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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现代企业激励约束机制,树立个人薪酬与公司绩效挂钩的目 标与价值导向,提升公司业绩,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范的对象为: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1、公司董事长;
2、公司董事;
3、公司监事;
4、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5、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二)公司独立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监、高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规模与绩效为基础,根据公 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目标,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第四条公司董、监、高人员薪酬水平与发放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绩效优先,体现与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二)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内外部公平,并与公司规模相适应;(三)责、权、利相结合。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高管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 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见《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七条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
7.1采用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
7.2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含业绩增长奖励)、福利性收入、 中长期激励收益构成;
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标准区别职位确定,可每年调整一次;绩效年薪与绩效 评价结果挂钩;福利性收入,指公司为其支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各项社 会保险费等;中长期激励收益另行出台管理办法;
7.3基本年薪按照职系与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确定。
7.4绩效年薪:根据年薪标准、公司绩效完成情况及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发 放,基本公式为:绩效年薪=岗位绩效年薪标准*、(公司绩效得分*权重+岗位绩 效得分*权重),其中不同岗位的公司绩效权重值和岗位绩效权重值根据分管工作性 质确定;
7.5公司绩效指标主要指公司级KPI指标,包括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净利 润、经营现金净流量等,岗位绩效指标主要指分管工作的KPI指标。
第八条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 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九条鉴于每个经营年度的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在经过公司薪酬委员会、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可以对按照上述计算公式得出的结果进行一定调整, 并以通过后的金额为准。
第十条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 关规定,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他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 担。
第四章薪酬的发放
第十一条高管人员:基本年薪分十二个月逐月平均发放;绩效年薪在会计 年度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根据经营业绩进行考核计算后,报公司薪酬 委员会审批后按年发放。
第十二条独立董事津贴按年支付。
第十三条本制度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体系的基本制度, 具体实施细则另定,并作为本制度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后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有限公司董事会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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