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山西省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
采 矿 权 评 估 报 告
并迈评报字[2010]第057号
太原市迈瑞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年九月
山西省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
摘 要
并迈评报字[2010]第057号
评估机构:太原市迈瑞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方:晋中市国土资源局
采矿权申请人: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对象: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采矿权
评估目的: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中,经资源储量核实,计划以有偿延续取得划定矿区范围内所剩余资源的耐火粘土矿采矿权,并换发采矿权许可证。根据国家规定需对该采矿权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晋中市国土资源局提供“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采矿权”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的价款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0年8月31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主要评估参数: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采矿权,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其矿区保有耐火粘土矿资源储量(333+334?)10.750万吨,评估利用资源储量10.75万吨,可采储量7.42万吨。生产规模3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2.5年;产品方案为耐火粘土矿原矿;耐火粘土矿原矿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0.00元/吨;折现率8%,采矿权权益系数4.60%。
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缜密计算,确定“山西省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9.11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万壹仟壹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相关规定,评估报告需报送备案后使用。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自2010年8月31日至2011年8月30日。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和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山西省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欲了解该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太原市迈瑞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正 文 目 录
1、评估机构 1
2、评估委托方 1
3、采矿权申请人 1
4、评估目的及评估史 1
5、采矿权历史沿革 2
6、评估对象和范围 2
7、评估基准日 3
8、评估原则 3
9、评估依据 3
10、评估实施过程 4
11、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 5
12、现场核实考察和市场调查情况 9
12、评估方法 10
13、评估参数的确定 10
14、评估结论 14
15、特别事项说明 14
16矿业权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15
17、评估假设条件 15
18、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16
19、评估责任人 16
20、评估人员 16
附 表 目 录
附表1、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估算表
附表2、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采矿权评估可采储量计算表
附表3、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采矿权评估销售收入估算表
附 图 目 录
1、山西省和顺县义兴镇东仁村耐火粘土矿地形地质图 1:2000
2、和顺县义兴镇东仁村耐火粘土矿资源储量估算平面图 1:2000
附 件 目 录
附件1、太原市迈瑞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件2、太原市迈瑞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
附件3、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附件4、晋中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采矿权评估项目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通知书”
附件5、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介休县等七县(市、区)《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方案》的核准意见(市政办函[2008]93号)”
附件6、和顺顺隆矿业有限公司原《采矿许可证》
附件7、《山西省和顺县顺隆矿业有限公司耐火粘土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附件8、晋中市矿业协会《山西省和顺县顺隆矿业有限公司耐火粘土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
附件9、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和顺县顺隆矿业有限公司耐火粘土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备案证明(晋国土资整储备字[2009]12号)
附件10、山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山西省和顺顺隆矿业有限公司耐火粘土矿开发利用方案》
附件11、山西省矿业联合会《山西省和顺顺隆矿业有限公司耐火粘土矿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
附件12、晋中市国土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合同
附件13、矿业权评估师自述材料
山西省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
采 矿 权 评 估 报 告
并迈评报字[2010]第057号
太原市迈瑞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1日在晋中市国土资源局召开的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现场会上,通过多轮抽签,获得晋中市国土资源局拟有偿延续“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采矿权”评估项目。根据国家矿业权评估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评估方法和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进行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征,并对该采矿权在2010年8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估算。现将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太原市迈瑞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并州北路27号;
法定代表人:王国华;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401002014106(附件1);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14(附件2);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李春电 史利民(附件3);
2、评估委托方
晋中市国土资源局受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按照《关于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中采矿权转让和价款评估备案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09)44号)文精神,通过公开选择确定评估机构承担采矿权评估项目,并向我公司下达了中签项目通知书(附件4),同时责成和顺县国土资源局提供评估所需的地质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等资料,协助搞好评估工作。
3、采矿权申请人
采矿权申请人为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4、评估目的及评估史
4.1评估目的
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中,经资源储量核实,计划以有偿延续取得划定矿区范围内所剩余资源的耐火粘土矿采矿权,并换发采矿权许可证。根据国家规定需对采矿权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晋中市国土资源局提供“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采矿权”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的价款参考意见。
4.2矿业权评估史
曹文森、和顺县义兴镇东仁村村民委员会,于2005年1月,以7.5万元的最高报价取得了本采矿权(三年),之后未进行过价款评估。
5、采矿权历史沿革
受让人曹文森、和顺县义兴镇东仁村村民委员会,于2005年1月在晋中市国土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会上,以7.5万元的最高报价取得了本矿采矿权(三年),缴纳了7.5万元后,于2005年1月首次领取了采矿许可证,2007年9月首次进行延续(采矿许可证号1400000730325),2009年9月山西省国土资厅为该矿换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09096120037272)。
在全省非煤矿山整合过程中,本矿属单独保留矿。
6、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晋中市国土资源局拟有偿延续的“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采矿权”。未包括本范围内赋存未批采的风化煤。
评估范围为晋中市人民政府(市政办函[2008]93号)核准的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区范围,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为单独保留矿,矿区面积0.0965平方千米,开采深度由1455米至1440米标高。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为:
点号 X坐标 Y坐标
1 4131584.00 19725772.00
2 4131622.00 19726020.00
3 4131236.00 19725970.00
4 4131160.00 19725728.00
2009年3月,山西克瑞通实业有限公司编制的《山西省和顺县顺隆矿业有限公司耐火粘土矿资源储量核实报(供资源整合用)》,其储量估算范围与本次评估范围一致。
7、评估基准日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及委托方经济行为涉及目的,本项目评估确定的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10年8月31日,本评估报告中计量和计价标准,均为该2010年8月31日客观有效价格标准。
8、评估原则
本项目评估除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工作原则之外,根据采矿权的特征,还遵循如下原则:
8.1 采矿权与矿产资源相依性原则;
8.2 持续经营原则;
8.3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最有效利用原则;
8.4 尊重地质科学及地质规律原则;
8.5 遵守地质勘查规范和耐火粘土矿资源开采规范原则。
9、评估依据
本项目评估的依据主要有:
9.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9.2《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9.3《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
9.4《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9.5《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
9.6《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8]174号)》;
9.7《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
9.8《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
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
9.10《高岭土、澎润土、耐火粘土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0206—2002;
9.11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07年第1号《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业权评估准则——指导意见CMVI13051—2007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类型的确定》;
9.12 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2006年第18号);
9.13《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
9.14国土资源部“关于施行《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2008第6号)”;
9.15《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
9.16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的公告(2008第7号)”;
9.17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7]47号)”;
9.18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介休县等七县(市、区)《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方案》的核准意见(市政办函[2008]93号)”;
9.19晋中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采矿权评估项目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通知书”;
9.20和顺县顺隆矿业有限公司原《采矿许可证》;
9.21《山西省和顺县顺隆矿业有限公司耐火粘土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9.22晋中市矿业协会《山西省和顺县顺隆矿业有限公司耐火粘土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
9.2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和顺县顺隆矿业有限公司耐火粘土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备案证明(晋国土资整储备字[2009]12号);
9.24、山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山西省和顺顺隆矿业有限公司耐火粘土矿开发利用方案》;
9.25、山西省矿业联合会《山西省和顺顺隆矿业有限公司耐火粘土矿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
9.26、评估人员调查和收集的其它有关资料。
10、评估实施过程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矿业权评估政策和法规规定,我公司组织评估人员,对山西省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采矿权实施了如下评估程序:
10.1接受委托阶段:2009年6月1日,参加晋中市国土资源局非煤矿山采矿权评估招标中标,接受晋中市国土资源局中标通知书。
10.2准备阶段:2009年6月2日—2010年8月31日,和顺县国土资源局准备评估用相关资料。
10.3现场勘察阶段:2010年8月28日,公司评估人员,对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采矿权进行了实地查勘。
10.4评定估算阶段:2010年9月1日—9月16日,依据所提供和搜集的资料及确定的评估方法,对相关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进行评定估算,完成评估报告书初稿,并与委托方交换意见,经修改完善后,提交正式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11、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
11.1矿区位置和交通
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区,位于和顺县义兴镇东仁村西北约0.7km处,行政区划隶属和顺县义兴镇管辖。矿区地理坐标为:东经 113°32′42″—113°32′54″,北纬 37°17′03″—37°17′17″。
矿区距和顺县城5.5km,国道207线由西仁村通过,从矿区有村级砂石路与东仁村相连,矿区交通较为方便。
11.2矿区自然地理与经济概况
本区地处和顺县中部,区内总体地势西高东低,南高北低,最高点位于矿区南部山坡,海拔标高1480.0m,最低点位于矿区北部,海拔标高1380.0m,相对高差100.0m,属中—低山区。
区内无常年性流水,地表径流条件较好。
本境气候寒冷,年平均气温为6.3℃,1月份气温最低,极端最低气温为-24.8℃;7月份气温最高,极端最高气温为35℃。年平均降水量592.8mm,降水集中在7、8月份,最大降水量为1069mm;年平均蒸发量为1584.1mm。霜冻期为九月中旬至次年五月中旬,无霜期124天。最大冰冻深度为1lOcm。
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l8306-2001),矿区所处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地震烈度为Ⅶ度。
区内农作物以谷子、玉米、土豆、豆类、莜麦、小麦为主。境内矿藏资源有煤、铁、铝、铜等,其中以煤的储量为最,铁次之。工业主要为煤炭、炼焦、炼铁、机械、建材、化工、印刷、陶瓷等。
11.3地质工作概况
本田的地质工作主要有:
(l)1958年,省煤管局119队曾在本县进行过包括本区在内煤田勘探工作,并提交有普查报告,省煤管局1962年复审降为普查找矿。在该报告中,曾对本区内耐火粘土矿有所论述。
(2)2004年8月,山西克瑞通实业有限公司编制了《山西省和顺县义兴镇东仁村耐火粘土矿普查地质报告》,2005年3月,山西省地质矿产科技评审中心对该报告进行了评审(晋评审储字[2005]035号),2005年3月,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完成了对该报告的备案(晋国土资储备字[2005]031号)。储量评审结果,硬质耐火粘土矿资源量(333)11.16万吨。
(3)2009年3月,为配合全省非煤资源整合工作,受和顺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山西克瑞通实业有限公司编制了《山西省和顺县顺隆矿业有限公司耐火粘土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供资源整合用)》,截止2007年底,区内求得耐火粘土矿资源量(333+334?)10.75万吨。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于2009年9月完成了对该报告的备案(附件9)。
11.4矿区地质概况
矿区处于太行山背斜隆起区的西翼,娘子关坪头坳缘翘起带的边缘。构造基本形态总体为一向北西缓倾斜的单斜构造。因局部地层产状波状起伏,构成一些比较宽缓的,规模不等的褶曲构造。
11.4.1地层
本区地处沁水台陷东北部边缘地带,地层主要呈北东南西向展布,矿区内出露地层白老至新主要有古生界石炭系中统本溪组、上统太原组及第四系。其下伏地层为奥陶系中统峰峰组。
11.4.1.1奥陶系中统峰峰组(O2f)
本区内未见出露,由灰岩、泥灰岩、豹皮灰岩、含白云质灰岩、白云质灰岩等组成,厚度大于100m。
11.4.1.2石炭系本溪组(C2b)
主要分布于本区东部地势较低的沟谷中,厚约40m。其上部为深灰色、灰白色泥岩、砂质泥岩,含有少量植物化石,局部夹有灰白色细砂岩;中部为灰色砂岩,夹1-2层灰黑色薄层石灰岩及薄煤层,灰岩中含腕足类动物化石;底部为灰绿色粘土岩、铝土页岩或铝土岩,其中含较多的黄铁矿。
11.4.1.3石炭系上统太原组(C3t)
广泛分布于矿区中部山梁上,由于剥蚀关系,出露厚度不全,本区仅见下部地层,其厚度在25-34m之间。岩性主要为灰白色中粒砂岩、深灰色泥岩、砂质泥岩、灰白色铝土质粘土岩组成。15号煤层位太原组下部,风氧化严重,距K1砂岩约20m左右。本矿主采矿层位于15号煤层之下。
11.4.1.4第四系(Q)
在区内大面积分布,主要分布在矿区北部沟谷及山梁、山顶上。以残积物、坡积物及砂质粘土等为主,分布面积不大。
11.4.2矿区构造
矿区内总体为一倾向南东的单斜构造,倾角平缓,一般在2°—12°之间,平均为5°,局部地段产状变陡,可达40°左右。
总体来说,矿区内构造简单。
11.4.3岩浆岩
矿区内均为沉积岩分布区,未有岩浆活动和岩浆岩。
11.5矿床特征
11.5.1矿体特征
11.5.1.1矿体赋存层位
矿体赋存于石炭系上统太原组底部,矿体与上伏地层产状基本一致,呈层状,似层状产出,由于地形影响,矿体露头部分随地形形态变化。
11.5.1.2矿体规模
矿体沿走向、倾向具舒缓波状起伏,矿体具有产出层位稳定、埋藏浅、质量优良等特点。矿体主要由灰白色铝土质页岩组成。
区内耐火粘土矿呈层状,矿体赋存标高1440—1455m。由于地形受到强烈切割和长期风化淋蚀等作用,上覆地层剥蚀较多,但未破坏矿层的连续性。矿体稳定分布于15号煤层下,为15号煤层直接底板。矿体走向北东南西,倾向南东,倾角较缓,一般2—12°左右,平均为5°。矿体分布在矿区的南部,南北长80m,东西宽250m,矿厚1.62—2.13m,平均为1.87m。
11.5.2矿石质量
11.5.2.1矿石矿物成分
耐火粘土矿的矿物成分主要为高岭石,占矿物总量的60—90%,次为水云母、蒙脱石、绿泥石,其它少量和微量矿物有勃姆石、黄铁矿、菱铁矿、金红石、锐钛矿、电气石、锆石、石英、白云母、叶腊石、赤铁矿、钛铁矿等。
11.5.2.2矿石化学成分
A1203 34.94—35.28%,平均为35.10%;Fe203 2.43—2.52%,平均2.49%,烧失量一般为13.5%,耐火度1670℃。
11.5.2.3矿石类型
按硬质粘土的一般工业要求A1203为30—44%,Fe203 1.2—3.5%,烧失量≤15%,耐火度1630℃—1750℃。该耐火粘土矿为硬质粘土。
11.6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11.6.1水文地质概况
矿区内矿体分布在山梁、山顶上,西、南面地势较陡,雨季短暂洪流排泄迅速,难以积存而形成地表水体,同时矿体分布海拔较高,四周沟谷利于大气降水排出,未来矿床开采时没有地表水影响的隐患。
根据区域资料,本区奥灰水位在770m左右,而本区开采的硬质耐火粘土矿体赋存于石炭系上统太原组下段15号煤层底部,其底板为一层浅色细砂岩。其赋存标高(矿体底板最低标高1420m)远高于奥灰水位,因此露天开采不会受到奥灰水的影响。
当地最高洪水水位1270m,且本矿为山坡矿,排水条件良好,一般不会形成水患。
因此,矿区粘土矿开采时除注意开采场大气降水、排水外,不会有其它水体影响开采,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11.6.2工程地质特征
因矿区所处地势高,矿体露头紧接陡峻山坡,开采时排渣方便。全区平均剥采比10.38m3/m3,适宜露天开采。
矿体之上盖层组成岩石为粘土岩、砂岩、灰岩、泥岩等成层沉积岩。据区域资料:砂质泥岩节理裂隙不发育,半坚硬,块状,水平层理,抗压强度25.4MPa,抗拉强度1.75MPa,抗剪强度为5.35MPa;泥岩抗压强度12.4MPa,抗拉强度0.54MPa,抗剪强度为1.55MPa。由于风化严重且多呈丘状,易于爆破剥离。
因此矿山工程技术条件简单。
11.6.3环境地质
该矿采用露天开采方式。采矿活动必然带来一系列环境地质问题,主要有山体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噪音、废水、废气等。矿区东部0.7km处为东仁村,西部0.75km处为西仁村,北部0.6km处为太阳村,均为居民点,在采矿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影响。
该矿山为露天开采,必然造成大面积植被破坏,形成废石污染,所以在对该矿区开发时一定要有环境保护的措施。
由于该矿正在开采筹备阶段,应及早进行环境治理,实现“边开发、边治理”,争取将采矿活动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减小到最低程度。
11.7矿山开发以利用现状
该矿于2005年1月领取了《采矿许可证》后,由于种种原因,该矿仅开展了矿山基建工作,并未实施开采。
2010年8月,山西克瑞通实业有限公司编制了《山西省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开发利用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方案》设计利用资源储量5.27万吨,设计可采储量5.00万吨。设计矿石回采率95%。
《方案》设计生产规模3万吨/年,设计矿山生产服务年限1.75年。设计矿石贫化率5%。
《方案》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直进式公路汽车开拓运输方案,设计开采标高1480—1440m,采深40m。
《方案》以批采矿界为界,以最低批采标高1140m为露天底,以阶段高度10m,阶段坡面角70°,最终边坡角岩石52°,黄土45°,安全平台宽度4m,最小底宽16m等边坡参数圈出了露天开采的最终范围。
12、现场核实考察和市场调查情况
2010年8月28日,公司评估人员李春电(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在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申先生陪同下,对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区进行了实地查勘。
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领取《采矿许可证》以来未实施开采。
本矿在非煤矿山企业整合中属单独保留矿。矿业权权属无争议。
现场勘察完毕后,评估人员还了解了该矿以往采矿权价款的情况(2005年缴纳采矿权价款75000元),以及近几年耐火粘土矿市场、销售价格等情况,并调阅和收集了与本次评估有关的资料。
12、评估方法
晋中市国土资源局有偿延续的“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矿区保有耐火粘土矿资源储量(333+334?)矿石量10.75万吨,储量规模为小型(<200万吨);晋中市人民政府核准其矿山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矿山开采规模属小型矿山(<10万吨/年)。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2006年第18号)”,鉴于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其储量规模和生产规模均为小型,且不具备采用其他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确定本次评估采用“收入权益法”。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采矿权评估价值
—年销售收入
—采矿权权益系数
—折现率
--年序号(=1、2、3……n)
—计算年限。
13、评估参数的确定
本次评估指标和参数选取主要依据:(1)山西克瑞通实业有限公司《山西省和顺县顺隆矿业有限公司耐火粘土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附件7),(2)《晋中市矿业协会《山西省和顺县顺隆矿业有限公司耐火粘土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附件8),(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和顺县顺隆矿业有限公司耐火粘土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备案证明(晋国土资整储备字[2009]12号)(附件9);(4)山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山西省和顺顺隆矿业有限公司耐火粘土矿开发利用方案》(附件10),(5)山西省矿业联合会《山西省和顺顺隆矿业有限公司耐火粘土矿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附件11);及评估人员掌握的其他资料。
13.1评估所依据资料评述
13.1.1《核实报告》评述
《山西省和顺县顺隆矿业有限公司耐火粘土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由山西克瑞通实业有限公司编制,《报告》编制单位具有国家颁发的地质勘查资质。《报告》阐述了矿区地层、构造、矿体地质特征和开采技术条件等,报告内容基本齐全,估算耐火粘土矿资源储量的范围与原矿区范围一致,资源储量估算方法正确,结果基本可靠。报告经过了主管部门的评审、备案,可作为本次评估的依据。
13.1.2《开发利用方案》评述
2010年8月,山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编制了《山西省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开发利用方案》。山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具有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非煤)》资格证书(证书编号02024)。《方案》设计利用储量5.27万吨,可采储量5.00万吨。矿石回采率95%。资源储量利用比较合理;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直进式公路汽车开拓运输方案,露天开采各主要参数的选取和采矿回采率等指标基本可行。但未对334?资源量进行设计利用。
《方案》经过了山西省矿业联合会的评审,因此,《方案》可作为本次评估的依据。
13.2 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备案证明(晋国土资整储备字[2009]12号),截至2007年底,矿区保有耐火粘土矿资源储量(333+334?)10.75万吨。
2007年底—评估基准日(2010年8月31)间,无开采动用储量。
则截至评估基准日(2010年8月31),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保有耐火粘土矿资源储量(333+334?)10.75万吨。
13.3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
依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 30800--2008)、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2006年第18号)”要求,经济基础储量,属技术可行的,全部参与评估计算;探明的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332),全部参与评估计算,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参考(预)可行性研究、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规范的规定取值;简单勘查或调查即可达到矿山建设和开采要求的无风险的地表出露矿产(建筑材料类矿产等),估算的内蕴经济资源量均视为(111b)或(122b),全部参与评估计算。边际经济和次边际经济的,不参与评估;预测的资源量(334?),原则上不参与评估计算。
按上述规定,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其保有耐火粘土矿资源储量10.75万吨,应全部参与评估计算。
则评估基准日,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评估利用的耐火粘土矿储量为10.75万吨。
13.4采区回采率
根据《山西省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开发利用方案》,采区回采率95%。
13.5可采储量
评估用可采储量=基础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
根据《山西省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开发利用方案》,露天开采境界内储量为10.75万吨。设计损失2.94万吨,主要为边坡压矿。按采区回采率95%计算,开采损失为0.39万吨。
则截至评估基准日,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评估用可采储量为7.42万吨(7.42=10.75-2.94-0.39)。
13.6开采方案
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直进式公路汽车开拓运输方案。设计开采标高1480—1440m,采深40m。
13.7产品方案
本矿产品方案为直接出售耐火粘土矿原矿。
13.8生产规模
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介休县等七县(市、区)《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方案》的核准意见(市政办函[2008]93号)”;核准该矿山生产规模为3万吨/年,依据矿产资源储量、矿山生产规模与矿山服务年限相匹配的原则,本次评估确定矿山合理生产能力为3万吨/年。
13.9矿山服务年限
根据已确定的可采储量和矿山生产规模,通过下列公式可计算矿山的服务年限:
式中:T——服务年限;
Q——评估用可采储量(7.42万吨);
A——生产规模(3万吨/年)。
则矿山的服务年限为:
T=7.42÷3=2.5(年)
本次评估确定矿山的服务年限取2.5年,即2年6个月。
13.10销售收入
13.10.1产品价格
根据《山西省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开发利用方案》,预测本区耐火粘土矿售价(含税价)为50元/t(换算为不含税价为42.7元/t);本公司评估人员对当地耐火粘土矿市场了解,耐火粘土矿原矿销售价格(不税价)近一年来大致在25-30元/吨之间。《方案》中的价格明显偏高,本次评估确定耐火粘土矿原矿(不含税)价为30.00元/吨。
13.10.2 销售收入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假设采出的耐火粘土矿全部销售,则:销售收入=耐火粘土矿原矿产品价格×耐火粘土矿产量
正常年份年销售收入=耐火粘土矿原矿产品价格×耐火粘土矿产量
=30.00×3
=90.00(万元)
正常年份年销售收入为90.00万元(附表3)。
13.11折现率
按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2006年第18号)”,折现率取值范围为8-10%,对矿业权出让评估和国家出资形成矿产地的转让评估,地质勘查程度为勘探以上的探矿权及(申请)采矿权评估折现率取8%,地质勘查程度为详查及以下的探矿权评估折现率取9%。本评估对象为采矿权价款评估,则本次采矿权评估折现率取8%。
13.12采矿权权益系数
本耐火粘土用于制耐火砖,属非金属矿产。
按《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参数指导意见(CMVS30800- 2008)》,“非金属矿产(原矿)采矿权权益系数取值为4.0—5.0%”,考虑本矿区耐火粘土矿体埋藏较浅,地质构造简单,露天开采,公路开拓,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简单,其他开采技术条件一般,本项目评估采矿权权益系数取4.6%。
14、评估结论
本评估公司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及市场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缜密计算,确定“山西省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9.11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万壹仟壹佰元整(见附表1)。
15、特别事项说明
15.1开采方式说明
本矿采矿许可证和开发方案均为露天开采方式,而整合方案中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评估认为,露天开采方式合理。
15.2矿产综合利用说明
耐火粘土矿的顶板为15号煤层(风化煤),单独开采耐火矿会破坏15号煤层资源,建议综合利用,开采耐火粘土矿的同时,回收15号煤(风化煤)。
16矿业权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16.1评估结果有效期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相关规定,本评估报告需报送备案后使用,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自2010年8月31日至2011年8月30日。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如果使用本评估结果的时间超过有效期,本评估机构对应用此评估结果而对有关方面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6.2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
在评估结果有效期内,如果采矿权所依附的矿产资源发生明显变化,或者由于扩大生产规模追加投资后随之造成采矿权价值发生明显变化,委托方可以委托本项目的评估机构按原评估方法对原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
16.3评估结果有效的其它条件
本评估结果是在特定的评估目的为前提的条件下,根据持续经营原则来确定采矿权的价值,评估中没有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可能对其造成的影响。如果上述前提条件和持续经营原则发生变化,本评估结果将随之发生变化而失去效力。
16.4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以山西省和顺顺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耐火粘土矿采矿权价值评估这一特定评估目的使用。未经委托方许可,本评估机构不会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本评估报告的所有权属于评估委托方。
本评估报告书的复印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17、评估假设条件
17.1采矿权评估以采矿权出让范围内的并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为基础;
17.2矿产品价格及国家有关经济政策在短期内不会发生大的变化;
17.3矿山的生产规模、产品方案、采选技术以设定的为基准;
17.4市场供需水平基本保持不变。
18、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评估报告提交日期为2010年9月16日。
19、评估责任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20、评估人员
李春电(矿业权评估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潘永胜(矿业权评估师、地质高级工程师)
史利民(矿业权评估师、采矿高级工程师)
太原市迈瑞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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