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填充墙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GB50203-2002)表9.0 编号:020304□□□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
验收部位
施工执行标准
名称及编号
专业工长
(施工员)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的 规 定
施工单位自检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
控
项
目
1
块材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U
2
砂浆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
一
般
项
目
1
轴线位移
≤ 10mm
2
垂直度(每层)
≤3m
≤5mm
>3m
≤10mm
3
砂浆饱满度
≥80%
%
%
%
%
%
%
%
%
%
%
4
表面平整度
≤8mm
5
门窗洞口
±5mm
6
窗口偏移
20mm
7
无混砌现象
第9.3.2条
8
拉结钢筋
第9.3.4条
9
搭砌长度
第9.3.5条
10
灰缝厚度、宽度
小型砌块8~12mm
加气砌块15~20mm
11
梁底砌法
第9.3.7条
施 工 操 作 依 据
质 量 检 查 记 录
施工单位检查
结 果 评 定
项目专业 项目专业
质量检查员: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020304□□□说明
强 制 性 条 文
4.0.1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
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
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4.0.8 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
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主 控 项 目
9.2.1 砖、砌块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砖或砌块的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一 般 项 目
9.3.1 填充墙砌体一般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3.1(表略)的规定。
抽检数量:
(1) 对表中1、2项,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随机抽查10%,但不应少于3间;大面积房间和楼道按
两个轴线或每10延长米按一标准间计数。每间检验不应少于3处。
(2) 对表中3、4项,在检验批中抽检10%,且不应少于5处。
9.3.2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不应与其它块材混砌。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中抽检2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外观检查。
9.3.3 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3(表略)的规定。
抽检数量:每步架子不少于3处,且每处不应少于3块。
9.3.4 填充墙砌体留置的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合。拉结钢筋或网片应置于灰缝中,
埋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竖向位置偏差不应超过一皮高度。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中抽检2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尺量检查。
9.3.5 填充墙砌筑时应错缝搭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的砌体长度的1/3;轻骨
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mm;竖向通缝不应大于2皮。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
检查方法:观察和用尺检查。
9.3.6 填充墙砌体的灰缝厚度和宽度应正确。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灰缝应为8-12mm。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分别宜为15mm和20mm。
抽检数量:在检验批的标准间中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
检查方法:用尺量5皮空心砖或小砌块的高度和2m砌体长度折算。
9.3.7 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7d后,再将其补砌挤
紧。
抽检数量:每验收批抽10%填充墙片(每两柱间的填充墙为一墙片),且不应少于3片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注: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
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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