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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城北新区振兴路道路、排水工程
施工阶段监理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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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张家港城北新区振兴路道路、排水工程监理组
2009年9月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一)、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流程
开工准备
(施工单位)
。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备料、材料复检
。施工机械进场、安装
。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资料审查
(监理工程师)
进场材料现场检查资料审查合格后,抽样送检
(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
审查结果
检验结果
材料退场
(施工单位)
签署审核意见
(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
材料进场、按要求堆放
(施工单位)
提交《开工申请单》
施工单位
附:
。材料、设备到场情况
。材料检验报告
。审查开工条件
。施工测量放样单
监理工程师
。主要工种的工长姓名、职称和施工人员一览表
审查开工条件
(监理工程师)
审查结果
提交《开工申请单》
(施工单位)
进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
(二)、工程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部各专业监理人员认真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及质量要求,并将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建议汇总填写记录表交给建设单位。
(三)、对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和部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写明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三)、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有关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设计交底,了解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要求、设计主导思想对基础、结构的施工要求以及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
(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首道工序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核准后实施。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施工单位修改,修改后再报,重新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根据施工单位内部审批权限逐级审批,相关部门在审批表中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施工单位红章后报监理审核。符合建设部建质〔2009〕87号文及张家港市建设局有关文件规定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规定的审核、审批程序,经过专家论证审查后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在相关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执行,并履行相关签字手续,落实各自的责任。
(五)、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专业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检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施工方案”,并审核、复核、签认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六)、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现场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认为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其中: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测量员、试验员、预算员、资料员等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上岗后方可上岗。电工、电焊工、防水、防腐工、起重机司机等必须经过相关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七)、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对分包单位的资格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核:
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2、分包单位的业绩;
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专业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八)、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送建设单位:
(1)、施工许可证已经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已经获得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经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经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经落实;
(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能满足开工要求。
(九)、工程正式开工前,项目监理部全体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十)、确定监理工作程序:
1、材料进场申报程序: 材料进场
施工单位填报A3.2表《材料、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
报项目监理部验收
项目监理部会同建设单位代表检查材料出厂合格证、
质量保证书等质量证明资料
项目监理部材料见证人员及建设单位代表按规定对材料
进行见证取样,并送有资格的材料检测部门进行复试
材料复试合格后,监理人员签署同意使用意见后方可用于工程中
2、工序报验程序:
施工单位班组自检合格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
并由专职质检员核定质量等级
施工单位填报A3-3表《工序质量报验单》一式三份,
加盖项目经理部红章并有项目经理签字,
同时在报验单后附上自检、验收记录
项目监理部接到报验单后,监理人员进行抽检或逐项检验,
合格后签署同意意见,如检验不合格,施工单位整改后再报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
(一)工程质量控制:
1、工程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开工准备
(施工单位)
进行工程预验收
(监理单位)
提交《开工申请报告》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审查开工条件
(监理单位)
批准开工申请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
监理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分部分项工程工序是否全部完成?
分部、分项工程工序施工
(施工单位)
整 改
(施工单位)
工序完成后自检
(施工单位)
自检合格?
签署《工序质量报验单》
(监理单位)
邀请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施工单位对提出问题进行整改
建设、监理单位验收整改情况
工程移交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2、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制度:
(1)、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必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实施。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
(3)、项目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人员将拒绝签认,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撤出现场。
(5)、项目监理部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6)、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进行过程巡视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监理员应进行旁站。
(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9)、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10)、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按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
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①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②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③ 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④ 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⑤ 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部管理。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
由于非承包单位且非上述2、3、4、5款原因时,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应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
(11)、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部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3、旁站监理工作制度:
(1)、凡涉及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工序,均应实行旁站监理。
(2)、本工程下列工程部位或工序应实行旁站监理:
①土方回填;
②沉井、灌注桩砼工程;
③沉井钢筋隐蔽工程;
④钢结构焊接;
⑤管线安装。
(3)、旁站监理的依据:
① 业主方与监理方签订的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② 经业主 确认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施工图和工程变更单)、施工过程中的备忘录和会议纪要等;
③ 工程建设招、投标文件、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④ 现行国家施工质量统一标准和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⑤《建筑工程旁站监理办法》
⑥ 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法令和法规。
(4)、旁站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①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规范和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②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③施工单位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
④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的需要,特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⑤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⑥施工过程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旁站监理人员应采用照相、摄像等手段予以记录。
(5)、旁站监理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落实旁站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技术交底、配备必要的旁站监理设施;
②对施工单位人员、机械、材料、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上一道工序质量报验等进行检查;
③具备旁站监理条件时,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本规定的内容实施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④旁站监理过程中,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时,按规定及时上报;
⑤旁站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记录上签字。
(6)、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准确地记录旁站监理内容,施工单位应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确认;
旁站监理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时间、地点、气候、主要施工内容、发现或存在的问题即处理过程;
(7)、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旁站监理记录确认其部位或工序的工程质量;
(8)、工程竣工验收后,旁站监理记录应及时归档;
(9)、旁站监理一般应采用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
(二)、工程进度控制:
1、工程进度控制工作流程:
合同保修期结束
监督工程维修
颁发移交证书
工程验收
监理审核
承包单位调整进度计划
承包单位提交进度计划
监理审批
监督计划实施
协调会议与指令
监理下达开工令
监理审批延期
承包单位提出延期
检查执行情况
承包单位责任
影响工期?
监理督促承包单位采取赶工措施
2、工程进度控制工作制度:
(1)、项目监理部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进度控制:
①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②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③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
④ 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送建设单位。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4)、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三)、工程造价控制:
1、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流程:
业主确定投资目标
投资目标分析、论证
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分解投资目标
业主确定资金使用计划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承包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主要技术方案经济分析
审核已完工程实物量
审核已完工程结算单
承包单位申报已完工程实物量
分析投资偏差原因
实际投资与合同价比较
采取纠偏措施
业主确定投资目标调整方案
精度确定投资目标高速方案
承包单位提交竣工决算文件
提出投资目标高速方案
审核竣工决算文件
竣工决算
2、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制度:
(1)、项目监理部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① 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③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2)、项目监理部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
① 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
②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③ 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 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3)、项目监理部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
(4)、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宜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5)、项目监理部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
(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8)、项目监理部应及时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结算,并应对竣工结算的价款总额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当无法协商一致时,应按合同争议调解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9)、 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四)、施工安全控制:
1、施工安全控制的原则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督促落实国家、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防护。
2、监理工作的程序:
(1)、审核施工现场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
①承包单位应在开工之前,制定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并报送项目监理部。
②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核,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修改后再报,重新审核。
(2)、配合建设单位办理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
(3)、审查承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核查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①承包单位应将《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为《工程动工报审表》的附件,报安全监理人员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
1)、承包单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年检记录;
2)、承包单位的施工许可范围、年检记录;
3)、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
②核查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协议的签订情况。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①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
1)、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2)、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完善;
3)、是否编制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如果分阶段编制,应有编制计划;
5)、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是否制定了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冬期、雨期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消防的要求;
9)、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它内容。
②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承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承包单位技术部门审核,由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已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审查报告的签署齐全有效;
3)、专家论证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意见是否已落实。
(5)、承包单位应将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作为《工程动工报审表》的附件,报安全监理人员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
①审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有效;
②审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是否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6)、审查承包单位填报的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费用计划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有关约定,并核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预付费用。
(7)、核查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8)、核查开工条件:
项目监理部按照GB50319《工程建设监理规范》和张家港市建设局相关规定核查开工条件时,安全监理人员应核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准备工作是否达到开工条件,并在《工程开工报审表》审查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
(9)、第一次工地会议:
1、第一次工地会议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2、现场负责人在会议上宣布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
3、项目经理汇报施工准备工作时,应包括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准备情况。
(10)、安全监理交底:
①安全监理交底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中心内容为贯彻项目施工安全监理方案;
②参加人员:
1)、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专(兼)职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
2)、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
3)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专(兼)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及有关安全监理人员。
③安全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
1)、明确使用的国家及昆山市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阐明合同约定的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介绍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目标和内容;
4)、介绍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5)、提出有关施工安全资料报审及管理要求;
④项目监理部应编制施工安全监理交底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会签后及时发出。
(11)、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
①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填写《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及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计划;
②承包单位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专项施工方案,并填写《报审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承包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③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的,承包单位应在向项目监理部报审前组织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并将论证审查报告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报送项目监理部;
④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当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
(12)、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核查程序:
①承包单位应在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投入使用前对《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验收复核表》进行检验;
②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程序进行核查;
1)、符合要求且相关验收资料齐全、有效的,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签署核查意见;
2)、验收程序不符合要求的,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签署核查意见要求承包单位重新组织验收;
3)、验收资料不齐全的,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承包单位补齐相关资料。
③总监理工程师在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签署同意投入使用的核查意见后,在《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验收复核表》上签认。
④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清单,并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申请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款。
⑤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承包单位提出的预付款支付申请,并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审批表》。
⑥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期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经自检合格后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清单,报项目监理部申请支付相关费用。
⑦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依据合同约定和承包单位提交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清单进行审查,对措施不落实的应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承包单位立即整改;对已经落实的项目进行核准,并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审批表》。
⑧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审批表》报建设单位。
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报审和支付程序框图如下:
承包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按进度分
期落实,经自检合格
立即整改
安全监理人员检查
承包单位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费用支付申请表》
安全监理人员审查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
施费用支付审批表》
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批
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支付
(13)、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①当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承包单位应及时控制并保护好现场,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并防止事态发展,及时报告承包单位主管部门和项目监理部;
②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会同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了解事故情况,判断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向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③当现场发生重伤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和安全生产补救措施,经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同意后实施,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复查,并在《监理通知回复单》中签署复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④当现场发生了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向监理单位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应制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进驻现场组织安全监理人员配合由有关主管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对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整改,监督检查承包单位对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承包单位及时办理工程复工手续,并填报《工程复工报审表》,经安全监理人员核查同意后,总监理工程师签批。
3、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检查承包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
①检查施工单位总、分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②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③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④检查承包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⑤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资格;
⑥检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
⑦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2)、核查承包单位对进场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查验手续。
(3)、检查承包单位安全自检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4)、检查承包单位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情况。
(5)检查承包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的落实情况,审查并签认承包单位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
(6)、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上报;参加轻、重伤事故的调查、分析。
4、监理的工作方法:
(1)、日常巡视和安全检查
①日常巡视:
1)、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定期巡视检查;
2)、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巡视每日不少于1次,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承包单位发出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②专项安全检查:
1)、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监理人员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
(2)、监理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
①监理例会:
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中,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项目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②安全专题会议:
1)、必要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有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主持,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2)、监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
3)、会议纪要应及时要求与会各方会签,及时发至相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3)、监理指令:
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四个层次。
①口头指令
安全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隐患,凡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予以指出,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汇报,在监理工程师日记中记录。
②工作联系单
如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安全监理人员应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安全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在项目监理日志中记录。
③监理通知
在专项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或施工单位对《工作联系单》所提问题未按时 整改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必要时《监理通知》可抄报建设单位。
④工程暂停令
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暂停部分或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4、监理报告
①月报告
每月底,项目监理部应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
②专题报告
1)、停工报告
总监理工程师在下达工程暂停令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2)、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当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3)、安全专题报告
在安全监理工作过程中,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的,可向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专题报告。
4)设工程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报告
当建设工程发生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逐级上报。
5、安全控制的重点:
(1)、基坑边坡维护的安全技术措施;
(2)、配电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
(3)、现场照明的安全技术措施;
(4)、吊装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5)、卫生防疫措施。
(四)、工程洽商、变更的管理制度:
1、 项目监理部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1)、 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2)、 项目监理部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3)、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1)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2)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3)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4)、 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5)、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工程变更单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
(6)、 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2、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2 )、在项目监理部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3)、 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3、 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4、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五)、费用索赔管理制度:
1、 项目监理部处理费用索赔应依据下列内容: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2)、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
(3)、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
(4)、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
2、 当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的理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项目监理部应予以受理:
(1)、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2)、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责任发生的;
(3)、承包单位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
3、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项目监理部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 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 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 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申请表;
(4)、 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上述第2条所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
(5)、 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
(6)、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本条的第4、5、6款的程序进行。
4、当承包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与工程延期的批准联系起来,综合作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决定。
5、 由于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的额外损失,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应公正地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及时作出答复。
(六)、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制度:
1、 当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条件时,项目监理部应予以受理。
2、 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部可在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延期申请表并经过审查后,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并通报建设单位。当承包单位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申请表后,项目监理部应复查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情况,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3、项目监理部在作出临时工程延期批准或最终的工程延期批准之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4、项目监理部在审查工程延期时,应依下列情况确定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
(1)、 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延期的约定;
(2)、 工期拖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
(3)、 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影响的量化程度。
5、 工程延期造成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部应第(五)条《费用索赔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
6、 当承包单位未能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的工期竣工交付造成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从承包单位应得款项中扣除误期损害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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