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新建铁路
天津碱厂搬迁改造及华能绿色煤电
IGCC电站铁路专用线
安 全 施 工 方 案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一、工程概况
天津碱场易地发展新厂区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的临港工业区内。临港工业区建在塘沽区海河入海口南侧的滩涂地上,北侧以海河口整治南治导线为界,西侧为海防路,与天津港散货物流中心隔路相望,南侧和东侧均为拟建的护案工程。临港工业区一期规划范围东西方向长约5km,南北方向宽约4km,规划面积约20平方公里,距天津市中心50km,距天津港南疆码头约7km,距天津港北疆码头约9km。临港工业区附近有李港铁路东大沽站,该站向东2.2km就可到达南疆大桥桥头,过大桥即至南疆港区。
临港铁路专用线从东大沽站金晶I道80#道岔后接轨,然后向东在金晶I道东侧,沿排污河南岸,穿越金晶储煤场,向东下穿散货物流中心输煤皮带长廊,与海防路平交后右转沿海防路东侧向南,在临港A30路北侧左转进入天碱新厂区的临港站天碱场。
二、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及职责
1、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
认真执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方针:以人为本、关爱员工、营造适宜的工作环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章守法持续发展。
安全目标:实现局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实现“六无”、“一确保”。即:无人身伤亡责任事故、无火灾、无交通责任事故、无设备损坏责任事故、无高空坠落责任事故、无财产被盗事故;确保连续实现安全年。
2、安全保障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四部一室负责人、施工队队长任主要成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证安全工作自上而下有效的实施。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
副经理: 总工程师:
安质部:
保障部:
办公室:
队长:
工程部:
财务部:
施工队成立相应安全领导小组。队长任组长,副队长任常务副组长,技术主管、安全工程师、各班组长为成员。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防护工作。
1、组长职责
组长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其主要职责是:
①领导职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上级有关指令、规定,批准发布项目安全规章制度。
②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总结经验教训,找出主要问题,研究整改对策并付诸实施。
③主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对重大伤亡事故提出调查处理和结案意见,并报上级有关部门。
④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检查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⑤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⑥认真执行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及各种安全通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副组长职责
①通过有效的措施和工作,保证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各项指示、决议在队的正确贯彻,确保队所辖范围政令畅通。
②协助队长落实安全生产法规,严格执行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则。
③支持组长正确行使职权,参与队重大安全问题的决策。
④抓好领导班子的安全思想建设,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⑤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并监督检查其实施情况。
⑥对存在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不安全因素或隐患,及时予以制止并消除隐患。
⑦组织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⑧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技术分析,并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及防范措施。
3、成员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和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②负责管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械设备、交通运输、消防、危爆物品使用以及尘毒防治等安全工作,并按照《铁路劳动安全监察工作条例》依法监督检查。
③负责工程项目安全规章制度、措施的制订和实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编制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重点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并监督实施。
④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了解作业环境的尘毒控制动态,签发《劳动安全监察通知书》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⑤会同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及持证上岗。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⑥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报告工作,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实施。参加事故调查与处理,并将结果上报有关部门。
⑦负责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推广先进经验,积极参加“安全月”、“安全周”等活动。
⑧参加重大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组织对一般安全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并对其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⑨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贯标工作,并保持其有效运行。
4、施工作业人员职责
①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规则、制度,严守操作规程,按规定配戴个人劳保防护用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员的指导和劝告;有责任劝阻他人的违章违纪行为。
②特种作业人员须参加专业技术培训,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取得特种工培训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③对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权提出意见并要求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指示,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作业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可以越级向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报告。
④对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盲目蛮干或不听指挥和他人的劝阻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承担直接责任。
三、安全保证措施
1、强化安全生产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安全技术规范
(1)、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作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
、施工用电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配电室及其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1、配电室应设在靠近电源、无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震动的地方,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侵入的措施。
2、配电室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
3、室内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及保护接零做电气连接。
4、配电屏(盘)应装设短路及负荷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
5、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
6、配电室应设专人值班,停送电应专人负责。
、自备电源应满足下列要求:
1、自备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2、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3、多台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必须在机组同期后向负荷供电。
、架空线路应满足下列要求:
1、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并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不得挂在树木、脚手架上。
2、导线的选用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机械强度等确定。
3、架空线路之间及与各种设施之间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下列要求:
1)外电架空线与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交叉时,其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机动车道路与外电架空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kv
最小垂直距离(m)
6
7
7
2)通信线路与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低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6m,低压线路与10kv以上高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2m,10kv高压线路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8m。
3)外电架空线与铁路交叉时,其最低点与轨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7.5m。
4)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与外电架空线路边之间应保持下表规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增设屏障、遮拦或保护网,并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
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电缆线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线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敷设。
2、电缆类型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计算确定。
3、电缆线路与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配电箱及开关应箱满足下列要求:
1、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3m,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0.6m。
2、配电箱及开关应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严禁设在有瓦斯、烟气、蒸汽及其他介质中。
3、配电箱及开关应箱内应分设工作接零和保护接零端子汇流排。
4、配电箱应采取防晒、防尘措施,并配锁。
、施工照明和行灯的安全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或特别潮湿的环境中应使用12v安全电压。
2、在隧道开挖工作面,桥梁基础的井下作业和夜间滑爬模提升,组合钢摸板作业,给排水的大口径井下作业,房屋的狭小空间和沟、槽、池内施工以及各种机床和其他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应使用36v安全电压。
、生活照明用电,不得擅自拉线、装插座。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几其他功率较大的电器。
、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并应定期检查.
、夜间和井、地下及影响施工安全作业场所照明标准应符合有关规定。
(2)、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爆破器材的储存
1、铁路施工现场的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验收合格的专门(正式或临建)仓库,由取得合格证的保管、看守员昼夜保管、守护。
2、严禁随意存放爆破器材;严禁非法设立爆破器材临时存放点。确
因工作需要设立的,应由使用单位将存放地点、存放时间、存放数量、安全措施、主管负责人等书面报铁路公安机关审批,并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存放数量不得超过当日使用量。严禁将爆破器材分发给承包户或个人保存。
3、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审批、检查、登记等工作制度。收存、
发放应按制度进行登记、签字。库房管理要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备,帐物相符。
4、爆炸物品要按其性质分类专库存放,严禁混存和超量储存。炸
药库的库存量必须与公安机关批准的容量相符。
5、储存爆炸物品的库房要保持通风良好,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
%—70%范围内,温度控制在15—30℃范围内。库内禁止存放其他物品。
6、爆炸物品在库房内堆放时,堆垛高度要防止倒塌;堆垛之间留
有通道;堆垛距离库墙不小于0。2米;底部应垫高0。2—0。3米。
7、库内储存的爆炸物品应当设置明显的标牌。堆放时,硝铵炸药
垛高不应超过1。8米;胶质炸药不应超过1。5米;置放雷管时必须铺设胶质皮垫,码放整齐,不准超量。
、爆破器材的使用
1、爆炸物品的使用单位必须向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2、施工单位应根据爆破施工的需要配备爆破工。爆破工必须经过
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爆破人员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爆破作业。外包工程需要爆破作业的,由外包工程的单位派出爆破作业人员组织实施。成建制的外包工程单位,具有爆破作业许可证的,经当地和铁路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也可单独从事爆破作业。
3、施工单位对爆破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考察。发现不合格人员,
应立即停止其作业,收回爆破作业证。当爆破作业人员工作变动和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将“爆破人员安全作业证”收回。
4、使用爆炸物品时,应由施工作业班组提出当日使用的申请计划,
物资部门审核后,开具发料单,经现场负责人或公安人员签字后,由指定的领料员到库房领取。库房发料后,要填写“爆炸物品每日消耗登记表”,并由领取人员签字。
5、爆破工领取爆破器材,应根据当班作业量提出申请,经批准后
由2人以上共同领取。性能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得同时领取。
6、爆破作业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划定安全区,布设警戒岗哨,
设置警标。爆破前应发预警信号,待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后再发爆破信号。爆破作业中出现哑炮时,应当按照既定方案进行处置,不准擅自草率处理。爆破作业结束后,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
7、进行大型爆破作业或在城镇、居民区、风景区、建筑设施附近
进行控制爆破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将爆破作业方案及安全措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爆破作业。
8、对当日未使用完的剩余爆炸物品,应清点后由爆破工及时退库
并登记造册。严禁私存、截留、藏匿、出售、转让、私用、倒卖和以物易物。
(3)、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1、高空作业从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或贫血等其他不适合高空作业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3、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工具,均应堆放平稳,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严禁抛掷传递物件;
4、雨天或雪天进行高空作业时,采取可靠防滑、防寒或防冻的措施,水、冰、霜等及时清除;
5、遇有6级以上的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
6、作业人员从规定的通道上下,穿防滑鞋,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等;
7、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如拆模板),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以外;
8、拆除的钢模板、脚手架等随拆随运走,不得堆放高处;
9、高空作业走行用的脚手板,厚度不小于5厘米,且两端用8号铁线绑牢固定,严禁探头板;
(4)、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见附件1。
(5)、其他施工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
、安全网的作用:用来防止人、物坠落,或者用来避免减轻坠落及物体打击伤害,安全网分为平网、立网和密目式安全网,目前,东台地区普遍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的标准:在100平方厘米面积内有2000个以上网目,耐贯穿试验,网与地面成30度夹角,5公斤φ48MM钢管在3米高度处自由落下不能穿透。
、安全带的使用,防止高空作业人员坠落伤亡,其使用时应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应将钩直接挂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
、临边防护
施工现场边沿无围护设施的工作面称为临边,主要包括基坑边,楼层边,坑池边等。
3、所有临时用电的电线电路均采用电缆架空线,不准将电线拖放在地面上或栓绑在工作平台的支架上;电器开关和配电装置安装在专用开关和配电箱内,配电箱加锁,钥匙由电工统一保管使用,其他人员不准随意开关配电设备;施工现场照明要保证施工区域的亮度,施工作业面、重要的库房、材料集放处,交通道口,人员居住等都要设有照明灯。
4、施工现场所用的吊车、挖掘机、发电机、抽水泵、运输车辆、混凝土输送泵车,以及电焊设备、钢筋加工设备等都应配备专用司机和操作人员,并经过技术培训,持证上岗。非本机人员禁止操作机械设备。
5、施工现场应配备一定的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暑、防风雨、防盗、防哄抢等安全防护设备和器材,并有专人管理。消防和救护人员要具有一定的消防知识,会使用操作消防和救护设备,预防发生突发事件。
6、非施工人员和车辆谢绝进入施工现场,其他闲散人员不准进入施工作业区游玩参观。非本单位人员不得进入现场照相、录像,新闻单位在现场录、拍照和采访时,应报告主管单位批准。
7、建立严格的安全值班制度,制定安全防范预案。施工作业时间要有安全员值班。重要库房、材料设备存放地、暂息作业区、居住区、油库等夜间要有人值班。施工队长和班组长应轮流带班和定时巡查安全情况,预防突发事件。
8、施工工序项目复杂,施工人员交替作业,相互干扰影响大。大家要顾全大局,从整体利益出发,团结协作,高姿态高风格的开展工作。个别职工间发生矛盾和纠纷,主管人员应多作工作,各自多作自我批评,避免矛盾激化和扩大化。当事人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
四、应急救援措施
为了加强对突发事故的综合处理能力,提高紧急救助的反应速度和指挥协调能力,确保迅速有效、积极妥善的处理各类事故,减小事故的影响,避免扩大损失,保障劳动者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根据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制定下应急措施。
1、潜在事故、紧急情况的确定
(1)、生活危险品、施工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以及违反明
火作业和违法安全用电规范等造成的火灾、爆炸事故。
(2)、违反安全用电技术规范造成的触电事故。
(3)、违反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造成的机械伤害事故。
(4)各危险场所安全防护不到位、施工人员未使用合格有效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造成的物体打击事故。
(5)临时设施设置不回反及动土作业安全防护不当造成的坍塌事故。
(6)、食用有毒物质及施工作业过程中因安全防护不到位造成的中毒和窒息事故。
(7)、有毒有害等岗位(场所)因防护不到位造成的疾病、环境污染等。
(8)、工地内,因车辆驾驶事物等原因造成的车辆伤害事故。
(9)、其他原因造成的重伤、死亡以及性质较严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2、应急响应组织机构
指挥者为事故现场的最高级别负责人。
设置相应的应急小组,在发生事故或者紧急情况时,各小组能够立即投入到紧张的应急救援工作中去。
3、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按照事先制定的具体的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果断指挥,采取有效的措施。首先排除险情并抢救伤员,制止安全事故的蔓延扩大和稳定施工人员的情绪。同时为了事故调查分析的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因抢救伤员、疏导交通、排除险情而必须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做好标记。
(2)、事故现场应急指挥者履行应急指挥的责任,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现场人员实施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抢救行动,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并向公司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在得知事故情况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并又公司领导小组成员组织有关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4)、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
A:坍塌事故(基坑作业)
B:倾覆事故(脚手架搭拆、塔吊装拆作业)
C:人身伤亡事故
D:机械伤害
E:触电事故
F:高空坠落事故
G:消防
H:施工中挖断水、电、通信光缆、煤气管道
I:食物中毒、传染疾病
J:粉尘排放超标
K:噪声超标
L:运输遗洒
二、应急准备和响应组织准备
1、目的:
为了保护本项目所有的从业人员在生产、生活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本项目在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救援,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内部实行生产经营活动所有人员。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成员经培训,掌握并且具备现场救援救护的基本技能,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必须配备相应的急救器材和设备。小组每年进行1-2次应急救援演习和对急救器材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从而保证应急救援时正常运转。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项目及工地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设值班电话并保证24小时轮流值班。
如发生产安全事故立即上报,具体上报程序如下:
现场第一发现人→现场值班人员→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项目值班人员→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向上级部门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组织立即启动如下应急救援程序:
现场发现人:向现场值班人员报告
现场值班人员:控制事态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疏导人员。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组织组员进行现场急救,组织车辆保证道路畅通,送往最佳医院。
项目值班人员 :了解事故及伤亡人员情况
项目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了解事故及伤亡人员各简况及采取的措施,成立生产安全事故临时指挥小组,进行善后处理事故调查,预防事故发生措施的落实。并上报上级部门
5、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1)组织检查各施工现场及其它生产部门的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2)进行教育培训,使小组成员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常识,同时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相应的素质水平,小组成员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素质。
(3)制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确定企业和现场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验收、监控和危险预测。
三、施工现场的应急处理设备和设施管理
(一)应急电话
1.应急电话的安装要求
工地应安装电话,无条件安装电话的工地应配置移动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室外附近张贴119电话的安全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都了解,在应急时能快捷地找到电话拨打报警求救。电话一般应放在室内临现场通道的窗扇附近,电话机旁应张贴常用紧急急用查询电话和工地主要负责人和上级单位的联络电话,以便在节假日、夜间等情况下使用,房间无人上锁,有紧急情况无法开锁时,可击碎窗玻璃,便可以向有关部门、单位、人员拨打电话报警求救。
2.应急电话的正确使用
为合理安排施工,事先拨打气象专用电话,了解气候情况拨打电话121,掌握近期和中长期气候,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组织施工,既有利于生产又有利于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工伤事故现场重病人枪救应拨打120救护电话,请医疗单位急救。火警、火灾事故应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消防部门急救。发生抢劫、偷盗、斗殴等情况应拨打报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警。煤气管道设备急修,自来水报修、供电报修,以及向上级单位汇报情况争取支持,都可以通过应急电话达到方便快捷的目的。在施工过程中保证通讯的畅通,以及正确利用好电话通讯工具,可以为现场事故应急处理发挥很大作用。
3.电话报救须知
火警:119医疗急救:120 匪警:110
拨打电话时要尽量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1)说明伤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经采取了些什么措施,以便让救护人员事先做好急救的准备。
(2)讲清楚伤者(事故)发生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几号、靠近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特征。
(3)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或事故地)的电话或传呼机或传呼电话号码以便救护车(消防车、警车)找不到所报地方时,随时通过电话通讯联系。基本打完报救电话后,应问接报人员还有什么问题不清楚,如无问题才能挂断电话。通完电话后,应派人在现场外等候接应救护车,同时把救护车进工地现场的路上障碍及时予以清除,以利救护到达后,能及时进行抢救。
(二)急救箱
1.急救箱的配备
急救箱的配备应以简单和适用为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1)器械敷料类
消毒注射器(或一次性针筒)、静脉辅液器、心内注射针头两个、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气管切开用具(包括大、小银制气管套管)张口器及舌钳、针灸针、止血带、止血钳、(大、小)剪刀、手术刀、氧气瓶(便携式)及流量计、无菌橡皮手套、无菌敷料、棉球、棉签、三角巾、绷带、胶布、夹板、别针、手电筒(电池)、保险刀、绷带、镊子、病史记录、处方。
(2)药物
碳酸氢钠、乳酸钠、10%葡萄糖酸钙、维生素、止血敏、安洛血、10%葡萄糖、25%葡萄糖、生理盐水、酒精、碘酒、高锰酸钾等。
2.急救箱使用注意事项
(1)有专人保管,但不要上锁。
(2)定期更换超过消毒期的敷料和过期药品,每次急救后要及时补充。
(3)放置在合适的位置,使现场人员都知道。
(三)其他应急设备和设施
由于在现场经常会出现一些不安全情况,甚至发生事故,或因采光和照明情况不好,在应急处理时就需配备应急照明,如可充电工作灯、电筒、油灯等设备。
由于现场有危险情况,在应急处理时就需有用于危险区域隔离的警戒带、各类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标志牌。
有时为了安全逃生、救生需要,还必须配置安全带、安全绳、担架等专用应急设备和设施工具。
附件1:
PG20A型铺轨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般规定
1.本规程适用于在铺轨机上作业、轨排垛输送的全体人员。
2.操作司机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合格证。
3.操作司机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四小时内禁止饮酒。禁止工作时在司机室内饮食、阅读、闲谈。主机运转中,司机不得离开岗位。
4.作业过程中,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并报告机长,待排除异常情况后,方能开车。
5.经常检查吊具的安全状态,有异常时要采取措施,钢丝绳必须符合设计及有关规定。
6.铺轨机组人员应相对稳定,在铺轨作业时,应派专人对铺轨机的重要部位进行监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走行
每班前必须检查转向架,弹簧片应无裂纹,均衡梁销套应灵活,轴箱滑动面应无拉伤,轴箱压盖和托板螺栓应无松动等,检查车钩、牵引电机、悬挂、万向联轴节及牵引齿轮箱等应完好。
非自力走行时,必须使齿轮箱处于空档状态。
空压机启动后,必须检查制动风管、塞门、空压机、压力表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并按“五步闸”的检查顺序试验制动机性能。检查闸瓦厚度,制动缸行程,各制动传动杆销润滑情况,不符合规定,进行更换或调整或给油。制动系统不正常时,必须进行处理。禁止机况异常时开车走行。
司机室操纵手柄和仪表显示应保持良好。
司机确认开车信号后,方可起步。起步前,必须鸣笛示警,并缓解制动,起步时,应缓慢调整调速旋钮。如果电流超过额定值不能起步,应查明原因,不准强行继续起动。
铺轨机悬臂短途走行速度不准超过5km/h,并派专人随车监护。
停车时,必须先将调速器旋钮置于零位,再断电制动,以免烧损电器装置,人员离机时,应在车轮前后打铁鞋,有大风或台风警报时,应采取防风措施。
电器系统
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部门发布的专业安全操作规程。
开机前,要检查整流柜各接线螺栓应无松动,导线应无短接。使用中不要随意改接线路。吹风机和散热器必须良好,作用不良时,必须停机修理,以免整流柜烧损。整流柜长期不用时,应于每月通电一次,以确保性能完好。
经常检查电器绝缘情况,如线路绝缘皮老化或伤损过度时要及时更换。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Ω。
工作前,检试各限位器性能应良好。
铺轨作业时,操作司机要密切注意各仪表数据显示情况,当数据显示达到或接近极限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作业并通知机长和机械技术人员处理。
铺轨作业
铺轨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作业人员要分工明确,听从指挥。
铺轨机在作业中,走行速度不准超过3km/h,就位后,铺轨机前轮不得超过钢轨前端第三根轨枕,并应采取防溜措施,在前轮打铁鞋。
主机内的轨排垛不得妨碍起重小车走行,起重小车走行轨上不得有异物,以防脱轨。
轨排摘钩人员应站在轨排侧面,并注意起吊信号,禁止站在起吊扁担上。
起重小车工作前,应先检试起吊和走行制动器是否完好。性能不良或有异常时必须修理。起吊轨排时,必须先鸣笛示警。起吊时,必须确认吊挂稳固,方可鸣笛开动起重小车走行。
路基左右沉量高差超过80mm时,应停止铺轨,以防翻机。
铺轨机作业时,应设有专人观察车轮运行状态。若发现线路下沉
或轮缘上轨,应立即向作业指挥人员或司机发出信号。
铺轨机运转中,机组各部人员要经常观察各仪表、指示灯、制动机构、走行机构、电器、液压装置、电缆悬挂、钢丝绳等工作是否正常,机臂、横梁等各处焊缝是否有裂纹。出现异常时必须及时处理,确保安全,禁止强行继续作业。
10.风力超过七级时不得进行铺轨作业。
11.铺设宽轨枕板时,只能装四层,轨排铺设时不允许摆头。
解体
1.长途挂运或远距离工点转移都必须解体运行,解体及组装必须按照说明书规定的程序进行。禁止胡乱拼装和野蛮作业。
2.解体后,应将司机室内的大小闸置于取出位,打开无火回送装置。
3.牵引减速箱要处于空挡位,离合器处于分离状态,有紧固装置的,要加以紧固。
4.解体后,机臂、起重小车走行机构、操作室等必须封车固定,确保运输安全。
5.拆下的液压部件必须全部包好,油口要塞住,避免污物进入。油缸活塞杆必须全部缩回并捆牢,以免运输途中窜出挂碰。
组装
1.组装前必须对各部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经过长途运输各位有无损坏、变形及其它异常。如有异常必须处理。禁止不检查或对异常情况不处理即强行组装。
2.每次组装后,必须进行空载试运转,并填写试运行记录。试运转前,各部润滑油、液压油量必须添加足够。试运转时,统一由机长指挥操作。试运转项目如下:
起重小车起吊、走行;
⑵轨排拖拉系统;
⑶机臂摆头;
⑷主机走行、制动;
⑸喇叭;
⑹各仪表试运转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排除。禁止有不正常情况时强行投入施工。
挂运
1.长途挂运前,必须按铁路车辆检修规定和铺轨机说明书进行严格的检修保养,以确保行车安全。
2.封车时,必须确认牵引齿轮箱处于空档位置。
3.挂运技术条件;
⑴运输速度不大于40km/h;
⑵禁止通过高站台和驼峰,禁止溜放;
⑶最小通过半径R=180m;最小通过9#道岔。
⑷整列编挂守车前。
4.长途挂运时,必须由机组人员和列检组成押运小组。途中押运人员要经常检查封车状态,油温、轴温等应无异常。要特别注意转向架,制动等部位。转向架均衡梁销要经常润滑,途中发现有危及行车安全的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与铁路管理局有关部门联系。必要时应采取紧急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其它
1.每班工作时,均应注意液压油管、接头有无破损和泄漏,不正常时应予更换。液压系统修理、加油时,均应停机进行。油泵工作时禁止拆卸液压系统任何油堵、螺帽、螺栓、油管等,以防高压油喷出伤人。
发电机组、空压机有关操作人员应遵守相应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铺轨机在前方站作业及人员的安全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载货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⒈经考试合格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者,方能驾驶载货汽车。驾驶员应熟知本车结构性能,严格遵守《使用(驾驶)和保养手册》中的安全规则和注意事项。
⒉出车前应对轮胎、轮胎螺栓、悬挂、前后桥、传动、转向、制动、车身、灯光、电器等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按照润滑规定进行注油,并保持油量适当,油路畅通,冷却液符合要求。
起动发动机,怠速运转5分钟,检查仪表指示正常后方可
行驶。
⒋检查装载物品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超载、超限、偏载;捆
绑是否牢固。
⒌装运超重、超长、超高、超宽物品,应按本车型规定范围内装载,并办理准运手续。
⒍装运民用爆炸物品、化学危险物品,应按规定办理运载手续,并设置“危险品”字样标识,不得与其它物品混装,不准载乘其它无关人员,装载要安全、牢固;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线路行驶。
⒎装载易燃易爆及危险品时,不得在市内或人烟稠密区、或靠近其它车辆、建筑物停车。
⒏在运行中:严格遵守“道条”和“交规”,并要经常注意观察∶运行中电器、机械是否发生异味或异响,各种仪表显示是否正常,有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油温、水温是否正常,否则应立即停车排除。
⒐在驾驶中,精力应集中,严禁同随车人员闲谈;严禁酒后驾车及疲劳驾驶。
⒑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严格执行高速公路行驶规定,应控制车速和保持车距。
⒒通过铁路平交道口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并应服从铁路道口人员指挥;遇道口(拦杆)关闭,车应停在距轨道最外股5米以外,等待信号开通后,再依次通过道口;通过无人看守的平交道口时,须一停、二看、三通过。
⒓雾天(或夜间)行驶时,如遇下雨、下雪、刮大风,行经
弯道、坡路、桥梁等狭窄地段,加强了望,减速慢行。保证行车安全。
⒔禁止将车停靠在高岩下、危岩边;车应停在安全地方,并将储风缸油水分离器的排污阀打开,将油水排净。冬季停车时,做好防冻工作。
⒕工作后必须检查、整修设备,做好日常清洁保养工作,达到整齐、清洁、润滑、安全,接合驻车制动器,拉开蓄电瓶开关,填好运行记录,锁闭车门。
推土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经考试合格并持有效设备操作证者,方能进行操作。设备操作者应熟知本机结构性能,严格遵守《设备操作(使用)和保养手册》中的安全规则和注意事项。
2.保持所有的标识清晰可见,工作人员只能在安装步梯或扶手处上下,且必须面向推土机。保持平台走道、扶梯上没有异物,如∶碎屑、油、工具或杂物等。
3.工作前应严格按照规定,对转向、走行、制动和动力输出等各部位认真检查、调整、紧固、润滑。
4.向施工人员了解施工现场障碍物、位置及道路桥涵及地下电缆等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采取措施,及时排除。施工时,应听从现场专业人员指挥。
5.启动发动机前,必须将所有的操纵杆移到“保持”位置;将变速器操纵杆移到“中位”;接合驻车制动器。喇叭、后视镜、倒车报警器及有关其它报警装置工作正常。将门窗固定在开启或关闭位置,系好座椅安全带,方能起动。
6.发动机启动后,试运转,待仪表指示正确、运转正常,并确认推土机上下(尤其是底部)及四周没有人和物时,发出信号,方能移动(只有在发动机运转时,才能操作操纵杆)。行驶中,禁止任何调整作业,禁止人员上下。
7.推土机工作要平稳,吃土不可太深,起落刀时不可太猛;在悬岩边缘、悬伸物下和滑坡地段作业时,须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向边坡推土,刀片不得超出边坡,并在换好倒档后,方可提升刀片倒车。
8.推土机在基坑或深沟内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基坑与深沟一般不得超过 2米。如超过 2米时,应做出安全边坡;同时,禁止用推土刀侧面推土。
9.推土机推围墙或房屋时,用大型推土机推围墙高不得超过2.5米,用中、小型推土机推围墙高不得超过1.5米。
10.推土机顶推铲运机作业时,应使推土机与铲运机保持同一直
线,刀片提升高度适当,避免触及轮胎,不得猛推猛撞,防止将铲斗后轮顶离地面或使铲斗吃土过深,待铲斗满载提升离开地面后,减速脱离地面。
11.推土机在有负荷或高速行驶时,禁止急转弯,以免履带脱落或损坏走行机构。若必须带负荷转弯时,应使用推土铲倾斜油缸替代转向油缸。
12.推土机在坡道上行驶时,应垂直地上下坡。上坡坡度不得大于25度,下坡坡度不得大于35度,横向坡度不得大于10度。坡道上严禁横向行驶,在陡坡上纵向行驶不得做急转弯动作,上下坡道前应先试验制动和转向操作的可靠性,并用低速档行驶,在坡道上换档应将车停稳后进行,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13.在上、下坡途中,如发动机突然熄火时,应立即将推土机刀片放到地面,踏下并锁住制动踏板。待推土机停稳后,再将主离合器脱开,把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然后重新启动发动机。
14.裂土作业时应使用第一档,裂土柄切入地面后,推土机不得转弯或倒退。
15.数台推土机共同在一个工地作业时,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 8
米,左右距离不得小于1.5米。
16.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设施。
17.每日(班)工作结束后,应将油箱加足燃油,以排除潮湿的空气,防止冷凝结。
18.工作后,将推土机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应使发动机在怠速状态下运转 5分钟熄火,拉开蓄电池断路开关
19.装绞盘的推土机停机前应将钢丝绳用挂钩挂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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