培训,明确、统一考评程序、方法和标准,各站所要对照办法和标准,在创建中积极主动地开展自查和整改。 (三)深入开展投资环境集中整治活动 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把我市建设成为全国投资发展环境最好的地区的目标。为此,要把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作为今年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2011年3月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实施办法》、2011年4月市园林局治庸问责暨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推进会精神和市园林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要求,以改善政务环境为突破口开展集中整治。 1、继续清理涉企政策、规章,废止和修改已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的文件,解决规章与上位法不一致,与同位法不协调,与园林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政策规章清理情况要向社会公布。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落实涉企优惠政策。 2、坚持推行政务公开,从两个层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局机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清理现有文件规章。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创新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局各直属单位要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三重一大”事项要上会集体决策,重要事项要公开透明。坚持一年两次的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制度,向干部职工报告重要工作及重要经营活动、财务收支情况,增强职工参与和监督的力度。 3、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三减”: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精简审批事项和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扩大网上审批,逐步拓展电子监察系统监察范围。搞好行政审批电子效能监察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黄牌,坚决杜绝红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依法绿护力度,落实先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最后依法处罚的“三步式”执法,严格自由裁量权,细化处罚标准,对涉企检查、收费、处罚进行清理和检查;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规范绿色通道。 (四)加大明查暗访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力度 2011年,要把明查暗访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集中时间、人员和力量发现、查处、通报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园林发展环境的人和事。 1、完善明查暗访工作制度。一是加强明查暗访队伍建设。与去年一致,组成以局监察处、绿化处、公园处、组织人事处为成员的明查暗访队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工作内容主要是围绕市纪委、市监察局布置的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园林实际情况,发现、查处和通报在行政许可、园林执法、窗口服务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对园林发展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二是开展多种方式的明查暗访。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明查暗访与随机明查暗访相结合、一般性明查暗访与重点部门明查暗访相结合,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抓好明查暗访结果的运用。要将每次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做好资料收集归档。对暗访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根据管理权限,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限期整改和纠正;对暗访中发现的典型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及时调查处理;对暗访中发现的涉及严重腐败问题的线索,迅速向领导报告,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2、加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一是切实做到有责必追。认真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将其作为工作责任目标和岗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旦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二是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查实的不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件,要及时给予通报,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三是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市局将每月向上级报送一次明查暗访和行政投诉过错责任追究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基层各单位每两个月要向局监察处报送一次相关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行政投诉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行政投诉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抓。要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为行政投诉工作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对重要、疑难投诉件,领导要亲自挂帅,认真组织调查研究,使行政投诉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二)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要在扎实做好接待,受理群众投诉等日常工作的同时,将改善投资环境、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暗访直查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在促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改善发展环境上更有作为。要将行政投诉工作与“改善环境年”活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主题活动结合起来,互相融通,互相促进。 (三)充实队伍,加强建设。积极争取领导支持,配齐、配好工作人员,充实队伍力量。加大对工作人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引导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利益观。通过开展学习、交流等形式,提高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附件1: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附件2:行政投诉相关工作责任处室一览表 附件3: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学习内容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1、将每周四定为局领导接待日,从4月28日开始,每周四上午8:30—12:00,由七位局领导按下表顺序轮流接待,并依次循环。 接待时间 顺序 接待领导 每周四上午 8:30—12:00 第一周 左绍斌 第二周 刘顺辉 第三周 段建国 第四周 舒基元 第五周 刘亦农 第六周 孟 勇 第七周 孙明华 2、将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予以公示,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3、接待群众来访按如下程序进行:请来访群众在传达室做好登记——传达室通知当日接待领导——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工作人员引导上访群众到局监察处。 附件2: 行政投诉相关工作责任处室一览表 序号 相关工作 责任处室 1 行政投诉 局监察处及机关处室 2 群众接访 局监察处、办公室 3 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局监察处、绿化处 4 明查暗访 局监察处、绿化处、公园处、组织人事处 5 清理规章 局法规处 6 政务公开 局工会、监察处 7 行政审批电子监察 局监察处、绿化处 附件3 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学习内容 根据《2011年全市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工作意见》及当前创建工作实际,今年创建活动学习的内容原则上参照2010年创建学习资料安排,在此基础上适当进行增补,补充内容如下: 1、为人民服务; 2、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3、市政府副市长邵为民同志在2010年全市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总结命名大会上的讲话; 4、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薛红文同志在2010年度全市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总结命名大会上的讲话; 5、2010年10个群众最满意基层站所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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